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5日之前,我不知道在伟大首都北京的昌平区,还有个叫乃干屯的地方,不知道这个地方有一个葡萄园是“禁区”,更不知道在葡萄园门口的停留直接等于扰乱葡萄单位的秩序!
2014年9月5日之前,我不知道司法局组织召开对某个律师进行行政处罚的听证会要动用上百的警力,不知道配合警力的还有被征用的公共汽车,更不知道头顶上盘旋飞过的直升飞机居然是侦察机!
2014年9月5日之前,我不知道对警察和挂着工作证的公职人员拍照片是要被抓的,不知道去参加旁听的人多就是聚众扰序,更不知道违法犯罪嫌疑人被抓是个啥滋味儿!
然而,然而,2014年9月5日这一天,这些不知道的统统让我知道了,这些让我意想不到的事情统统变成了亲历的现实!
2014年9月5日清晨,不到6点,起床、洗漱、乘车到附近车站,6点45搭上陈建刚律师找来的顺风车,同往一个名叫“昌平区阳光中途之家”的地方,去旁听昌平司法局拟对程海律师处以停止执业一年行政处罚的听证会。
程海是谁?如果不是这些日子网上公开的信息一直在强化昌平区司法局要召开听证会这个消息,恐怕至今我都没有真正关注过程海律师所做过的事情。他是前一段时间因主张官员财产公示、教育平权而被判刑入狱的丁家喜律师案的辩护人,因抗议海淀法院拆分案件违法审判而退庭去检察院控告的一位男律师。而决定不远几十公里前去旁听听证会的另一个重要原因就是领略一下程海的代理人斯伟江刑辩大律师的风采,他是不久前刚刚为福建念斌案成功辩护,让这个被四次判过死刑的青年冤情得以昭雪,无罪释放的律师牛人之一。程海的另一个代理人徐利平律师也是行政诉讼领域响当当的人物,我们着实是想感受一下他们是如何为程海代理这起案件的。
不到8点,通过司机师傅的导航,我们在目的地附近的公交车站找到了正在徒步前往“阳光中途之家”的山东女律师刘金湘和湖南男律师蔡瑛,他们下了公交车之后还没有找到地方,于是我们载上他们二人,又开了有十分钟才找到了这个“阳光中途之家”,竟然是一个远离居住区的葡萄种植园!
向西的入口处铁艺大门左右各挂着数块牌子,有的写着“某某合作社”,有的写着“某某观光园”,其中右侧的一块牌子上写的是“北京市昌平区阳光中途之家”,铁艺栅栏的电动门封锁着观光园的入口,门右侧是一排平房,平房的后面是被圈起的一排排向阳敞开口的塑料大棚,大棚内绿色植物昭示出这确实是一个可以观光采摘葡萄的地方!观光园区外则是荒地,布满野草,四周一公里内无人烟。
我们诧异听证会怎么开在这样一个地方,前不着村后不着店,我们一早赶过来还饿着肚子,早点没有吃,现在也无处可吃!四处环顾间陆续有警车和小轿车从采摘园大门前三十米处这条横向道路的远处驶来,警车停在马路的对面,一些小轿车则开进了采摘园。
司机把我们送到目的地后就把车开走了,不久,自己开车来的李金星律师刚把车停在采摘园大门右侧空地上,立刻招来一个站在大门口,自称是采摘园主人的中年男人的反对,他说:“这个采摘园是我的,你哪天停车都行,今天不行,不让停这儿。”李金星、蔡瑛上前和他理论,农民兄弟着实认真,非要园子里的人拿出租赁合同给我们看,以证明他确实是这园子的主人,并称不让停车不是他的意思,是上面有人管着他。在我们的劝说下,小争执很快结束,毕竟采摘园做的是开门生意,老板也不愿意因为停车这点小事毁了他以后的生意。
很快,张磊、王兴、胡贵云、王宇、董前勇、余文生等律师也先后到了,同期到达的还有前来旁听的公民和记者,葡萄园门口的人越来越多,警察也越来越多了。大约8点40分,程海和斯伟江、徐利平律师来了,大家相互寒暄,很多人是初次见面,相互介绍并合影留念。
稍后,程海和他的代理律师斯伟江、徐利平被允许进入采摘园,除此之外,包括前来做证的王兴律师和记者以及旁听群众均被挡在门外。一个留平头,穿黑T恤,脖子上挂工作证的中年男人站在采摘园的大门里对我们说:不让进!我们问为什么,并给他讲道理,让他去请示领导。他去了,大约十分钟后回来,说需要办旁听证。我们问到哪里去办旁听证?他说去昌平区司法局。我们又问昌平区司法局在哪儿?他说在昌平城区。
这个地方是个荒郊,去昌平城区有多远我们不知道,也没有交通工具前往,我们质问他既然是公开召开听证会,办旁听证为什么不在网上的公开信息里说?为什么现场不能办?不断有车驶入葡萄园,大家表示质疑,这黑T恤男躲进大门内不再出来,就一句话:有工作证就让进,没工作证不让进!
