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行之:不要以为没有声音就是安静

 

  1.为什么提出这个问题

我们经常听国家领导人在外交场合对来宾说,希望尊重中国的核心利益和重大关切,我觉得这句话说得可好了。人一旦认为什么事可好,就会本能地把那件事置放到很多场合中去,藉以寻求快乐和满足。鲁迅笔下的阿Q就是这样过他的精神生活的。譬如,我就经常呆立在窗前傻傻地想,假若有一天人民也有机会坐到大会堂的红色座椅上,对通过真正意义上的选举走上领导岗位的政府领导人说:“政府要尊重人民的核心利益和重大关切。”会是什么效果?结果我同样认为可好了,这种状态准确地定义了人民与政府的关系,显示的是一个正常国家所过的正常的政治生活,它让人感觉很舒心。

这当然只是一种幻想,就像阿Q兄弟挨打之后,幻想“人活在世上免不了要挨打,被人打一顿实际上也没啥”一样,用胜利感疗伤的精神安慰而已。实际情况是,你一个灰头土脸每天在脚手架爬上爬下或在早市买一块钱一堆水果蔬菜的人,既没有数亿财富,也没有呼风唤雨的权力,兜里更没有美国绿卡,你是不可能坐到大会堂去的,你丫也绝没有资格说那句逆天的混账话,所以你最好还是好好呆着,该干啥干啥去——就像某位官员学者揶揄的那样:谁叫你不幸生在中国了呢?

然而人是这样一种东西,他可以如同牛马一般沉默,可以承受任何艰难困苦,他也可以忍受野蛮力量的驱赶、辱骂、欺凌,在极端情况下,他甚至还可以忍受殴打和屠杀,但是你做不到让他不去想一点儿什么,你无法做到把他变成完全丧失思想意志的物体,无论你是谁,你都做不到,无论你使用什么手段,你都做不到阻止他们把剧烈的精神运动转移到地心深处,在那里聚集、累积和运行。

既然这样,我们私下里说一说或者想一想“政府必须尊重人民的核心利益和重大关切”,不至于就构成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行吧?如果我们想也不敢想,那么,我们用什么来证明自己还从属于人类,用什么来证明我们也是天地之灵,用什么来证明我们也是有思想、有意志的人,而不单纯是任人驱赶、任人宰割的牲畜呢?所以,很有必要就这件事说一点儿什么。

2011年9月6日,中国政府发表《中国的和平发展》白皮书,界定出了中国的核心利益:国家主权,国家安全,领土完整,国家统一,中国宪法确立的国家政治制度和社会大局稳定,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本保障。

白皮书称,中国人民坚持自己选择的社会制度和发展道路,不允许外部势力干涉中国内政。坚持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基础上,同所有国家发展友好合作,不同任何国家和国家集团结盟,不以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异同决定国家关系的亲疏。尊重各国人民自主选择社会制度和发展道路的权利,不干涉别国内部事务,反对以大欺小、以强凌弱,反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中国坚持通过求同存异、对话协商解决矛盾分歧,不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人。坚持从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和世界人民的共同利益出发,根据事情本身的是非曲直确定立场和政策,秉持公道,伸张正义,在国际事务中积极发挥建设性作用。白皮书称,中国充分尊重各国维护本国利益的正当权利,在积极实现本国发展的同时,充分顾及他国正当关切和利益,绝不做损人利己、以邻为壑的事情。中国把中国人民的利益同世界各国人民的共同利益结合起来,扩大同各方利益的汇合点,同各国各地区建立并发展不同领域不同层次的利益共同体,推动实现全人类共同利益,共享人类文明进步成果。

我同样认为这个白皮书可好了,虽然没有窜到大街上欢呼雀跃,却也有一种莫名的激动,切实感受到了这本国家之书之于我们每一个国民(有人说是屁民)的意义。只是在激动平息坐下来想一点儿什么的时候,我才意识到国家的核心利益和重大关切虽然一万个好,毕竟是国家层面的东西,离我们这些卑微的个体实在是太远了一些,它替代不了我们的心灵所思谋的、看起来不那么宏观的核心利益和重大关切。

那么,我们思谋的具体是什么东西呢?

