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构陷法——《“死磕派”律师不可政治上自我高估》何三畏批注版

【按:浦志强律师5月6日被拘,8日,环球时报发表社评,开篇就抛开公安给出的“寻衅滋事”案由,把它定性为政治案。当时,我就觉得环球这是在“泄漏案情”!其目的,当然为案件定调,以吓唬老百姓。现在,两个月过去,警方大约也是在环球这篇社论的指引的方向前进吧。环球之令人敬畏,正在于它可以预先知道很多东西,并且不惮于以威胁公众的语气发表出来。

这篇文章发扬了环球惯常的阴阳怪调落井下石笔法。但它视法律如草介的流氓做派,却是相当直率的:它直接抛开法律,只讲政治和红线——环球讲的政治和红线是一个意思,即公众不可探讨更不可批评的神秘之物。环球说你像个“政治积极分子”,绝不是指你是一个有公共精神的好公民,而是嘲笑你不好好做奴隶,不安百姓之分,同时也是在举报你有僭越神权的非分之想……

文革时期的政治打击文章充满战斗性,作者必须占据革命正义制高点,绝不把正义的优势轻意奉送予人,而新时期的政治构陷文体的特征,却是公然摆出一副流氓相:尽管你的行为合法,但合法没用,只要你违背我的规则(红线),你就是敌人。它行文不讲逻辑,采用阴阳句法,其真实的意思绝不止于字面,需要你联系环球和胡锡进先生一惯的行耻去猜想。这种文体的知识版权归胡锡进领导的环球时报,目前只此一家别无分店。

作为下文的索引,再简略介绍一下这篇文章的具体的构陷路线:1、浦志强是“死磕派”律师;2、死磕派律师也就是“人权律师”;3、死磕派律师就是“异见人士”,而且是其中活跃的主力。从而完成浦案政治化的过程,浦志强就成了环球认定的政治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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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磕派”律师不可政治上自我高估》

【环球社论标题。政治管家教训政治贱民的口吻,犹言我家地盘,你等休得有非份之想!开门见山,毫不含糊地亮出打手脸嘴】

(!)

2014-05-08 08:21 环球时报

维权律师浦志强的家属对网上人士说,浦以涉嫌寻衅滋事罪于5月6日凌晨被北京市海淀区公安局刑事拘留,现关押在北京市第一看守所。一些人通过微博对浦被刑拘表示同情,这与去年许志永因同一罪名被刑拘后的网上反应差不多。

【开头借与许案对照为浦案定调。而且顺便调戏一下公众:你的同情你的声援有什么用,许不是照样判了四年么!奥卖糕的,这样奇峻的文思,内心非有三千里曲径通幽的盘算不可为也】

我们认为,司法问题应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浦志强本人就是律师,他周围有大量可以向其提供司法援助的资源。浦曾参与了对“上访母亲”唐慧案和重庆任建宇案的成功法律维权,从道理上说,浦的自我维权应当更有条件。

【“司法问题”当然应该通过司法解决。但你以为它要尊重司法吗?不,它只是虚晃一下,从下一句开始,它就不谈“司法问题”,只谈“政治问题”了。

这一段起启承转合。但不忘记表达对浦被抓的幸灾乐祸——“从道理上说,浦的自我维权应当更有条件”——这是什么“道理”,这个“道理”到哪去“说”?全世界人民都知道,胡锡进当然也知道。这等于是胡锡进在说,好哇,浦志强你也有今天】

让我们暂且抛开浦案本身,围绕“死磕派”律师谈一点看法。

“死磕派”律师大体都是针对“公民维权”开展活动的。整体看,他们对推动社会更加公正、对发展公民维护正当权益的能力做出了一份贡献。通过唐慧案、任建宇案等,社会的法治思维获得了新的角度。

【这是胡锡进把“死磕派”律师往政治绞刑架上挂的第一个动作:从“死磕派”过度到“公民维权”。已经暗含一种敏感因素了。为下文“死磕派”律师即是“异见人士”中的铩手锏埋下伏笔】

