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15名民主派知名人士因参与反送中运动游行示威,被控非法集会等罪名5月18日首次提堂,大批支持者到法庭外声援 (美国之音/汤惠芸)
香港反送中运动即将届满一周年,警方上月高调拘捕15名民主派知名人士,包括民主党创党主席李柱铭、前法律界立法会议员吴霭仪以及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等,涉及去年组织及参与反送中运动游行示威,被控非法集会等罪名。
15名被告星期一首次提堂,他们全部获准保释,案件押后到6月15日再提堂。被告之一的支联会主席李卓人表示,今次审讯是政治检控,企图威吓香港人不敢行使集会游行权利,他呼吁香港人继续站出来争取民主自由。
针对去年反送中运动游行示威,香港警方4月18日展开“大围捕”,高调拘捕15名民主派知名人士,包括81岁的民主党创党主席李柱铭、72岁的前法律界立法会议员吴霭仪、72岁的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63岁的支联会主席李卓人、68岁的民主党前主席何俊仁以及65岁的工党前立法会议员何秀兰等。
5名被告提堂前被加控煽惑罪
警方指控他们涉嫌在去年8月18日、10月1日及10月20日,组织及参与在香港岛及九龙区进行的未经批准集结;其中5人另涉及去年9月30日及10月19日干犯公告未经批准的游行。
上星期五(5月15日)案件开审前3日,何俊仁、李卓人、64岁的社民连前立法会议员梁国雄、何秀兰以及24岁的民阵副召集人陈皓桓,被加控“煽惑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
控方并表示,所有被告的案件将会转介到区域法院审理,意味最高刑罚由裁判法院一般可判处的监禁两年提高到5年。
15名被告的案件星期一(5月18日)下午2时半在西九龙裁判法院首次提堂,他们下午两点左右陆续抵达法庭,大批支持者手持标语,高呼口号在法庭外声援他们。
李卓人指政治检控吁港人继续站出来
15名被告在开庭前会见传媒,支联会主席李卓人发言表示,香港的动乱之源就是中共打压及破坏一国两制,特首林郑月娥剥夺香港人民主、自由的权利,他认为今次审讯是政治检控,呼吁香港人继续站出来争取民主自由。
李卓人说:“这次审讯是政治检控,是想威吓香港人不敢去行使我们的集会、游行的权利。但是我在这里宣布无论今天、这次的审讯的过程、检控过程或者结果是怎样,我们都会继续行出来,行使我们集会游行的权利,继续去争取香港人我们的民主以及自由,绝不退出。”
李卓人又表示,港府借新冠肺炎疫情不肯取消“限聚令”,企图以此打压集会自由。他强调,支联会不会取消今年六四31周年集会。
杨森吁立法会选举争取民主派过半
72岁的民主党前主席杨森发言表示,今日5月18日是南韩光州事件40周年,在40年前南韩的人民占据光州要求军政府举行普选,7年之后南韩实行民主,他代表15名被告呼吁香港市民今年9月立法会选举支持民主派。
杨森说:“我们在这里15位朋友呼吁香港市民,为了我们民主、人权、自由,大家前仆后继,勇武及和理非(和平、理性、非暴力)齐上齐落,9月立法会选举,大家一齐出来支持泛民及素人,我们一定要(争取)立法会过半(议席)。”
15名被告涉煽惑组织及参与非法集结
15名被告涉及3宗案件,第一宗是去年8月18日港岛维园集会,共9人被起诉,包括黎智英、李卓人、吴霭仪、梁国雄、何秀兰、何俊仁,66岁的现任立法会议员梁耀忠、李柱铭以及32岁的前立法会议员区诺轩。控罪指9人在去年8月18日在香港组织以及非法地明知而参与一个违反《公安条例》13条规定的公众游行,而该游行属未经批准集结。
第二宗控罪是去年10月20日九龙游行,牵涉7名被告,包括陈皓恒,梁国雄、何秀兰、何俊仁,31岁的社民连主席黄浩铭、杨森、43岁的社民连前主席吴文远。控罪指陈皓恒,梁国雄,何秀兰,何俊仁4人涉嫌于去年10月19日在中环终审法院外,非法煽惑其他身分不详的人,非法地明知而参与一个违反《公安条例》的公众游行,而该游行属未经批准集结。
另外,陈皓恒、梁国雄、何秀兰、黄浩铭、杨森和吴文远,被控去年10月20日在香港组织以及非法地明知而参与一个违反《公安条例》的公众游行,该游行属未经批准集结。
第三宗控罪是去年10月1日中国国庆游行,共10人牵涉案,包括陈皓恒、李卓人、梁国雄、何俊仁、杨森、何秀兰、吴文远、黎智英、59岁的区议员单仲偕、52岁的社区组织干事蔡耀昌。控罪指陈皓恒、李卓人、梁国雄、何俊仁4人涉嫌去年9月30日在中环终审法院外,非法煽惑其他身分不详的人,非法地明知而参与一个违反《公安条例》的公众游行,而该游行属未经批准集结。 10人另被控10月1日香港在组织,以及非法地明知而参与一个违反《公安条例》13条规定的公众游行,而该游行属未经批准集结。
各被告准保释押后下月中再讯
法庭书记向各被告宣读控罪内容时,黄浩铭回应表示,“他明白这是政治检控”。吴文远表示,“他不明白为何他们出来游行,律政司司长郑若骅只是检控他们。几百万香港人出来游行只是检控他们几个,质疑是选择性检控。”
梁国雄回应表示,控罪“明明白白是政治逼迫”。前立法会议员区诺轩回应表示,“明白控罪是不公义以及违反国际人权公约”。
各被告毋须答辩,全部获准以港币现金1千元(约130美元)保释,案件押后到6月15日再提堂,以等候转介文件到区域法院审理。
转自:VO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