简单说,就是一般意义上的常识和最低限度的诉求。

2.国家宪法表述中的人民核心利益和民众的现实处境

我不想引述1948年联合国通过的《世界人权宣言》,也不想引述联合国在这个宣言基础上由各成员国政府签字批准并于1976年生效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所具体规定的人民的核心利益,原因有三:其一、这些指导人类生活的文件距离我们还十分遥远,远到几乎看不见的程度——你什么时候看到过专家学者举行座谈会,品评和分析中国社会落实这几份国际文件的情况并据此向政府提出督促和改善建议?你什么时候看到过《人民日报》发表社论,论述这几份文件对保障中国人民的基本权利和利益的极端重要性?你看都未曾看到过的东西,有什么说头呢?所以不说;其二、这些文件对国家、政府权力的限制以及对人民权益的约定和保护都很具体,如果引述,会在很多问题上造成很多不便,弄不好还会招惹上意想不到麻烦,被人说不怀好意别有用心,那就很不值当了。笔者写这篇文章,无非是想把一些感触抒发出来,绝没有招惹是非的意图,所以最好还是不说。其三,这几份国际文件都很长,如果引述,必然会导致本文约束不住篇幅,我不想给读者添加负担,所以也不说了,敬请读者另外花时间去阅读原文件吧。

好在我们伟大的社会主义祖国虽然因为反复强调“特色”而被世人警觉,却也还没有像我们为数不多的朋友之一朝鲜那样像铁桶一般与世界隔绝,上述三个国际文件的基本精神,尤其是关于人的权利的概念,还隐隐约约出现在了国家宪法条文当中,我们也就不必要舍近求远,直接从宪法角度进入话题好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是这样说的:

第三十三条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第三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看到了吗?我们所说的“人民的核心利益”在这里都有了堂而皇之的表述,我们与世界上走邪路的那些国家的公民似乎没有什么不同,阅读这些文字,我们常常禁不住热血盈眶,激动得不得了,简直可以认为自己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人了。然而,人不能永远发热,即使发烧到胡言乱语手舞足蹈的程度,只要不突然倒地而死,也终有安静下来的时候。等我们清醒下来,像正常人那样看眼前这个世界,像正常人那样回忆我们经历过的精神苦难和物质困顿,像正常人那样感觉周围正在发生的事情,像正常人那样估量未来的情境之时,我们就会发现,那些条文跟我们曾经的历史、正在过的生活以及据此可以推断的未来并不是一条逻辑线上的事情,在某些情况下,我们甚至觉得宪法条文描述的那个美丽世界与我们的现实处境距离十万八千里,甚至可以说完全隔绝。

难道不是这样吗?那我们就比照条文来看一看吧!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具有讽刺意义的是,真正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未必就是严格意义上的国家公民,相反,具有美利坚合众国或者其他劳什子国家国籍的人,不但正儿八经“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身份,甚至还是谁也不知道怎样产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代表,是盘踞在各级政府部门的“管理”中国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官员(谓之“裸官”),是在他们各自拥有的地盘上呼风唤雨、撒豆成兵,持续制造骇人听闻的权力罪恶的歹徒,这样一比较,我们这些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由普通工人、农民、知识分子组合而成的所谓公民群体,也就实在算不得什么东西了。

人们只要稍微看一下眼前的现实,就免不了会想:“马拉隔壁的,原来是这样……”他还顾得上热泪盈眶、骄傲自豪乃至于手舞足蹈么?一个让很多人不能为之骄傲自豪的国度,一个被特殊利益集团掠夺到“国在山河破”的国度,民族自信心和民族凝聚力又从何而来?如果这时候发生战事,靠谁为这个国家流血牺牲?你让谁来“众志成城”?甲午惨败的悲剧会不会再次重演?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真有这样的好事吗?如果真是这样,怎么就发生小偷小摸的倒霉鬼和攫取了亿万资财的腐败落马官员判处同样刑期的事了呢?轰轰烈烈,弄到全国人民奔走相告的大贪官落网,怎么没几年人家又堂而皇之地解脱刑期,成为神龙见首不见尾的公司董事长或者顾问了呢?怎么又人模狗样地坐到权力机构宝座上商议“维稳”去了呢?反之,无处诉说的可怜人在网络上发几句牢骚,怎么就会被国安系统盯上,某一天黑夜被带走从此杳无音讯了呢?春夏秋冬用生命和汗水谋生存的瓜农,怎么就会被城管人员用秤砣敲死了呢?反抗城管暴力的小贩,怎么就会被枪毙了呢?