与此同时,“死磕派”律师的行为方式不时突破律师行业的规范。他们当中的一些人经常表现出激烈的政治倾向,他们的维权活动并非专注于法律手段,而是倾向于“社会化”,如动员网上舆论,支持甚至参与非法的现场活动等。

【这一段开始喷毒:浦志强是死磕派律师,死磕派律师有“强烈的政治倾向”。虽然“政治倾向”在法律上不是罪过,但在环球时报看来,政治是他们玩的,公民“有政治倾向”就是大逆不道。

“参与非法的现场活动”得有事实支持吧?请问浦志强在哪里参与过什么“非法的现场活动”?环球没有报道过这样的活动,任何媒体都没有报道过,那你这里的依据是什么?但它前面说了,已经“抛开了浦案本身”,谈的笼统的“死磕派”律师,所以,谁都不能找他要证据。这就是胡锡进似的构陷文体】

律师通常都应是法律条文主义者,严格在现有法律体系内行事,以这个体系为唯一蓝本开展业务。但一些“死磕派”律师以质疑、修正现有法律体系为使命,他们更像是“社会活动家”和“政治积极分子”。

【我觉得每一个人都应该是“法律条文主义者”。比如,你应该就浦被抓的案由——“寻衅滋事”罪名的条文来说浦志强律师的行为,而不应该把治安案件说成“政治倾向”问题!

质疑、修正现有法律,难道不是优秀的法律人和其他优秀知识分子的责任,也是每一个公民的权力和义务么?劳教制度还在“质疑”声中直接废除了呢。从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国有多少法律在质疑中修改过?难道这都是一些“非法的现场活动”?

问题在于,如果胡锡进先生不把社会当成你家的天下,不把政治当成你家的私活,你怎么有脸把“社会活动家”和“政治积极分子”当成潜在的罪名或侮辱他人的称号?你老人家写这样的政治打击文章,难道不是“社会活动家”和“政治积极分子”的干活?】

这使得“死磕派”律师的角色让人一言难尽,他们当中一些人对社会进步的积极作用和政治破坏力错综交织,一方面推动司法的程序正义,一方面又为实现具体诉求不择手段。他们一方面唤醒了部分人的维权意识,一方面又与民粹主义力量合流,导致舆论对司法的过度干预。

【这一段堪称阴阳笔法的代表作。它的重音落在“政治破坏力”“不择手段”,“民粹主义”这些中国式的严重指控。

然后我倒想问问,如果一个人所作的工作,既“对社会进步有积极作用”,又有“政治破坏力”,那么这不是“阻碍社会进步的政治”吗?

——没有一种阴谋诡计不在语言逻辑面前露出马脚,只要它诉诸文字。如果我们按照胡锡进的方法,就该检举他恶毒咒骂当前的政治了】

从这几年的情况看,维权律师表现自我价值观的空间很大,尽管一些人公开展现反对现有权力体系的姿态,但只要他们以合法方式活动,他们的存在就实际被接受了。这当中有的“死磕派”律师自我炒作,谋取名利,整体环境也未做干预。

【这一段的意思是:“我们忍你很久了!”】

问题最终出在少数“死磕派”律师故意撞了法律红线。据浦志强的亲友透露,他在被刑拘前参加了一个上世纪“八九政治风波”的所谓“纪念聚会”,我们不知道那件事的细节和它与浦被刑拘之间的联系,但明眼人一看就清楚,那样的活动在中国是被禁止的,它显然就压在法律的红线上。

【这一段把底裤褪完。直接宣示“红线压倒法律”。

看起来这篇文章的作者就叫“明眼人”。明眼人看到了什么?“那样的活动在中国是被禁止的,它显然就压在法律的红线上”。到底是被“法律”禁止的,还是被“红线”禁止的?中国有没有过不准“聚会”的法律吗?没有。所以,“明眼人”说的是被“红线”禁止。

