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国家的网信办室刚刚发布了《
前天,香港一家媒体网站发文《微信乱象蔓延,内地或出手整肃》,
我们看到,这是一个计划好了的阳谋,逻辑清晰,节奏紧凑,
这个《规定》其实只有一点新意:
我不想谈论《规定》的具体内容,以免不小心触犯了“七条底线”。
谁有权规定什么新闻只能由什么人发布?
提出这个问题,决非为了自己。我从未发布过“时政新闻”,
我没有,不代表别人没有。在微博刚刚出现的时候,我说过,
网民可以发布新闻和信息,但不能造谣。造谣对第三方形成伤害,
谁有权规定什么是“时政新闻”?
面对现实,这个《规定》大家必须执行。可是,
作为一个《规定》,它的依据必须是法律。
国家法律没有“时政新闻”的概念,政府规定却说“时政新闻”
谁有权封禁社交媒体用户号?
我在上面说过,微信官方可以根据其与用户的协议,
政府有没有权力对社交媒体上的用户封号呢?我认为没有。首先,
即将召开的四中全会,重点研究的就是“全国推进依法治国”,
最后我想说,我一定努力遵守规定,必须的。以上异见,妥否?
(据微信公号“dinglaifengP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