更让人不解的是,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居然认为,不杀这位小贩就会“很危险”,“这个社会就会天下大乱”,理由是:小贩杀的不是一般人,而是城管,所以必需得杀——那我们弱弱地问一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在你那里,法律究竟是政府的政治工具还是独立于政府权力之外的维护社会正义的手段?如果你认为是前者,那我们就什么都不说了;如果你认为是后者,我们还要接着问一句:那你又为什么消失和逮捕了那么多为民众维权的律师呢?你们怎么就下得去手把他们残害致死呢?还有,现在就连街上跑着的狗都听说过某人借助国家垄断特权攫取了多少民脂民膏,你们为什么不去考究一下此人是否应当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此人为什么反而有胆量提出给全国人民建立道德档案呢?你们的法律到哪里去了?!难道你们连封建帝王时代的“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也做不到么?你们难道真的在执行“刑不上大夫”的黑暗规则么?有了这样一些提问,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这18个金光闪闪的大字,我等就连生存权都受到威胁的“屁民”,究竟该哭还是该笑,谁能告诉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真的是这样的吗?如果你在大街上随便拦住一个人问:“嗨!你见过选票吗?你行使过选举权吗?”我相信所有人都会摇头,他们非但没有见过选票,没有行使过宪法赋予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甚至连选票的味儿也没闻到过!每当我们伸长了脖子看那些走邪路的国家进行国家领导人选举的时候,我们都会感到疲弱不堪,觉得自己还没有活出人样儿来。毫不夸张地说,选票之于中国人民,就像彼岸之天堂一样,可望不可即。莫要说党和国家领导人,就是管着你的街道办主任或你所工作的班小组长,经过选举吗?在那些人的权力位置中,有你的意志吗?为什么那么多无才无德、獐头鼠目、猥琐糜烂、心毒手辣、丧心病狂的家伙们能够堂而皇之地占据权力高位?原因很简单,就是因为“公仆”借助于国家权力暗度陈仓,用行政任命手段掏空了人民的宪法权利,为那些为非作歹之徒鱼贯而入到国家权力机构打开了方便之门,就是因为制度性地在这块土地上麇集起了一个世界上最腌臜堕落、最残暴无情的官员群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面对这句经常被人怀念的话,说实在的,我们真是无言——这是由羞愧、屈辱、愤懑集合而成的情绪。我们眼含泪水,既想长歌当哭,又想仰天长啸;我们既想摧毁一些什么,又想把窝囊废的自己打死。如果作为人的精神标记的最基本的言论、出版、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都消失于无形,那么,你还怎样证明自己是值得自豪的天地之灵呢?既然你无法证明,那么你就承认了吧:你就是一个不会说话、没有意志表达的牲畜,我们所有的羞愧、屈辱、愤懑均由此而来!

中国还远远不是法治国家,在这块土地上,维系和推动社会发展的不是国际通行意义上的法律,而是由层峦叠嶂的国家权力机构制定并执行的行政条例——尽管有时候它们也会披上法律的外衣——这些行政条例无时无刻不在消解人的基本权利,卑劣地猥亵乃至于强奸法律。你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失去言论自由的,你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失去出版自由的,你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失去结社自由的,你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失去游行自由的,你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失去示威自由的。

狗日的美国人一有机会就对中国人说:言论自由和思想流动只能使一个国家变得更加强大。我们很愿意接受某些官员的看法,认为这是帝国主义出于颠覆我们伟大社会主义祖国的目的所做的鼓吹和煽动,然而潜藏在我们灵魂深处的人性却轻声告诉我们,他们说出的,仅只是常识,我们的本性何尝不在渴望言论自由,何尝不在憧憬思想流动啊!这就是被国家媒体讨伐鞭挞、被视之为大逆不道的普世价值,这就是最普遍的人性要求,断绝了这些要求,也就断绝了一个社会最基本的正义品格,它必然会变得粗鄙、野蛮、残暴,历史与现实中形形色色骇人听闻的权力罪恶,都是在这种条件下大面积发生的。

3.一个极为宽阔的灰色地带

我们免不了悲愤地发问:“这到底是他妈怎么了?!”于是茫然四顾,结果我们不得不确认,在宪法条文和我们的理想生活(或者表述为人民的核心利益)之间,还横亘着一个极为宽广的灰色地带,我们的人生处境既不在那些严谨漂亮的宪法条文当中,也不在我们伸长了脖子眺望的彼岸世界,我们就置身于这个荒凉贫瘠的灰色地带,我们举步维艰地在这里跋涉,我们所有人的故事都发生在这里——故事就发生你身上,故事就发生在我身上,故事就发生在你身上,无数的故事发生在无数个无权无势的个体身上,那些令人悲伤绝望的故事简直要把我们淹没了!

