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江松:广州大学城环卫工人罢工维权事件始末及其分析解读

文/王江松

一、广州大学城环卫工人罢工维权事件始末

早在2014年4月份,自广州大学城开始运营9年以来一直负责其物业管理的广电物业公司在竞标过程中出局,9月初将把物业管理移交给新的物业公司。但是,公司方面没有把这一情况告知200多名环卫工人,而是与他们签订了一份为期4个月的劳动合同,合同中将工作地点由原来的大学城改为番禺、广州,或空白,为4个月后有利于公司对环卫工的安置埋下了伏笔。

8月初,环卫工人知道了广电公司将要退出大学城的情况后,不免为自己的未来担心。这些工人大都是本地因为建造大学城而失去土地的村民,已经有了十来年的维权经验,因此,他们很快就团结和组织起来,向广电物业展开了维权抗争。

 

1、8月21日第一次罢工抗议

 

中山大学学生@小祥子_AFRB率先在微博和博客上报道:今天是中大开学的日子,大学城全部200多名环卫工集体在GOGO新天地举行罢工抗议,并拉出横幅“日晒雨淋九年合同终止,不承认工龄,请政府帮帮我们”。在此之前,工人们自8月8日开始,先后去过公司、街道办以及劳监等相关部门,后者不是避而不见便是敷衍了事,没有给予任何积极的回应,工人们像皮球一样被踢来踢去。眼看劳动合同即将在8月31日终止,环卫工们不知道自己将何去何从,迫于无奈,他们决定在开学日举行罢工,希望以此引起社会和学生的关注。

来来往往的学生经过他们聚集的地方,有一些工友拿着他们的工资条,努力向学生表达他们的诉求。终于看到有一个学生站出来为他们说了一句公道话,警察却想要强行拉走他,他们迅速围过去保护了他。事后谈起的时候,他们仍深深的感谢:“这是给我们的力量啊!”

他们很坚定的告诉我,“我们强烈要求在大学城内继续从事环卫工作”。他们的家庭都在大学城,这是他们生长、生活、融入的地方,他们只希望能够提高待遇,好好地在这体面地工作,即使是这一份“最苦最累最危险”的工作。这是一个简简单单的诉求。

历来我们都称环卫工为“城市的美容师”,然而,口号很美好,现实却很尴尬!他们的境况在考验着这座城市的“良心”!明天,这200多位维权近半个月的工友将再次向公司、街道办、劳动部门提交他们的诉求信,即使一次又一次没有回应,但他们不会放弃,因为这是他们该有的权利!

 

2、8月22日向广电物业、街道办、劳动部门提交《大学城环卫工诉求书》

 

今早大学城200多名环卫工集体前往广电物业、街道办、劳动部门提交了《大学城环卫工诉求书》,要求公司在三天之内给予回应,否则将继续采取行动!中山大学最具影响力的学生媒体微信平台逸仙传媒综合e先每日资讯这样报道:环卫工人的“最后通牒”,希望三天内得到答复。下面是大学城环卫工人诉求书的内容:

 

我们是广州市大学城小谷围街的环卫工。从2004年至今,我们两百多位环卫工为大学城的建设挥洒汗水。2005年,我们的劳动关系从市桥环卫处转到“广州广电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直到2014年8月。在此期间,我们与公司签了至少3次合同,还不包括两次总共一年多的变更合同。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公司早就应当与我们签订无固定期合同。

今年8月份,我们得知公司没有中标,两百多环卫工的去处却至今没有说法。我们先后去过公司、街道的相关部门反映问题,结果不是避而不见就是敷衍了事。我们的合法合理权益受到侵害,对此我们提出以下诉求,期望公司回应;同时期望政府相关部门依法执法,监督公司保障工人的合法权益。

(1)去向问题。据2014年5月1日所签《劳动合同变更协议书》,我们所有工人合同将于8月31日中止,而两百多环卫工去向却至今没有说法。我们听闻将被分配到大学城外的地方从事楼宇保洁等类型的工作。我们对此深感忧虑,强烈要求公司告知每个工友的具体去向安排(包括工种、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工作待遇等)。对于将来的工作安排,工人应当有参与决策和协商的权利,不能接受公司单方面强加的工作安排。

(2)合同问题。之前与公司签订的合同工作地点五花八门,包括广东、广州、番禺等,没有具体的工作地点,哪怕具体到街道。个别合同没有起止日期。之前签订劳动合同时,公司要求工人在空白合同上签字按手印,而具体合同内容却不告知。自2005年至今,我们与广州广电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至少签订了3次合同,还不包括两次总共一年多的变更合同,我们强烈要求依法签订无固定期合同,并对2010年以来未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进行依法补偿。

(3)工作量问题。自2010年亚运以来,环卫工数量不断减少,扫水车和扫路车再未出现,全部工作都是人工打扫,清扫面积不断增加,工人实际的劳动量大大增加(较以前2-3倍),未完成工作任务则要扣除工资。更令人不满的是,公司承包绿化带的园林工作,却将部分工作强加给该路段的环卫工,要求环卫工从事工作范围之外的工作(这个问题与劳动合同未能明确工作内容有关)。我们要求公司补偿自2010年以来每个月因工作量增加所致拉长费(每月至少120元)。

(4)工作内容和待遇。自2004年大学城规划建设以来,政府承诺我们每一个环卫工就地安排就业,如果更换工作内容,我们现有的待遇将不能得到保障。大多数环卫工从事环卫工作长达十年之久,我们希望继续从事环卫工作,并提高环卫工的待遇。另外,我们的家庭都在大学城,这里是我们的老家,是我们生长的地方,我们强烈要求在大学城内继续从事环卫工作。

对于我们工人的集体诉求,希望公司在三日之内(最迟8月25日下午)给予回复。

 

大学城环卫工

2014年8月22日

 

中青报记者张晓纯、黄晓韵报道了这一事件:据了解,环卫工人已准备走法律途径维权。​​​继昨日(8月21日)大学城环卫工人聚集在GOGO新天地,为工龄问题维权事件发生后,网络上掀起了一股声援环卫工的浪潮。​​记者见到朋友圈转发的部分文章出现了“环卫工人‘罢工’维权”字眼,工人表示:“我们不罢工,但是要维权。”据了解,环卫工人是在做完本职工作后,在空余时间自发聚集进行维权的。​​工人称他们多次到街道办上访,却没得到太多回应。​​ ​​

为进一步了解该劳资纠纷事件,记者今日前往大学城小谷围街道办。据宣传处吴冠阳主任表示:“从2014年8月8日开始,环卫工几乎每天都来,我们已经成立工作小组跟进处理,劳动和社会保障中心、司法、信访、综合治理、工会、爱卫办等部门都在协助解决,帮助他们走法律途径,并不存在不理他们的现象。”​​今日上午,一批环卫工出现在街道办劳动和社会保障中心,填写申请仲裁的相关资料《劳动争议来访告知书》。工人多数表示,一开始之所以没有选择申请劳动仲裁等法律途径,一则“不懂法”,二则“能协商解决的话,我们也不想把事情闹大。”不过,由于事情久未解决,已经闹得沸沸扬扬。​​在劳保中心,记者见一工人手执《大学城环卫工人诉求书》,文件后附一页多纸的工人签名及画押。劳保工作人员表示,“我们也希望帮助工人解决问题,这不是职能部门与劳动工人的矛盾。”​​​​​​环卫工人还称,为了此事曾多次到广电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大学城办事处,也多次致电公司相关负责人,但屡遭推脱或拒绝。​​广电公司表示,“公司曾在街道办开过两次大会与工人商讨问题,也组织了管理人员到工人家里进行家访,并请部分员工进行一对一或者一对多沟通,反而是工人拒绝了我们。”​​一名环卫工人说:“我们被别人骗得多了,如果我们有文化,有法律意识,就不会当扫地工人了。”后来又一名工人向记者说:“我们也不怕这么说——没有环卫工人,大学城没有今日。”​ ​ ​ ​

​据悉,广电公司与大学城的环卫承包项目于2014年4月30日到期,此次投标未中,由新公司隧城公司接手。宣传处吴主任称,按照投标协议,如果环卫工人愿意,隧城公司将无条件接收这批工人,工资、医保、社保等等仍按原来水平进行发放,“这些环卫工都是知道的。”​​而此次事件的矛盾在于,工人认为与广电公司合同期满,故而提出广电公司给他们经济补偿金以及加班工资等多项诉求,并称广电公司一直不给正面回应。​​具体争议如下:

​​(1)经济赔偿金。​工人认为与广电公司合同期既满,公司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很多工人有着长达九年的工龄,此次双方争论最大焦点即“公司是否该支付工人经济补偿金”。​​按街道办所说,广电公司投标未中引发工人上访后,本需在8月16日前制定《环卫工人合同期满人员安置方案》,然而至今双方仍未达成协议。​工人们多是小谷围居民,并不愿意离开大学城去市区的楼宇或其它地方做保洁工作,一则担心被分到路途遥远之地,有交通费等的顾虑,二则有家庭方面的考虑,“我们还有老人小孩,在这边工作方便照顾。”​​广电公司代表人杨总称已于昨日(8月21日)将最终解决方案交给街道办,希望与这批环卫工续约,因为需要这批员工;并已给工人发了续签通知书,承诺在劳动变更合同期满之后按照“三不变”(劳动关系、劳动性质、工资待遇)原则安排员工在合同所填地点附近上班,并提出会给予工人一定的交通补贴与住宿补贴,倘若工人单方面拒绝签订,是自动放弃合同,公司不必进行经济补偿。

​​(2)加班工资。​环卫工称2012年5月到2013年4月期间,他们每月四天休息日都加班,却无相应加班工资。街道办称广电公司此前在街道办的要求下需要准备工人请求支付时间段的工资表和考勤表等资料,以便查证。记者今日致电广电物业时,对方称尚未发现相关证明资料,具体还待核实。​ ​

