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先必須指出,將史學發展成物理、化學、生物一類的“科學”,這一想法開始便有人反對,而且在實踐中多數史學家也做不到。不過在理論上“科學的史學”的號召 力非常大,因此在很長時期內似乎佔據了主流的地位,反對者雖不接受,卻也無可奈何。大概從上世紀五、六十年代起,這一預設才越來越受到嚴重的挑戰,關鍵發 生在“歷史規律”上面。出乎意外的是,使“歷史規律”開始破產的竟是湯因比(ArnoldJ. Toynbee, 1889-1975)而不是“科學的史學家”。湯氏主張“文明”才應該是史學研究的基本單位,他在世界史上選出了二十一個“文明”作為研究物件,最後變成了十三卷本的《歷史的研究》(AStudy of History )專從以“文明”為歷史研究的主體而言,我毋寧是十分歡迎這部巨著的,但問題出在他要在這部大規模的研究中尋出“文明”興起、發展和崩解的一般“規律”,這就掉進“科學的史學”陷阱之中了。當時(1950到60年代)西方各國專業史家群起而攻之,每人都根據最可信的史實和史證加以反駁,結果是他的所謂「規律」沒有一條是站得住的。
另一方面,“科學的史家”所強調的“規律”也同樣受到深入的質疑。評論這裡無法展開,讓我介紹一個比較重要的論點,即“generalization”(通貫性的概括)和“generallaws” (通貫性的規律)不可混為一談。自然科學可以建立“通貫性的規律”,史學則只能建立“通貫性的概括”。所謂“概括”,是指我們可以在歷史上發現一些整體的 趨勢、動態、結構及其因果關係。但這一類的「概括」往往因地因時而異,在甲國如此,在乙國則未必如此,在甲時若是,在乙時又未必若是,因此和自然科學中普 遍有效的“規律”截然有別。(至於於科學中的“規律”因研究的不斷進步而不得不修正,則是另一回事。)“通 貫性的概括”和“通貫性的規律”之間的分野劃定之後,史學是不是“科學”的問題便自然消解了。正如最近史學家所指出,到現在為止,還沒有任何人曾經成功地 建立起一條“放之四海而皆準”的“歷史規律”。(參看RichardJ. Evans, In Defense of History, 1999, pp.46-53;Joyce Appleby, Lynn Hunt and MargaretJacob, Telling the Truth About History, 1994, pp.168-9)
余英時:沒有一條“放之四海而皆準”的“歷史規律”
9月19日,唐獎漢學獎得主余英時在臺北國際會議中心發表“中國史研究的自我反思”的演講,這裡發表演講全文,供分享。
以下為演講內容:
我選擇中國史為專業並開始系統的研究,到今天已超過六十年了。這六十年恰好是中國史研究的基本預設(fundamentalassumptions),經歷著重大轉變的階段。因此我必須以這一轉變為背景,對我自己先後的研究動向進行反思,因為兩者是分不開的。
史達林“欽定”中國社會發展五階段論
自清末以來(即二十世紀之始),通過日本的仲介,中國史學家開始接觸到現代西方的史學,並且一見鍾情。在這一點上,梁啟超為我們提供了一個最生動的例證。他的《中國史序論》(1901)和《新史學》(1902)兩文是最早的發難之作,借西方為他山之石對中國傳統史學痛下針砭。他不滿意中國舊史“知有朝廷而不知有國家”、“知有個人而不知有群體”,因此反對以朝代劃分時代,而主張採用西方“上世”、“中世”、“近世”(後來通用“上古”、“中古”、“近代”)的分期。他所提出的中國史分期發生了很大的影響,一直到今天還有人應用,即一、上世史:自黃帝以迄秦之一統(西元前221);二、中世史:自秦一統後至清代乾隆之末(1795);三、近世史:自乾隆末年以至今日。