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东莞家庭教会的一位牧师。
“三自”本来是一个神学的观念,即自治、自养、自传,这是好的,
有不少宗教事务部门的人到家庭教会时第一句话就是:“
《宗教管理制度》只是政府一方情愿的地方法规,既不符合宪法,
《世界人权宣言》第18条:“人人有思想、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18条:“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21条规定:和平聚会的权利应
《宪法》第3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刑法》第251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法剥夺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和侵犯少数民族风俗
本条规定的“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77条社会团体包括宗教团体的合法 财产受法律保护。
1982年3月31日中央19号文件做出了具有法律效力的许诺:
有关部门要家庭教会登记,却先要加入“三自会”,登记在“
据国务院对宗教自由的解释:家庭教会可以不参加“三自”,
国务院宗教事务局前局长叶小文在《
“三自爱国组织”既然是中国基督徒的群众性组织,
叶小文还说:“基督教按照宗教习惯,
…宗教活动场所登记的条件很简单,只要有一个固定的场所、
由以上法律法规可见,家庭教会的聚会活动是在法律的保护之下。
家庭教会每次寻求登记,宗教事务部门总以不合条件,如,
不让房东租房给教会,教会只有搬家,甚至会转入地下。
我们的党执政大陆六十多年了,
国务院宗教事务局前局长叶小文曾经说过,“宗教信仰自由”与“
在司法保障方面,
由此可知政府或有关部门没有权利替人选择信仰,
在《条例相关法律手册》一书第803页中说:“
家庭教会主张按圣经所教导的“凯撒的物当归给凯撒,
因此我们认为作为一名基督徒,他首先是一个人,
江主席说:民族宗教无小事,胡主席强调构建和谐社会。政府赶散或
十八大以后,习近平主席要求“依据宪法管理宗教”,而《
家庭教会不能公开,就无法得到监督和管理,
假如每一个教会都可以在“三自”之外独立登记(直接向国家登记)
以上所言,乃是家庭教会基督徒的心里话,望政府和有关部门思量、
(据微信公号“
1 则回复 李鹏牧师:家庭教会真的非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