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久不见吴其和的夫人和戈觉平的夫人了,很是想念,所以决定今天去拜访她们,顺便去苏州看守所去探望吴其和。
吴其和,1966年1月7日出生,住苏州市姑苏区。多年前因房屋拆迁而维权。我认识的吴其和性格开朗,乐观豁达,正直、憨厚。
我与吴其和认识十来年了,同是苏州人,且都是因为房屋拆迁案件而维权的“同道中人”。吴其和的国语不是很标准,但他的热情开朗总能感染别人,有极强的亲和力。记得几年前我与几个朋友在苏州见面,一起去拜祭林昭,回来吃了晚饭后就很晚了,吴其和就非常热情的邀我去他家里住,也是那次去他家认识了他的夫人。我对他们夫妻热情好客的态度非常感动,印象深刻。
吴其和现羁押在苏州市第一看守所。
案件详情如下:
起诉书称,2016年 9月 8日,吴其和被以涉嫌“扰乱法庭秩序罪”抓捕后,9月 9日被采取指定 监视居住。2017年3月8日经常熟市检察院以“寻衅滋事罪”批准逮捕,当日,由苏州市公安局逮捕。2017 年 10月 8日苏州市公安局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向苏州市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因“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并经“两退三延” 后,苏州市检察院于 2018年 4月 20日以“寻衅滋事罪”转到相城区检察院;同年 6月 4 日,相城区检察院以“寻衅滋事罪”起诉到相城区法院。
相城区法院经过“两退三延”后,又两次“延长”审限。
相城区检察院指控的“犯罪事实”如下: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13年以来,被告人吴其和受戈觉平(另案处理)等人影响,接受“抱团取暖、关注他人就是关注自己”等观念,以“维权”为名,多次在公共场所参与非法聚集滋事、扰乱法 庭秩序、炒作敏感案事件等活动,并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虚假信息,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 严重混乱。
其参与的具体事实如下:
1、2013年 12月 3日,苏州市虎丘区发生一起因拆迁导致二人死亡的故意伤害案件。 事件发生后,被告人吴其和积极配合戈觉平,围绕该案件发生、侦查、起诉、审判等重要节 点进行恶意炒作。
2013年 12月至 2015年 2月,被告人吴其和伙同他人先后在本市科技城派出所、枫桥 医院、苏州市看守所、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等公共场所以拉横幅、喊口号、举标语牌等方 式进行非法聚集,并通过互联网持续发布信息进行恶意炒作。
2、2014年 2月 17日,张俊国行政诉 讼案开庭,被告人吴其和伙同他人以旁听庭审为名前往现场围观、声援、庭审结束后,与保管手机的警察发生冲突。
3、2014年 2月 18日,左翼行政诉讼案开庭,被 告人吴其和伙同他人以旁听庭审为名前往现场围观、声援,庭审中伙同他人以要求胡诚公民代理为名集体喧哗、哄闹,期间被告 人吴其和强行进入审判区,与审判人员进行无理纠缠,致使法庭庭审活动无法正常进行。
4、积极围观、声援“建三江事件”;
5、积极围观、声援“庆安事件”。
此案于2019年8月15日在苏州市相城区法院公开审理,吴其和的辩护律师纪中久,从“指控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客观事实为依据,做无罪辩护。至今判决没有下来。
我上午七点多乘昆山到苏州的动车,十几分钟就到站了,由于昨天我告诉了吴其和夫人和戈觉平夫人我几点到站,所以她们老早就在出站口等我了。
半年多不见,两位嫂夫人依旧步态轻盈,温婉大气。我们很开心的聊了会天,我便提议去看守所去探望吴其和大哥。她们二话不说就陪我去了苏州市第一看守所。
到了看守所,吴其和我肯定是见不到的,根据苏州看守所的规定,只允许一个人进去给被关押的人存钱,进去存钱或是送衣物必须得持有被关押人的逮捕证,我从吴大嫂手里接过吴其和的逮捕证,然后交给门卫,门卫看完后登记了我的身份证,两位嫂夫人说进去存衣物,我们三个人依序进入了办公大厅。今天来看守所送钱送衣物的人特别多,排了半个小时才轮到我们。
我给吴其和存了200元略表心意。
这次没有任何麻烦,很顺利办完相关手续后就出来了,我们三个人在门口合影留念。
另外,我今天还给吴大哥寄了一封信和一张明信片。我在信里特意强调,请他务必给我回信,在信封里我还特意多寄去两张空白的信纸,好方便他给我回信。我想吴大哥很快就能收到我的信,管教不会拦截的。因为他们都是懂法且都是有良知的人,万一他们不把我的信给吴大哥,或是吴大哥给我的回信不帮着寄出,那我善意的相信那一定不是他们的本意,定然有不得已的苦衷,我理解他们。但是,如果两个月之后我没有收到回信或是确定我与吴大哥通信的权利被剥夺了,我王和英将穷尽所有的法律程序讨个说法,以便来维护我与吴大哥通信的权利!
王和英
2019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