(3)补发未达标准部分的工资。​环卫工人称,根据广州市政府文件,每人薪资水平应达3800元/月,而自己每月只拿了3000元左右的工资。广电公司认为,按《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广州市环卫行业用工的意见》(2012年)文件规定,环卫工每人用工成本为3826.46元/月,包括用工成本、社保、医保、住房公积金、其他津贴等等,再加上纳税,收到3000元左右是正常的。​而关于住房公积金问题,引发了工人一点争议,“我们中有人被多收了一或两个月的公积金,每月212元。”​​针对此争议,广电公司表示:“目前还没有资料证明公积金缴纳有误,这点如果有问题,我们一定会补偿。”​ ​

(4)工人质疑协议书的有效性。​广电公司与工人的合同三年一签,原本广电公司与工人在2014年4月30日就已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而在这之前,广电公司曾给工人每人一份《劳动合同变更协议书》,将合同期限变更为2014年5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工作地点部分是“番禺区”,部分是“广州市”,部分是“广东省”。​​而环卫工人曾称,自己当初是在一张白纸上签字画押;后来又表示,这份协议书在签订时没有具体时间和内容,很多处空白,他们认为自己被欺骗了,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订的,因而质疑协议书的有效性,一名工人说:“我们签名和空白处填的字,字迹是不同的。”​​而广电杨总回应:“一个成人怎么可能会在一张白纸上或者一张多处空白的合同上签字画押呢?他们所说并不符合事实。”​​小谷围劳动保障中心表示,曾抽检工人协议书,并没有发现工人反映的现象,转而告知工人们如果还对协议书有效性存疑,可以申请仲裁以最终确定。​​ ​ ​

初步法律意见: ​记者于今日下午致电一些专业人士(应受访者要求,不具名),得出初步的法律意见。他们依据初步掌握到的案件情况,指出环卫工人可以主张依据《劳动合同法》以及相关条例进行维权,但由于资料有限且未经核实,具体的法律意见仍需根据事态的进展和更详细的一手资料才能确定。​​根据现有情况,广电公司给环卫工人提供了两种选择:第一种,同意广电公司的随迁建议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广电公司可能会根据随迁的地点给予交通、住宿等补贴费,这种情况下环卫工人的工龄能够继续计算,但由于需要随迁到广州或周边地区从事其他项目,环卫工人及其家人可能需要跟着一并搬离大学城或花费更多时间和费用在上班的途中。​​第二种,终止或者解除与广电公司的劳动合同,并与新的中标公司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由于更换了工作单位,他们的工龄需要重新计算。对于原单位广电公司,环卫工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主张《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三十八条、第四十条第(三)款或第三十六条,主张获得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金。​​但是对于第二种情形,记者通过广电公司相关领导了解,广电公司认为公司并未主动解除环卫工人的劳动合同并已经作出相应的随迁安排。公司主张根据第四十六条第(五)款前半句的除外条款(即“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因此公司没有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义务。​​对此,广电公司方的观点确有一定的道理,但事实上能否适应除外条款仍然存在争议。比如除外条款要求“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但是续订劳动合同如果导致工作地点由大学城变更到广州或周边城市是否构成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的重大变更?而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的变化,主要由于广电公司未能中标所引起。由于目前手上的一手资料有限,并且认定的标准存在模糊地带,需要法官予以认定。另外,环卫工人可以去NGO或者法律诊所寻求法律援助。

 

3、8 月23日举行第一次工人大会和工人代表会议

 

8月22日,著名劳工公益机构番禺打工族服务部街道环卫工人的求助,第二天上午,打工族服务部工作人员来到大学城,辅导工人召开了第一次工人大会。200多名工人参会。会上,以工作组别和部门为单位,选举产生了18名工人代表,其中每个大组分别产生3名工人代表,车队等各产生1到2名工人代表。

下午,召开第一次工人代表会议,选举产生了1名总代表、5名谈判代表和3名经费审查代表,按集体行动需要进行了分工,由相应代表负责组建了组织、谈判、对外宣传和联络、后勤与财务等若干小组。

 

4、8月25 日举行第二次工人代表会议,大学生发起签名和众筹支持活动

 

今天是递交工人诉求书的第三天,公司约好下午3点给予答复。上午和下午3点以前,工人代表举行第二次会议,打工族服务部彭家勇、邓小明参加了会议。会上进一步梳理了工人的诉求,集中在要求公司给予合理安置方案和留在大学城工作两点上,并讨论和部署了工人的行动策略。

下午三点钟,全体环卫工人来到大学城商业北区物业公司的办公室,等待关于员工安置的答复。根据工人维权微博@大学城环卫工维权傍晚6点多的报道,从下午三点到现在,我们在公司办事处整整一下午,公司敷衍、搪塞一直不肯回应,没有任何诚意。最后只是要了我们5个代表的电话。我们的代表现在就在这里,但为什么不在今天谈判?公司的人最后走了,我们决心维护权益绝不罢休,我们要补偿,我们要留在大学城从事环卫工!

晚上,大学生发起签名和众筹支持活动,他们的呼吁书写道:

 

在长达九年的劳动关系中,环卫工人的工作性质(包括工作地点和工作内容)是“在大学城从事市政环卫作业”。这一点在2005年最早的一份合同中是明确表述的,也是2004年大学城征地拆迁时政府对于本地居民“就地安排工作”承诺的体现。而环卫行业的用工原则一向是,“铁打的工人,流水的公司”,承包公司走马观花换来换取去,环卫工人的队伍却基本稳定,甚至十几年扫同一路段。在投标失败的情况下,广电物业根本不可能继续履行这一约定。

所谓“劳动关系不变”,其实是广电物业希望以“不主动提出不续合同”来逃避解除劳动合同所致的经济补偿金,他们希望“不续合同”的主张从工人的口中说出来。他们很清楚环卫工人会因为“继续在大学城做环卫工”的主要诉求,而“被迫”主动提出与他们不签合同。对于愿意续约的工人而言,除了不能“在大学城继续做环卫工”之外,那些解决交通和住宿等问题的承诺是很不现实的。一旦续约,广电物业是否履行承诺,会以怎样的变通方式给承诺打折扣,环卫工人们难以打消这些疑虑。而对于不愿意续约的工人而言,广电物业拒绝给予经济赔偿金,而这本身很可能就是公司的目的所在。

广电物业声称“多次与工人沟通、协商”,但实质上,每一次所谓的“沟通、协商”都是单方面的“通知、命令”。环卫工人根本没有平等的、提出异议的权利,只有被动接受公司的“霸王条款”。请问这是协商吗?甚至,广电物业还警告工人“对于煽动怠工、蓄意歪曲事实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人员严肃处理”,“呼吁员工理性地反映诉求,不能以破坏社会秩序、侵犯他人权利的方式逼迫对方妥协”。

这说明环卫工人维权的困境在于,不以集体聚集维权的方式,公司不会理睬,政府和社会不会重视;采用集体行动的方式又受到公司的威胁和警告。那么工人们该怎么办?事实上,工人们所有的行动都在理性和合法的范围内。

我们可以清楚的看到,环卫工人在与公司的博弈中处于极为被动的位置,其劣势和弱势一目了然。

作为与环卫工人生活在一个“共同体”的大学生,作为大学城环卫工人最直接主要服务对象的大学生,面对这一群最美的“城市美容师”,以汗水装饰美丽生态岛的底层劳动者,在美好的口号面前却是一个如此尴尬的现实,我们该做些什么?他们的境况在考验着这座城市的“良心”,我们该怎么还他们一个“体面而受人尊敬”的生活?

我们呼吁大学生关注大学城环卫工的群体命运,支持他们合理合法的诉求和抗争,要求他们留在大学城;

我们呼吁政府相关部门履行承诺,按照广州市环卫行业的惯例,安排环卫工人延续之前的作业,既能保障工人工作的稳定性,又能保证高质量的环卫服务;

同时我们以社会主人翁身份呼吁广电物业不要逃避对环卫工人的法律义务,保障环卫工人的合法权益,与工人进行平等的集体协商,有诚意、认真的回应工人的诉求,为工人九年的辛劳和汗水支付经济赔偿金,给辛劳的劳动者一个交代!

 

5、8月26日全体工人正式停工维权

 

今天,大学城环卫工人在公司没答复其诉求后,被逼停工维权,他们说:我们只是要合理的安置方案,我们要留在大学城继续从事市政环卫工作,过份吗?就在工人行动之前,公司也采取了紧急应对措施,伙同有关部门人员到其中三位工人代表家中想要私了,并威胁工人代表要其退出,否则报复,甚至跟踪到凌晨四点钟。总代表芬姐血压上升进医院打点滴了。但是工人代表没有妥协,其中一个说:“就算拿个十万八万来我面前,我也不会收,否则我对不起信任我的工友!”

来自大学生@小祥子_AFRB的报道:今天上午开始大学城环卫工的维权静坐一直在持续,大多数环卫工都是本地人,十年前田地被政府征收后成为环卫工,之后十年以此谋生。他们介绍说,十年前为维护自己的田地利益也争取过,现在又为自己的劳动权益而争取。他们毫不畏惧,争相在镜头面前表达自己的诉求!多大5家广东省媒体到现场采访了维权工人。

 

6、8月27日继续停工维权静坐,上级工会表示支持

 

今日上午代表与省总工会通电话,省总承诺了解详情后下午回复代表;番禺区总工会也明确表示下午会派人过来支持环卫工人。环卫工人代表开会讨论了下午与区总及相关部门如何对话,并请求社会各界支持关注我们环卫工集体维权。然而,经工人代表多次催问,直到下午三点未见娘家人的身影,导致全体工人对娘家人失去信任。工人情绪失控,讨论明天行动要进一步升级。

截止于27日凌晨,大学生签名和众筹活动已经收集了725个签名,他们来自国内外124所高校及机构,有的来自大学城的十所高校,也有的来自省内外各高校,更有来自国外大学如早稻田大学、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北海道大学、慕尼黑大学等在国外求学的学子,也不乏一些在中国留学的留学生及社会人士。著名学者艾晓明、郭于华、何高潮等人也参与了签名。

 

7、8月28日冲突升级,1名女工被打,吴魁明律师被带走

 

早上,全体环卫工人聚集在中大GOGO新天地集体维权。工友们秩序井然,席地而坐,还唱起国歌。

小谷围派出所派出警察,想带走工人聘请的律师吴魁明和几名现场声援的大学生。上午十点多,为保护律师和两位女大学生,工人们围住他们不让警察接近,之后警员022018打伤了一名女工,也带走了吴律师。工人们尾追来到派出所,要求放人。据@小祥子_AFRB、 @大学城环卫工维权报道:环卫工委托的吴律师已被派出所带进去四个多小时了,之前承诺的半个小时后放人一直没有兑现,工友再度在派出所门口喊“放人!放人!”。派出所继续不放律师,在门口跟环卫工吵,有社会人士说了些“公道话”,警察再次想带走社会人士,被环卫工集体阻止和谴责!

