中國應該追求真正的法治

中國領導人正試圖讓中國與法律的關系實現平衡。中共將保持最高權威,但中國人民將擁有通過法律尋求正義的權利。這樣的平衡如何能夠實現?事實上,這是不可能實現的。中共所謂的“社會主義法治”,在政治上是自相矛盾的。

在上周的中共中央四中全會上,中共精英們同意啟動一場法律體系改革,這被稱為是中國自開放經濟投入國際貿易以來最全面的一場法制改革。這一計劃的設想是,讓原本因腐敗和政府失靈而黯淡的現行體制多一層合法性。中國的法律體系確實取得了長足的進步。過去,公民想挑戰政府行為非常困難,如今這成為可能。今年7月,中國最高人民法院宣佈了擴大和改革司法部門的長期計劃,包括將地方政府與司法機構適當隔離——長期以來,地方政府一直對司法機構有不良影響。

這些改革已足夠有意義,但未能解決核心問題,即中國如何能協調威權主義與法治。在四中全會上,中共領導人試圖給出明確答案。會後發表的《四中全會公報》稱,“只有在黨的領導下依法治國、厲行法治,人民當家作主才能充分實現”。換句話說,國家是人民意志的體現,當法律被視為國家工具的時候,法律將更好地為人民服務。

這些話聽起來都很耳熟。中國領導人稱,中國實際上比西方更民主,其政治體制追求集體的福祉,不允許損害每個人的個人主義蔓延。中國的發展方式更有效率,因為改革的步子永遠不會邁得過大,以至於超出人民的準備。如果中國想要有朝一日真的成為依法治國的國家,那麽就必須拋棄這些觀點。

畢竟,訴訟本質上是一種個人事務。中共希望民眾更清楚地意識到自身的權利,面對政府爭取他們的權利,以改進政府的表現。眼下情況正在朝著這一方向發展。自《行政訴訟法》1990年頒布以來,行政訴訟的數量已增加9倍,其數量如今達到六位數中的低端。有一段時間,法官們往往對原告施壓,迫使他們撤訴、或庭外和解。但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在今年3月表示,應改革法律、讓公民能更方便地起訴。

不過,盡管取得了上述進展,應採取的程序在中國往往被視為是條文主義和無用的障礙。人們對嚴格遵循法律的理念也持同樣看法。改變這種觀念需要深層次的調整,調整過程將是不愉快的。

中國解決糾紛的傳統方式是基於不同的實際情況,讓各方之間達成解決方案。中國人民大學(Renmin University of China)副校長王利民本月對《人民日報》(People’s Daily)表示,中國人仍需“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中共承諾推出一項民眾教育項目。但嫌犯在電視上供認罪行的畫面、以及中國對一些貪官的法外處置,顯示出施教者本身應首先學會法治是什麽。他們必須認識到復仇和正義的區別。如中共高官上周所承諾的那樣“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很可能不足以讓中國人樹立法治理念。

實現“社會主義法治”的遠大抱負是自相矛盾的。它反映出中共在接受西方理念的同時仍然緊抱中國特色不放。中國應該追求法治,而且是沒有“社會主義”作為定語的法治。

註:本文作者是生活在硅谷的公司法律師和中國問題分析師。

(據英國《金融時報》,美國硅谷中國問題分析師、律師 Rebecca Li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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