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人权活动人士张宝成案将于本月10日宣判

中国公民运动网2020年11月7日报道:北京人权活动人士张宝成被控涉嫌“寻衅滋事罪”、“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罪”一案,在开庭近三个月后,将于本月10日上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宣判。

北京人权活动人士张宝成于2019年5月27日被以“涉枪”为由带走,居所遭到查抄,第二天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关押在丰台区看守所;同年7月4日张宝成被北京市丰台区公安局执行逮捕,逮捕通知书上有涉嫌“寻衅滋事罪”、“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及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等罪名。案件随后由丰台区检察院移送至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审查起诉。

2020年8月18日上午9:30分,张宝成被指控“寻衅滋事、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一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A座第12法庭开庭。彭剑律师和卢廷阁律师为张宝成做无罪辩护,庭审进行了一天,法院没有当庭宣判。上月初律师接到法院电话通知,称张宝成案经高院批准,延长审限3个月,期限至2020年12月29日。

张宝成被控寻衅滋事罪的“罪证”包括:通过网络散布涉及国内重大事件、损害国家形象、危害国家利益的虚假信息2000余条(篇),其中包括黄琦母亲蒲文清为儿子呼吁的视频;张宝成被指控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罪证”包括:一段被认定为东突恐怖组织的视频。但张宝成自始至终陈述自己不知道此视频,更没有转发。

在一审开庭时,律师为张宝成做了无罪辩护,并认为公安机关在案件的侦查过程中有关调查取证等方面存在违法行为,同时认为公诉方在起诉书中多次强调“反党反政府、分裂国家、破坏民族团结”,“涉及国内重大事件、损害国家形象、危害国家利益”等与罪名毫无关联的控词,实际上是欲利用公检法打压公民自由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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