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今所谓法治社会,利用网上通缉抓捕访民和异见人士成了官方惯用的手段。2014年1月7日 ,自由亚洲电台爆出河北省新乐市何家庄30余村民因上访被网上通缉;2017年民生观察网也揭露了辽宁宁海市访民詹廷安被网上通缉抓捕的过程;同年,安徽宿州访民王风云遭悬赏通缉;湖北大悟县访民李世斌也被网上通缉抓捕;今年上海维权人士顾国平因在媒体上公开声援香港反送中活动也被网上通缉。近日再有访民因遭网上通缉而被抓捕关押。
此次被通缉抓捕的访民赵作媛是山东长岛人。其家属表示,赵作媛是因为经营球石厂(生产资砖的原材料)引起的债务纠纷法院处置不当而上访。当时债权人申请财产保全,要求长岛县法院查封赵作媛7万元的财产,但长岛法院却查封了赵作媛的全部球石,价值150万元,并全部倒卖。偿还债权人剩余的钱款也没有退还赵作媛。赵作媛为此上访还被多次绑架、拘留。
据了解,赵作媛多次被绑架、拘留后为了避免这样的灾难发生很少上访,偶尔举牌发帖网上诉冤也被地方政府不能容忍,不得已长期滞留在京,也很少跟人联系 。2018年开始她不再使用通讯工具。最近她听说被判刑的一名访友已经出狱,才用电话与其联系,随后关机。不料当晚 (11月7日) 被北京市房山区闫村派出所入户抓捕,并明确告知其是长岛警方网上通缉的逃犯。 次日又被抄家并带回原籍烟台市看守所羁押。
得知此消息的人感觉诧异,认为如此对待上访者着实让人费解。《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 :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在逃,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但上访是法律赋予每一个公民的权利,这项权利的设立不但可以有效保护公民个人权益,同时也可以借此了解官员是否依法履行了法定职责。人们不禁要问,不要说访民信访是在行使公民权利,即便是拉横幅,网络发帖诉冤,也是在行使宪法赋予的言论自由权、监督权等权利。
然而,地方政府却往往拿访民这些行为说事,动则实施抓捕判刑,网上通缉。给出的理由冠冕堂皇,说是曾经被北京警方训诫,网络言论影响政府、国家形象等等,构成违法上访。说到我这就更加不明白,既然处罚的是她(他)们的上访行为,就应该依照《信访条例》来作出相应的处罚决定 ,但信访条例明确规定不构成治安处罚的给予训诫、警告。
如果说网络言论影响了政府和国家的形象,那这个责任首先不能归罪于访民。因为她们是受害者,她们只是借助互联网诉说了她们的冤屈,把贪官污吏的恶行公布于天下。这么做的目的无非是想借助网络监督达到解决上访诉求的目的,这是在这个互联网时代每一个正常人会运用的维权手段,何罪之有 ?然而各级执法机关却认为这些行为是罪不可赦,网上通缉、拘留、判刑成了制裁访民和异见人士的家常便饭。
2008年,中央联席会议对在京非正常上访人员的依法处理和劝返接回工作做出明确规定。规定表示:加强对天安门、中南海等敏感地带外围的管控,对上访群众坚持随发现随带离的原则,对只有一般行为,不构成治安处罚的给予训诫。此规定直接把上访群众划为异类,连天安门、中南海这样的旅游景点都禁止靠近。今年2月28日,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公安部联合下发的《关于依法处理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更是把访民的维权之路堵得严严实实,为暴力维稳开启了新的航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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棣华:山东访民赵作媛遭通缉抓捕再次揭穿依法治国谎言
在当今所谓法治社会,利用网上通缉抓捕访民和异见人士成了官方惯用的手段。2014年1月7日 ,自由亚洲电台爆出河北省新乐市何家庄30余村民因上访被网上通缉;2017年民生观察网也揭露了辽宁宁海市访民詹廷安被网上通缉抓捕的过程;同年,安徽宿州访民王风云遭悬赏通缉;湖北大悟县访民李世斌也被网上通缉抓捕;今年上海维权人士顾国平因在媒体上公开声援香港反送中活动也被网上通缉。近日再有访民因遭网上通缉而被抓捕关押。
此次被通缉抓捕的访民赵作媛是山东长岛人。其家属表示,赵作媛是因为经营球石厂(生产资砖的原材料)引起的债务纠纷法院处置不当而上访。当时债权人申请财产保全,要求长岛县法院查封赵作媛7万元的财产,但长岛法院却查封了赵作媛的全部球石,价值150万元,并全部倒卖。偿还债权人剩余的钱款也没有退还赵作媛。赵作媛为此上访还被多次绑架、拘留。
据了解,赵作媛多次被绑架、拘留后为了避免这样的灾难发生很少上访,偶尔举牌发帖网上诉冤也被地方政府不能容忍,不得已长期滞留在京,也很少跟人联系 。2018年开始她不再使用通讯工具。最近她听说被判刑的一名访友已经出狱,才用电话与其联系,随后关机。不料当晚 (11月7日) 被北京市房山区闫村派出所入户抓捕,并明确告知其是长岛警方网上通缉的逃犯。 次日又被抄家并带回原籍烟台市看守所羁押。
得知此消息的人感觉诧异,认为如此对待上访者着实让人费解。《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 :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在逃,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但上访是法律赋予每一个公民的权利,这项权利的设立不但可以有效保护公民个人权益,同时也可以借此了解官员是否依法履行了法定职责。人们不禁要问,不要说访民信访是在行使公民权利,即便是拉横幅,网络发帖诉冤,也是在行使宪法赋予的言论自由权、监督权等权利。
然而,地方政府却往往拿访民这些行为说事,动则实施抓捕判刑,网上通缉。给出的理由冠冕堂皇,说是曾经被北京警方训诫,网络言论影响政府、国家形象等等,构成违法上访。说到我这就更加不明白,既然处罚的是她(他)们的上访行为,就应该依照《信访条例》来作出相应的处罚决定 ,但信访条例明确规定不构成治安处罚的给予训诫、警告。
如果说网络言论影响了政府和国家的形象,那这个责任首先不能归罪于访民。因为她们是受害者,她们只是借助互联网诉说了她们的冤屈,把贪官污吏的恶行公布于天下。这么做的目的无非是想借助网络监督达到解决上访诉求的目的,这是在这个互联网时代每一个正常人会运用的维权手段,何罪之有 ?然而各级执法机关却认为这些行为是罪不可赦,网上通缉、拘留、判刑成了制裁访民和异见人士的家常便饭。
2008年,中央联席会议对在京非正常上访人员的依法处理和劝返接回工作做出明确规定。规定表示:加强对天安门、中南海等敏感地带外围的管控,对上访群众坚持随发现随带离的原则,对只有一般行为,不构成治安处罚的给予训诫。此规定直接把上访群众划为异类,连天安门、中南海这样的旅游景点都禁止靠近。今年2月28日,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公安部联合下发的《关于依法处理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更是把访民的维权之路堵得严严实实,为暴力维稳开启了新的航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