区总工会终于来了!我们提出四项诉求:(1)放了吴律师;(2)支付被打伤的环卫代表的医疗费;(3)要求委托第三方谈判顾问;(4)确定集体谈判时间地点。

下午3点50分,吴律师做完笔录后被放出来了。

 

8、8月29日继续静坐维权,清华大学博士生撰文揭露真相

 

@大学城环卫工维权:今天大学城全体环卫工继续集结在新天地维权,已有很多学生、社会各界人土在关心我们、支持我们,我们将坚持维权抗争,希望得到更多学生和社会各界人士的支持。有几个大学生来跟我们聊天,教我们一起学唱《团结就是力量》!我们工友一定团结到底!到现在止,我们已收到社会各界热心人士捐给环卫工人买水的善款达3387元!在此,我们全体环卫工人再次表示衷心的感谢!

今天我们下午在新天地对面继续静坐,唱起了歌给自己打气。也许吵到了上面中大至善园的学生休息,在此表示特别的抱歉,希望你们能宽容。

今天一整天我们所有工友一直在GOGO新天地静坐维权,同时派出10名代表前往广州市政府和广东省总工会请愿,请求政府和工会关注我们大学城环卫工维权,助力我们跟广电物业进行谈判,我们要求一个合理安置和工龄经济补偿金等!

今天 12点14分,一直跟踪研究广州环卫业和环卫工人的清华大学社会学博士生窦学伟发表博文《究竟是谁“霸道”?》,驳斥了广电物业方面对工人的攻击和毁谤:

 

1、事件的起因:未能成功竞标。据环卫工所言,他们在8月初的时候得知广电物业未能成功竞标大学城的环卫作业。广电物业在这里深耕9年,包赚不赔盈利巨大。至于盈利从何而来?我们从实际环卫作业人数和标书作业人数的差别以及环卫机械的使用情况可窥一斑。

2、广电物业面临的法律问题。广电物业竞标失败,已经无法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条件(包括工作地点和工作内容),劳动者可以要求不续订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给予法律规定的经济赔偿。

另外,自从市场化改革以来,广州市环卫作业的惯例是“铁打的工人,流水的公司”,原环卫承包公司退场,需要给工人依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这一点与环卫行业的公共性有关,政府有义务为市民提供安全稳定的环卫服务,如果环卫工人的队伍不稳定,那么市容市貌将难以保持整洁干净。

再次,广州大学城规划建设期间,地方政府给予村民承诺“就地安排工作”。如果将工人安置到大学城之外的其他地方工作,将明显违背政府的承诺。

3、广电物业如何应对法律问题。在21日之前,公司先是采用蒙蔽的策略,诱使和强迫工人与其续签劳动合同。在8月20日发的《通知》中,公司声称,“超出指定期限(25日)不办理续订的,视为阁下不同意续订,我司将不对阁下做岗位调配安排,劳动合同到期终止。”但拒不说明是否给予经济赔偿。在这份《通知》中,公司提出了第一版本的“三不变”,即“工作内容不变,工作待遇不变,工作地点按原有劳动合同约定区域就近安排”。很多工人原有劳动合同约定的区域是“广东”或“广州”,公司可以操作的余地太大。这份《通知》加剧了工人的忧虑,他们最主要的诉求之一就是“在大学城从事市政环卫作业”。

在社会各界人士持续关注,事件引起广泛关注的时候,公司又抛出“环卫作业招标书”,其中要求“中标人应无条件接受本项目原有的全部员工”,认为工人“去向不明”的说法站不住脚,“工人的诉求子虚乌有”。事实上,这种信息不公开不透明不平等的状态严重影响到了工人的合法权益。

为了赖掉经济赔偿金,公司的策略是,坚持与工人续签合同(最新版的“三不变”,即劳动关系不变,工资待遇不变,工作性质不变),不想签就主动辞职;坚持通过法律途径走“仲裁、一审、二审”的路子。因为公司很明白,工人耗不起,如果充分利用法律程序的时间,这个案子拖一年不是问题。工人也不傻,坚持要求与公司进行集体协商和谈判,这是一个进入仲裁前的法律过程。集体协商和谈判是劳资双方对等的沟通机制,在有第三方监督和协调的情况下,扭转原本“资强劳弱”的态势。

公司对于工人的这个诉求不理不睬,反而组织人员三更半夜“探访”工人代表,提出私了,施加压力,骚扰工人休息。“公司上下男女同事牺牲休息时间去环卫工家做沟通做维稳工作”,“他们又说公司是去威胁,我了个去了,我几千人的公司,威胁你需要排自己总部员工去吗?”难道现在国企也加入维稳队伍中去了么?几千人的公司很了不起么?几千人的公司中有多大比例的成员不是(派遣制)工人?不是几千名工人为你卖血卖汗,你能成为“排名第17的物业管理公司”?

4、事情如何解决?

作为一家国企,希望广电物业把精力放在解决实质性问题上,而不是把精力放在深挖“幕后黑手”上。稍有智商的人都可以看出,大学生和社会各界人士对环卫工维权事件的关注是自发的、志愿的,是出于社会公义被任意践踏的不平之感才关注的。@跳进水坑(广电物业的写手?)试图把一件劳资纠纷问题与“境内外敌对势力的渗透”关联起来,用“莫须有”的说辞吓阻大学生的关注,手段过于卑鄙。

广电物业也不要轻视关注环卫工维权的学生和社会各界人士,不要把他们当成无知的人,似乎只有你们才是聪明的,其他人都是愚钝的可以随意摆弄。

广电公司更不要轻视环卫工人,多少年来,正是这些衣衫褴褛的工人帮你们赚够了钱,他们不会永远甘于被你们剥削和压迫。

事件解决的有效方法无非是广电物业放下身段,不再傲慢和“霸道”,坐下来与工人进行平等的协商和谈判,解决问题。

作为一家“国企”,请多表现出一点社会主义国家的气质;作为一名共产党员,请多拿出一点“工人阶级先锋队”的觉悟来。

请对劳动者多一点善待,多一点尊重吧!

 

9、8 月30日继续静坐维权,网上惊曝小谷围街道的环卫成本测算表,何高潮教授发表评论

 

@大学城环卫工维权:凌晨5点零3分:急!广电公司今晚一直在骚扰、恐吓工人代表(王),并缠着不放,直到现在!公司这到底是要作甚,连续四五天凌晨及晚上骚扰我们!现在凌晨5点我们所有工友紧急集合前往王代表家里,跟公司要个说法,凭什么用这么下三滥对待我们,而不是谈判!

今天我们继续在新天地集结维权,昨晚我们的员工代表一直被不明身份的人跟踪,甚至派人到湖南乡下对老人进行骚扰。

在烈日下坚持的我们,午后温度很高 ,中大又有学生带水过来现场支持我们,谢谢 ,谢谢中大学生谢谢社会各界人士的关心和支持

这已经是今天第五批大学生过来给我们送水,来来往往越来越多大学生走近我们,跟我们聊天,真的很激动,即使我们晚上被骚扰,白天还要静坐抗争维权,但感谢所有人给予我们的支持!我们工人有力量!

@KMPlayers:广州番禺区政府网显示近年大学城所在地小谷围街道的环卫成本测算表,2004年成立小谷围街道办环卫工核定426人,成本工资每人每月3826元,环卫工到手工资是2000多点,相差巨大。环卫工说只有200多个工人干活,那么,剩下200多个空头名额的工资、按照十年计算高达近亿元的财政拨款去向就成了谜。

中山大学教授何高潮发表评论:

 

大学城环卫工维权事件,这个偶然事件后面是一个大问题,即如何在市场化的条件下保护环卫工人这一类技术含量不高、工作岗位分散、被替代性大的劳动者的权益问题。现有的制度和做法不利于他们,需要找新的机制和制度。

这是个有普遍性的问题。西方发达国家的工人运动,也面临类似挑战。比如码头工人,比如清洁工,还有作为自雇者的家护工和码头大货车司机。他们也一直在探索有效的办法。

孔主席说得很对,市场化全球化后,要争取和维护工人的权益,难就难在劳动关系中长效机制的构建。全球化下的市场化,强化了短期行为,高度的不确定性让所有人都充满了焦虑感。要淡化这种焦虑感的需要,是建立劳资妥协长效机制的社会基础。

加州旧金山码头工会和清洁工会的“用工厅”(hiring hall)制度,就是争取和维护工人权益的长效机制。用工厅的制度机理如下。1,工会把工人组织起来,并对该工会控制区域的所有清洁工作或码头搬运工作工会化。即只有入会的人才让上岗,才让用人公司雇佣他们。2,每位会员的资料都登记在案,特别是入会时间,这成为决定收入和工作安排优先性和福利待遇的基础,也即年资制度或资历制度“seniority”的基础。3,年资制度,决定了每个会员雇佣优先性、工资等级、福利待遇。由于每天用人单位都可能不同,用人量也不同,需要工作的会员,会每天到用工厅登记等候,当用人单位来要人时,工会的数据系统会根据电脑按年资和技能排序,在用工厅的电子显示屏上公开显示轮到谁去工作、是什么工资等级的。4,工会还负责谈判工资等级的水平和福利待遇水平。

在这套用工厅制度下,解决了几个难题。1,散工不再互相恶性竞争,避免了被雇主分而治之、压低工资。2,工会有组织的谈判力量非常强大,比工人个体强大多了。旧金山的清洁工会和西岸码头工会都是特别进步和强大的工会,在地方政治上也很有影响力。3,解决了低技术含量工作零散类工人的就业稳定性和对他们工作年限给予收入和福利待遇安排。由于工会控制了这个类型在当地的工作安排并主导了集体谈判,公司可以换来换去,但工会和工人都保持在当地,占有空间安排的主动性和主导性。铁打的工会/工人,流水的公司。

启示:1,环卫工会联合会或区总工会应该去把大学城环卫工组织起来。2,工会应该跟政府反映,换公司不换人,特别是这些工人本来还是当地的失地农民。3,由工会跟政府谈工资待遇福利问题,并把工龄带进去。谈出来的结果可以是政府招标的底线,不竞标公司不许低于此线。这样可以解决市场风险和变动对工人的坏影响,也能更好体现工会和政府的社会主义价值观。公司也不会亏,底线谈出来,双赢。政府的投入会增加一点,但赢得社会和谐和社会认同,还有社会治理创新的红利,很值得。

大学城的事处理得好,可以成为一个在广义的服务业组建工会、在变化莫测的市场建立稳定、和谐劳动关系的突破口。过去那种政府把麻烦都甩给市场的思路和做法不能持续下去了。政府包打天下的做法也不灵。有创造性地发挥工会在市场社会中的作用,即保持了市场的活力,又限制市场的野性,是最值得探讨的。

 

 

10、8月31日继续静坐维权,中大学生申请公开大学城环卫工用工情况

 

@大学城环卫工维权:今天是我们合同到期的日子,公司至今还没给出安置方案,我们将坚持同无良公司广电物业抗争,希望得到更多的学生和社会人士支持关注声援和理解,谢谢!

