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3厦门聚会案”戴振亚、张忠顺被指定监视居住

中国公民运动网2020年1月2日讯:2019年12月26日晚被厦门警方与山东警方抄家带走的戴振亚,及同一时间被山东警方抄家带走的张忠顺,其家属已经得到口头通知:因涉嫌刑事犯罪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而同一天被从山东警方从北京带走的丁家喜及从福建樟州带走的李英俊仍没有进一步的消息。

据丁家喜的夫人罗胜春消息,戴振亚的夫人被告知办案单位是山东省烟台公安机关,戴振亚涉嫌刑事犯罪被采取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措施;张忠顺的夫人得到同样的通告,警方同时称还将再搜查张忠顺其它的房子。警方所称的采取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措施,并未给当事人家属任何法律文书,只是口头告知。

张忠顺

目前为止,丁家喜被带走后失踪已经6天,其家人未得到任何口头或书面通知;另一位被带走的李英俊情况不明。2019年12月29日被浙江金华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的黄志强律师,据称也涉“12·13厦门聚会案”,黄志强的家属已收到刑事拘留通知,但还未获准律师会见。

中共当局在2019年末对各地公民展开搜查抓捕,据称是因为2019年12月13日一众朋友在厦门聚会所致,然为何由山东警方立案办案?朋友聚会总会畅所欲言,席间谈话竟成“罪证”?中共难道真想让国人“道路以目”?

《世界人权宣言》第十九条 人人有权享有主张和发表意见的自由;此项权利包括持有主张而不受干涉的自由,和通过任何媒介和不论国界寻求、接受和传递消息和思想的自由。第九条 任何人不得加以任意逮捕、拘禁或放逐。

一直关注丁家喜等人被抓捕的维权人士认为,就本案中共当局显然严重违反了《世界人权宣言》相关的人权条款,理应立即纠正违法行为,停止对公民聚会的打压,还丁家喜、戴振亚、张忠顺、李英俊及所有因良知和思想而获罪的公民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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