其中“中世史”長至兩千年後來幾乎已取得“定論”的地位。梁啟超當時作此斷定是因為他把這兩千年看作“君主專制”的全盛期,“歷久而無大異動”。但1930年代以後,馮友蘭的《中國哲學史》則將這兩千年稱作“經學時代”,即相當於西方中古的“經院哲學”(scholasticism)。張蔭麟評馮書更加以附和,斷言中國在哲學上缺少一個“近代”階段。中國馬克思主義者依據史達林(JosephStalin)“欽定”的社會發展“五階段論”,也將同一個兩千年劃作“封建時代”。所以在很長一段時期中,“中古兩千年”似乎已成為中國歷史的一個最主要特徵。
宏觀的“科學史學”成為中國史學的主流
《新史學》一文清楚地顯示出:梁氏已接受達爾文進化論為歷史進化的基本模式。他說:“歷史者敘述人群進化之現象而求得其公理公例者也”。這句話表示他相信人的世界和自然世界一樣,也是受客觀規律支配的。所以史學的主要任務便是怎樣去探索並建立’歷史規律‘(historicallaws)。由此可知,他所嚮往的《新史學》其實便是當時在西方風行的“科學的史學”(scientifichistory)。受到牛頓(IsaacNewton, 1642-1727)科學革命的啟發,早在18世紀便有人主張用牛頓的方法來研究人文和社會現象,但到19世紀才發展成一種極其普遍的信仰,如孔德(Auguste Comte,1798-1857)、馬克思(KarlMarx,1818-1883)、斯賓賽(HerbertSpencer,1820-1903)等都是有力的推動者,而馬克思對史學的影響尤其巨大。
“五四”運動以後,不同版本的“科學的史學”在中國史學界佔據了主流的地位。這裡姑舉兩個例子:第一、歷史語言研究所創始人傅斯年先生宣導的“科學的史學”基本上取法于德國蘭克(Leopoldvon Ranke, 1795-1886) 的模式,其中有三個要素,即一、儘量佔有原始史料;二、對史料採取最嚴格的批評態度;三、運用語言訓詁的方法(philologicalmethod) 于史學研究和教學。當時和後世史家認為這是和科學家在實驗室中取得實物證據的精神相一致的,所以稱之為“科學的史學”。傅先生認為蘭克式的史學和清代考證 學極為相近而更有系統,因此取之不疑。但他同時又強調:史學的建設最後應該達到和生物學、地質學同樣的科學高度,這就透露出:他也假定歷史現象中存在著客 觀的“規律”(或“公理公例”),可以通過大量的具體研究而發現。這是史學最後成為一門“科學”的根本保證。不過他對此隱而不發,先從實際研究著手;在他 領導下,這一派在中國現代史學領域內的成績是有目共睹的。第二,另一影響很大的「科學的歷史」版本是由中國馬克思派提供的。我們都知道,馬克思主義的核心 (core)是唯物史觀(thematerialism conception of history),其大致內涵久已家喻戶曉,毋須詳說。這裡我只想指出:後世信徒多相信馬克思已發現了「歷史發展的基本規律,因而將史學變成了一門不折不扣的『科學』」。
1949年以後,唯物史觀遭受了高度的教條化和庸俗化,並在中國取得了「定於一尊」的地位,對於中國史學造成很大的損失。但這不是我現在要討論的問題,一筆表過不提。我要說的乃是一個無可否認的事實,即馬克思的一些重要歷史觀念,自1920年代傳入中國之後,對於一般史學產生了深遠的影響,在很大程度上改變了中國史學研究的方向。英國馬克思主義史學名家霍布斯邦(EricHobsbawm,1917-2003)曾跳出意識形態之外,追溯了馬克思對於歐洲近幾十年來歷史研究的導向作用,相當客觀可信。據他的觀察,馬克思的史學思維逐漸和史學打成一片,最後已不能也不必再在馬克思派和非馬克思派之間分辨異同了。