刚刚有从杭州过来的浙江大学学生到现场支持并带来了矿泉水发给我们环卫工人,我们非常感动,谢谢学生们这么远赶来支持我们,你们辛苦了!

广电物业简直见不得光!晚上老是派人派车跟踪员工,骚扰员工的家属,搞得员工的家属人心不安,造成了很大影响。

停工第六天也是合同到期的最后一天,仍没有得到任何解决,员工只好继续维权,行动进一步升级,全体员工将去省政府请愿。

大学城垃圾堆积如山!工人们感叹:这十年以来我们为大学城创造了一个美好的环境,近几年来大学城被评为“模范城”、“文明城”……今天变成了垃圾城!现在希望相关部门和广电物业公司尽快处理,敬请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人士多多关注!

与此同时,陈伟祥等中大学生申请公开大学城环卫工用工情况:因近期大学城环卫工维权事件,今日上午致信番禺区政府及城管局,要求公开大学城小谷围街环卫作业财政拨款及雇佣环卫工人数、工资组成等,并公开对广电物业环卫工合法权益保障的调查情况,让公众更加了解环卫工境况。

 

11、9月1日继续静坐维权,人民政协报发表支持文章

 

@大学城环卫工维权:今天是9月的第一天,是学生开学的日子,也是广电物业和大学城环卫工合同到期后的第一天,到目前为止,广电物业公司和政府的相关部门还没给我们解决我们的诉求,我们全体环卫工再次要求政府的相关部分尽快给予解决,同时也再次感谢关心支持我们的学生和社会各界人士。我们将坚持维权抗争。

广州大学学生到我们维权现场支持,并送来好几箱水关心现场环卫工。中大学生,不仅现场声援,更关心高温下维权环卫工人的身体情况,及时送来矿泉水给员工们解暑。社会人士专门开车送水过来。谢谢支持,我们环卫工感谢你们!有你们的支持才使得我们更有信心坚持。

学生微博报道和评论:又是一天曝晒,结束前又来一阵急雨,但环卫工们离开前不忘把地面垃圾捡干净,这是本能,更表现他们内心的善。然而,亏欠他们的不仅是广电物业,还有利益相关的政府部门……面对不公正,如果我们选择背过脸去,亏欠他们的又多了我和你!“劳动人民最光荣”是官媒虚空的讴歌,而他们或只想有尊严地生活。

传来好消息:明天上午十点,工友们将和广电物业在小谷围街道办展开集体谈判! 广电诚意如何,希望大家密切关注,我们会努力!

人民政协报发表香港理工大学的博士生文章《环卫工人劳动权益如何保障》:

 

作为一名社会学研究人员和社会工作者,环卫工人维权的消息吸引了笔者的注意力。环卫工人们维权为何,他们的诉求是什么?为了更加深入了解事件动态,笔者深入现场采访了多位参与维权的环卫工人。

缘起:“被解约”环卫工人欲索赔

“我们的家就在小谷围岛(大学城所在地),环卫工作每天起早贪黑,离家远了很不方便。”在大学城做了8年环卫工作的李大姐告诉笔者,工人大多是本岛居民,或者在此地做环卫工多年,已经将孩子带来这边上学。

李大姐和她的工友们想要继续留在大学城工作,就涉及跟原用人单位解约以及补偿的问题。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造成的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用人单位须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这种补偿在环卫工人中也有过先例。李大姐的一个亲戚曾在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道做环卫工人,面对原有物业公司没有中标的情况,工人拿到了一年工龄赔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也和中标的物业公司签订了新的劳动合同,继续做原来岗位的工作。这样的先例,让李大姐和其他同事觉得不能放弃自身的权益。

波折:缺合同求赔偿有法难依

环卫工人们向原物业公司提出了经济补偿,但是这一要求直接被拒绝了。当工人们想要据理力争时,发现无“理”可据。

原来,4月份竞标失利后,公司就为逃避补偿做了准备。公司不仅没有跟合同到期的工人续签合同,也没有和已签订两三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工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统一将劳动合同变更至2014年8月31日,也就是物业公司交接环卫项目的日期。这样做,一方面保证了工人们必须工作到项目结束才能离开,另外一方面也可以在工人们提出解约时规避责任,逃避经济补偿。

此前,公司拟定的不合规范的劳动合同也为此埋下伏笔。公司2012年和工人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工作地点五花八门,包括广东、广州、番禺等,没有具体的工作地点,哪怕具体到街道。个别合同没有起止日期。之前签订劳动合同时,公司要求工人在空白合同上签字按手印,而具体合同内容却不告知。有的工作八九年的工人已经与广州广电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至少3次合同,却一直没有签订无固定期合同。

缺了劳动合同这个有力的依据,环卫工人们争取赔偿的道路注定障碍重重。

向公司申请补偿被拒绝后,环卫工人曾经一起找过当地相关部门,但是问题被推来推去,一直没有解决。40多岁的环卫工人林大姐讲述:大学城的环卫工作是街道办负责发包的,环卫工人到街道办时,一个工作人员告诉说不会炒掉工人,但是他不是负责人,没法确定工龄问题怎么处理。后来,工人们一起找了劳动局,相关负责人说会调查,但是拖了半个多月又把问题推给了爱卫办。到了爱卫办,相关负责人又说这是环卫工人和公司的纠纷,他们管不了。

对于这种答复,工人们感到委屈、不平。因为,这批环卫工人大多是当初大学城征地时,政府承诺安置就业的,刚开始,环卫工人都是番禺市桥环卫处的职工。那个时候工人的福利待遇还是很好的。40多岁的杨大姐回忆,当时一个月工资690元,但是福利很好,年终奖有1000元,中秋节、环卫工人节都有200元的补助,过年有800元的节日慰问金。但是这种直接聘用只持续了一年,在2005年10月,他们的这个工作就被外包给物业公司了。工人的工资就只有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没有什么福利了。“把我们推给公司,原来的福利待遇没了,现在连工作都保不住、赔偿也拿不到。”

8月22日,200多名环卫工人向广电物业、街道办及其他相关部门递交了一封公开信,涉及去向问题、合同问题、工作量问题、工作内容和待遇问题。“我们只是希望被承认工龄,拿到补偿金,继续留在大学城做环卫工。”在公开信中,环卫工人们表达了自己的这一简单的心愿。

思考:环卫工人劳动权益如何保障

广州大学城环卫工人的劳资纠纷中,环卫工人在自我保护和权益维护中的弱势可见一斑,在当前提倡给予环卫工人更多人文关怀的背景下,他们连法律规定的权益都无法完全得到保障,这种现状值得我们思考———让环卫工人有尊严、有保障的工作,究竟应该从哪些方面着手?

思考一:环卫服务外包后,工人权益受损现状须正视

从大学城的环卫工人反映的情况来看,从番禺市桥环卫处到物业管理公司,工人的福利待遇逐步下降,到最后连法律规定的基本劳动权益都无法得到保障。广州是环卫行业体制改革较早的城市之一,如今,这种将市政环卫清洁工作外包给市场化企业的做法已经在中国大多数城市推行。自环卫作业市场化改革以来,本文所呈现的环卫工人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并不少见。环卫工人本来都是公共服务部门的职工,但是现在要受承接环卫服务项目的公司的管理。由于市场竞标是“价低者得”的原则,竞标公司难免在服务项目竞价时恶性竞争,再加上公司要从中赢利,其结果就是劳动者的工资被一再压低,而工作强度却在增大,职业安全与健康也无法得到切实保障。工人无法体面劳动,也得不到生活工资,长期这样下去会影响到环卫工人队伍的稳定性和市政清洁工作的质量。

思考二:政府监督不能缺位

环卫服务项目的发包方小谷围街道办事处在2004年9月接管了小谷围岛原有四个镇的行政和社会管理事务,此前,为了为配合大学城建设,政府在一年多时间里完成了小谷围18.8平方公里的国有和集体土地征收任务,清拆了岛上房屋4424间,并且许诺当地居民就地安置就业。被安置到番禺市桥环卫处就业的工人不到一年就因环卫服务外包,而到了广州广电物业管理公司。

环卫服务外包可能是市场化大势所趋,但是政府相关部门将服务外包之后,不能就推卸了监督职责。政府既然当初承诺为失地农民安置就业,就应该保持政策的连贯性,在进行环卫服务项目竞标操作时,应考虑到环卫工的工龄问题,在发包合同中应写明中标公司在承包期结束后对工人工龄的补偿责任。对于物业公司的用工情况也应该进行监督,防止其损害工人权益。

思考三:应该充分发挥工会组织作用,维护环卫工人权益

笔者认为,保护环卫工人的一项有效的方法在于让工人加入工会,由工会了解工人在劳动和生活中的问题,以组织的形式和用工单位就工作内容、工资待遇、社会保险、劳动保护等问题进行集体协商,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合法的个人劳动合同和集体劳动合同,并监督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这样才会扭转在环卫行业工人权益一再受损,求助无门的状况。