侯在现场的人见不能进,只好在外面等,时不时有人拍照。大门里不止一人拿着摄像机对着我们摄像,警察们则站在大门口两侧和马路对面。有些警察人不错,和我们闲谈说也不知道为什么不让我们进去旁听,他们也想旁听一下,还说不知道什么原因早上就被派到这里上岗了。人们自觉站在大门两侧,有些人带了食物和水,送给执勤的警察喝,有些人主动把垃圾拾起,现场保持着整洁有序。
不知什么时候那个黑T恤男走出大门,混入人群,一把抢走了一个人手中正拿着的折叠好写了毛笔字的宣纸,一阵骚动,大家要求他返还,他不给,迅速躲进了大门内。
又过了一会儿,一个穿天蓝色T恤的男人站在马路边摄像,大家让他出示工作证,他不拿,还说他就是周永康招进来的!现场再一次骚动,这个人抗不住大家的质问,往葡萄园对面的荒地逃去,这时天空有直升飞机压低盘旋,绕行两圈后飞去。
近十点,黑T恤男再一次走出大门,不知哪里借来的气焰,一反刚才抢东西的灰溜溜之态,来回走动着、叫嚣着:“来来来,把群众圈过来!你们不要听解释吗?我给你们解释!”有人回应:“干嘛听你的!”
秋天的北京艳阳高照,日光强烈,我们几个律师一直在大门两侧的树荫和房荫处站着,随着太阳的升高,能遮荫的地方越来越少,胡贵云对我说:太晒了,在这儿等也没什么意思,咱们不如去吃点东西吧?我说要走好远呢。大家说,走就走吧,听证会且开不完呢,先去吃东西。于是我们就往回走。
刘金湘和蔡瑛走得快,说说笑笑先去了,我和胡贵云边走边接打电话,走得比较慢,大约有十多分钟,来到一个挂“某某执法站”牌子的地方,我想去个厕所,正在寻思这个执法站里有没有时,两辆大巴车呼啸而过,一辆车上坐着陈建刚和李金星,我俩不知道怎么回事,还在自语怎么都坐车回去了?这时大巴车后边开过来一辆警车,嗄然停在我俩前方,从车上跳下那个黑T恤男,指着我说:“你俩怎么走到这儿来了?把照片删了!上车!跟我们走!”因为早上让他去请示领导要求旁听时和他有过交谈,所以他认得我俩。胡贵云说:什么照片,我根本就没照照片。说着拿出手机,打开照片翻着。我问:“把照片删了就不上车吗?”黑T恤男说:“你先删了再说!”我说:“要是删了也要上车,那我就不删!”黑T恤男说:“上车!”我们说不去,下来警察强制让我俩上车。我问带我们去哪里?他们说到地方就知道了!我一再质问他们,他们说去马池口派出所。
到了马池口派出所,我俩又被强制上了已停在院内的两辆大巴车中的一辆,车上全是刚才现场的群众,这时我们才知道,所有的人都被抓了。
中午时分,阳光曝晒,大巴车内无冷气温度骤升,我对站在门口的一个戴墨镜的警察说:“去请示一下领导,给我们一些水喝。”他不耐烦地说:“你哪儿那么多废话,一边等着去!”他的态度激怒了我,当即与之理论,一旁的齐月英怕我吃亏,将我劝开。
大约持续到12点半,大巴车上的人七个、七个被带走,分流到不知什么地方。派出所的人轮流去吃饭,看着我们的辅警将我、胡贵云和王宇三个女律师带到一间办公室内,听说对面房间控制的是男律师。但仍旧没有人给我们水喝,也没有人给我们饭吃。
