鄢烈山:谁是美国民权运动的推手

鄢烈山:谁是美国民权运动的推手

——读《光辉岁月:美国民权英雄心灵史》

约翰·F·肯尼迪总统的名言:“不要问你的国家做了什么,问问你自己为国家做了什么!”不是号召人们维护美国不公正的现状,而是以理想主义的情怀激励年轻一代美国人为推动社会进步而贡献自己的力量。谁是美国民权运动的推手?历史不会忘记那些对社会进步作出卓越贡献的英雄人物;而改写历史也需要每个人的参与和努力;谁也不要贪天之功,谁也不要置身局外。

  先说几句题外话:什么叫“民权”?

  说到美国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的“民权运动”,我一直感觉这个中译有点怪怪的。在汉语里,“民”通常是与“官”相对而言的,可是所谓美国“民权”运动,并不是美国民众要求与当官的人享有平等权利;孙中山“三民主义”之“民权主义”,英语表述是Principles of Democracy,即民主主义,是规定“主权在民”的政体设计。有人说“民权”就是“人的权利”,即美国《独立宣言》开宗明义讲的“人人生而平等,造物者赋予他们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那为何不干脆叫“人权(运动)”而叫“民权(运动)”呢?又不似唐朝柳宗元写《捕蛇者说》,要避唐太宗李世民的讳,只能以“人”代“民”(“以俟夫观人风者得焉”),而我们要故意反过来用,代柳宗元向李世民“复仇”?

  查英汉词典,人权是Human Rights;民权Civil Rights,正确的完整的翻译应该是“公民的权利”、“公民权”。这就对了!人权与公民权有交集,但不是一回事,因此法国大革命的《人权宣言》,全译应是《人权和公民权宣言》,英译是:Declaration of the Rights of Man and of the Citizen。公民权包括人权,人权不一定包括公民权,比如外国人在中国享有各项基本人权,却不一定享有中国的公民权;重罪囚徒被剥夺了公民权,但仍应享有不受酷虐和羞辱的基本人权。

  简而言之,所谓美国“民权运动Civil Rights Movement”,应该称“公民权运动”。“公民权运动”当然包括争取基本人权,比如说黑人应该享有不被白人种族主义分子三K党暴徒用私刑处死的权利——而这在法理上,美国社会早已解决,虽然现实又是一回事。

  言归正传。东方出版社今年8月初刚刚上市的这本《光辉岁月:美国民权英雄心灵史》,编辑在网上的推荐语是:“本书以小马丁·路德·金等五位民权英雄传记的方式,还原了美国通往正义之路上不可或缺的一段历史。他们的光辉岁月,为奥巴马铺平了通往白宫的路;他们的精神,鼓舞了曼德拉,也激励着所有在风雨中抱紧自由的人。”这个简介,应该说是非常平实而中肯的。

  1955年12月1日,在亚拉巴马州的首府(曾是南北战争期间南方邦联的首都)蒙哥马利市,在百货公司上班的裁缝、黑人罗莎·帕克斯女士,下班回家时在公交大巴上拒绝给白人让座,违反了种族隔离法而被逮捕。在一个新成立的黑人民权社团“蒙哥马利进步协会”的运筹下,12月5日(星期一),这座城市的5万名黑人同胞开始了拒乘公交车的抱团行动,向种族隔离的恶法发起挑战。对此,种族主义极端组织“白人公民委员会”,公然在蒙哥马利的集会上散发传单,杀气腾腾地写道:

  “在人类事务中,当清除黑人种族成为一种必要时,理应采取一些特定手段,包括枪支、弓箭,投石器,以及刀子。我们坚持以下真理是不言自明的,那就是所有白人生而平等,人人具有生存、自由和干掉黑鬼的权利……如果我们不立即停止对这些非洲裔生番的帮助,我们的迷梦就会惊醒,我们会发现黑鬼们竟然想要入主白宫。”(见本书第48页,以下引文不另注的即取自本书)