事实上,作为改革前沿的广州,在推行民主选举企业工会上已经摸索出了一些经验。以汽车行业为例,自2010年南海本田事件之后,广州多家汽车企业的工人提出了工资增长的诉求,最后由工会组织工人与资方进行了工资集体协商。集体协商的基础是工会的民主选举,有一些汽配企业已经实现了工会主席和工会委员的直选。工人们选出愿意为他们权益发声的委员和主席,代表他们去和企业进行集体谈判,委员和主席在工资协商和年终奖协商的时候会发问卷了解工人们的要求,并和企业沟通盈利状况,以期协商达到让劳资都能接受的工资水平和年终奖方案。根据广州市前总工会主席陈伟光在《中国工人》上发表的文章,从三年持续的协商结果来看,2010年至2013年,每年的工资增幅一般不少于10%,在合资企业中的年工资增幅有的达到34%。同样身处广州的环卫工人也对工会寄予期望,他们联系了包括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在内的各级工会,希望他们能站出来为工人争取权益。在8月27日上午,广东省总工会黄业斌主席亲自跟工人代表通了电话,表示省总工会会帮助工人解决合理诉求。工人期待工会有实际行动的推进,他们也希望在这次事件解决之后,工人可以组建工会,通过民主程序选出委员和主席,以组织化、制度化的形式切实保障他们的权益。

 

12、9月2日第一轮集体谈判

 

@大学城环卫工维权:今天一早我们大学城环卫工继续集结在GOGO新天地维权静坐,中大学生送来八宝粥、面包和蛋糕,到现场关心和支持我们;十点钟,我们将转场至小谷围街道办,支持我们的代表谈判。

北京工友之家快递过来支持我们广州大学城环卫工维权的同心桃巳送过来了,谢谢支持,我们将同心维权到底,胜利将属于我们。

上午十点,广州市大学城环卫工与广电公司第一次集体谈判,在番禺区小谷围街道办举行,广东番禺打工族服务部工作人员彭家勇先生、朱小梅女士作为环卫工的谈判顾问参加本次谈判。

番禺区总工会温成军副主席、广州市劳动监察支队骆队长、番禺区劳监丁队长、小谷围维稳办张主任、小谷围街道办王主任和赵明副主任、司法所的莫所长和李主任、市劳动保障中心宋主任、广电物业杨副总,人力资源部陈总监,黄总监,番禺区总工会王部长以及派出所、综治办以及大批警力出席本次会议,五名工人谈判代表及十几位环卫工参加会议。

会议由赵明副主任主持,劳监,维稳等部门轮番向劳方谈判顾问发难,资政双方就劳方谈判顾问的资格事宜反复纠缠,导致上午的第一轮谈判未能进入实质程序。

但是区工会非常给力!王部长强烈指责企业既然有工会,为何工人不知道有工会?又为何在工人需要维护权利时不出现?企业代表回复:会尽量与公司老板沟通是否让公司工会主席出来。当时区总工会听后,大声、强烈地斥责并要求公司:在工人有问题的时候工会怎么能不岀来代表工人呢!不是让你们考虑是否要公司工会主席出来!是必须要站出来并且要站在工人这边来代表工人与公司谈判!

劳监xx也非常给力。公司一直表示如劳方谈判顾问不退出的话,就只能以例行会议的形式,坐在旁听席听会,但在劳监xx的怒吼下,公司3位代表虽不情愿但还是坐到了谈判席,但还是不接受劳方的公民谈判顾问的身份。

下午三点,赵明副主任和市劳动保障局宋主任等继续与劳方展开第二轮集体谈判。赵副主任表示,愿意促成资方向环卫工支付安置补偿。

稍后,环卫工谈判代表委员会召开全体工人大会讨论安置方案,向街道办申明了劳方立场和明确诉求,赵副主任表示将劳方的立场和明确诉求与资方进一步沟通,将择日举行下轮集体谈判。

广东番禺打工族服务部全体工作人员及部分高校学生和社会人士全程参加了今日的活动。全体环卫工对最终取得胜利很有信心,并将维权到底。

独立作者黎学文在《东网即时》发表评论文章《劳工维权与社会联合》:

 

8 月下旬以来,广州大学城内名环卫工人开始连日举行罢工,抗议遭遇失业不公待遇,许多大学城里的学生到现场声援,期间工人、学生与警方发生冲突,一名学生受伤,工人代理律师也被警方强制传唤,而其所属企业“广电物业”及官方依然置若罔闻。

此次劳工维权引起社会较大关注,尤其是以中大学生率先发起声援,广州高校师生接力发起众筹联署为亮点。联署通过社交媒体传播,这份以“超10000人联名要求快速妥善处理大学城环卫工抗议”为众筹目标的联署,短短时间就收到了近名全国各高校师生的签名响应,既有来自广州大学城的十所高校,也有来自省内外各高校,还有来自国外大学如早稻田大学、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北海道大学、慕尼黑大学等在国外求学的学子,各大高校师生如此大规模声援劳工维权尚属首次,呈现出劳工维权与社会联合的新景观。

 

以大学师生为主体的声援力量自发介入此次规模不大的劳工维权事件,被人评价为是六四以来大学生积极参与、介入社会抗争的第一次。而在广州中大校园学生中,也发生了是否介入声援环卫工人的争论,从争论学生的双方言论可以看出,官方对大学校园的长期严控并没有造成大学生对社会的“离场”,说明了官方自六四以来对大学的严防死守至少没有完全奏效,这很大程度上应归功于互联网尤其是近年来兴起的社交媒体对青年学子的启蒙影响。

大学既然身处社会中,就不可能是化外之地的伊甸园,当下严峻的社会矛盾和巨大的社会危机不可避免的会影响到身处其中的校园,且不说整体性的环境恶化,仅仅是极其严峻的就业形势对大学生都是火烧眉毛的焦虑,广大青年教师也面临体制内教学科研的各种压迫漩涡,以及不断被边缘化和弱势化的艰难处境,普遍的焦灼自然会促使他们产生对社会问题的痛切关注,而同处校园更为弱势的环卫工人的不公境遇,也会成为点燃他们不满的导火索。同一空间内的不公正更容易引发区域内其他群体的声援,以至于发酵为集体性抗争,将单个的维权事件演变成社会性的联合声援。

随着经济形势的恶化和劳工权利意识的觉醒,中国大陆的劳资冲突近年来呈现出愈演愈烈的态势,从富士康的连跳到本田大罢工,从东莞诺基亚、深圳、常德沃尔玛到东莞裕元鞋厂的几次大型罢工,劳工维权已经成为一个重大的社会冲突形式登上现实舞台,以越来越彰显的抗争方式成为社会变革预演的重大剧目。虽然在几次大型的罢工事件中,有不少学界和法律界人士介入,但由于官方的强势维稳,将劳工维权抗争引入到其设定好的纠纷解决和谐轨道,严密切断、打压社会其他阶层的介入和联合网络,动辄使用武警、特警等暴力工具,将工厂和街道变成维稳战场,使得多次大型劳工维权旋生旋灭,被当局强力化于无形。尽管这些劳工维权抗争极大鼓舞了劳工阶级的信心,在抗争空间极为狭窄的语境中产生了一些活跃的维权领袖、积累了一些维权抗争经验、累积了可贵的社会资本,但从目前汹涌彭拜的压制形势来看,劳工维权要想演变成劳工运动,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在大陆的劳资冲突中,不仅官方会出于维稳和经济安全的需要偏袒资方,知识界也常或明或暗的为资方背书,以自由主义市场经济为主流的学界特别是经济学界常常扮演资方的辩护人,而广大的劳工阶级却鲜有人为他们发声代言(我更愿意称劳工阶级而非阶层是因为我认为当下应该激活劳工群体的阶级意识),大型的劳工维权事件在社交媒体上的关注程度也远远不够,只是近几年来,才出现了郭于华、胡石根、王江松等良心知识人,站出来为之鼓与呼。一位下岗工人曾振聋发聩地说:“对待知识分子的态度标志着一个民族的文明程度,而对待工人农民的态度则考验这个民族的良心!”几亿身处底层的庞大劳工阶级得不到社会的广泛关注与道义声援,这不仅是知识界的悲哀,更是这个国家巨大的悲哀。

当下的劳工维权还没有形成劳工运动的可能,劳工维权需要不断在个案彰显下努力实现社会联合,社会道义力量也应看到劳工阶级的巨大力量,积极声援与之形成共振。只有劳工维权实现了社会联合,才会为未来劳工运动实现剧目升级奠定坚实的基础。

 

13、9月3日第二轮集体谈判

 

@大学城环卫工维权:今天我们大学城全体环卫工继续集结在GOGO新天地维权静坐,希望早日谈判成功,解决诉求,我们很希望早点能回到岗位,昨天谈判巳经起了一个很好的开头,我们会继续努力,在此全体员工非常感谢关心、支持和帮助我们的学生和社会人士!

经过了今天举行的第二轮集体谈判(公司方面提出按工龄每年补偿1000元),所有工友信心倍增,坚持呼吁广电与我们共同平等、有诚意的谈判,感谢上级工会支持我们争取自己合法的权益,让我们的劳动价值得到承认与尊重!数日以来,我们非常感谢所有的大学生、有爱心的社会朋友关注我们,并给我们送水,这是给予我们的力量,我们定将坚持到底,捍卫权益!

 

14、9月4日第三轮集体谈判

 

@大学城环卫工维权:今天上午继续在大学城新天地静坐,维权近一个月,我们仍然坚持争取合法权益。大学城开学在即或已开学,大学城垃圾开始增多,但迫于维权,我们必须为自己生活站出来,捍卫自己权益,请大家理解我们,我们同样希望问题尽快解决,物业公司尽快有诚意同我们进行谈判。待维权成功,我们将全力投入工作!

