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千帆:政府最大问题是不把人民当朋友 

 

《语》曰:“四海之内,皆兄弟也。”纵然这个世界很大,《世界人权宣言》仍然要求我们“以兄弟般的精神”对待“富有理性和良知”的同伴。即便我们不能真的像兄弟那么亲密,至少也做个朋友吧。

我们之所以是朋友,是因为我们每个人都有《宣言》第1条所宣称的“理性和良知”,因而都有作为人的内在尊严。我们都是值得尊重的人,我们尊重自己,也懂得尊重别人。作为道德与理智力量的载体,每个人只要正常发展就能成长为健全的人格,就有能力做一个对自己、家人、社会负责任的公民。只要得到适当的教育,再卑微的人都能成才,再邪恶的人都能改邪归正。因此,永远正视自己和他人内在的潜能,永远不要放弃发展自己的道德和理性。正是这种人之为人的能力使你获得尊重,也使我们成为相互尊重的朋友——至少,只要我们愿意,就可以成为朋友。

作为朋友,我们至少不能像敌人那样相待,任何人都没有理由将别人当作敌人,冒犯之、侮辱之、伤害之。当然,我们不得不看到,人的理性是有限的。或为生活所迫,或为利益所诱,或出于一时冲动,我们的言行可能伤害别人。这就是我们为什么需要刑法来处置罪犯,因为他把我们当作了敌人。既然他被利益或情欲蒙蔽了双眼,不谙理性、不听良心的劝告、漠视他人的存在,用自己的行为危害他人的生命、安全或财产,我们只有通过国家这个理性的暴力机器强迫他回归理性,让他重新回到我们这个朋友大家庭中来。

然而,即便罪犯也不是我们的敌人,而只不过是一个犯了错误的朋友。作为有良知、有理智、有尊严的人,他确实不该犯这么严重的错;我们确实不得不以暴制暴,把他暂时控制起来,但是既然我们承认他的内在尊严,我们依然要把他当作朋友对待。虽然我们怀疑他做了不该做的事,我们还是要给他自我辩解的机会;无罪推定、公正审判不是为了包庇和纵容犯罪,而是一位“富有理性和良知”能力的朋友所应得的一份礼遇。即便他的犯罪通过公正的程序得到确证,他也只是一个犯了错的朋友,因而不应该受到不必要和不人道的惩罚,因为建立国家、制定刑法的目的不是惩罚他的罪过,他的罪和他造成的伤害也不会因为惩罚而变得更轻微,而是让他重新成为我们的朋友。

在本质上,国家就是这个保证我们大家以朋友相待的暴力机器;暴力不仅是不得已而为之的最后一招,而且必须是正当的、必要的、符合人道的。既然国家的基本目的是保证我们以友相待,它首先要把我们当作朋友。其实现实中的所谓“国家”,无非是由我们当中的一小部分人组成的政府。无论他们行使着如何庞大的国家权力,都同样要把我们当作朋友对待;事实上,善待我们正是他们行使权力的目的和义务。

我们政府最大的问题正在于它没有总是把人民当朋友,至少没有把人民中的一部分当作朋友对待。当我们的官员纵容乃至指使推土机推倒民居,让人民无家可归;当刑讯逼供草菅人命,把犯罪嫌疑人作为索取口供的工具甚至泄愤施虐的对象;当我们的官员无情挥霍人民辛勤劳动,剥夺人民的基本生计、公正补偿、社会保障,每年将数以万亿计的财政浪费在豪华办公楼、“三公”消费乃至流入个人腰包的时候,他们没有把我们当作朋友看待。当我们的政府动辄以“扰乱社会治安”的名义拒绝批准公民的合法集会申请,或以“造谣”、“诽谤”、“损害政府形象”的名义禁止记者或作家报道,或以“打击邪教”的名义无情惩罚持特定信仰的信徒,或以“危害国家安全”的罪名惩罚那些批评现有制度的异议者的时候,它也没有把他们当作朋友看待。也许他们批评错了,但是作为朋友他们应被赋予起码的信任和尊重。如果政府坚持我们身边确实有“一小撮”十恶不赦、亡我之心不死的“阶级敌人”,那么就请找一个出来给我们看看,但是为了给他公正辩护的机会,让他公开说明自己的观点或行为,让全国人民来判断他究竟是朋友还是不折不扣的敌人。

当然,就和私人犯罪一样,犯罪或犯错的官员并不是我们的敌人;纵然他们犯了弥天大错,我们也不能因此而对他们犯同样的错误,把他们当作敌人对待,冒犯之、侮辱之、伤害之、通过暴力手段消灭之。其实就和家长的纵容宠坏了孩子一样,他们之所以犯错,部分是因为我们没有尽到监督的义务,或者更准确地说,现有的制度安排不让我们有机会监督他们。正是制度的漏洞让他们过分膨胀、失去理智,但是我们难道对这种制度现状没有一点责任吗?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大家都是不称职的“家长”。我们和政府的关系完全被颠倒了,而且我们默认了这种本末倒置;我们一直误以为政府才是“父母”,自己则是无知、愚昧、幼稚的“孩子”,甘愿被它命令、指挥、驱使。久之,真正的“孩子”被宠坏了,变得贪得无厌、桀骜不驯的“家长”和主人,人民反而成为甘受欺凌的奴仆。要恢复正常的主仆关系,我们自己首先要有主人意识,我们的言行必须和宪法赋予我们的主人地位相称。

如果刑法的目的是通过国家保证我们私人之间彼此以友相待,那么宪法的目的正是从制度上保证国家把人民当作朋友。即便控制国家权力的官员把我们当敌人看待,我们也不能把他当作纯粹的敌人,而是要通过制度的力量迫使他把我们当成朋友。宪政的真谛在于营造一个没有敌人的制度环境,让手握权力的官员不得不和手无寸铁(但掌握选票)的平民像朋友那样和谐生活。

(本文为张千帆教授在北大10级本科生宪法基础主干课上的结语)

本文发布在 公民立场. 收藏 永久链接.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