问题在于,纵观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的绝大多数国民,为什么唯独我们不幸处在了这样一个地带?为什么我们的宪法条文无法直接转化为我们的宪法权利?其实答案已经含蕴在我上面的行文之中了,简括地说,这是一个制度性的灰色地带,发生在这个地带的所有故事,全部起因于具有中国特色的政治制度,客气一点儿说,起因于政治制度的不完善。没有这强大的制度性保护,我们谈论的一切权力罪恶都将不复存在,即使我们出于数千年积累下来的文化特性想呆在那个灰色地带,也不可能,社会正义的疾风暴雨将会把我们从那里唤醒,我们将会有勇气打出人的旗号,我们将会在履行人的权利和责任中,压制住无所不在的权力魔兽,我们会为自己争取到尊严!这就是说,如果我们的政治制度继续不完善下去,灰色地带就必定会存在下去,故事就一定会继续,这是一个魔咒。霍布斯概括出来的“利维坦”怪兽,正是借助于制度性强制才得以横行天下的,成为世界的唯一主人的啊!

我们在这里呼吁政府应当尊重人民的核心利益及重大关切,是负责任的,是合乎逻辑的——我们仍然希望通过和平手段将权力之恶转化为善,让人民真正地成为社会的主人,以微小的社会代价完成制度转型,尽管我们的愿望看上去有些可笑。没有任何人比普通民众更不希望这个国家发生灾难性的社会暴乱,无情的现实是,恰恰是那些号称代表国家和人民的权力者、那些带着国家冠冕的特殊利益集团,却在无所忌惮、争分夺秒地把这个社会推向全面溃解和崩塌的悬崖,无论是在国际问题还是在国内问题上,他们都在以“哪怕身后洪水滔天”的心态持续地制造深刻的国家危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所谓的“中华民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已经不是提醒,而是迫在眉睫的全民族危机!如果权力者仍旧颟顸愚蠢下去,不敢旗帜鲜明地提出尊重和落实人民的核心价值和重大利益关切,不能够切实做到赋予人民最基本的宪法权利,仍旧陶醉在别有用心的人虚构出来的虚假幻象之中,把阻滞人民意志和利益表达的暴力性强制维稳作为国家要务,这个国家在不远的将来会遭遇到什么,还用提示吗?

我们深知肩负这个国家历史与现实责任的领导人之难,凡六十余载,如此严重的内外交困,如此纷繁错落的社会乱象,如此深刻复杂的国家危机,还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集中呈现在中华民族面前。我们正面临生死。有人在总结甲午战争惨痛教训时说,日本在甲午战争中不是胜利于军事,而是胜利于制度,可谓切中历史肯綮。难道我们还想固守被一些人一再声称绝不改变的政治制度、经济制度和文化制度,形单影只(哪怕你拉着朝鲜、古巴之类的小兄弟的手一再告诫人民说我们的朋友遍天下)地行走在这个世界上,继而重蹈百年之前那场屈辱性惨败的历史覆辙吗?难道我们真的想狂奔至死吗?

美国人认为中国威胁并不是指中国的经济实力和军事力量有多么强大,可以威胁到邻国乃至于世界。中国威胁是指中国的政治文化对世界文化、人类文明、自然环境、普世价值观的全面破坏,这才是最值得警惕、最可怕、最恐怖的。他们认为,中国已经毁掉了自己数千年的文明和蓝天绿水,绝不能让中国这样的国家有任何机会毁掉地球的全部文明史,绝不能让中国这样的国家以任何形式危及人类的生存。我们目前在国内外遭遇的全部困厄,都可以从世界对中国的这种反应中得到解释。在世界这本大书中,具有中国特色的中国故事才刚刚开始。