今天在街道办进行了第三次集体谈判,我们跟街道办重申了我们希望公司支付我们工龄经济补偿金及停工期间的工资,以及主动为我们工人补缴欠的社保和公积金。我们全体工人感谢政府的积极协调,我们同样希望早日回到岗位服务大学城,希望广电能同我们友好协商。希望我们的诉求早日得到解决。

下午一点,在200多位环卫工人的集体抗争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推动下,广州大学城环卫工第三次集体谈判在小谷围街道办会议室举行。

本次谈判会议由街道办副主任赵明同志主持,街道办劳动保障中心宋主任,街道办环卫工集体维权案工作组成员、维稳办、司法所、区劳监、派出所等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环卫工16位工人代出席会议,广东番禺打工族服务部工作人员朱小梅、彭家勇作为劳方谈判顾问参加会议。广电物业公司没有派出代表参加本次劳资谈判会议。

赵副主任首先讲了本次谈判会议的纪律,然后介绍了小谷围街道办与广电物业公司沟通协调的情况,转告了广电物业公司愿意给每个工人按照工龄每年支付2000元安置费的方案。

劳方重申要求广电物业公司全额支付补偿金和停工期间工资,以及主动为工人补缴社保和公积金四项诉求。

小谷围街道办和劳方谈判代表各自阐述了本方立场和意见,并针对劳方诉求进行了深入的意见交流。赵副主任表示会后会与广电物业公司就劳方的诉求继续沟通协调。 经过近3个小时的深入谈判,劳政双方都表示愿意尽快促成协议达成,让人民群众过一个安定祥和的中秋节。

 

15、9月5日第四轮集体谈判.

 

@大学城环卫工维权:广电物业在南方报纸上虚报工人名额,弄虚作假行为可耻,实际名额220名左右,包括司机、管理员,也不到240人呢,请各级领导切实关注广电虚报手段。

下午三点,在我们200多为环卫工人的集体维权和社会各界的强烈关注下,广州大学城环卫工人集体劳资纠纷第四次集体谈判第四次在小谷围街道办举行。街道办赵明副主任、街道办劳动保障中心宋主任、街道办维稳中心张主任等工作组成员出席会议,我们7位工人代表和彭家勇、朱小梅2位谈判顾问参加谈判会议,广电公司仍旧未派代表参加。

会议由赵明主任主持,首先介绍了街道办与广电物业公司的沟通情况,他表示广电物业公司愿意把安置费按照职工工龄每年支付2500元(后协商同意按照近一年月平均工资进行计算),支付职工停工期间的工资,也可以为没有补缴社保的30多名职工补齐社保。但是,劳资双方对于补缴公积金方面还有很大分歧。

我们工人代表感谢政府各部门领导为解决本次集体劳动纠纷所做出的努力,并明确说明了工人在拉长费、亚运加班费、补缴住房公积金等诉求做出了一定的让步。小谷围街道办表示会继续与广电物业公司沟通协调,为工人争取更多利益。同时希望广电物业能同工人对话,共同处理、协商纠纷。

第四次谈判会议后,工人代表委员会召开第十次工人大会,通报了本次谈判的进展情况,进一步协调了工人集体谈判诉求和立场。全体环卫工人强烈要求广电物业公司立即诚意回应工人合情、合理、合法的诉求,尽快与工人谈判代表对话,以对话方式解决本次纠纷。

最后,全体环卫工人感谢社会各界的关注与支持!

 

16、9月6日第五轮集体谈判

 

@大学城环卫工维权:今天我们大学城全体环卫继续集结在GOGO新天地静坐,盼望尽快解决,好让大家都能过上团圆的中秋佳节。截止9月6日8:30,广州大学城维权环卫工人已收到社会各界热心人士捐助买水钱4560元;现场收到学生送来的月饼和100元买水捐款;大学生送来六个大西瓜给维权现场的环卫工人解暑解渴;广东劳维律师事务所段主任捐怡宝矿泉水三箱;收到北京工友之家捐怡宝矿泉水三箱。在此,我们全体大学城环卫工感谢支持关心我们的学生与社会各界人士。

好消息:广州大学城220名环卫工人经过11天的罢工抗争,经过五轮的集体谈判,今晚八点,环卫工与广电物业原则上达成劳资集体协议。工人谈判代表和谈判顾问据理力争,艰难地争取到工人的权利和尊严。这一过程见证了工人的团结和坚持,也见证了劳工界、大学生、媒体及社会各界的关注和支持!我们欣喜的看到,工人们在争取权利和尊严的路上,已有越来越多的力量汇聚。

但好事多磨,在签署集体谈判协议的时候发生分歧:资方不同意把签署的协议书文本原件给工人,说要在9号签署所有附件后才给劳方一份完整的协议书。工人代表要求今夜给协议书原件,对方不同意只同意给复印件。在这种情况下,谈判代表及谈判顾问就没有签署由全体环卫工人表决通过的协议书。要等到9号最后一轮会谈时,双方才能签署协议书。

 

17、9月9日正式签订集体谈判协议书

 

9月9日下午4时,大学城环卫工代表与资方广电物业公司在政府的见证下,正式签署集体谈判协议书,谈判协议内容将在5天内由广电物业公司履行。晚上,小谷围街道办的张主任打电话给环卫工首席代表王阿姨,通知环卫工,明天上午十点,新公司和爱卫办将跟全体环卫工开会,安置工作。集体谈判协议书的签署,标志着为期15天的工人罢工和集体谈判行动结束,标志着劳、资、政在劳资利益博弈中以理性、谅解和务实精神达成了妥协。因集体谈判协议有保密条款,故协议内容不再对外公开。

环卫工的维权微博和番禺打工族服务部对这个事件做了一个初步的总结: 220名环卫工人团结一致,勇敢而又有策略地采取一系列集体行动,直至劳资双方签署集体谈判协议,可以说,工人团结和集体行动是制胜法宝,这是工人组织和团结行动的胜利;广东番禺打工族服务部全程协助工人组织和劳资集体谈判,并派出工作人员彭家勇、朱小梅担任工人集体谈判顾问,是工人集体行动的重要助力;番禺区政府有关部门、小谷围街道办等单位领导多次积极参与协调本次集体劳资纠纷,在劳资双方和解中起了关键性的作用;大学生发起联署行动,积极声援环卫工人的集体行动,广东劳维律师事务所、北京工友之家、向阳花女工中心、春风劳动争议服务部等机构和社会各界人士也支援了环卫工人的集体行动。 最后,大学城220名环卫工再次感谢劳工界、教师和大学生、媒体等各界的关心与支持!环卫工将还给大家一个清洁美丽的大学城。

工人团结万岁!

 

二、对广州大学城环卫工人罢工维权事件的分析解读

 

这是一件经典的罢工维权与集体谈判案例,值得认真的分析解读,以便从中提炼出可供劳资政和社会各界在处理劳资纠纷过程中可以借鉴的宝贵经验乃至可以运用的有效规则。

1、这个案例集工人的团结组织、集体谈判和罢工抗争于一身,充分显示了劳工三权的内在联系

环卫工人很好地实现了团结组织、集体谈判和罢工抗争的结合。首先,他们在知悉企业重大变化后,产生了维权的意识和自发的组织(需要指出的是,这得益于他们作为被拆迁的农民,参与过长达十余年的维权活动,见识过各种维权与维稳的较量);然后,他们集体地向公司、街道办和劳动部门反映了自己的诉求,在这样做没有效果时,他们于中山大学开学那一天进行了一天的警示性罢工。这是第一个循环,然后他们进入了第二个循环:22日他们正式向公司和相关部门递交了诉求书,限期三天内回复,等于是发出了集体谈判邀约,23日他们正式选举产生了自己的代表、总代表、谈判代表和经费审查代表,进行了小组分工,俨然像是成立了一级工会组织,等于取代了公司原来存在的“老板工会”,当25日公司拒绝进行谈判时,26日正式开始罢工。之后进入了第三个循环:进一步紧密的团结和组织(总共召开了9次工人大会和10多次工人代表会议)、持续的罢工和长达5轮的集体谈判。

工人们的团结和组织是他们得以闯过了4个关键时刻或时间节点:一是8月25日,这一天既是工人要求公司答复诉求书的一天,也是公司要求工人接受公司原有安置方案的一天,否则到8月31日就自动解除劳动关系,工人们挺住了,并于第二天发动了罢工行动;二是8月28日,政府要求工人就9月1日是否到新公司报道作出答复,否则不再安排他们的工作,工人们挺住了,继续第二天的罢工行动;第三是8月31日,这是工人与广电公司劳动合同期满日,新公司将要接手大学城物业,工人们挺住了,继续罢工;第四是9月5日,政府要求工人马上到新公司报到,否则承担一切后果,工人们挺住了,决心在拿到老公司的补偿以后再去报到。

这个经验告诉人们,工人抗争维权的胜利,从根本上要依靠工人自己的觉悟、组织和行动,这样才能迫使资方让步,才能争取到政府的中立或支持,才能争取到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帮助。所有失败了的抗争维权,除某些是因为遇到了不可抗的客观压力,归根到底还是因为工人缺乏严密的团结和组织、一致的集体行动和有理有节的集体谈判能力,从而被资方或资政联盟分化瓦解、各个击破。

团结组织权、集体谈判权和罢工权,国际上统称为劳工三权,是工业社会劳动者争取和实现自己的经济社会文化权利的程序性权利,或初级政治权利,是公民结社权、参政权、抵抗权等政治权利在工业和劳动领域的实现。我国对于劳工三权还没有明确而统一的法律保障,但是广州大学城环卫工人集体维权案,以及最近几年来涌现出来的获得成功的工人集体行动,如南海本田、深圳盐田港、深圳冠星链表厂、深圳宝威鞋厂、深圳奇力田高尔夫鞋厂、佛山工艺总厂等等,都显示了一个共同的特征:工人集体行动要获得成功,第一要形成紧密的团结和组织,第二要与资方进行有序的集体谈判,第三要以罢工为强有力的威慑和抗争手段。这三种权利和行动,与其说是前后相继的三个阶段,不如说是同一事物——劳工运动的三个不同而又相互联系和相互渗透的方面。值得提出的是,所谓劳工三权,其实有一个从自然权利(正当合理权利)到法定权利的转变过程,工人们只有先行使自己的自然权利,才会导致这些权利最终得到法律的保护。

