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李桂芝,女,出生日期:1955年8月13日
户籍地:河北省定兴县李郁庄乡古庄营村136号
身份证号:130626195508137867
上访原因:2005年李桂芝的儿子任海峰警校毕业后分配到涞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工作,2006年3月31日李桂芝接到交警队电话,称她的儿子因车祸死亡。随后警方迅速火化了任海峰尸体。警方的反常举动让李桂芝认为儿子是死于谋杀。因为儿子临出事前把他们单位里的黑恶内幕对她合盘托出,并对此愤愤不平。为了查出儿子死亡真相李桂芝开始上访。
维权历程:2008年3月19日被保定市劳动教养委员会以扰乱社会治安为由劳教1年。
2012年7月1日被地方政府非法拘禁在一家宾馆,同年7月17日在亲属协助下出逃。
2012年8月7日因到非信访场所信访被涞水县公安局行政拘留。
2012年8月11日被保定市劳动教养委员会以扰乱社会治安为由劳教1年。2013年6月8日期满解除劳教。
2015年10月28日因在北京抛撒上访材料诉冤被北京警方行政拘留10天。
2016年1月24日被涞水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8月23日被涞水县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
河北省涞水县法院判决书中显示:李桂芝在天安门广场华表附近抛撒传单,起哄闹事,破坏社会秩序,造成公共场所严重混乱,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
酷刑迫害:因屡次遭截访者殴打导致右眼失明,右耳失聪。曾被装进警车后备箱押送回河北。被北京警方人员拖拽,腰被拉伤,后背磨破皮。不让她走也不让她动,不让上厕所,最后尿到裤子里。在劳教所有病得不到治疗,还被强制劳动,以致走不了路,探望她家属被拖走。上厕所被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