  白人种族主义极端分子发布这个传单在1956年1月,而53年后的2009年1月,不是“想要”而是在举世瞩目之下,民选的黑人总统奥巴马在国会庄严宣誓,真的入主白宫了。

  国会资深众议员、黑人约翰·刘易斯应邀参加奥巴马总统的就职大典,他请奥巴马在一张照片上签名留念。奥巴马提笔写道:

  “因为有你——约翰

  ——贝拉克·奥巴马”

  奥巴马的题词虽然有修辞成分,但对美国民权运动前辈的尊敬和感激却是由衷的。他当然明白,非洲裔美国人在法律上政治上能够享有完整的公民权利,他作为黑人公民权实现的标志能够当选美国总统,不是约翰一人之力。奥巴马生于1961年,那一年21岁的大学生约翰·刘易斯正投身挑战种族隔离制度的“自由乘客”行动。献身民权运动,作为“学生非暴力协作委员会”的领袖人物,刘易斯曾30多次入狱,多次被打得昏倒在地。1986年他被《时代周刊》与德兰修女等人并称为“活着的圣徒”。但是,在黑人与白人中,还有许许多多为民权运动做出了重大奉献的人,比如二战退伍军人、紫心勋章获得者荷塞·威廉姆斯,投身民权运动,被捕达135次;更有一些人献出了宝贵的生命。

  这里忍不住要说到约翰·F·肯尼迪总统的一句名言:“不要问你的国家做了什么,问问你自己为国家做了什么!”他在总统就职典礼演讲中的这句话,传遍世界,在我国许多中小学教室的墙壁上我也看到过。这位美国有史以来最年轻的总统,凭借黑人的选票以极微弱的优势,击败老牌政客尼克松而当选。他说这样的话,不是号召人们要维护美国不公正的现状,而是以理想主义的情怀激励年轻一代美国人为推动社会进步而贡献自己的力量。于是,“来自南方的黑人与部分北方白人大学生扪心自问的结果,是成批成批地投身‘自由乘客’运动。这场运动,是‘学(生)非(暴力)协(作委员会)’与“(种)族平(等代表大)会’发起,向种族隔离发起的下一波强势冲击。……实行种族融合的大巴士从首都华盛顿启程,目标直指南方各州。在每个途经的重要车站,‘自由乘客’成员都要下车,堂而皇之地进入餐厅和厕所,而无视任何‘仅限白人’的警告……”(第二章第9节《问问你为国家做了什么?自由!》)

  小马丁·路德·金和他领导的民权组织“南(方)基(督教领袖)联(合会)”也参加了“自由乘客”行动。可以说,这位年轻的民权运动领袖遵循的是他从小领受的母训:“只要努力去做,哪怕是一个人也会让世界很不一样。”(本书第80页)他的母训与肯尼迪的上述名句是一脉相通的;也就是中国古贤讲的“自胜者强”和“反求诸己”。

  正是因为有千千万万追求平等、自由和公正的人们,“努力去做”,为改变国家和社会的现状而英勇奋斗,才有美国社会的进步。

  金博士非常清楚地意识到了这一点。他深信黑格尔的这句话:“所谓领袖,其实只是体现公众意愿的工具”。他一再向神祈祷,向公众表明心迹:“我只是一场运动的象征”,假如世上没有小马丁·路德·金,这场波澜壮阔的民权运动仍然会发生,“我只是正好在场而已。”

