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同佳蝴蝶效应」现在才刚开始

触发反修例风波的台湾杀人案,引爆了持续数月的全球抗争风暴,影响范围及至中美、两岸外交及环球经济等,形成「陈同佳蝴蝶效应」。但这场风暴并未因陈同佳在香港出狱而画上句号,反而因港、台两地司法争拗,再次将问题根源带回到原点,香港与台湾两地政府更连日上演「口水战」,互指对方借案件政治操作、以「政治凌驾法律」,恐引爆另一场政治风暴,或可能出现「蝴蝶效应2.0」。

香港时事评论员郑汉良向本台分析,陈同佳案令港台两地政府关系转差的转捩点,应是港府上周日(20日)发表反驳台方的声明。(资料图片)

香港时事评论员郑汉良向本台分析,陈同佳案令港台两地政府关系转差的转捩点,应是港府上周日(20日)发表反驳台方的声明。(资料图片)

触发修订《逃犯条例》争议、去年涉在台湾杀死女友潘晓颖后潜逃返港的疑犯陈同佳,因在香港洗黑钱罪被判囚29个月,周三(23)刑满出狱,但在他出狱的四日前,即上周五(18日),香港圣公会教省秘书长管浩鸣突然对外透露,指自己经过多次接触陈同佳及劝解后,陈同佳愿意出狱后赴台湾自首;翌日,香港特首林郑月娥出席电台节目时,亦声言收到陈同佳表达愿意自首的来信,并认为是一个释怀的结局。

林郑月娥说:我相信他(陈同佳)一定经过很详细的思考,毕竟都是一个年轻人,经过思考后,他有这个决心去自首(投案),我觉得为这件事提供了一个相对令人释怀、相对令人宽心的结局。

在台湾法律中,疑犯在案情未被发觉之前,自愿向该管机关申告自己之犯罪事实,并接受法院之裁判者,才算「自首」。若是犯罪者在该管公务员已经发觉犯罪事实并已怀疑为某人所犯后,才自动到案者,仅得以「投案」论,并非自首。

由于事出突然,时机敏感,加上发放消息的管浩鸣身兼北京市政协委员,属于亲中派别,令人质疑陈同佳是否「被投案」,沦为特区政府欲草草结束反修例风波的「政治筹码」。过去数日,陈同佳案在港台两地持续发酵,两地政府更接连发声明互指对方不负责任,未有彰显公义。

台方有言论批评,港府此举是精心安排的政治操作,刻意矮化台湾主权,港方则坚称没有司法管辖权,拒绝审理陈同佳案,台湾国民党的马英九及韩国瑜亦加入批评蔡英文政府,由司法层面升级至政治角力,而当时仍未获释的陈同佳亦形同「人球」被推来推去。

至周二(22日)、即陈同佳出狱前夕出现突破性进展,台湾宣布会派员来港押解陈同佳回台湾,强调「香港不办,我们来办」,引起跨境执法的忧虑,激化港台两地关系陷入自香港回归以来最紧张的局面。

熟悉台湾政治事务的香港时事评论员郑汉良向本台分析,港台两地都对陈同佳案出现政治操作,港府明显是不能推翻「送中」目的,至今拒绝与台方合作;表态强硬的蔡英文政府,则担心影响明年选情。而两地政府关系转差的转捩点,应是港府周日(20日)发表反驳台方的六点声明,态度毫不客气。

郑汉良说:我觉得最大的转捩点是香港两天前(20日)晚上8时发了一篇6点声明,香港声明的语气是相当不客气的,内里不断强调香港是讲及司法、法治的地方,检控是有独立过程,诸如此类,言下之意似是说台湾并没有(司法),加上台湾(声明)第一点就提到怀疑陈同佳的自首是否自愿,以及为何由管浩鸣陪同他来台湾等,所以香港政府的声明,可以说是比较动气。因此台湾当天过了凌晨立刻发表6点声明反驳,两个地方已经出现所谓「口水战」。

大陆与台湾虽因国共内战遗留了连串历史问题,但两岸之间曾两度签订司法互助协议,包括1990年的《金门协议》及2009年的《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反而香港夹在两岸的「灰色地带」,与台湾并无任何协议。

