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前“学生动源”召集人钟翰林被判“侮辱国旗罪”等两项罪名成立。
香港东区裁判法院星期五(12月11日)裁定钟翰林侮辱国旗和非法集结罪成立,还押至12月29日宣判。
钟翰林被控去年5月在立法会示威区与亲中团体“保卫香港运动”争执期间,毁坏对方的中国国旗。控罪指,被告钟翰林当时主动伸手抢五星旗并折断旗杆,再把旗帜抛到半空,属故意侮辱行为。
裁判官在判词中指出,由于在抢夺五星旗过程中,被告与他人有着共同目的集结,并作出扰乱秩序的行为,故裁定钟翰林侮辱国旗及非法集结两项罪名成立。
但是,钟翰林否认侮辱国旗及非法集结,他自辩称,当时认为旗杆有即时危险性,怕有人用以伤人所以抛走。裁判官指出,被告抛走五星旗后,他却没有再理会旗帜,反映被告根本不在乎谁会取走弄在地上的五星旗,因此不接纳其辩解。
香港首宗“侮辱国旗罪”定罪案件去年10月底在沙田裁判法院宣判。当时法官鉴于被告的21岁罗姓男子属初犯,且犯后坦白认罪,判处他200小时社会服务,无须入狱也没有罚款。
根据中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九条,在公众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钟翰林因涉及另一案件,被控违反国安法、洗黑钱等罪,目前遭还押已逾一个月。10月底,他被指想进入美国领事馆寻求庇护被拒,其后被警方以《国安法》及洗黑钱罪拘捕和起诉,法院不准他保释,案件明年1月7日再提讯。
“学生动源”是2014年占中运动后由钟翰林创办的学生组织,主张香港独立。钟翰林在去年的反送中运动中多次带领组织成员上街游行。
香港于今年6月30日开始实施港版国安法,钟翰林宣布“学生动源”停止一切在香港本地的运作,解散全体组织成员,所有组织事务交由“学生动源”海外分部接管,并继续支持推动香港独立。
转自:VO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