  金博士的表白并非纯属谦虚。事实上,众所周知的1963年8月28日25万人“进军华盛顿”的和平示威,既非他的创意,也不是他和他的“南基联”一家组织实施。创意产生于民权运动的老前辈A·菲利普·伦道夫,二十多年前他就提出和组织过“向华盛顿进军”,只是因为罗斯福总统的妥协,他半途叫停了。参加这场“进军华盛顿”行动的有五大民权组织(NAACP即“全国有色人种协进会”、“南基联”,“族平会”、“学非协”和“城市联盟”),操盘调度者是民权运动实战老手“影武者”巴亚德·拉斯廷。五大组织的代表以及菲利普·伦道夫6大领袖都在集会上发表了演讲,不过是小马丁·路德·金的《我有一个梦想》传播最广,最有名。这一方面,是因为金博士获得了诺贝尔和平奖,有名人效应;另一方面,也是因为这篇演讲辞既感性,重在讲愿景,富于诗意,有打动人心的情感力量,又“理性”,有节制,更易于为各个种族和阶层的人所接受,而不像“学非协”主席约翰·刘易斯的演说“激进”,侧重讲现实选择而带“威胁性”。

  本书作者陈国平悉心研究美国民权运动史,他为什么选择这五个人的事迹来再现这段“光辉岁月”呢?

  这五个传主分别是女工罗莎·帕克斯,牧师小马丁·路德·金,无职业的鼓动家马尔科姆·X,律师瑟古德·马歇尔,在校生约翰·刘易斯。这些职业和身分,可以构成或映射美国社会与民权运动主要成员的图景。

  从年龄构成来讲,瑟古德·马歇尔是老一辈,作为NAACP总部的“刺头律师”,早在1951年他就参与划时代的“布朗诉托皮卡教育管理委员会案”,主挑教育领域“隔离但平等”的恶法,1954年在最高法院诉讼获胜,吹响了结束种族隔离制度的号角;“当瑟古德开始在法庭上赢得一个个里程碑式的胜利时,小马丁·路德·金还只是一名在校生而已,而马尔科姆·X则在街头与监狱之间茫然挣扎。”罗莎·帕克斯出场时是42岁,小马丁·路德·金和长他3岁的马尔科姆·X都是39岁盛年被刺身亡,这三人算是中年一代的代表;而约翰·刘易斯当选“学非协”第三任主席,出席白宫会谈并参与“进军华盛顿”时年仅23岁,无疑是年轻一代的代表。

  从影响力(名声)和历史地位(贡献)来讲,这五个人都足够大。其中,瑟古德·马歇尔1993年去世时,《时代》周刊在报道中称他是黑人民众心目中的三大英雄之一,另外两个人则是小马丁·路德·金和马尔科姆·X。金博士不用说了。瑟古德是联邦最高法院空前绝后的黑人“胜诉大师”。在他的律师生涯中,一共向联邦最高法院提交了32起诉讼案,赢了29起。这种上诉案操作起来比普通案子辩护要难得多。联邦最高法院据以建立的新判例,为美国黑人的利益构筑起个体权利的宏大框架;他给美国种族关系的演进带来了极大影响。后来他又成为美国历史上第一个黑人总检察官、第一个黑人联邦大法官。

  马尔科姆·X当时曾被称为“美国头号黑人怒汉”,以他的“源自(白人种族主义者对黑人解放的)仇恨的恨”,宣称要“做任何值得一做之事”,为黑人的自卫权利呐喊,三K党徒也对他退让三分。拳王穆罕默德·阿里,本名卡修斯·克莱,他与马尔科姆·X是至交,正是在马尔科姆·X的影响下,信了伊斯兰教并改了名字,拒绝应征参加越战,理直气壮地喊出“越南人从不叫我黑鬼”的心声。6岁时马尔科姆·X当牧师的父亲死于种族分子谋杀;11岁母亲承受不了生活重压而进了精神病院,13岁他入了收容院。他当过侍者、店员,在黑帮里拉过皮条、干过武装劫匪,吸毒;他是在监狱里博览群书,体会“真切的(精神)自由”并完成学业。改邪归正后,他“尽量做到最好”,专事民权运动的鼓动工作。在他被刺身亡43年后,奥巴马说:“我从来不曾接受他的理论……我认为马尔科姆的所作所为,是黑人社区漫长传统的自然后果。在某些特殊的历史时刻,对黑人而言,坚持他们的人格与价值观,是压倒一切的命题……有必要证实‘我是一个人,我是有价值的,我是重要的’。我想马尔科姆比他同时代的任何人都更好地抓住了这一点。”直面真相,对白人对全世界勇敢说出内心想法,这是马尔科姆的最大贡献。