(見他OnHistory一書第十、第十一兩章)。我覺得同樣的情形也出現在上世紀30年 代的中國。例如社會史、經濟史的興起(如陶希聖先生的《食貨》所代表的)以及中國社會史分期的爭論等等,既起源於馬克思主義,但很快便變成中國史學領域中 的一般問題了。如果作深一層的探索,我們有充分的史料可以將馬克思主義的史學觀點與中國一般史學的融合過程追溯出來(例如夏鼐,1910-1985他在清華大學歷史系讀書的經歷便提供了不少線索。見《夏鼐日記》第一冊,1931-1934年)。
我用精密的史學考證來制衡宏觀概括
以 上兩種不同版本的「科學的史學」是我早年研究中國史的思想背景。我並沒有盲從其中任何一個版本,因為我既不敢貿然相信「史學」可以成為「生物學」、「地質 學」一樣的「科學」,更不敢斷定究竟有沒有什麼「歷史規律」。但是這兩大史學流派在研究取向方面卻各有所長:第一,傅先生一派對於史料和證據的處理方式事 實上是將蘭克的方法和清代考證學加以融會貫通,是現代史學研究所必須具備的。第二、馬克思派的特殊歷史理論(「唯物史觀」)在1949年 以前並未獲得多數中國史學家的認同,但是它的宏觀取向則很受重視。所謂宏觀取向指超越出個人活動和個別事件而發掘歷史上的大動向,由於這類大動向往往涉及 社會的整體,因此研究無法局限於某一部分(如政治),有時不能不循著史料的引伸而擴展到其他部分(如社會、經濟或思想)。
由於深受以上兩大史學流派的影響,我自始便決定以精密的考證方法和宏觀概括互相制衡並互相支援。我早期專題研究如《東漢政權之建立與士族大姓之關係》和《漢代的貿易與擴張》(英文)都受到馬克思派的啟蒙,但並未接受唯物史觀;我也遵??守嚴格的考證方法,但完全沒有考慮到以生物學、地質學為史學的範式。
我 自始即最感興趣的問題是怎樣通過歷史來認識中西文化的異同。中西異同是清末以來中國知識人共同關懷的大問題,至今仍在爭論中;我一直相信,只有歷史研究才 是尋求解答的可靠途徑。但是在「科學的史學」這一預設之下,我在這一領域的工作遇到很大的困難。為什麼呢?如果歷史和自然界一樣,受著客觀規律的支配,那 麼「歷史規律」也必然和物理規律一樣,是“放之四海而皆準,俟之百世而不惑”的。事實上,如前面所指出的,從梁啟超的“上世、中世、近世”馮友蘭的中國 「哲學」尚未進入“近代”、到馬克思派的歷史分期,無不假定西方與中國循著同一歷史規律而演進,但中國卻遠遠落在西方的後面。在這一假定之下,中西文化的 本質差異只存在于“先進”(西)和“落後”(中)之間。至於其他差異則是次要的,不過是表現方式和風格的不同而已。應該指出,這裡也流露出西方中心論的意 識:歷史規律雖普遍有效,但在西方卻獲得了最順利的發展因而構成了典型,足為其他文化示範。這是為什麼“五四”以來中國知識人中頗多相信現代的西方為中國 的前景提供了發展的樣本。(1949以後一度盛行“蘇聯的今天便是中國的明天”之說,其實也是一種變相的西方中心論。)
沒有一條“放之四海而皆準”的“歷史規律”
以上我大致交代了“科學的史學”的預設為什麼嚴重地限制了中、西文化異同的探討。接著我要談一談這一預設的衰落及其所帶來的解放作用。
首 先必須指出,將史學發展成物理、化學、生物一類的“科學”,這一想法開始便有人反對,而且在實踐中多數史學家也做不到。不過在理論上“科學的史學”的號召 力非常大,因此在很長時期內似乎佔據了主流的地位,反對者雖不接受,卻也無可奈何。大概從上世紀五、六十年代起,這一預設才越來越受到嚴重的挑戰,關鍵發 生在“歷史規律”上面。出乎意外的是,使“歷史規律”開始破產的竟是湯因比(ArnoldJ. Toynbee, 1889-1975)而不是“科學的史學家”。湯氏主張“文明”才應該是史學研究的基本單位,他在世界史上選出了二十一個“文明”作為研究物件,最後變成了十三卷本的《歷史的研究》(AStudy of History )專從以“文明”為歷史研究的主體而言,我毋寧是十分歡迎這部巨著的,但問題出在他要在這部大規模的研究中尋出“文明”興起、發展和崩解的一般“規律”,這就掉進“科學的史學”陷阱之中了。當時(1950到60年代)西方各國專業史家群起而攻之,每人都根據最可信的史實和史證加以反駁,結果是他的所謂「規律」沒有一條是站得住的。
