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维权律师唐荆陵的妻子汪艳芳6月21号上午接电话通知,指唐荆陵律师被正式批捕,汪女士其后到京溪派出所拿逮捕通知书。唐荆陵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被逮捕。一直与唐荆陵并肩参与维权工作的维权人士王清营和袁新亭亦以同样罪名被批捕。
中国维权律师关注组对唐荆陵、王清营和袁新亭被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表示震惊,并谴责广州白云检察院和公安局打压维权律师及维权人士。
中国维权律师关注组对唐荆陵、王清营和袁新亭被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表示震惊,并谴责广州白云检察院和公安局打压维权律师及维权人士。
王清营、唐荆陵和袁新亭一直积极参与广州的各种公民维权活动,包括发起「公民不合作运动」及「六四静思节」等。其中「公民不合作运动」的内容包括: 推广和讲解各种非暴力行动、发表自己真诚和真实的看法,传播真相、不加入专制政团,不为其捐款、拒绝洗脑媒体,断绝其经济来源、如果职务需要你压迫人民可以消极怠工、拒绝行贿与贿赂、不买各种彩票、给系狱的异议良心人士寄明信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一款的定义,指「组织、策划、实施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行为」均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行为。但唐荆陵,王清营和袁新亭的维权工作和理念,只是实践《中国宪法》里基本公民权利,及提高公民意识。他们的维权运动及倡导的理念根本不构成犯罪行为。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定义含糊,却是非常严重的罪行,是中国政府打压异己常用的罪名。
广州检察院和公安局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逮捕三人,根本没有根据,是赤裸裸的打压。
中国维权律师关注组要求有关当局:1. 立刻撤销对唐荆陵、王清营和袁新亭的检控
2. 立刻释放唐荆陵、王清营和袁新亭
3. 立刻释放其他被拘留的维权人士
4. 停止打压或阻扰公民行使其受《中国宪法》保障的权利中国维权律师关注组
2014年6月23日
2. 立刻释放唐荆陵、王清营和袁新亭
3. 立刻释放其他被拘留的维权人士
4. 停止打压或阻扰公民行使其受《中国宪法》保障的权利中国维权律师关注组
2014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