  女工罗莎·帕克斯则为“民权之母”。1990年,刚刚从南非大牢里获释的纳尔逊·曼德拉赴美访问,当从列队迎候者中看到罗莎时,曼德拉叫出了她的名字,与她热情拥抱。曼德拉对罗莎说:“在我被投入大牢的漫长岁月里,是你的精神支撑着我。”1999年,美国第106届国会无异议地通过表决,授予罗莎·帕克斯国会金质勋章,这是美国公民所能获得的最高国家荣誉。这一年《时代》周刊把罗莎·帕克斯列入二十世纪20个最有影响力、具备最神圣形象的杰出人物之一。至于约翰·刘易斯上面在谈到五大民权组织“进军华盛顿”时已提到其贡献和影响,这里从略。

  这本书是民权英雄们的传略,也是心灵史。那么,我们且看他们的思想与进路有何不同。

  先说罗莎·帕克斯,她是普通黑人的杰出代表,民权运动的践行者和勇敢的带头人,而不是领袖人物或思想家、鼓动家。后来被称作“天地为之变色“的那一天傍晚,她下班回家上了公交车,白人司机循例开口“征用”了一排四个座位,要他们给一个白人让座。比邻而坐的黑人男士站起来,隔着过道的两个黑人女士也起身让座,罗莎却端坐不动。司机警告她无效,于是叫来警察“依法“逮捕了她。许多年之后,在回忆那非同寻常的片刻时,罗莎说:“当那个白人司机挥手喝令我们起立让座时,我感到浑身都被一种前所未有的决心所裹挟,那决心是如此强烈,让我有了采取行动的热切渴望。”她在回忆录中说:“我的身体一点都没觉得累,或者说,决不比平常下班回家时感到更累。……我唯一不能忍受的,是屈服之累。”或者用她的另一句更平常的话来说,是“受够了(被歧视和欺凌)”!罗莎并无苛责另外三个乘客之意,她理解他们艰难的生存状况,理解他们的软弱,但她自己决不低头。

  其实,有尊严的黑人都“受够了”,他们在忍耐中等待。自由、平等,这些价值基于人的本性,没有人天生就是喜欢受压迫受侮辱的。这是一切社会变革和进步的原动力。它蕴藏在所有人群之中,不分种族不分地域。它只是在等待振臂一呼。罗莎就是那个第一个挺身而出反抗不公正的人!于是,她拒绝让座的这“一刹那间”引爆了历史。。一场席卷美国感动美国,并在全世界所有国度激起反响、持续十三年之久、以人类基本权利为诉求的公民不服从运动由此发韧。至于为什么是罗莎·帕克斯挺身而出,她的心灵成长史,这里就没有篇幅转述了。

  其他四个人是民权领袖人物,他们的理想和奋斗目标是一致的,但生活经历和思维进路却不尽相同。如果按思想激进的程度分类,瑟古德·马歇尔最保守最温和,马尔科姆·X最激烈(他之所以改姓X,就是因为他说他的祖先被贩卖到美洲时,已丢失了本来的姓氏,而现在的姓氏是白人奴隶主强加的),小马丁的主张比较温和,刘易斯则介于马尔科姆和小马丁之间。

