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三,“替代诺贝尔奖”得主揭晓,来自中国的公益律师先驱郭建梅因二十多年来致力于女性维权事业而获奖。这一奖项是否会促进中国的人权事业发展?还是反而会加大中国公益律师所受的压力?德国之声与郭建梅进行了专访。
德国之声:郭建梅女士,首先要祝贺您今天获得”正确生活方式奖”,也就是常说的”替代诺贝尔奖”!
郭建梅:谢谢,我也刚知道这个消息不久!我收到消息后当然非常高兴,感谢评奖委员会把这个重要、光荣的奖项颁发给我。作为一名公益律师,这是对我工作的支持和鼓励,是对我们在中国妇女人权事业奋斗二十五年的理解和认可。来自远方的这份荣誉让我感到温暖和鼓舞,同时也让我们感到了沉甸甸的责任。这是对约7亿中国女性人权事业的期盼和重托,中国的女性权益在国际社会上受到了高度重视及关注。
虽然这个奖是一个西方的基金会颁发的,中国和西方有着不同的政治制度和国情,但是各国民众对于民主、自由的理念却是一致的。另一方面,这个奖是国外颁发给我的,让我百感交集。我受到了来自远方的鼓励和认可,却不是来自自己身边。不过,这毕竟是国际社会对中国的公益律师事业的认可,所以我主要的感想还是感谢。
2005年,郭建梅与几名女童合影
德国之声:认可来自国际社会,却不是来自自己国家。那么您觉得20多年的公益律师生涯中,面对的最大困难究竟是什么?最大的成就又是什么?
郭建梅:我们在中国率先开展了公益律师事业来保障人权,并且带动了一批各个领域的公益律师组织的建立,要知道25年前,中国几乎没有公益诉讼这样的概念。我们还通过调研、游说、诉讼、立法倡导等工作结合起来,在法治层面上推动性别平等、保护女性权益的理念。二十多年来,我们帮助了许多权益受侵害的中国女性,她们之前缺乏维权途径、缺乏权利意识,但是在我们的帮助下,非但许多个案中的女性保护了自己权益,也影响到了越来越多的中国女性,促使大家的法律维权意识提高。
现在,从事公益律师事业的不止我们的事务所,还有许多同行。虽然有些公益律师已经不再干了,但是他们对中国社会所产生的影响是深远的,不仅仅限于个案层面。中国社会的意识形态、实际的立法执法工作都因为公益律师的工作发生了不少改变。虽然,我们公益律师现在没有前几年那么活跃了,我们的工作空间也没有以往那么宽阔了,道路越走越窄,但是我们依然坚守理念和工作,通过层出不穷的个案来影响立法、改变社会观念。
德国之声:您说到活动空间越来越狭小。具体到您自己,比如2010年您在北大的一个公益机构被关闭,2016年,您的众泽妇女法律咨询服务中心也因政治层面的压力而不得不歇业。您遇到的最大阻碍,是不是这种来自政府层面的压力?
郭建梅:应该是吧。这当然有许多因素。公益律师这个职业在中国是非常艰难的,我称其为”应为而不能为”。所谓”应为”,是因为这太有意义了,尽管中国GDP总量全球第二,但是依然是一个贫困人口、遭遇侵权人口相当多的发展中国家。所以公益法律援助事业在中国非常重要。”不能为”,则是中国对公益律师的激励制度并没有建立起来,反而还有许多压力。这个职业还能存在,本身就是不可思议的。至于压力,既有来自政治、司法方面的,也有来自基金方面的,还有社会本身对公益律师这个职业的误解。当然政治方面的压力是最首要的。
德国之声:这次获奖,您觉得是否会在实际操作中对中国的公益女性维权事业有所推动?还是说,这反而会导致政治压力进一步加大?毕竟,几年前,您的”众泽”被关闭时,一大原因就是官方认为您的团队接受了境外资金,担心境外势力操纵。
郭建梅:这个问题,现在还很难说。我想,这可能是双刃剑,还可能是弊大于利。但是我依然非常欣喜能够获奖,因为这是对中国公益律师事业整体的国际认可。具体来说,”弊”在于,这种认可来自国际而非国内,这是让人非常尴尬的状态。”利”则在于,毕竟这是一个国际上比较重要的奖项,国内很多(政府)部门的一些有理念的人士,可能会因为这个奖而对我们另眼相看,觉得我们的机构能得到国际认可,一定很出色。当然,到底是哪种状况,现在还很难说。
转自:D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