下午一点多,我们又被警车接走,这次是被带往回龙观派出所。车上,我们说没有吃午饭,民警态度还不错,说我们也没吃午饭,回去我们吃什么你们就吃什么。
但情况并非如此,到了回龙观派出所,并没人给我们饭吃,我们三个女律师被控制到一间面墙而建、距墙的通道只有一米宽的狭小的候问室里,五个男律师:李金星、张磊、陈建刚、余文生、董前勇则被控制在隔壁。
这是一间不足六平方米的小屋,中间放着一张老虎凳,里面靠墙的三面是可坐可卧的低台,门对面的墙上方有一个狭小的带铁栅栏的小窗,它与门旁边的大窗是这里光线的来源。不透气,空调有,但坏了,闷热,确实与电视上的监牢设施无异。
第一次到这里不免有些新奇,我们三个人相互说话,旁边的女警人不错,一再说:“少说两句吧,少说两句吧。”却也没禁止我们。
直到下午3点也没有给我们任何吃的,其间有个男民警给我们进来讲信息采集和做笔录的事情,后来我们才知道他叫“张所”,是这里的一个副所长。他说要把物品扣留,我问他会不会动我的手机,我说我的手机有支付功能,不能动!但更重要的原因是手机上有珍贵的视频,是我用自由换来的现场证据。张所说只是扣留,可以关机,民警不开启手机,说完他走了。
又过了一会儿,张所再次进来指着我说:“你第一个来吧。”于是我跟着他走到旁边的一间屋子,他对我说:“你是违法犯罪嫌犯人,我要对你的物品进行登记,信息采集。”并拿出一张表来,直到现在我才知道我的身份是违法犯罪嫌犯人!我质问他:“我违什么法?!去旁听听证会就是违法?!拍照片就是违法?!如果说我是证人,带来询问,我可以配合,说我是违法犯罪嫌犯人,我不认可,这是对我人身的侮辱!”张所竟然解释说:“嫌疑人嘛,又没说你就是违法犯罪,做笔录时你再解释。”我说:“不行!你们没有任何初步证据就能把人作为嫌疑人吗?!”他说:“你做不做?你不做是阻碍正当办案,你是律师,你应该懂这么做的后果,你有申辩的地方。”我说:“我可以做,但我一定会控告你们的违法行为!”于是民警把我包内的物品逐一登记,锁入柜子中,并对我按违法犯罪嫌疑人的标准进行了身高体重的测量、正面、左右两侧面的拍照,录入双手全手指纹、掌纹,测量脚印、采集血液等一系列行为,之后我被一个女警带到了讯问室。
讯问我的男警察叫李士武,和我相互核实完身份后,问我知道为什么进来吗?我说:“不知道!”他又问:“你到过什么地方?”我说:“我到过什么地方就是违法犯罪?!”之后,我把我去的经过讲了一遍,他简单地记了,我问他:“你这里有同步录音录像吗?”他说:“有啊,干嘛?”我说:“你记得少,我说得多,要完整体现我说的内容,我出去后要调证据。”
笔录时间不长,其实也没什么可问的,现场我几乎一直站在房荫处发微博,有时去拍照和录像,毫无任何违法情节可谈。我一再追问李士武没有初步证据就能把人当违法犯罪嫌疑人抓起来吗?民警说:只是怀疑、只是怀疑,也没什么事。我说大街上的人多了,你能随便抓了都去怀疑吗?!