  瑟古德·马歇尔不看好小马丁·路德·金式的和平抗议,认为那不过是虚张声势,不会给社会带来实质性的变革。1959年的一项调查表明,当时全美国黑人民众心目中“最重要的黑人领袖”排行前两名的乃是小马丁·路德·金和瑟古德·马歇尔。瑟古德对把自己与晚辈小马丁相提并论颇感不悦。他更反对马尔科姆·X之辈鼓吹的暴力抗争,认为要在美国建立分离的黑人邦国乃是另一种种族主义的白日梦。即使马尔科姆后来叛离“伊斯兰邦”,改变立场表示“不再与所有白人为敌”,给瑟古德打电话要求会面也仍然遭到拒绝。一直到马尔科姆成了烈士,晚年的瑟古德说他“仍然相信没有任何理由视他为一个伟大的人,一个伟大的黑人。”他坚持通过司法的途径消除种族歧视,推动社会公正。这既有他的经历与经验支持,毕竟他在美国最高法院的官司胜多败少;也是一种策略考量,他认为只占全美总人口1/10的黑人要靠暴力获胜根本没有可能,反而可能激起白人的强烈反弹,让整个美国变成黑人的屠场。但是,在实践中他总是支持小马丁等人的抗争行动。他也意识到没有黑人群起表达民意的促动,平权立法可能会落空——比如他赢得了“布朗案”第一季,在立法上废除了学校里“隔离但平等”的旧判例,但对于抵制实施的地方政府最高法院却不肯设时限,只是要求“以慎重的进度”推动种族融合(是为布朗案第二季)。甚至,他先是反对大学生们的“入座”行动(在餐厅等公共场合打破种族隔离而就座),后来一改之前的自信与自负,说“黑人大学生们的所作所为,再明白不过地表明我们(这些老一辈人)已落伍太多。”(第278页)

  金博士的夫人与后期的马尔科姆·X有接触,多年后她追思二人说:“我想马丁和马尔科姆都会认同这场自由抗争的终极目标。……他们的根本分歧是该采取什么策略。我丈夫坚信要达成自由、正义和公平的目标,必须运用非暴力精神,特别是考虑到黑人民众在我们这个社会只占百分之十的人口数量。我想马尔科姆相信,为了获得自由,黑人民众有权利采取任何手段去抗争,甚至动用暴力。……我知道马丁对马尔科姆怀有最大的敬意,他赞同马尔科姆宣扬的黑人种族自豪感,赞同马尔科姆声称的黑人民众必须相信自己,必须视自己是可爱而美丽的种族。……在这个社会里,在黑人民众为自由和自决权利而进行整体抗争时,他俩过去是,现在是,将来也是一股非常强大的力量。”

  简明扼要地说,小马丁的理论基础是“仁爱”。这种“仁爱”,不是恋人间的浪漫之爱,不是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爱,也不是你对某种可爱之物的执迷,而是一种更宽广、更深沉、也更包容的仁爱,是接纳、忍受一切仇恨与伤害的仁爱。这种仁爱的哲学基础是认识到我们每个人身上都有神性,哪怕是那些动手反对我们、被称作敌人的人也不例外。非暴力之道的前提是宽恕的能力。如果我们想要创造一个开放社会,就必须采取相应的手段,因为手段决定了结果,暴力滋生暴力,憎恨引发憎恨,愤怒传导愤怒。只有用仁爱驱离怒与恨,才能唤起全美国人的良心,达成社会正义与和解。非暴力不合作民权运动追求的目标,不是复仇,不是黑人对白人的“胜利”。

  而马尔科姆则强调“公正”。不是别人打了你的左脸还把右脸凑上去给他打,而是有以牙还牙的权利。即便在抛弃了黑人至上主义和分离主义的后期,他也没有放弃对这种“公正”的执著。虽然金一直拒绝与他进行辩论,他却不时批评非暴力的理论。他强调的是黑人自卫的权利,从未参与和策划暴动、骚乱,所以他始终只是一个民权鼓动家而不是暴力革命家。他的言论和号召力,构成对白人种族主义者的威慑,正如他直言不讳警告美国当局所说,如果拒不接受金博士们的建议和要求,等待白人和美国的就是他所鼓吹的反抗方式!事实上,他在金博士与刘易斯等人组织的和平抗议陷入困境难以为继时,神兵天降般地驰援现场。(第360页)

