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富能”案移送检察院 家属申请信息公开

中国公民运动网2020年4月12日报道:被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羁押逾8个月的程渊、刘永泽和吴葛剑雄案,已于3月30日移送长沙市检察院进入审查起诉阶段,然而委托律师无一获准会见当事人,被禁止阅卷,更传出三位当事人都已经解除由家属聘请的律师委托资格。日前,程渊和吴葛剑雄的家属向长沙市司法部门提请信息公开,要求向家属提供由官方指派律师的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

案件回顾:2019年7月22日,长沙富能NGO机构负责人程渊、工作人员刘永泽及吴葛剑雄被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刑事拘留;同年8月26日被以相同的罪名逮捕,三人被羁押在湖南省国家安全厅看守所。由于当局一直拒绝律师会见,目前为止抓捕三人的具体事由未知。

在程渊被抓捕的同时,他的妻子施明磊也被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实施监视居住,银行帐号被冻结。在她不断的抗争控告之下,当局已经解除对她的监视居住措施。

程渊、刘永泽和吴葛剑雄服务于长沙富能民间NGO机构,主要从事反歧视、残障和计划生育等公益工作,曾成功推动反就业歧视、残障人士生活、就业、计划生育、社会扶养等项目。

三人被抓捕后律师会见权被剥夺至今。程渊的辩护律师张磊于2020年1月21日致函长沙市安全局,指出程渊在被羁押逾6个月的情况下,相当证据应该已经固定,律师会见显然已经不可能影响侦查的进行。并且,一个从事权益保护、为弱者争取人权的公益人士怎么可能是涉“颠覆国家政权的国家敌人呢?”,但并未获得答复。

2020年3月,当局称程渊、刘永泽、吴葛剑雄集体解聘了由家属自主委托的辩护律师,引发各界的质疑和批评。家属随后发表声明表示抗议,并强调:任何非经家属认可,只是根据官方的指派而参与三人案件辩护的任何律师,即使持有所谓三位当事人自己签署的“委托书”,家属也只视为该委托是在被严重威胁和逼迫情形下签署的,而非当事人自己的意思表示;我们绝不接受任何官方指派的辩护律师,即使当事人自己真的意愿需要变更辩护律师,也必须由我们家属自己来委托,而不需要任何官方的指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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