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暨谭权局长:
我叫李勇,是李翘楚的父亲。2020年11月26日我在大钟寺派出所警察的要求和指导下写下了一份《申请书》,现宣布作废。
理由如下:
2020年11月26日下午15:00警察打来电话将我和李翘楚的母亲叫去大钟寺派出所,一位不知姓名的警察张嘴就说“嫌疑人的父母”,让我们倍感侮辱,并以“你女儿有可能被收监”进行威胁,要求按照他的说法写下“申请书”。申请书大致内容包括“我们作为父母,没有在李翘楚取保期间对她进行监管。让她跟不法组织和不法人员进行接触,触犯了取保期间的相关规定。我们恳请民警同志能够再给她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我们保证:1.要求她与我们同住;2.监管她的手机和电脑,不让她发布有损国家利益和违法的言论;3.禁止她与不法组织和不法人员接触;4.继续心理治疗;5.配合民警进行教育转化”。”
实际上我们根本不相信女儿会跟“不法人员”接触,但是,警察说我们写了就让她回家,为了“救”她,我们只好按照警察的话写上。
李翘楚于2020年11月27日凌晨3点才被放出,我们得知,11月26日15:00至27日凌晨3:00,李翘楚在大钟寺派出所连续12小时接受讯问,并未被保证休息、睡眠时间。讯问期间,办案人员不断用“把你关进看守所”、“看守所、监狱多可怕”对李翘楚进行言语威胁,与此同时,他们向李翘楚表示“这是你父母主动提交的申请书,如果你同意做到申请书中提到的要求,可以向领导申请不对你进行收监”,并一再用“你父母身体不好”、“你父母快要给我们下跪”等编造的谎言用亲情胁迫李翘楚同意做到申请书中的要求。
当天凌晨我们把女儿带回家中,我们严格看管李翘楚,不许她用手机,不许她单独出门。虽然翘楚憋闷的难受,但是作为父母我们不再揪心了。万万没想到12月8日,李翘楚被若干警察从我家带走,从中午12:30至晚间22:30,被办案人员孙姓警察、朱姓警察(警号039966)、王姓警察(警号036323)、李姓警察以“约谈”名义叫去通州区蓝山国际小区物业办公室。
第二天上午7:30,警察持《传讯通知书》再次将李翘楚带走4小时。鄂姓警察和王姓警察(警号036323)负责传讯。这两天我家门口的楼道里、楼门口、小区内都有不明身份的人员看守。
李翘楚在我家的十几天与世隔绝,还是没有逃脱警察对她的迫害,这让我们万分悲痛。基于以上事实与理由,我们认为,我于2020年11月26日在大钟寺派出所写的“申请书”毫无意义,特此宣布作废!并希望谭权局长依法监督海淀区公安局办案人员归还李翘楚相关法律文书和被非法扣押的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