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大学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去年因为“占中案”被判监,港大展开纪律程序讨论戴耀廷去留。消息人士指,港大校委会7月28 日召开会议以 18 票比 2 票,通过开除戴耀廷的决定,意味著校委会推翻教务委员会早前建议保留其教席的结论。对此,戴耀廷通过脸书回应指,“这标志香港学术自由的终结”。
香港电台当天引述消息人士的话报道指,港大校委会以18票对2票,通过解雇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据公开资料显示,现年56岁的戴耀廷于2013年提出以“让爱与和平占领中环”而闻名,他在当时认为香港若未能有“真正普选”,应该参与占领行动以争取2017年香港行政长官选举得以有“真正选择”。其倡议最终融入了2014年暴发的雨伞运动之中,他亦因在雨伞运动期间干犯“串谋犯公众妨扰罪”、“煽惑他人犯公众妨扰罪”被判处罪成, 判监十六个月。
戴耀廷因“占中案”被判入狱后,港大成立了“探讨充分解雇理由委员会”审理戴耀廷的教席问题。港大早前表示,教务委员会考虑有关委员会提交的报告后,再确认个案是否符合“好的因由”,以及往后应该如何处理,向校务委员会提供意见,并由校务委员会作最终决定。
针对这一结果,戴耀廷当天通过脸书回应指,“辞退我的决定,并不是由香港大学,而是由大学以外的势力透过它的代理人作出。”他指出,“这标志香港学术自由的终结。香港学术机构的教研人员,再难自由地对公众,就一些政治或社会争议事情,发表具争议的言论。香港的学术机构再不能保护其成员免受内部及外在的干预。”他表示,“若仍有疑问‘一国一制’是否已临到香港,我的个案应足以释疑。”
戴耀廷称,“我非常感谢香港大学培育我成为一名法律学生、法律老师、法律学者及法治的守护者。当目睹所爱的大学沉沦,我感到心痛。不过,我会以另外的身份继续法治的研究及教学工作,也不会停止为香港的法治而战。”他强调,“我有信心在未来,会见到一所自由的港大重生。”
同样针对港大校委会的这一决定,校委会本科生代表李梓成在会后向媒体表示,对结果失望及愤怒。他并提到教务委员会早前认为戴耀廷因“占中案”被判入狱属“行为不当”,但未构成充分的解雇理由,但校委会部分委员一意孤行,批评是践踏大学的学术自由及自主。
李梓成透露指,校长张翔没有投票,会议大部分时间均讨论涉及戴耀廷的议程,最后以极大比数通过决定,但由于保密协议不能透露结果。他提到,在会上提出学生及教师如何在《港区国安法》的阴霾下畅所欲言,不会自我审查等,希望管理层能提供清晰的指引。
此外,港大学生会会长叶芷琳亦强烈谴责及不满校委会的决定,批评校委会的任命及组成有问题,认为解雇戴耀廷属政治决定,并认为校委会不应推翻教委会的建议。她表示学生会将发起联署,以表达不满。
转自:RF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