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一名律师因举报地方官员贪腐,近日被裁定“敲诈勒索”罪成,判刑十四年半。负责这起案件的公安部门曾对外公开搜集疑犯罪证,引起广泛争议,有法律界人士认为,这和“作假”没有分别。
律师武全被羁押两年半后,案件近日宣判。张家口市桥西法院裁定他“敲诈勒索”罪成,判囚十四年六个月。
曾为武全辩护的律师黄汉中周二(18日)向本台表示,法院的判决使他大吃一惊。由于家属仅仅通知他判决结果,至今无法掌握判决书内容。
黄汉中:“总的来讲,这案子不属于中国大陆所讲的所谓‘冤案’、错案,它完全是一个假案。”
武全之所以卷入漩涡,源于他三年前在网上实名举报张家口市政协主席王江。当时武全列举了王江任职涿鹿县县长和书记期间强征农民土地、低价出售酒厂导致国有资产流失以及瞒报矿难等多条罪证。
武全被刑事拘留期间,张家口市公安局曾对外公然“征集”他的罪证。“先抓人再收集证据”的手法当时引起了争议。(图源:律师权益关注网)
黄汉中回忆说,当年武全是无意之中获悉有领导干部违纪违规。
黄汉中:“矿难家属辗转找到武全律师进行维权,武全律师在维权过程中了解到矿难事实,所以向有关部门进行举报,发现张家口市有关机关在处理矿难过程里,与矿主有具体利益交换,所以瞒报了矿难。”
黄汉中根据武全本人和亲属的陈述,认为当事人不具有敲诈勒索的犯罪事实,也缺乏相关动机和目的。
武全被刑事拘留期间,张家口市公安局曾对外公然“征集”他的罪证。“先抓人再收集证据”的手法当时引起了争议。有法律界人士更以“闻所未闻”来形容。
黄汉中:“因为抓了人以后连基本犯罪事实都没有。在抓了人以后向社会征集所谓武全的犯罪事实。从法律角度来讲,侦查机关立案以后收集证据是可以的,但是它这里面的问题是,对武全进行立案侦查时,首先要求基本犯罪事实,它这案件没有。”
黄汉中透露,武全在刑拘期间曾在一个地下室受到逼供,连续48小时手脚被铐在审讯椅上,长时间不让喝水,不许睡觉,这种手法严重违反了刑事诉讼法规定。
黄汉中:“因为中国的北方是很冷的,长时间在地下室没有取暖的地方关押, 用这种方法连续疲劳审讯,没有休息,这属于酷刑。我第一次会见他,武全矢口否认受到酷刑。在我具体进行细致询问的情况下,武全才把这个事实透露出来。”
本台尝试接触武全的家属和辩护律师,以了解是否准备上诉,但到截稿为止,未能成功联系。
转自:RF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