但环球的创造的阴阳笔法,是需要特别注释的,它这里说的“红线”,显然就是非法的,但它偏要写上“法律的红线”,以便混淆视听。如果你不明白它的在说什么,你就不是“明眼人”,看不到“显然”的事情。】

浦志强为“上访母亲”唐慧提供法律辩护,舆论都支持他,法院的最终判决和他的辩护方向是一致的。无论浦做每一件事时内心想什么,但只要那件事是合法、正当的,大环境就鼓励了他。从以往情况看,“死磕派”律师都是在自我行为违法时,“就事论事”吃了官司。尽管他们宣称这是官方“找茬整他们”,但这种指责完全是意识形态化的,不具有司法价值。

【环球这不是一篇“意识形态化”的文章吗?但律师“指责官方”,就“完全是意识形态化的,不具有司法价值”了!——这就是环球文风。难道在环球看来,全国每年纠正那么多冤假错案,都是闹着玩的吗?都是意识形态,不具有司法价值吗?为了把别人往意识形态上挤,这么简单的事实都不顾了。

你看这样的句子,要不是政治陷害狂,怎么写得出来:“无论浦做每一件事时内心想什么,但只要那件事是合法、正当的,大环境就鼓励了他”!他“做每一件事时内心想什么”,你都知道都想清算吗?既然他做的“合法、正当”,大环境鼓励他大环境错了吗,为什么要这要用“但”来连接呢?——你看,浦“内心想的什么”环球这就告诉你了,你懂的了吧?

环球就像浦肚子里的肥虫一样清楚“浦内心想的什么”啊。但是,我想说,如果按照“内心的想法”来量刑,我觉得胡锡进那种说话从来没有畅快过的人,应该比浦罪行大。——我为这句话负责,我认为我说的是事实,你能说不是吗】

在这个社会上,所有人都应当对法律有敬畏感。一些官员丧失这种敬畏,结果不断有人身陷囹圄。有的“死磕派”律师也从另一个方向失去对法律的敬畏,以为自己的价值观就是法,顺他们的要求行事就是法治建设,否则就是“维护专制”、“反人民”。他们在政治上有些幼稚,个人性格中还有些傲慢,这使得他们对时代潮流的看法出现偏差。

【是的,没有任何价值可以等同法律。但环球正在说“红线”就是法律,“红线”高于法律呢。这是一种“明眼人”才看得见的法律。这等于是对天下看不见这种“法律”的人们的警告,因为看不到这样的法律,就不会敬畏“红线”,就“有些傲慢”,并“对时代潮流的看法出现偏差”】

“死磕派”律师成为“异见人士”中较为活跃的群体,一定程度上刺激了社会的反思,但他们自己却丧失了反思的能力。这是危险的。他们必须承认自己的局限性,他们切不可以为,自己才是中国民主与法治建设的突破和决定性力量,这样的自我政治高估会导致行为的很多错误。▲(作者是环球时报评论员)

【到最后,抖出了一支袖剑——“‘死磕派’律师成为‘异见人士’中较为活跃的群体”。谁都知道中国的“异见人士”是多么严重的指控,相当于六十多年前说你拿卢布。

这就是胡锡进先生最近一次政治构陷。但我要说,胡锡进才是“异见人士”。因为,法律是一个社会真正的“正见”,反对“死磕法律”,就是反对依法治国,就是“异见”。

再领会一下环球的构陷的阴阳笔法:前文无一字论述“死磕派律师就是异见人士”,但是,它直接把这个介词结构作为主语使用,不用论证,不用交待为什么死磕派律师就是异见人士,而且还是其中“以较为活跃的群体”,就这么放一箭。

最后我想离开上面的文本分析说一句,写今天的环球这种打手文章的人,无非是拿笔的王立军,在今天以前的共和国历史上,没有一个好下场的,有的报应期限长一点,也不过十几年】(2014/05/10初稿,2014/07/07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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