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工维权事件风起云涌,既是劳工群体公民权益意识的空前觉醒, 也是劳资双方力量的博弈。资方本身就拥有强大的经济、政治、 组织等力量的天然优势,劳工群体往往是一盘散沙, 很容易被资方各个击破。如果劳工想在这场博弈中取胜, 唯有善用不对称优势,就是要发挥人多力量大的优势, 要有团结一致、众志成城的决心。要做到这一点, 就要在平常加强工人自我组织能力的锻炼, 想方设法挖掘和拓展组织能力锻炼的新渠道, 并在达到一定程度的团结力量之后,善于运用罢工威慑的力量, 迫使资方不断地坐到谈判桌上来,开展集体协商谈判, 以满足劳工群体的合法诉求,维护劳工群体的合法权益。 锻炼工人组织能力的各种渠道, 能够直接提升劳工的自我组织能力和劳工团结的力量, 将影响到劳方在劳资博弈中的胜负, 因此将这类渠道称之为战略也在情理之中。 罢工威慑也是同样的道理。
我有一个梦想, 希望中国劳工兄弟姐妹人人都能够学会劳资之间的集体谈判常识, 能够娴熟地参与和开展各类工人组织活动, 能够积累和形成强大的劳工力量, 以便能够熟练的按照集体谈判基本流程独立地开展依法维权行动。 如何能够实现这个梦想,可以考虑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日常就要多锻炼、多操作各类工人选举活动。 在非维权的日常工友活动中也要经常选一选, 借此锻炼与提高选举的组织能力。所谓拳要打、字要写, 选举也要养成一个经常选的好习惯。
我很看重工友群体自己的组织能力,这里不是指工会的组织能力。 工友组织能力的锻炼,不是只在维权时锻炼, 平常很多日常活动中就可去有意识地锻炼。 选举工人代表不一定要在维权时才用上, 平常一些工人内部的礼节活动,就可选举活动的主持人、牵头人, 借此锻炼与提高工友的选举意识和选举能力,同时也能锻炼、 培养和发现合格的工人代表,等到维权时, 就可轻车熟路地选举出维权的工人代表。
二,工人组织化锻炼的新渠道要不断的开发和拓展, 能用到的渠道尽量都要用上去。比如:班组情感培养, 老乡情感培养,工友之间的日常礼仪、传统节日、风俗礼节、 厂庆周年、劳动法规颁布周年庆等各类集会交流的新渠道, 都要用上去。
目前的劳工群体有一些独特的特征,特别是区域化的老乡纽带特征。 可以把老乡纽带转化为老乡亲情、老乡力量, 形成劳工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人不在故乡, 劳工可把故乡的文明的风俗礼节带到工友中来发扬光大, 平常老乡之间的办喜事、过生日、有困难等等, 工人和工人代表都可积极参与进去。 这些风俗礼节活动每次都需要或者都可以推出临时的带头人, 带头人之后又可以在具体的活动中开展策划与统筹的组织实战, 这就是民间的工友组织化的最好锻炼机会, 也是劳工最熟悉的锻炼渠道。
对于大型工厂来说,由于人数太多, 只占极少数人数的工人代表很难深入到每一个工友的日常礼节活动中 去。这时,可以以故乡的村级、镇级、县级、区级、市级、 省级行政范围来分地域、分层级来划分工友小群体的基本组织单位, 也可以车间班组为基本组织单位,每一个基本组织单位, 每一个层级,都可以选举出一个或几个工人代表, 最后就可以水到渠成地选举出全厂的工人代表,这样分单位、 分层级选举出来的各级工人代表更加稳定, 选举的速度和效率也更高, 这样选举出的工人代表团队将带领全厂工人形成团结一心的强大博弈 力量。
工人组织化锻炼的新渠道,还包括经常性的开展文艺活动、 知识比赛、知识培训。比如: 邀请老家的或在本地打工的乡土艺术表演人才、 现代文艺新秀在周末或节假日到工厂为老乡表演。 经常组织一些书画比赛、岗位业务比赛、法律知识比赛。 主动与当地社区合作,积极参与社区的义务劳动、爱心公益活动。 举办各类兴趣知识的培训,等等。
三,劳动法,劳动合同法, 工会法等几大常用法规的通俗易懂的解释版本,尽量做到人手一册。 平常加强工人的法规知识培训, 尽可能多的自觉地掌握维权的相关法律武器。
四,推进谈判邀约书的格式化(见附件一), 谈判邀约书让工友人人学会去写,平常要当成作业去写。
工人代表选举锻炼及其锻炼的渠道拓展、谈判邀约书格式化、 几大常用法规通俗读本,关于这些, 我们要从战略高度来对待这些问题, 要在全国劳工群体中大规模地尽快普及和推广。
下面再谈谈罢工威慑战略,以及善于使用罢工威慑力量的重大意义, 并将《罢工预告书》(见附件二)格式化与普及化:
目前,我国劳工运动普遍存在一个维权步骤的顺序颠倒问题, 那就是:工人先罢工,地方政府再抓人,工厂后解雇工人, 工人再临阵选举工人代表,最后工人代表也不敢出面维权。
从常理来看,这个顺序是完全颠倒了。也没有做到起码的有礼有节。 如此下去,多数结果就是根本谈不上与资方的集体谈判, 也谈不上维权成功, 资方都是抓住劳工罢工违法违规的说辞来拒绝谈判并开除工人。 可见,先闹后谈, 将会给劳资双方带来巨大的成本和难于收拾的局面, 并将会把劳工原有的的主动权推到极其被动的处境中。
《孙子兵法•谋攻篇》:“是故百战百胜,非善之善者也; 不战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如果能做到“不战而屈人之兵”, 如果不去先罢工,而是淋漓尽致地发挥“罢工威慑”的力量, 迫使资方不断地开展协商谈判并作出一定的让步, 这样将能最大程度地降低维权成本,减少维权风险, 并取得维权胜利。 大家都知道持续的罢工行动能够对资方产生毁灭性的巨大力量, 但罢工之前本来还有个:罢工威慑。威慑的力量却被多数人忽略, 习惯性地导致先是直接罢工。殊不知,罢工威慑有时就有可能达到“ 不战而屈人之兵”的神奇效果。 如果总是不问青红皂白就直接先罢工,这个旧习惯, 是不是可以尝试着去改一改呢?
如果劳工群体能够有成熟而独立的选举工人代表的组织能力, 就可以先去选举出工人代表,再发出邀约开展集体谈判, 谈判不成功时,再考虑是否发起“罢工威慑”和发起“罢工行动”, 这样做,就与发达国家工人运动的方法和步骤接轨了。 加拿大的工人, 就是在集体谈判不成功之后才考虑是否采取罢工行动的。 而且在采取罢工行动之前,都会用足用够“罢工威慑”的力量。 可见,“罢工威慑”的力量,也是在劳资博弈中的一支战略力量,“ 罢工威慑”在劳资博弈中具有战略层面的作用。
综上所述, 工人的自我组织能力对工人维权成功与否将起到决定性作用。 罢工威慑登场,罢工顺序后移, 也将会使劳工在维权过程中赢得更多的主动权。 在我国目前维稳治理的特殊历史时期, 平常多锻炼劳工的自我组织能力, 尽可能在更大的工友范围内合法选举出工人代表, 再去要求与资方开展协商谈判,有理在先,有礼有节,这样做, 对工人后续的维权争取得到地方政府的理解与支持非常有利。 如果能这样做好,将会暂时把维稳矛头避开, 也可以暂时把旧工会边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