枝头春寒料峭 十年岁月峥嵘 ——唐吉田、刘巍律师“吊照门”十周年杂记

在中国大陆,律师的社会地位原本就不高,政治地位更是几乎为零,饶是如此,当局对律师的管控却从无一刻放松,所有律师均受司法局和律协双重监管,涉及人权领域的律师更是被严防死盯,一言一行都被严密监视,他们动辄因法庭内外言论而获罚,人权案辩护如履薄冰。

1990年8月联合国通过的《关于律师作用的基本原则》规定,政府应确保律师能够履行职责,不受到恫吓、妨碍、干涉,不因依法履职被威胁会受到起诉或行政制裁;律师有权参加与司法、法律以及促进人权保护等问题相关的讨论或组建加入不同区域的组织,且不得因此受到专业限制;律师有权成立代表自身利益的专业组织,律师的专业组织应确保律师履行职责时不受无理干涉;律师与其它公民一样享有言论、信仰、结社和集会的自由。

1998年中国签署了该《关于律师作用的基本原则》,然而,中国律师,尤其中国人权律师的命运,并未因此获得实质性改变。当局依然凭借一年一度的非法年检,以及行业处分、注销、吊证、入刑等手段,钳制打压捍卫人权的律师,每过一段时间就集体打压一批,导致国内出现了大批被失业律师。

十年前的今天,北京市司法局吊销了唐吉田、刘巍律师的执业证,称他们一年前在四川泸州中院一起法轮功上诉案庭审中,“不服从审判人员的多次制止和指挥,扰乱了法庭秩序。且在法庭辩论阶段,无正当理由退庭,导致庭审被迫中止一段时间,干扰了诉讼活动的正常进行。”2009年4月27日庭审情况究竟如何,不妨简要回顾一下:

开庭时间已到,合议庭无一人到庭……这时,几名不明身份者出现,要旁听人员和律师全部出去接受检查,因对方拒不表明身份、说明理由,两律师拒从……审判长李旭东带着法警现身要求配合,出于尊重法官,两律师遂离开。

开庭后,一旁听者多次起身,在现场走动并违法对律师进行拍摄,律师要求审判长李旭东维持秩序,李却不敢制止。当面对辩护人时,怯懦的李旭东却胆气十足,十余次打断律师及当事人发言,不许质证、不许分析犯罪构成、不许对法律适用发表意见……律师根本无法履行辩护职责,无奈之下选择提交书面意见并平和地退出法庭。后来,庭审继续进行,且该案二审很快作出维持裁定。

此后,泸州中院发出司法建议,北京市司法局立案调查并组织听证,再后,做出吊销两律师执业证的决定。听证会前夕有一个插曲:唐吉田和刘巍的代理律师分别接到各自省市司法局电话,要求律师退出代理,最后,也确实有一名代理律师选择了退出。

这就是“吊照门”事件始末。

不难看出,两位律师不过是对庭审中的非法行为进行抗争,是在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真正破坏法庭秩序的,是那个“旁听者”,而导致庭审中止的,则是法官李旭东本人。此事件不过是又一个“法官生病、律师吃药”的例子。

在国内,律师愤然退庭的,不算少,被“吊照”的律师,则不多,唐吉田和刘巍则是此类吊照第一例。唐吉田律师2008年发起推动北京律协直选时就已成为当局眼中钉,当局大动干戈背后的目的,除打击报复之外,更是欲借此事遏制阻吓所有为法轮功案件依法做无罪辩护的人权律师。当年,高智晟律师因为给中共高层三次写公开信呼吁停止非法迫害法轮功学员,而长期受到当局的迫害、酷刑及冤狱,获释后高律师依旧坚守正义勇敢发声,此后一直下落不明。时至今日,法轮功依旧是当局的逆鳞,律师一触碰,当局就炸毛,中共各地司法局至今仍在禁止律师接办信仰案件,但他们只敢口头禁止,从不敢出书面文件。

该起“吊照门”事件,折射出了中国司法诸多沉疴。当司法人员肆意违法时,律师完全没有有效救济途径,虽然律师有“自己”的律师协会,虽然律协的首要职责是维护律师合法权益,虽然其经费全部来自律师及律所,但各级律协天生外向,专门协助当局管控律师,如同一个个司法局派出单位,忙于约谈律师了解近期思想情况,忙于调查律师是否就社会事件发表言论,是否参与某个声明或公开意见的联署……而当律师请求维护其权利时,律协难得有所作为,以至于现在发展到,律协偶尔为律师维权发个声就能收获一片交口称赞,仿佛它做了一件相当了不起的份外事。

“吊照门”事件五年后的2015年,发生了举世闻名的“709大抓捕”,全国300余名律师及公民被抓、被传唤、被骚扰…..这次事件中,有律师被以莫须有指控获刑至今尚未出狱,如北京周世峰律师,有出狱后依然以各种名义被非法限制自由,如北京王全璋律师、江天勇律师,有无罪获释却至今不能正常执业,如北京王宇律师;并且,这些律师的辩护律师(又称“709辩护律师”)又有不少受到打压甚至抓捕入狱,有的至今情况不明,如北京余文生律师。

又四年后的2019年,再有一批律师和公民被抓,包括丁家喜律师、覃永沛律师、陈家鸿律师等,冠上的罪名都很高端,要么颠覆,要么煽颠。至截稿日,一众被抓者均未获自由,并且多数人被抓后情况不明,家属聘请的律师根本不予会见。倒是出现有不少当事人解聘家属委托的律师的咄咄怪事,且解聘时间整齐统一,其中一个还是儿子解聘律师父亲的。

十年大浪几番淘沙,中国司法黑暗不减,人权律师的生存环境更加恶劣,办个案出个庭就可能被法警殴打、扯烂衣裤,被法官殴打谩骂甚至拘留带上手铐…..现如今,律师头上紧箍咒越来越多,不得联署签名,不得就社会现象发声,不得开研讨会,不得……否则的话,可能被扣上炒作、挑动不满、攻击诋毁、泄露秘密等帽子遭调查立案、被处分处罚,即便上网揭露办案人员违法犯罪也要冒着极大的风险,这都是“建设法治国家”的中国正在发生的事……在这样的环境下,不少律师自觉主动地自我审查,并“善意”提醒仍在发声的同行……

十年间,中国出现了一个新兴群体:失照律师。这个群体包括被以各种牵强理由吊销执业证的律师,如云南王理乾、王龙得、广东隋牧青、湖南文东海、广西覃永沛、山东李金星、广东刘正清等;包括被迫转律所并受尽当局刁难、甚至被注销执业证的律师,如北京谢燕益、上海彭永和、陕西常玮平、广西玉品健、河南任照等;包括被当局恶意拒绝办理执业许可者,如河南施平、广东张先锋、张文鹏、北京包龙军等。这群人的共性是不畏强权压力,誓死维护人权,而这种唯法精神,恰恰不为当局所容。

经历了摧残打击,经过了岁月淬炼,中国人权律师在风雨飘摇中仍旧砥砺前行,不管最后能否共享灿烂阳光,只要一群人始终坚守初心,始终在通向法治彼岸的惊涛骇浪中守望相助同舟共济,一切就都值得。追求法治公义的我们永不言弃,因为我们知道,在中国,权利不会自动实现。

吕氏冬夏

202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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