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媒:港府即将推出“禁蒙面法”, 民阵:最应禁蒙面的是警队

多家媒体星期四(10月3日)报道,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计划引用《紧急法》于近日颁布“禁蒙面法”。 

一名香港反送中抗议者在手绘一幅全副武装的蒙面港警开枪实弹射击一名抗议学生情景的壁画。(2019年10月2日)

一名香港反送中抗议者在手绘一幅全副武装的蒙面港警开枪实弹射击一名抗议学生情景的壁画。(2019年10月2日)

香港“反送中”示威者多数以蒙面上街,被认为造成警方执法困难,近期香港社会不断有立法禁止蒙面的倡议。 

香港无线新闻星期四引用消息来源报道,港府行政会议星期五召开特别会议,拟依据紧急法,就“禁蒙面法”立法。 

南华早报引用消息人士称,陷入困境的香港政府将于星期五宣布禁止人们在抗议活动中戴口罩。一位消息人士说,如果这项法令获得通过,新法将在短时间内生效,并补充说:“没有必要等到下星期。” 

港媒“香港01”引港府消息人士表示,“禁蒙面法”的相关筹备工作已经进入收尾阶段。 

香港亲政府建制派星期四成立推动政府制定相关法令的推动组。香港商业电台报道,由建制派成立的禁蒙面法推动组将发起网上联署,并计划会见行政长官林郑月娥,促请政府尽快订定禁蒙面法。 

另外,香港警方还敦促政府实行宵禁,以帮助遏制香港不断升级的骚乱。不少香港警察在“制暴”过程中不佩戴警号等标识,使得港人无法指控他们在执法中出现的滥权和过度使用武力等行为,香港目前警民对立激烈。 

香港泛民团体民间人权阵线(民阵)星期四发表声明,反对港府行使紧急法以及订定蒙面法。民阵强调,民众在游行中戴口罩面罩是为了保障生命安全,第一个应该禁止蒙面的是滥用致命武力的香港警队。 

民阵星期四下午5点在其脸书发表6点声明,指出紧急法是殖民恶法,赋予港督无上权力用以压制被殖民者。民阵认为,必须废除殖民时代遗留的紧急恶法,阻止行政机关权力膨胀,迫害香港市民。

民阵在声明中指出,第一个应该禁止蒙面的是香港警队。香港警察在最近的行动中多次滥用致命武力,多次以各式子弹打向示威者、记者的头部及眼部以致永久性不能恢复的伤害;甚至用实弹行刑式意图杀害一名仅手持塑胶水管的中学生,却因为警队遮蔽警员编号、蒙面而令公众无法监察警队,无法作出投诉、追究。民阵“敬请警队做好榜样,不需借紧急法权力立法,政府上上下下以身作则,不蒙面的榜样由前线警员做起”。 

香港示威者继续抗议警察10月1日开枪将一名十几岁的年轻抗议者打成重伤,他们与警方的冲突一直持续到星期四凌晨。

民阵在声明中重申,民间的诉求已经很清晰,五大诉求缺一不可。声明说,林郑目前只是勉强算有回应其中一项诉求,而最基本、最获广泛支持的成立“独立调查委员会”,仍然无影无踪。声明表示,如果林郑只会用严刑峻法来对付前线抗争者,并以“对话”的公关表演来糊弄港人,想必是徒劳无功,只会招致更大反弹,更难收拾的局面。 

资料显示,《紧急法》制定于1922年。这条法令允许在紧急状况或者危害公共安全的情况下,行政长官可会同行政会议,在不须立法会通过下,订立针对通讯、出入境、逮捕等事项的紧急法律。1967年,香港发生“六七暴动”时,当时的港督戴麟趾(David Trench)引用过。 

转自:VO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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