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文署辖下的公共图书馆对多名民主派人士的书籍进行覆检,受覆检影响的黄之锋指,事件反映《港区国安法》是以言入罪的工具,并质疑白色恐怖不断弥漫。(中央图书馆网页图片)
港版国安法实施才4天,全港已弥漫白色恐怖。康文署辖下的公共图书馆,对多名民主派人士的书籍进行覆检,当中包括学者陈云的《香港城邦论》、前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的《我不是英雄》,和公民党立法会议员陈淑庄陈淑庄的《边走边吃边抗争》等。
据图书馆网页显示,以上书籍的馆藏现况都是「覆检中」,并显示「目前没有项目在馆内架上可供外借」。
图书馆职员向传媒透露,收到上级通知将以上3人的部分著作下架,书籍状态改为「覆检中」。需覆检的书单包括陈云的《香港城邦论》、《香港城邦论2》、《城邦主权论》、《香港遗民论》和《身土不二》;黄之锋的《我不是英雄》和《我不是细路:十八前后》及陈淑庄的《边走边吃边抗争》等。
黄之锋周六(4日)在网上发文回应指,《我不是细路 : 十八前后》书中内容并不涉及任何主权宪法问题,亦没有任何与国际战线有关的内容。他认为,事件反映《港区国安法》是以言入罪的工具,并质疑白色恐怖不断弥漫。另外,陈淑庄则发文指,原本没预料自己的书籍涉及其中。
另外,教育局周五(3日)向全港学校发通告提醒师生识法和守法。教育局表示,《港区国安法》的立法目的在于维护国家安全,旨在防范、制止和惩治四类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或活动,一般香港市民,包括学校人员和学生不应及不会参与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或活动,不会受影响。
教育局指会尽快就如何在学校管理、学习活动等方面提高学生的国家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提供更详细指引;又会继续透过不同科目和全方位活动推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基本法》教育,提升国民身分认同,「帮助学生以理性和正面的态度认识国家安全及有关法例,让学生自觉地遵守《港区国安法》及其他香港现有法例。」
而港大法律学院教授陈文敏批评港区国安法多条条文定义含糊,没有明确订明分裂国家的行为,称不明白为何唱歌、举旗或叫口号可视作分裂国家。
陈文敏在港大法律学院一个论坛上表示,港区国安法多条条文有可能抵触《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例如列明除非法官信纳被告不会继续危害国家安全,否则不得保释,他质疑近乎是有罪推定,违反无罪推定原则。此外,「国家机密」、「 国家安全」及「勾结外国势力」亦没有清晰定义。
陈文敏称,不会质疑保护国家安全的需要,认为政府赢得人民信任和尊重,正是国家安全的最佳保障,威吓和镇压只会适得其反。
转自:RF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