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情树博士:全国各地冤假错案排行榜

原编者按:20多年来,在我国刑事诉讼中,因刑讯逼供以及其他原因而造成错判的冤假错案的数量令人震惊。这个数量相对于全国每年上百万的刑事案件,其错案率可能不到十万分之一,但对于被告人而言,则是100%的不公正,据专家的调查研究,其中有94%是因为刑讯逼供所导致的。据不完全统计,经媒体曝光并且在全国范围内有较大影响被错误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冤假错案已经超过了70起,遍布全国23个省份,值得关注和思考。

在这些案件中,几乎所有的刑辩律师都曾做了无罪辩护,大多数检察院也知道证据存疑,但迫于各种压力(被害人的压力、舆论压力、领导的指示、政法委的协调、维稳的需要,等等),勉强起诉,大多数法院也知道证据不足,事实不清,但由于司法体制中“配合有余、制约不足”,法院为了公安机关、检察院的“面子”和利益,为了办案人员免受处罚,为了避免承担国家赔偿的责任,一些法院的法官在领导的指示下,在政法委的协调下,大多数勉强做出“留有余地”的判决,而个别案件甚至则已经做出了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

以下是我从网络上查找到的发生在全国各地冤假错案,其中,有些是错案,有些是假案,但不管怎么样,对被告人而言,都是冤案。在这些冤案中,绝大多数已经获得平反,并获得国家赔偿,其中,平反的原因主要有“真凶再现,亡者归来”,还有些是法院主动再审,在没有证据证明有罪,也没有证据证明无罪的情况下,基于无罪推定而判无罪的。

事实上,下列冤假错案仅仅是经过媒体曝光的部分案件,而且是大多数被判处死刑(死缓)、无期徒刑的重大案件,如果再加上被错误判处有期徒刑的普通刑事案件以及没有被发现,或者没有被媒体曝光的错案,那么,全国冤假错案的数量可能不止这些。这些冤假错案的发生,不仅严重侵犯了被告人的人权,导致许多被告人妻离子散、家庭破裂,而且,也严重影响了全国司法机关的公信力和权威性,也难以让公众感受到法律公平正义的存在,正基于此,习近平总书记才说:“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最高院副院长沈德咏大法官才频频撰写论文,不断地重申和强调“疑罪从无,无罪推定”等司法原则和精神,才再次强调“宁可错放,也不可错判”的司法主张,才喊出:“错判”天会塌下来,但“错放”天塌不下来的司法建议。

在2013年就要过去,2014年将要来临之际,回首过去,展望未来,我感慨万千。看着那些被冤枉坐牢几年,甚至十几年的被告人,我的心情无法平静,我对他们的不幸遭遇深表同情,也深感自己法学教育的责任十分重大。我作为一个法律人,作为一个从事刑事辩护的律师,作为一个从事法学教育的老师,作为一个培养未来法治建设者的学者,我最大的愿望是,在2014年及未来,我国的司法能够不断地走向独立,我国的司法能够不断地走向公正,我国的法院能够成为世界上最讲道理,最具有公信力和权威性,最值得老百姓信赖的地方,让我们的老百姓意识到,不管生活有多么艰难,这个世界上肯定有一个可以“伸张正义”的地方——法院,我国能够最大限度地避免冤假错案的发生。因为要知道,即使是十万分之一、百万分之一的冤假错案率,对国家而言,可能影响甚微,但对被告人而言,绝对是100%的司法不公正。

最后需要说明的是,以下全部是根据网络以及其他媒体报道的素材整理而成。由于我的搜索能力有限,由于我见识不够,其中,有可能存在一些不真实的地方,在此,请全国各地有关的司法机关谅解,我很愿意听取你们的批评和意见。因为,本来为了能够保证让这些素材能够更加真实,在两个多月前,我曾让我班上41个同学通过百度以及其他网络帮忙进行地毯式的搜索核实,帮忙核实发生在他们所在省份的冤假错案,但很遗憾,也很失望,两个多月过去了,只有两个同学有我帮我核实查找,由此,我深感现代的年轻大学生普遍缺乏社会责任感和法治情怀,缺乏法律人所应有的悲悯精神,他们怎么会变得这么的功利和世俗?在他们的学习生活中,只要和期末考试成绩无关,只要和他们的生活无关,只要和名利无关,只要被冤枉的人不是他们的亲戚朋友,他们就不会去关心,更不会去思考这些冤假错案发生的原因、背景以及处理经过,而这也是我感觉当前法学教育失败的其中一个表现,同时,也深感自己身上的责任,这些都是值得每个法学教育者关注和思考的问题。

一、河北11

1、河北唐山“李久明杀人案”、

2、河北沧州“李春兴杀人案”

3、河北邢台“徐东辰杀人案”

4、河北清河“张新亮杀妻案”

5、河北承德“陈国清抢劫杀人案”、

6、李志平被错判死缓案

7、河北徐计彬“强奸”蒙冤15年后被宣判无罪。

8、河北宋保民“强奸女青年”冤死狱中7年后被宣判无罪。

9、河北刘前“强奸未遂”含冤9年后被宣告无罪。

10、河北孟存明因“强奸女老师”蒙冤10年后被宣判无罪。

11、河北石家庄“聂树斌强奸杀人案”(本起尚未最终认定)???