另一方面,“科學的史家”所強調的“規律”也同樣受到深入的質疑。評論這裡無法展開,讓我介紹一個比較重要的論點,即“generalization”(通貫性的概括)和“generallaws” (通貫性的規律)不可混為一談。自然科學可以建立“通貫性的規律”,史學則只能建立“通貫性的概括”。所謂“概括”,是指我們可以在歷史上發現一些整體的 趨勢、動態、結構及其因果關係。但這一類的「概括」往往因地因時而異,在甲國如此,在乙國則未必如此,在甲時若是,在乙時又未必若是,因此和自然科學中普 遍有效的“規律”截然有別。(至於於科學中的“規律”因研究的不斷進步而不得不修正,則是另一回事。)“通 貫性的概括”和“通貫性的規律”之間的分野劃定之後,史學是不是“科學”的問題便自然消解了。正如最近史學家所指出,到現在為止,還沒有任何人曾經成功地 建立起一條“放之四海而皆準”的“歷史規律”。(參看RichardJ. Evans, In Defense of History, 1999, pp.46-53;Joyce Appleby, Lynn Hunt and MargaretJacob, Telling the Truth About History, 1994, pp.168-9)
馬克思派的歷史分期是勉強比附的
“科學的史學”預設退位以後,我探討中西文化異同的問題便不再有理論上的障礙了。考古和史學都已充分證實,中國作為一個古老文明不但起源於本土,而且大體上是獨立發展起來的。從這認識出發,我試著找出中國文化的特色並溯其源至“軸心突破”(Axialbreakthrough)時期(即孔子出現的前夕)。但文化特色必從比較中得來,中西異同更離不開和西方相比較,因此在我的研究計畫中,比較中西的文化和歷史是一個重要環節。這裡應該強調一下,“比較”必須儘量避免流為“比附”,尤其是“勉強的比附”(forcedanalogy)這是過去很常見的一種弊端,如前引梁啟超與馬克思派的歷史分期便是顯例。
但 深一層分析,這一弊端顯然是從西方中心論中衍生出來的。因為前已指出:在“科學的史學”預設之下,西方已成為“先進的典型”,中國史既循著同一“科學規律 而演進”則“比附”於“典型”是無可避免的。但在“科學的史學”破產之後,西方中心論已失去了存在的根據,“比附”便完全沒有必要了。由於以往幾十年中歷 史分期的比附深入人心,至今仍時時流露在不少論者的筆下,因此我的研究重點之一是怎樣在中國史進程的內在脈絡中試求與事實相符而自然合理的時代劃分。我相 信,不但中國文化自具特色,而且它的發展途徑也是獨特的。
我以中國史為專業,並特別注重中西文化異同的問題,並不是單純地由於“發思古之幽情”。1946年 回到城市讀書以後,我越來越親切地感受到身處歷史大變動之中。因此我讀中、西歷史都抱有一種迫切感,即希望從“古今之變”中瞭解我所處的“世變”究竟是怎 樣造成的?我並不相信“鑒往”可以“知來”,但是我認為歷史研究和文化解析可以為我們打開認識“世變”的門戶。在一切“世變”之中,我們特別應當關注價值 系統的變動,這是我近年來自我反思的啟悟之一。(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