需要指出的是,至少在目前这种政治生态下,决定这本书情节走向的并不是很少有渠道表达核心利益和重大关切的人民群众,而是大大小小的权力者和形形色色的特殊利益集团,是他们而不是人民决定着中国的走向。如果他们不停止掠夺,如果人民的意志仍旧无法进入国家政治过程,中国将会发生什么,难道还需要想象吗?然而任何历史事件都不可能完全被复制和重演,如果再次发生百年前那样的国家灾难,那将不是签署几个丧权辱国条约就可以过去的,那将是被权力者反复告诫人民的“亡党亡国”,是全面彻底的国家崩解,是民族问题的遽然爆发,是中国国土的四分五裂……这绝不是危言耸听,全看我们有没有走出这个灰色地带的意愿,全看我们能不能以前所未有的勇气和力量,如同凤凰涅槃那样抱着向死而生的信念去迎接挑战、迎接未来了。

令人唏嘘的是,这种壮烈的人民向往所面对的敌人,既不是国际地缘政治对手,也不是“亡我之心不死”的所谓国家敌人,恰恰是号称“人民公仆”的那些人,现在他们已经修炼成魔,成为了被霍布斯称之为利维坦的国家权力怪兽,这头怪兽欲壑难填,在我们这块多灾多难的土地上颠倒乾坤、呼风唤雨、为所欲为,已经没有任何一种力量能够压制它。

这既是历史的宿命,又是现实的宿命。

4.国家格局中的人民关切

我前面说过,我将就人民的核心利益和重大关切表达一般意义上的常识和最低限度的诉求。常识已经说过了,那么,何谓人民“最低限度的诉求”,即何为人民的重大关切呢?我理解是这这样的:所谓重大关切,是指间接或者直接影响到民众生存的社会事件或者说社会内容。人民的重大关切往往会表现为阶段性,即某些问题在某个时段会显得比较突出或者尤为突出。在目前,至少如下几个问题不容回避地摆在了政府面前——

一、必须公布官员财产

这既是人民的重大关切,更是政治集团执政合法性的根基,没有这个根基,执政合法性就会像失血一样流失,反腐也不会有什么实质意义。我不相信什么“权威主义2.0版”,更不相信“苍蝇老虎一起打”能够打出一个清明世界,原因很简单:在粪堆没有消除之前,你没有办法杜绝苍蝇横飞;在野兽出没的森林,你更没有办法阻止虎狼同行。

以史为鉴:朱元璋同志当年的反腐力度不可谓不大,这个从社会最底层爬上皇帝高位的人,深知官员腐败对朝廷命运的致命危害,可以说穷尽了各种严酷的反腐败手段,结果又如何了呢?到了最后,这位怀有雄才伟略的政治家也不得不徒然喟叹,即使是他也对腐败这个东西没有任何办法,腐败官员视死如归,前赴后继,就像韭菜一样割了又长,生生不息。

历史再不断提出警示,只要没有人民权利和意志的介入——西方工业革命以来,所有重大政治、经济、文化变革,实际上解决的都是这个问题,而这正是我们公开宣示“绝不”接受的由人类文明进程积聚而成的普世价值——任何反腐败措施都只能流于形式,非但如此,在诸如波普尔所描述的封闭社会里,反腐败更有可能演化为宫廷权斗的黑暗政治博弈,与真正意义上的民主法治风马牛不相及,这一点,无论历史还是现实都在不断提供例证。

在语焉不详、顾左右而言他、千方百计回避人民在这个问题上的重大关切之时,说实在的,你没有办法怪罪人民说“只要官员不公布财产,就不要指望让我相信你们是真的在反腐败。”你可以不让人民讲话,你甚至可以把举牌要求官员公布财产的人抓进监狱,但是你永远无法做到操纵民心民意,无情的是,恰恰是这个东西,而非被称之为“权威主义2.0版”的向极端发展的政治模式,决定着当代领导人是否真的具有历史价值,是否可以在历史上留下位置,更决定着中国将要走向何方,对此,世界不是没有准备的,我们所有的内外交困都源自这里。

二、必须还给人民言论自由。

依据宪法表述,言论自由与游行、示威、结社、出版自由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它们紧密相连,不可分割,然而为了控制本文的篇幅,我将尽可能只说言论自由,其他问题从略。