二、河南9

1、河南郝金安“抢劫杀人”被判死缓10年后被宣判无罪。

2、河南张从明“抢劫杀人”入狱近6年后被宣判无罪。

3、河南胥敬祥“抢劫、盗窃”蒙冤13年后被宣判无罪。

4、河南王俊超“奸淫幼女”入狱6年后被宣判无罪。

5、河南张绍友“奸杀侄女”被判死缓,九年后真凶落网获释。

6、河南秦艳红因“奸杀少妇”被羁押4年后被无罪释放。

7、河南赵作海故意杀人案,被判死缓、入狱多年后因被害人生还而无罪释放。

8、河南张振风强奸案,因公安刑讯逼供、隐匿证据导致张等五人一审被判死缓,现因真凶出现被无罪释放。

9、河南平顶山市“李怀亮杀人案”

三、云南6

1、云南昭通因“奸杀分尸”被判死缓8年后被宣判无罪。

2、云南昭通“范家礼父子杀人案”

3、云南曲靖“陈金昌等人抢劫杀人案”

4、云南德宏“尹用国杀人案”

5、云南昆明杜培武“故意杀人”含冤2年真凶落网后被无罪释放。

6、云南王树红因“奸杀卖淫女”惨遭电刑被打残蒙冤299天后被无罪释放。

四、广西6

1、广西恭城“王坤杀人案”

2、广西梧州“许政伟、莫子开、谭光盛杀人抢劫案”

3、广西河池市覃俊虎、兰永奎因“抢劫杀人”被羁押4年后被无罪释放。

4、广西南宁“邓立强杀人案”

5、广西王子发因“故意杀人”被判死缓含冤九年,真凶自首后3年获释。

6.广西来宾市“卓发坤故意杀人案”,2006年8月被判无罪。

五、湖北4

1、湖北京山佘祥林“杀妻”被判死缓,入狱11年后,妻子现身无罪释放。

2、湖北枣阳“杨锡发强奸杀人案”

3、湖北武汉“王洪武杀妻骗保案”

4、湖北黄爱斌一审错判死缓案

六、黑龙江4

1、黑龙江史延生因“抢劫杀人”一家7口蒙冤5年后被宣判无罪。

2、黑龙江杨云忠“故意杀人”蒙冤7年被宣判无罪。

3、黑龙江大庆“张亮杀人案”

4、鲁德宝被一审错判死刑案

七、四川3

1、四川南充“唐代兴投毒案”

2、四川内江“戴传玉杀人案”

3、四川李杰等4人因“故意杀人”蒙冤8年后被宣判无罪。

八、湖南3

1、湖南麻阳“滕兴善杀人案”

2、湖南杨明银“故意杀人”入狱10年后被宣判无罪。

3、湖南姜自然“故意杀人”被关押6年后被宣告无罪 。

九、山西3

1、山西柳林“岳兔元杀人案”

2、山西临汾“郝金安抢劫案”

3、山西忻州“刘翠珍杀夫案”

十、江西3

1、江西涂景新因“贪污”被判死缓蒙冤7年被宣告无罪。

2、江西叶烈炎涉嫌“爆炸罪”被羁押941天后被无罪释放。

3、江西费琴被控“杀夫”2年后被宣判无罪。

十一、浙江3

1、浙江张高平叔侄俩涉嫌强奸杀人案

2、浙江萧山“五青年抢劫杀人案”

3、浙江董文列二次被一审错判死刑案

十二、甘肃3起  

1、甘肃兰州“周振林投毒案”

2、甘肃李天荣因“诈骗”被打掉4颗牙蒙冤757天后被无罪释放。

3、警察设假案导致三人被错判死刑案

十三、 陕西2起      

1、陕西渭南陕西高进发因“奸杀幼女”被判死缓3年后被无罪释放。

2、陕西周安相被一审错判死刑案

十四、海南2

1、海南儋州“刘荣彬抢劫案”

2、海南黄亚全、黄圣育因“抢劫罪”蒙冤10年被宣判无罪。

十五·、吉林2

1、吉林孙邵华“杀死3人后点火焚尸”服刑11年后无罪释放。

2、吉林王海军被控“杀妻”蒙冤19年后被宣判无罪。

十六、福建2起              

1、福建福州福清“吴昌龙爆炸案”

2、福建福州陈信滔因“敲诈勒索”含冤3年后被宣判无罪。

十七、贵州1

贵州毕节“范厚洪抢劫案”

十八、内蒙古1起                

内蒙古呼和浩特“呼格吉勒图强奸杀人案”

十九、辽宁1

辽宁李化伟被错判死缓案

二十、山东1

山东陈世江“故意杀人”蒙冤8年后被宣告无罪。

二十一、重庆1

重庆童立民因“奸杀小保姆后碎尸”被判死缓4年后被无罪释放。

二十二、广东1

广东广州“邓秀琼、毛定稿杀人骗保案”

二十三、安徽1

1996年12月22日,安徽蚌埠原中区区长助理于英生杀妻案被逮捕,后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13年8月13日,安徽省高级法院认为于英生故意杀害其妻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宣告于英生无罪,并恢复公职。2013年11月27日,疑犯武某某在蚌埠被抓获。经审讯,武某某供述了17年前强奸杀害韩某的犯罪事实。

(据清源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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