郑汉良不讳言,香港一直没有实施对台政策,亦不懂如何处理台湾关系,只有首任特首董建华曾派时任特别顾问叶国华一度处理台湾问题,自蔡英文上台后,香港更紧随北京政府的态度,相信令港台关系更趋恶化。

郑汉良说:香港由头到尾未曾尽其作为「一国两制」的责任,当大气候转坏时,香港未能发挥其作为缓冲角色,香港在北京对台湾关系恶劣,香港便跟随恶劣。自从蔡英文上台之后的关系,其实一直也不好,过去也有「双城计划」,见到马英九来港,现在一次也没有,任何(民进党)台湾高官也没来香港,这肯定显然是与北京对台关系恶化后,香港便跟著走。

香港与台湾虽没任何刑事移交协定,过去连「枱底」合作也极罕见,2016年3月的荃湾石棺藏尸案,算是唯一类似「先例」,当时四名疑犯涉杀害28岁男子张万里,并以水泥埋尸后,潜逃到台湾。约一个月后,其中一名女疑犯主动向台湾警方供称目睹藏尸过程,寻求警方人身保护。

台湾警方其后将另三名疑犯带走问话,三人坦承涉案,愿意回港接受调查,台湾移民署注销他们的签证,将他们递解出境。由于香港警方不能跨境执法,当时港台两地各派人员在航机上暗中监察,待飞机降落香港,港警随即拘捕疑犯,有关案件现时仍在高院审理。

台湾的国家政策研究基金会副研究员李正修表示,台湾警方过去亦有类似在飞机上与大陆及美国「移交」逃犯的经验,故他相信台方打算采用这种方式,将陈同佳带返台湾受审,而非进入香港跨境执法,但必须由香港警方配合安排。

他又分析指,蔡英文政府今次强硬拒绝接收陈同佳,主要是担心误堕「一中框架」陷阱。因台方曾多次向港方寻求协助,又提出多个司法互助方案,林郑月娥却置之不理,反而修订《逃犯条例》,把台湾纳入中国一部分。即使港府撤回修例,但台方显然对港方失去信任,这次坚持要签订司法互助,以官方途径处理,变相要港方承认台湾的主权,更称主动派员来港要人,等于将林郑「逼埋墙角」,反映蔡政府的政治角力技高一筹。

李正修说:的确她(蔡英文)这一步的确是蛮高招的,他们知道台湾(人民)对于最近民进党政府对这种事情的处理跟回应,其实不太满意,所以他们才会赶快,乾脆就用有点是主动出击的方式,(把问题)抛回给港府。就说好,你既然这么说,我愿意去把人带回来,那你要怎么跟我合作?既然你也跟我说,陈同佳愿意来台湾说明案情,等于要来投案,那港府你要怎么来跟我合作?你不能等到他明天出狱了,港府就说这不关我的事,他已经是自由人了。

李正修又指,这次台方以强势姿态要人,的确破坏了两地之间一向平和的关系,若港台互不相让,便无法彰显公义;若港府愿意合作「交人」,不排除会令人忧虑造就另一场「送中」危机,北京政府有可能以这个「先例」要求港府交人,确实会留下「后遗症」。

对于陈同佳赴台投案,是否最直接及最能彰显公义的方法,负责侦办该案的士林地检署发言人邱智宏拒绝评论,但他希望香港警方能提供陈同佳在香港供述的文书证据或物证,以协助侦办案件。

邱智宏说:可能需要香港负责承办这个案子的警方或检察官协助,就说陈同佳在香港有甚么供述,或是一些跟他有关系的物证、文书证据等等可以提供给我们,那对我们侦讯当然会有所帮助,但是我们不方便公开评论或讨论说,我们现在手上的证据是否足够起诉陈同佳,我们机关负责侦办案件,他如果有入境,我们就依法逮捕,其他就由法务部跟陆委会他们对外发言。

过去有份就陈同佳案提出解决方案的香港资深大律师、公民党主席梁家杰强调,如果陈同佳获释后逍遥法外,出现任何不公义情形,都是林郑月娥一手造成的。他指公民党等立法会议员及法律界,都已向港府建议多项可行方案,包括「港人港审」、引入域外法权等,问题只是林郑月娥一直不肯采用。

至于这场风波如何结束?如何让死者沉冤得雪?又会否再引发更大的抗争或政治风暴?一切答案都落在林郑月娥身上。

转自:R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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