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讯北京时间2014年9月19日 转载)
中央民族大学维吾尔族学者伊力哈木.土赫提(维吾尔在线)
伊力哈木的妻子古再努尔在乌鲁木齐旁听丈夫出庭受审。(网络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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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力哈木的代理律师李方平接受外媒采访,右侧围观者为便衣。(网络图片)
北京中央民族大学维族学者伊力哈木.土赫提被控“分裂国家罪”一案,星期四在乌鲁木齐中级法院审理九个小时后,全案审结,法院择期宣判。代理律师李方平表示,伊力哈木在最后的陈述中再次要求案件移送北京法院审理,强调言论无罪、研究无罪。控辩焦点主要围绕维吾尔在线网站一个论坛的管理手册内容构成分裂国家行为。
维族学者伊力哈木被控“分裂国家罪”案一审周四进入第二天庭审,当晚七点四十五分左右结束。伊力哈木的代理律师李方平在庭审结束后告诉记者,法官将择日宣判:“今天已经审判结束,法院说择期宣判,伊力哈木作了最后的陈述,第一要求案件移送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二他认为言论无罪、研究无罪。主要指控还是围绕他们是一个分裂国家集团,以维吾尔在线为平台,提供的证据包括维吾尔在线一个论坛管理手册,还有一个什么图兰(音)在线公司的营业执照,但是论坛管理手册我们也提到,这是根据信息产业部规定,当时办论坛,都要有这么一个管理手册,作为注册和备案(之用)。这根本构不成所谓分裂国家的刑事要件”。
李律师说,公诉人多次提到伊力哈木拥有的图兰公司违法行为,又称其中一位学生受到伊力哈木胁迫:“图兰公司从来没有去聘用这些志愿者、论坛版主、管理人员,也没有劳动合同,也没有发工资,这些人都是志愿的,也不存在公诉机关指控的拉拢、蛊惑,甚至胁迫,又举例子说有两个人被威胁要扣他(学生)的毕业证,没有任何事实依据。这些孩子可能是在压力之下,作出违心的表述。他(伊力哈木)说,一直希望案件合并审理”。
周四,乌鲁木齐中级法院外,戴头盔的特警、公安及便衣继续封锁各个路口,戒备森严,监视接近封锁线的人士。开庭前,伊力哈木的代理律师李方平在法院外接受外媒记者采访,多名便衣以路人身份在场监视。中午休庭时,另一位代理律师刘晓原称,庭审从上午10点30分开始,至下午近两点结束。他中午接受本台采访时说:“上午的庭审内容和昨天下午是一样的,对公诉方的证据,发表质证意见,从上午十点半开始,一直到下午1点57分。我们现在马上,3点钟又要开庭了,上午把庭审调查程序全部走完了,包括我们辩方提供的一些文章来证明伊力哈木先生一贯反对分裂国家,反对煽动民族仇恨的,反对暴力,也向法庭提供了一些他以前写的文章”。
在周四的庭审中,律师向法庭提供的文章显示伊力哈木并没有像原告所称的,组织分裂国家集团,发表煽动民族仇恨的文章,事实恰恰相反,伊力哈木一贯主张民族和谐,尊重不同民族的信仰、就业等权利。
刘晓原说,法庭在下午进入辩论阶段:“下午从三点开始,进入法庭的最后一个阶段,辩论阶段,马上就要开庭了,我们连饭都没来得及吃,吃了新疆的一点面包,没有时间了”。
起诉书指控的八项控罪,重点指被告人组成分裂国家的八人犯罪集团,案涉中央民族大学的七名学生,参与发表及翻译文章的工作,还指犯罪集团在维吾尔在线网站发表鼓吹新疆独立,煽动民族仇恨的文章,而控方提供的这些文章有的经过翻译,也有的由境外网站转载。
对此,辩护律师认为,维吾尔在线的民调文章内容包括民间对维吾尔民族的看法,有人支持要单独建立一个民族国家,也有人希望实行民族自治或民族自决,但并没有如何实施分裂国家的行为,而且相关调查性文章并非出自伊力哈木本人,只是刊载于维吾尔在线网站。
庭审中,伊力哈木的律师提出,被告人生活、工作在北京,户籍在北京,网站在北京备案。如伊力哈木的行为涉嫌犯罪,应由北京的法院审理。而乌鲁木齐市检察院解释称,伊尔哈木涉及的是新疆问题,因此乌鲁木齐执法机关对案件有管辖权。
对此,成都的中国天网人权事务中心维族义工浦飞认为:“这种解释是站不住脚的,即使伊力哈木有官方所谓的犯罪行为,应该在犯罪行为发生地审理,而不是说涉及新疆问题就要在新疆开庭。黄琦(天网创办人)的案子第一次也涉及新疆,为什么当年不在新疆开庭?这主要是为了防止有人去(北京)围观伊力哈木开庭,造成更大的影响”。
长期关注伊力哈木的北京维权人士胡佳认为,伊力哈木案在乌鲁木齐开庭并非新疆当局的决定:“而是北京的决定,因为伊力哈木是一个在北京的知识分子,他的户籍在这里,他所从事的职业在这里,他开的网站、机构以及他的那些学生都在这里。不要把他看成一个地方性案件,他是中国今年最重要的政治案件”。
胡佳进一步强调:“政治的案件,作为法官而言,都是审者不判,判者不审的,现在我们能看到的,无论是检察官还是法官,其实他们都是中共的司法道具。因为中国没有司法独立”。
来源:自由亚洲 (博讯 boxu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