2、这个案例告诉资方,今后要习惯于与工人进行平等协商与集体谈判

本案中的广电物业管理公司,还远远没有达到这个清醒的认识。该公司先是隐瞒有关工人重大利益的变化信息,然后用瞒和骗的方式引导工人签订对工人留下重大隐患的劳动合同;当工人提出维权要求时,先是傲慢地不予理睬,然后出台狡猾的、规避责任的所谓安置方案;当工人进行罢工抗议时,先是恐吓、威胁、打压和分化工人代表,后是拒绝承认劳方谈判顾问,连续几次缺席集体谈判。它这样做,表面上很强悍,实际上不仅激怒了工人,而且得罪了政府和整个社会舆论,从而使自己陷入失道寡助的被动局面,不仅使自己那块全国优秀物业公司的金字招牌蒙上了浓厚的阴影,败坏了自己的商业信誉,而且实际上导致了更大的经济损失。说句老实话,如果广电公司一开始就诚意面对工人的诉求并予以合理的满足,不仅不会发生后来愈演愈烈的劳资纠纷,而且在经济上的支出也不会有后来那么大。

一般而言,在工业化和市场经济初级阶段,工人都是分散无组织甚至彼此恶性竞争的,劳动力的定价权因而掌握在企业单方面,企业可以通过个别劳动合同把工资定到最低程度。这既是不公平的,也是无效率的。之所以说是不公平的,是因为企业是高度组织化的,为什么工人就不能组织起来与企业讨价还价?以有组织的工人与有组织的企业进行集体谈判、签订集体合同,才符合公平交换的市场经济原则。企业、资本家为了维护自己的既得利益,当然会极力阻止工人组织化的过程,不过历史已经证明,这是一个不可阻挡的历史潮流,顺者昌逆者亡,不如主动积极地去迎接这一潮流,要知道,一次大规模不妥协的罢工,会葬送老板一生的积蓄,而激烈的阶级斗争则非止危及财产安全,甚至危及生命安全。之所以说是无效率的,是因为对工人残酷的剥削和压迫,损害了工人的人格尊严、毁坏了工人的生产积极性和创造性、保护了落后的生产技术和管理体制、限制了全社会的消费总需求与市场的广度和深度,对于整个工业化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归根到底对于资产阶级自身的长远利益也是极为不利的。就广电物业管理公司而言,作为一个全国性进军各地大学城物业管理的公司,虽然在广州大学城劳资一役中“败北”并蒙受了数百万元的“经济损失”,但若能进行有效的危机公关,诚信履行集体谈判协议,尊重工人权利,建立企业内部劳资集体协商对话的管道和机制,未始不能“反败为胜”,重新进入物业管理行业的先进行列。

3、这个案例告诉政府,维系劳资双方公正的谈判机制,是政府的基本责任

直到9月1日以前,政府对工人行动的态度,都是消极的、不支持的,某些部门甚至与公司方面有联手打压工人的行为,比如工人代表被骚扰,劳工机构工作人员和声援的学生被国保约谈,劳方律师被带离现场等等。政府采取这些措施是可以理解的,除了习惯性的维稳思路外,街道办事处及其大学城管委会,作为广电物业公司的发包方和地方行政领导,如果不存在利益勾联和输送的话,至少存在监管失职的问题:核定426名环卫工用工数量,却只有200余人实际上岗,那么其余200多名额的下拨工资跑哪里去了呢?公司把400多人的工作量压缩在200多人身上,不侵犯劳动者权益是不可能的。

那么,为什么9月2日出现了重大的转变,政府转而敦促公司方面与工人进行谈判,并且在5轮谈判过程中起了主导性、实质性、关键性作用呢?局外人推测可能因为:一是全国人大、广东省委等发出有关让全国或全省人民过一个快乐祥和的中秋节的指示,因此地方政府受到来自上级的必须在中秋节前结束广州大学城环卫劳资纠纷的压力;二是环卫工罢工立竿见影地带来垃圾围城,甚至出现登革热等传染病的迹象,任事态进一步恶化,后果不堪设想;三是学生、媒体、知识界、法律界等社会各界力量介入了这起劳资纠纷,基本上是一边倒地同情和支持处于弱势地位的环卫工人,尤其是大学生第一次集体性支持新时期劳工维权行动,加之广州大学城十来所学校陆续开学,大学生本身就是大学生环境卫生的利害相关者,如果问题不及时解决,很可能会酿成学生抗议运动。当然,所有这一切后面起根本作用的是,200多名环卫工人经受住了资政方面的分化瓦解,他们团结得像一个人一样,同进共退,只有对他们作出妥协让步才可能平息事态。

其实,政府在前期对劳方的消极不作为和对资方的偏袒,与后期几乎以行政命令的方式强制性要求资方向工人让步,同样是一种非规范、非法治、不客观、不公正的治理方式。首先,打压本来弱势的劳方而偏袒本来强势的资方,固然是极不公正的,久而久之必定带来严重的经济政治社会后果,但以行政命令的方式强迫资方屈服,实际上也挤压了劳资双方自主谈判和自治的空间,并不能养成资方自觉守法、主动尊重劳方权利的习惯,而且资方认为自己受到了不公正的对待,一定会想方设法在别的方面和时候、以别的方式和手段追回自己的损失。此外,政府在某种特定情形下不得已而对资方施加压力,并不能真正改变目前普遍存在的官商结合、钱权交易的政治经济学结构。最后,政府纵横捭阖、翻云覆雨,永远是不受制约的超级乃至绝对权力,永远是裁判员加运动员,永远超越于社会之上,如此,则大社会小政府的宪政民主法治就永远无法形成。本案中街道办(番禺区政府派出机构)顺势应变,及时转变态度,促成了劳资双方的集体谈判,客观上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但细观之下,其行为机制仍然更多地是出于特殊的维稳需要,而不是出于公正执法的普适性价值理念。

劳动与资本是市场经济的两大基本要素,一种健康、公正、可持续发展的市场经济,绝对有赖于劳资双方进行普遍的、反复的、自由而平等的交易,这就需要劳方和资方各自组织起来,定期进行企业层面、行业和地区层面、全国层面的集体谈判,从而实现劳资自治即劳资之间自主的市场交易,政府的责任就是执行调整劳资关系的法律、保护和维护劳资谈判的机制和劳资自治的空间,只有在劳资谈判破裂时才出面进行调停和裁决。一般而言,在工业化和市场经济早期阶段,政府都是偏袒资方打压劳方的,而这一定会导致激烈的劳资冲突乃至阶级斗争,经过劳工阶级长期的斗争和资本阶级的理性让步,才出现了后来劳工三权的法律保障和集体谈判制度。在我国社会转型早期阶段,由于出现了权贵官僚资本这样一种特殊的结构性社会力量,使得劳工受到更加深重的剥削和压迫,与此同时,竞争性资本力量也受到严重的束缚。目前这种畸形的发展模式已经难以为继了,其两个主要的表现,一是劳工阶级的觉醒和抗争,二是中产阶级的移民。毕竟一个国家的市场经济一定要靠劳工和竞争性资本的努力,权贵官僚资本本身是严重缺乏甚至毁坏生产力和财富创造能力。因此,建立和培育劳资自治的集体谈判模式就已经提上议事日程了。

4、这个案例告诉工会,再不履行劳动者合法权益代表者和维护者的职责,其被工人抛弃已经指日可待了

在本案中,广电物业管理公司的工会始终是缺席的,既没有出现在工人抗争的现场,也没有出现在政府主导下的劳资谈判的现场:它已经死了!番禺区总工会的王部长在谈判过程中恨铁不成钢地喊道:“在工人有问题的时候工会怎么能不岀来代表工人呢!不是让你们考虑是否要公司工会主席出来!是必须要站出来并且要站在工人这边来代表工人与公司谈判!”

取代企业工会发挥作用的是著名劳工公益机构(劳工NGO)番禺打工族服务部和由工人大会选举产生的工人委员会。8月22日,工人打电话给服务部,其时该服务部全体工作人员正在深圳学习,接到电话后,他们立即提前结束学习返回番禺,第二天,曾飞洋主任率服务部悉数出动来到大学城,现场指导工人召开工人大会,上午选举产生了工人委员会,下午召开了工人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并指定彭家勇全程跟进工人的维权行动。此后,彭家勇指导召开了9次工人大会和10余次工人代表会议,以民主的方式讨论决定工人集体行动的重大问题,一次次化解了集体行动过程中遇到的危机,始终保持了工人队伍的团结和统一,为这次工人维权的胜利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彭家勇、朱小梅等人依法、理性、专业、忠诚、高效的服务,赢得了工人的信任,他们两人被工人聘请为谈判顾问。尽管资方和维稳部门坚决不认可他们谈判顾问的身份,但工人们据理力争,政府和上级部门终于认可了他们的合法性。值得一提的是,广东省总工会主席黄业斌在接到工人代表的求助电话时,明确表态支持工人依法维权,这才有番禺区总工会派员参加此次劳资集体谈判,并在谈判过程中旗帜鲜明地维护工人的合法权益。需要反思的是,这种体制内良知工会人士自上而下的干预,能够从整体上改变工会的形象吗?