  后期的金与X越走越近:X改宗种族平等与融合,金变得更激烈,以致不惜与一些民权运动前辈的主张相左而明确地反越战。年轻的刘易斯处于金与X之间,对二人都很尊敬。他一直服膺非暴力不服从哲学,而在行动上比民权运动前辈包括金博士更激烈更大胆。他领导的“学非协”不顾前辈反对而组织的大规模抗议行动,也取得了成效。他最终被“学非协”更激进的学生们选下去了,“学非协”也走向衰落。

  比较上述四大民权英雄的思路和实践,可以知道,只要大目标一致,不同的思维和抗争模式,即使互不服气,互不卖账,其实是互相补充,互相影响,共同起作用的,即中国人所谓“相反相成”,“相辅相成”,“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百虑一致,殊途同归。如果目标不同则另当别论,比如马尔科姆死于借种族矛盾以谋私的“(黑穆斯林)伊斯兰邦”首领指使的谋杀。

  以上讲的是黑人民权组织内部推动进步的合力效应。其实,推动美国民权运动和社会进步的合力,远不止于黑人,远不止于美国。有许多白人牧师、律师、教师和大学生,还有更多的普通白人市民,支持和参与了黑人发起的民权运动。撇开宗教组织的作用不谈,这里特别提到三种力量的支持。

  一是政治人物,虽然当权者本能地维护既有秩序,不愿引发社会动荡。大家知道靠黑人选票支持上台的约翰·肯尼迪对民权事业卓有贡献,乃至献出了生命。但是,此前,调动军队在小石城落实最高法院对“布朗案”的判决,强行护送黑人学生进入原先只准白人就读的中学,下令的却是并不热心平权的艾森豪威尔总统。肯尼迪被刺后,民权领袖们曾担心继位的林登·约翰逊总统这个来自南方州的白人作梗,实际上他继承者肯尼迪的政治取向,在国内的民权问题上做得比肯尼迪更多更好。至于肯尼迪的兄弟、担任联邦司法部长的罗伯特·肯尼迪对民权运动的支持更积极,甚至公开向约翰·刘易斯等学运领袖表示敬意。

  二是传媒,在当时主要是美国三大广播电视网和报纸。肯尼迪总统曾调侃地说:“(残暴镇压和平示威黑人群众的亚拉巴马州伯明翰市警察局长)‘公牛’康纳为推动民权做出了很大贡献。他起到了亚伯拉罕·林肯一样的作用。”因为康纳对黑人学生、市民和妇女、儿童的残暴行径,经电视播报震撼了全体美国人的良心,对肯尼迪提出和通过民权新法案起到了很大的舆论动员作用。民权活动人士每有重大行动,总有媒体报道,诉诸公众,用真相消除社会隔膜,唤起各阶层人们的良知。不难想像,没有媒体,很多邪恶的罪行将被永远掩埋,不少民权英雄的鲜血不会有激动人心的动员效果。

  三是国际舆论。授予小马丁·路德·金诺贝尔和平奖是一种道义声援;阿拉伯世界和黑非洲国家邀请马尔科姆·X等民权运动先锋访问,也是一种道义支持。更有众多国家的领导人和政府直接表态谴责美国的种族政策,让这个以“自由世界”、“民主阵营”首领自诩的国家的外交官,常常感到羞愧和难堪,他们反过来对国内政治家施加了压力。

  那么,现在可以回答本文标题提出的问题了:谁是美国民权运动的推手?历史不会忘记那些对社会进步作出卓越贡献的英雄人物;而改写历史也需要每个人的参与和努力;谁也不要贪天之功,谁也不要置身局外。

责任编辑:令狐冲

转自共识网,2014-08-20 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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