讯问结束后我回到侯问室,只有王宇在,她正在吃东西,边吃边说她拒绝做笔录的事情。这时看着我们的女民警对我说:“吃点东西吧,不够还有,是张所派人出去买的。”此时已是下午四点多,我饿得几乎没感觉了,就着带来的水吃了一个面包和一根火腿肠。
刚吃完食物,有个辅警拎着个袋子进来说:“外面有个姓刘的给你们送水来了。”说着掏出两瓶放下,又去给男律师们送。我知道那是刘四新博士看到我们此前不断发出的微博信息赶到了回龙观派出所,因为早上他还在发微信邀请远道而来的刘金湘吃晚饭,让我坐陪。
过了一会儿,胡贵云回来了,说买这些吃的是因为要对她采血,她坚决拒绝,说一天没吃东西了不能采血,于是派出所买来了面包,让她吃完后采了血。她还说男律师已经宣布绝食抗议,我说咱们不绝食,咱们要吃饭,要保持好身体出去控告!大家一致表示认同。
正说着,忽然听到外面有人对着小窗喊我们的名字,我们知道是刘四新他们,心里暖暖的。
此后是无所事事的等待,其间女民警和我们相聊甚欢,她讲她的两次脑部大手术,讲她的人生经历,讲她的爱人和孩子,倒也不觉得无聊。
晚饭时间,一便衣辅警问我们是自己买晚饭还是吃食堂的饭,还说食堂的饭只有馒头没菜,我们说不吃了!但旁边另一个辅警把他叫到一边说:“某所说咱们吃什么,她们吃什么。”这个辅警说:“某警长就是这么和我说的啊?”那个人又说:“你再问问,别把这事搞大了。”不一会儿,张所来了,问我们是自己买还是吃食堂的饭,还说食堂的饭不好,就是萝卜和空心菜。我们说不好也吃!一会儿,食堂送盒饭来了,是猪肉炖萝卜和素炒空心菜!
大约七点多,辅警又拎着个大塑料袋来了,说外面的人给送的饭,我们刚吃过,吃不去了,他还是留下两份,说饿了再吃。男律师们已经绝食了,自然是不吃。
空间的狭小和空气的不流通导致闷热难奈,特别是你不知道这种状况要持续到什么时候!于是我们三个干脆躺下来睡觉。硬绑绑的板子咯得实在难受,我睡了一会又站起来听女民警聊天,之后又睡,就这样反复持续到了晚上十点多,我被叫醒去做笔录。
这次换了个男警察,笔录上写因案情重大复杂,传唤时间延长至24小时。我说没有任何证据你们还要超12小时,真无耻!男警察说到我们这儿才8小时,还没超呢,就是个形式。之后回去换胡贵云和王宇轮流去做。
又过了一会儿,警察又来了,说还要再做笔录。
到了讯问室,这男民警解释说:“头儿非让加上一句话,说告之你以后参加这类活动要依法依规。”我说:“不用你告之,我就是依法依规,你这样说的潜台词是说我有扰乱单位秩序的行为,我不接受!公开召开的听证会不让进,你们没有任何初步证据就抓人,而且是在半路上抓的我,我要控告你们的违法行为!”男民警说:“就是个意思,告之下就完了。”我说:“不行,你一定要把我说的话记到笔录上!”男民警在我的坚持下把我的话简单记到了笔录上。之后回去,另外两女律师也轮流重做一番。
胡贵云回来后对我说,刚才你做笔录的时候张所来了,说现场录像都看过了,没什么事,一会儿就回去了!我气愤地说:“没什么事关我们这么长时间,还延长到24小时!”胡贵云也说:“我告诉他,我打算把牢底坐穿!”
大约22点50分,再次叫我去签笔录。男民警可能是工作强度太大了,把笔录的时间改错了,又重新制做了一份,这次是让我去签名,并写上了结束时间是22点55分,并一再解释说他们派出所对这事也不知情,都是上级安排的。我问哪个上级?他说只能说直接上级,就是分局,再大就不能说了,而且其他上级单位也不直接对他们下命令。我签字后依然是另外两个女律师轮流重做。
之后又是等待,此时通道内除了辅警和看着我们的女警察,正式警察已经一个没有了。由于解除了传唤,我们几个女律师坐在通道内透气,还与关在隔壁的男律师们聊天,他们绝食抗议,没有接受检查,也没有做笔录,暂时还不自由,不过这有一个好处,就是手机始终在他们身上,他们能不断地向外界发出信息。
大约11点43分,张所回来了,依次把物品还给了我们。
我们走出回龙观派出所时,已经是9月6日凌晨,为了铭记这段不寻常的遭遇,夜色中,我们八位律师在回龙观派出所门口拍照留念。
后记:
出得派出所,蔡瑛律师在门口守候着,说刘四新博士因为送饭与民警发生争执,被抓到附近的龙园派出所。
截止发稿,刘四新博士尚无消息,心痛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