言论自由是人民的最基本权利,也是人类所有自由的基础,没有这个基础,任何关于“人民是国家的主人”的喧嚷,无一例外就都可以被认为是虚假的伪饰,是国家意志对人民意志的禁锢与压制。以我们国家的好朋友朝鲜为例,在他们的官方语境中,尽管人民也是国家的主人,但是社会和人民都被禁锢在国家之中,除非那些“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的朝鲜民众,世界上有谁还会相信朝鲜人民还是那个国家的主人呢?在国家制造的《除了你,我们谁也不信》的歌曲喧噪里,人民的声音是无法被听到的,人民自然只能最低限度地维持动物性生存,以所谓“生存权”替代远比活着更重要的思想的权利,说话的权利,流通思想的权利。经过改革开放,中国社会正在发生深刻变化,自然不能与被金氏家族集团统治的朝鲜同日而语,然而也正因为这样,人的精神自由问题才显得格外突出起来,而精神自由的核心就是言论自由,只能是言论自由。

我们当然希望中国的人权事业越来越好而不是越来越坏,然而在人民被剥夺批评政府的言论自由的情况下,在维权律师不断遭到逮捕的情况下,在网络控制一天紧似一天的情况下,在自由知识分子思想和表达空间越来越逼仄的情况下,一些借助于国家权力有恃无恐、别有用心、胆大包天、卑鄙无耻的人,经常口出狂言,却在信誓旦旦地说中国的人权事业越来越好而没有越来越坏!这方面一个突出的例子,是某官员信口开河说什么“中国的人权比美国好五倍”,一时沦为笑柄,人们在谈笑揶揄之间,当然也知道这是“公仆”出于维护某些人利益的目的对人民的欺骗,是对公众智力的侮辱。诸如此类的事情,每天都在败坏政府信誉,每天都在消解人民对政府的信任,它的社会政治后果远非人民无法说话那样简单,它是以政府合法性流失为代价的,也就是说,人民是不是真正享有言论自由,不仅是人民自身的权利问题,它更大程度上是这个国家性质的问题,人民在这件事上的重大关切,几乎关乎到中国未来发展所面临的所有问题。

就我个人来说,很不好意思,尽管我每天早晨开始生活之前都对着镜子鼓励自己说:你要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然而时代毕竟不同了,科学给了我们联通世界的通道(尽管这个通道被国家弄得异常狭窄),我们甚至也有了走出国门的机会,我们看得到那些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是如何“走邪路”的,看得到那里的人民所享受的令人艳羡的政治权利、经济权利和文化权利,看得到他们的生活状况。

也正因为这样,我们才比世界上任何人都渴望着说出我们的思想、让思想流动起来,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我们也比世界上任何人都知道,要实现这一点有多么难,这关乎某些人的掠夺能否持续,关乎某些家族的生死啊!没有持续的巨大的政治压力,他们怎么可能心甘情愿让人民言论自由起来,他们又怎么可能心甘情愿让人民将他们埋葬呢?

三、必须告诉人民历史真相。

所有类型的极权主义政权都有一种本能,那就是大面积制造谎言。我曾经在很多文章中谈论过斯大林体制下的苏联是如何修正历史、篡改历史和伪造历史的,人民不仅被现实的谎言所蒙蔽,更是被历史的谎言所浸泡,如果我们把历史比喻为一条河流,那么,在被国家意志完全左右了的社会,它的主流乃至于每一个河湾流淌着的必然是卑劣肮脏、腐烂发臭的黑色浊流。河床一旦建立起来,你就无法阻止河水流淌了。正因为这样,当俄罗斯和东欧国家的人民亲手摧毁这条伪善邪恶河流的时候,人们才突然发现,历史真实竟然也是他们在长达70年时间里无法享受的奢侈品。

