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港人刑拘深圳已超30天,家属委托律师仍无法会见

12名试图渡海逃往台湾的港人被广东海警拘捕,并拘押于深圳已经1月有余。当事人家属面对内地司法高墙,求助无门,至今无法获得涉案人具体情况。他们委托的内地律师,无一人得以获准与当事人见面。而深圳当局有关当事人已经自行聘请律师的说法似乎也漏洞百出。

12港人案正在为港人对内地司法体系不透明的担忧提供具体例证。据中国官方媒体报道,这12名港人8月23日在果洲群岛一带被广东海警截获。但深圳警方9月13日,才在涉案港人家属在香港举行记者会的次日,发出通告,称12人涉嫌偷越国(边)境,被采取强制措施,也就是刑事拘留。

按照相关规定,只有内地职业律师可以代理这些被拘押在深圳盐田的港人的案件。但自一开始,这些港人家属委托的内地律师就被以各种理由,拒绝与当事人会见。纠缠多日后,深圳有关方面声称当事人已经自行聘请两名律师,但拒绝通报被聘请律师姓名。

9月23日,四名当事人家属委托的代理律师共同前往深圳盐田看守所要求会见当事人,均被拒绝。9月25日,再有律师前往,再遇阻挠。

当事人家属质疑这些与内地素无瓜葛、如今又被关押的港人如何能自行、独立聘请律师。而内地律师引据相关法律规定指出,在当事人有家属聘请律师的情况下,有关当局坚持向涉案人推荐和介绍辩护人的做法涉嫌违规。12名港人家属也一再强调拒绝接受官派律师。

在此期间,12名港人家属委托的多名内地律师被以不同形式要求退出代理,并有律师被司法当局或国保约谈。

在寻求司法援助的困难之外,12名港人涉案水域的确定关系着内地司法是否有管辖权。中国官方通讯社新华社25日首次就此案发文,坚称12人在大陆水域被捕,但此前已有内地律师对此存疑。香港大律师梁家杰此前接受本台采访时也表示,香港有关当局至少应当对此展开调查与核实。

至此,12港人已在深圳盐田看守所被拘押1月有余。根据内地相关法律,刑事拘留期限为30天。目前没有任何关于延长拘押的官方通报。

2019年,港人出于对内地司法的不信任,发起大规模反对修改逃犯条例的抗争运动。这12名港人中有多人都曾参加这场抗争运动。而此次他们落入内地司法体系的经历,似乎正验证港人此前疑虑。

转自:RF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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