现行工会体制是从计划经济时期延续下来的,同样是自上而下的行政化和官僚化,这一特征甚至在非公企业也得以保留,工会主席大都由企业高管或人力资源经理担任,这样的工会俗称“老板工会”。这样的工会体制背离了工会的本质,与上个世纪80年代末以来倡导的群众化、民主化改革取向背道而驰。包括广电物业公司工会在内的大多数企业工会之所以在劳资冲突时不作为或负作为,原因就在这里。有鉴于此,深圳市总工会在2012年末推行工会直选,第一批选择在163家大型企业工会换届选举时试点。今年7月份,广东省总工会宣布将在未来5年内在全省范围内实现企业工会民主选举,计划不可谓不好,决心不可谓不大,然而令社会各界担心的是,究竟依靠什么力量、通过什么有效的方式才能实现这一目标?人们有理由相信,依靠官僚化工会体制、依靠在这个体制内享受公务员或准公务员待遇的工会官僚自上而下地推动工会直选,无异于缘木求鱼。工会直选的主体一定是工人本身,然而,谁能够号召、动员、组织工人积极地参与工会直选呢?直选出来之后,又有谁能够保障工人经常性地、不间断地参与工会运行,监督工会干部履行职能呢?答案仍然还是工人本身,上级工会只能提供帮助和服务。

本案的启示意义于是就彰显出来了。工人在维护和争取自己合理合法权益的集体行动过程中自下而上地产生的工人组织,正好就是本来意义上的工会直选,正好是在全省范围内推行企业工会民主选举的最佳突破口。有什么理由不把这样的工人组织接纳到工会体系中来呢?因此本文强烈建议新的物业公司接受200多工人之后,马上承认此次行动过程中产生的工人委员会,接受它作为本公司的工会,同时,小谷围街道办工会、番禺区总工会依法予以登记确认,使之获得工会社团法人的法律地位。

毫无疑问的是,在广东省总工会推行工会直选的过程中,劳工NGO是一支值得信任和合作的有生力量。据说习总书记曾经对工会人说,你们说工会是职工合法权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可为什么发生劳资冲突时,工人不找工会而去找劳工NGO呢?答案其实是,劳工NGO(其中个别乱来的除外)得到了工人的信任。为什么它们能够得到工人的信任呢?因为它们是公益机构,具有为社会公正而努力的价值认同,故能够拿着像工人一样微薄的薪酬而兢兢业业地工作;因为它们是民间草根组织,没有对于官位和级别的追求,故能够与工人打成一片;因为它们是服务型组织,没有也不可能拥有权力资源去指挥和操纵工人。如果工会与劳工NGO双方都以工人为本位,都以维护劳工权益为天职,那么,就完全应该也完全可以形成一种竞争而又合作的关系。比如,工会可以把部分宣传、教育、动员、组织工人参与工会选举(包括工会首次选举、换届选举、改选)的工作外包给劳工NGO去做,工会拨给它们一定的经费,为它们的工作提供便利的条件,同时监督和验收它们的工作。这完全符合中央和广东省关于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的思路。这是一种双赢的选择:一方面劳工NGO因为得到国内资金和其他有利条件而发展起来,另一方面,工会也能借助于它们的力量完成群众化、民主化的改革。相反,把劳工NGO推到自己的对立面,不仅对于工人,对于工会自身也是不利的:劳工NGO因为在一定程度上填补了工人维权需要与工会的维权供给之间巨大的缺口,必定会像野草一样生长蔓延,用人为的方式加以遏制和打击,会损害到工人的利益,从而同时也把相当多的工人推到工会的对立面,而工会自身改革,也会由于其天生的局限性而无法完成。

5、这个案例告诉社会各界,劳工维权不仅仅是劳工的事情,同时也是全社会的事情

广州大学城环卫工罢工维权事件的另一个显著特点是,由于发生在大学社区,由于大学生的介入、声援和支持,引发了广泛的社会影响,得到了广泛的社会支持。今年上半年发生的其他劳工维权事件如常德沃尔玛劳资纠纷、东莞裕元大罢工等,虽然也获得了广泛的社会支持,但大学生并没有介入。此次大学生介入劳工事件,被认为是当代中国劳工运动史上的第一次。

虽然在大学城网络社区,对环卫工罢工事件发生了热烈的争论,有赞成的,有反对的,还有持客观中立态度的,但赞成的声音明显占主流。大学生率先在网络上报道了罢工事件,在全国高校范围内发起了签名支持和众筹活动,到现场送水送西瓜送食品送温暖,教工人唱歌,联系媒体现场采访和报道,到街道办申请信息公开等等,由此推动了学术界、新闻界等社会各界的关注和支持,给了维权抗争工人以很大的鼓舞。大学生以他们的热情、正义感、知识和传播技术,为劳工维权注入了新的元素。这使人不免想起各国包括中国历史上学生运动与工人运动、知识分子与工人阶级的联合。虽然这仅仅是一个开头,但是否预示了进一步的发展方向呢?

的确,近年来风起云涌的劳工运动,逐渐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人们终于发现,劳工运动离自己并不远,它就在自己身边发生;劳工问题并不是与自己无关,所有人都或多或少卷入其中。比如大学生,难道他们毕业以后不就是白领劳工吗?甚至,对于一些难以就业而不得不漂在社会上或者宅在家里啃老的大学毕业生而言,他们的经济状况甚至还不如许多蓝领劳工呢。或者你不是劳工,而是普通知识分子和普通公务员,难道劳工问题就与你无关吗?你的亲戚朋友中就没有劳工吗?中国有2.7亿农民工,连同他们的家属,总数高达八九亿人,与较高一点的社会阶层有千丝万缕的联系。或者你是中小企业主,是典型的中产阶级或中小资产阶级,在你的企业里,你与劳工是不同的甚至对立的利益主体,但这不正好说明你与劳工有更加密切的关系吗?要是劳工都与你搞阶级斗争,你受得了吗?你一个人发财致富了,而你的员工却拿着连欧洲资本主义早期发展阶段都不如的活命工资,不能够在城里享受安居乐业的基本生活条件、基本社会保障和基本公民权利,你认为这对你是一件光彩的事情吗?恐怕你对你的财富乃至人身安全都会惶恐不安吧,或许你正在打算离开这个国家而移民国外?最后,你是权贵,你是大官,你是富豪,你好像与劳工没有直接联系了,但历史经验明确告诉你,你若是继续靠这种低人权或廉价劳动力优势积累权势和财富,那你无疑会成为下一次革命首当其冲的对象。

中国的工业化和城市化,只要劳工的劳动力,而不要劳工本身,他们的工资根本不足以在城里安顿一个完整的家庭,由此人为地造成了数以亿计的孤男寡女,造成6000多万农村留守儿童和3000多万城市流动儿童,此外,还造成600多万尘肺病农民工,以及难以计数的其他工伤职业病人。现在,他们开始争取自己的基本权利了,他们的要求和行动是天经地义、完全正当的,处于社会较高阶层、或多或少分享到他们所创造的剩余价值的人们,无论是从功利主义(长远利益)出发还是从道义论(道德良知)出发,无论是从合理的个人主义、利己主义出发还是从合理的集体主义、利他主义出发,无论是从自由主义出发还是从平等主义出发,都应该无条件地支持他们的正当要求和行动。事情的逻辑在于,较高社会阶层越是对底层维权予以关注、支持和帮助,就越能够遏制和缩短社会的财富差距、权力差距和文化差距,就越能够把劳工运动等底层维权与民主运动引向宪政、民主和法治的轨道;较高社会阶层越是放任乃至加剧社会的财富差距、权力差距和文化差距,两极分化就会愈演愈烈,底层的绝望、愤怒和仇恨就会像地下火山一样积累,整个社会就会朝着崩溃和爆炸的方向不可遏止地演变,而新一轮的暴力革命和阶级专政从后门赶出去后,又会从前门进来。问题可以提到这样一个社会历史哲学和道德哲学的高度:我们究竟是要实现中国社会的根本转型,实现宪政民主法治,还是重新回到中国历史上的统分与治乱循环,让新的极权、专制和权治(王霸统治)卷土重来?

6、这个案例告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国家立法机关,劳工三权立法和劳资集体谈判制度立法已经势在必行

劳工三权(团结组织权、集体谈判权和罢工权)是人权和公民权在劳工身上的具体体现,从法学原理和现实历史两方面来看,它们首先会作为自然权利而由工人自发地行使,然后由国家立法予以确认和保障。自然权利的行使是无序的,各方的认识和反应很不一致,必定会导致相当的混乱,因此,各国都先后把这一权利上升为法定权利,对所有各方具有普适性和强制性。

我国法律对劳工三权的规定是很不完整的,在执法和司法过程中更加莫衷一是。首先,劳动法、工会法只是说在没有成立工会的企业,工人可以推选协商代表,但对协商代表的职权和法律地位没有明确的规定,更重要的是,在已经建立了工会而工会不作为的情况下,法律对于工人是否有权建立工会之外的工人组织没有明确的规定,本案和其他许多已经发生的工人集体行动中工人自主建立的工人委员会就属于这种情况。其次,对工人的集体协商权(国际上通称为集体谈判权),我国法律也没有明确的规定。最后,关于罢工权,虽然全国人大已经于2001年签署了联合国经济、社会、文化公约,并未对“有权罢工”条款声明保留,但在国内并没有进一步的立法,只是在工会法第27条含糊其辞地对工人停工、怠工的行为做了同情性支持的表述。

广东省的地方立法试图先行一步,在《广东省集体合同条例》征求意见稿当中,出现了工人和企业集体协商破裂后可以有条件停工的条款(“企业超过规定时间未答复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协商,因此引发集体停工、怠工的,不得以职工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职工因此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企业应当依法支付经济补偿。”),但由于受到商界企业界的强有力阻击而昙花一现,9月1日,征求意见稿经修订后再次公布,相关条款已被彻底删除,取而代之的是:“开展集体协商,职工应当依法遵守劳动纪律,履行劳动合同,不得违反劳动纪律,不上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者以各种方式迫使企业其他员工离开工作岗位;违反劳动合同约定,不按时完成劳动任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政府相关部门应当会同同级地方总工会、企业代表组织及时介入指导、规范职工与企业依法继续开展协商,协助企业维持正常生产秩序,防止矛盾激化,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按照这一规定,工人停工、怠工行为就得不到法律认可,参与者轻则会被企业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为由开除,重则以扰乱公共秩序按《治安管理处罚法》处以行政拘留,在某些矛盾冲突严重的个案中,停工、怠工行为还会被套上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或者破坏生产经营等罪名,导致工人遭受牢狱之灾。此外,劳工界认为,对于雇主拒绝协商和协商破裂的处理、以及对协商代表的保护、对集体行动免责等问题,应予以明确规定。这些内容在新版修订稿中仍然是缺失的。

此起彼伏的劳工运动正在向全国人大发出强烈的呼唤:工会法应当对工人自主成立的工人组织予以法律上的确认和保护,集体谈判立法和罢工立法应当提到议事日程。为此,全国人大或由全国人大授权国务院,应当成立一个比劳动行政部门、总工会、全国企联具有更高权限、更高级别的国家劳资关系委员会,旨在推进劳资关系的顶层制度设计,推进相关立法和国家劳工政策的制定和完善。

本文发布在 公民文献. 收藏 永久链接.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