生活在真实中,让人民看到历史与现实的真相,确确实实是我们每一个渴望像人那站立的人挥之不去的渴望,是我们持续了很久很久的重大关切。遗憾的是,长时期以来,甚至改革开放30多年之后,历史对于我们仍旧讳莫如深——我们不知道是谁、是什么力量用金戈铁马打败了日本侵略者,是哪些人用鲜血与生命换取了中国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形成的国际格局中所享有的国际地位;时至今日,把中国弄到崩溃边缘,影响了所有中国人命运,导致中国社会大面积良心泯灭、道德畸变、人性扭曲的“反右派斗争”和“文化大革命”也还是一个不能讨论的禁区,我们不知道它们是怎样发生以及为什么会发生,不知道有多少优秀知识分子和普通老百姓死于有组织的国家暴政,我们的后代甚至根本不知道有那么一档子可以被归之于大规模反人类罪行的事情;我们同样不知道导致中国与西方世界持续紧张的1989年事件怎样震惊了世界,不知道后来以及现在产生了怎样的国家后果,不知道它给中国的国际形象造成了怎样难以修复的毁坏,不知道美国为什么非得要跑到亚洲搞什么再平衡,更不知道那个严重事件给中国的改革政治进程造成了什么样的影响,我们甚至不知道在那场严重事件中死去的孩子的姓名!

历史是无法规避的,它就在人们的心中,即使你动用所有国家力量禁止人们说出真相,不能被讨论,甚至在小说中也不能被描绘,但是,总有一天它们会大白于天于,那时候,你就要付出代价了。

四、必须向人民交待清楚尽人皆知的现实政治事件。

最近一些年,西方媒体吃饱了撑的没事干,对中国的事情指手画脚,专门找中国的麻烦,接连披露涉及我们国家领导人以及他们的子女、家族的财富信息,这些信息所涉及的资产,动辄以数十亿、数百亿、数千亿计,很让仍旧为生存挣扎的中国民众咋舌,于是开始在网上流传,成为街谈巷议,成为人民舆情的一部分。即使乘坐出租汽车,也可以从司机言谈中听到《纽约时报》、《华盛顿邮报》乃至于BBC、CNN关于中国的此类信息,更可以直接感受到来自底层的疑虑、焦灼、无奈与愤懑。

是啊!在被教导说我们实行的是世界上最先进社会制度、人民当家作主的地方,突然听说“中国的事情其实很简单,就是500个核心家庭的问题,这500个核心家庭形成家族,加上他们的儿孙、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构成了总共大约5000人的核心体系。”真的很难相信这是真的,是不是西方媒体空穴来风?或者按照我们的传统说法,是“帝国主义亡我之心不死”,恶意编造诋毁?人民迫切需要得到回答。人民同样迫切需要得到回答:为什么即使是国家领袖也难以触动、难以改变国有企业对中国经济命脉的垄断?为什么在金融、电信、水利、电力、石油、交通等行业,都有党和国家领导人子女的身影?究竟是什么样的政治条件、什么样的社会制度保障使他们成为这些领域难以撼动的寡头?究竟是什么人、什么政治势力给了他们在巧取豪夺、极尽奢华的同时,竟然还敢于提出给全国人民建立“道德档案”?是谁在从三峡工程建设以及后来的电力输送中套利?何人在通过国家出资兴建的高速公路运行中向人民吸血?何人无视环保法规,把我们这块土地掠夺到“国在山河破”的危险境地?何人在强拆民众的房屋?何人在殴打小贩?又是何人在用司法手段谋取敢于反抗的小贩性命?所有这些关乎人民中国人民切身利益的问题,都需要得到国家有关部门的回答和解释。

然而,在国家控制的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人民日报以及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学术刊物上,所有这一切人民的重大关切似乎都销声匿迹了,我们既看不到最高检、司法部、中纪委、国家安全局立案调查500户的信息,也看不到外交部的态度,更听不到中宣部组织专家、学者对诸如此类的政治事件进行分析与研讨,在此基础上提出国家建议,相反,我们看到和听到的几乎全部是经过仔细甄选和安排的轻薄的宣传信息,在这些全部体现国家意志的宣传信息中,中国纯洁得如同处女,并且正在创造神迹,已经强大到了足以与美国叫板、挑战国际政治秩序的程度;肩负宣传国家主旋律责任的演艺人员,在与现实生活完全脱离的舞台上蹦蹦跳跳,反复发出“今儿个我真高兴啊!真呀么真高兴!”的喧嚣和鼓噪;更有甚者,中央电视台记者高举着麦克风,满大街追逐活得异常艰难的民众逼问“你幸福吗?”面对此情此景,即使最麻木的人也会产生疑虑与焦灼的情绪,即使最坚强的人也会感受到无奈与愤懑。

五、必须削减政府权力,还给人民自由发展的空间。

毋庸讳言,中国改革开放的确取得了举世瞩目的经济成就,然而同样毋庸讳言,这些成就的取得并非源于被现在的人们热心谈论的“顶层设计”,换一句话说,事情远非“有一位老人在中国的南海边画了一个圈”,于是“神话般地崛起座座城,奇迹般聚起座座金山”那样简单——从小岗村村民为了自由耕种土地竟然要写下生死文书这件事可以看出,中国改革开放仅仅是民间力量对政府管制倒逼的一种结果,政治家的决定无非是是策略性的妥协和选择而已,也正因为这样,这种妥协和选择才始终是有限度的,这也是直到今天我们仍然面临无数改革困局的主要原因。

国家领导人最近反复告诫人民,改革进入了深水区,好吃的肉都被吃掉了,只剩下难啃的骨头了。我认同这个说法。那么,眼下拿在我们手里的这根骨头,究竟难啃在哪里了呢?如果说改革开放前三十年主要涉及的是挣脱基层政府管制、解放社会生产力的问题,那么,三十年之后,我们面对的就主要是作为封闭社会的政府权力不断被强化、严重窒息社会创造力的问题了。事情似乎又回到了原点。新权威主义之所以令人忧虑,更值得人们警觉,就是因为它不是在解放社会,而是在控制社会方面不断走强,这种趋势所带来的消极后果,会随着时间的延展一步步深入显现出来。

历史和经验都告诉我们,如果没有持续的社会压力和政治压力,政府权力绝不会自我约束,成为促进社会发展的善,相反,它必将作为一个穷凶极恶的角色与民争利,就像已经发生过的:大面积权力寻租和权力腐败,通过权力垄断对社会财富无止境畸形占有。国企垄断对社会资源和社会财富的不正常侵蚀、三公消费、家族和团伙式的非法掠夺、无所不在的贪污受贿已经如此触目惊心,都是在这种条件下发生的。

我们以土地为例:改革开放以来,各级政府单是通过土地差价从农民手中攫取的财富,就已经达到30万亿之巨——据说中国政府2013年总收入达到人民币17万亿元,占国民生产总值(GDP)的29%,这里边包括11万亿元税收和4.1万亿元土地出让金——而这本属于农民的30万亿财富,本可以成为农民进入城市的第一桶金,让农村以自然发展的方式走向城镇化、无需政府操心的。这件事再清楚不过地说明,不是什么别的东西,恰恰是无所限制的政府权力扭曲了社会自然发展进程,剥夺了农民享受改革开放成果的权利,这是超强政府权力必然导致的消极社会后果。

政治家显然也已经感觉到了这是一个问题,在过去一年里从经济上采取了很多措施削减政府权力,这是正确的,然而这也是很不够的。中国从来没有单纯的经济问题。如果没有政治上、思想上的进一步解放,单纯的经济措施不足以促进社会发展,相反,不断加强和巩固的政府权力会通过各种渠道侵蚀社会机体,造成全身性病变乃至于局部性和全局性坏死,这才是最值得警惕的。

能不能严格削减和限制乃至于取消某些方面的政府权力,把政治、经济和文化的自由发展空间还给人民,将是检验所谓“权威主义2.0版”能否真正促进社会发展和社会进步的试金石,这也将是中国走向自由民主主义还是在政治上重新返回毛泽东时代的分水岭。我们不希望出现“毛泽东主义2.0版”。

5.结束语

提笔写下本文标题时,我就对自己说:把文章写温柔一些,然而行文至此,我仍然感觉不那么温柔,有些不好意思,也有些愧疚乃至于负罪感。可是像阿Q那样想一想,又觉得没有什么——现实从来都是严峻的,我们怎么能温柔得起来呢?随它去吧!

我想说的是:在采取了很多所谓的权威主义措施之后,目前社会似乎已经没有声音了,然而这是安静吗?社会真的很安静吗?我很怀疑。也正是出于这种忧虑,我才愿意说出我的想法,呼吁政府尊重人民的核心利益和重大关切,尽管人微言轻,我还是认为说一说是有好处的。至于本文能否作为一种声音发出来,那已经不是本人所能决定的了——笔者深知,这个社会需要安静,不需要声音,有的人是不需要声音的,他们是做得到消失一切声音的。

然而,难道听不到声音就是安静吗?!

(据2014年5月4日共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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