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本《中国律师互助意向书》(以下简称意向书) 的目的在于保障律师工作, 确保律师在遭受打压之后可以得到律师同仁自愿救助, 免除律师后顾之忧。
2、【原则】本意向书以“助人者人助之”及“良心的呼召” 为原则,签署本意向书无任何法定义务与法定责任。
3、【资格】凡中国律师皆可自愿签署本意向书, 并在其他签署律师落难之后对该律师的家人自愿提供援助。
4、【非组织化】签署本意向书不代表签署律师参与任何组织、 任何行动;本意向书亦无任何组织、无任何办事机构。
5、【承诺内容】签署律师承诺, 如律师在签署本意向书后遭到打压、迫害,以至于失去工作机会、 人身自由甚至被吊销、扣押律师证、被拘留、逮捕、判刑, 失去经济收入,则签署律师自愿对该落难律师家人提供救助。
6、【救助方式】签署律师对落难律师家属的救助以经济救助为主, 以确保家属在一定时期不低于其当地平均生活水平为准。 救助还包含探视、慰问、陪护、教育律师子弟等方式。
7、【救助限额】 签署律师对落难律师家属的救助无资金数额的限制, 数额与次数完全凭个人自觉自愿,亦无任何人进行监督。
8、【倡议沟通】 本意向书倡议签署律师之间在不设立任何组织的前提下加强沟通联络 ,以免签署律师落难后因沟通不畅造成失联以致家人陷入困境。
签署人统计:
1. 陈建刚,北京律师13381367825;
2. 隋牧青,广州律师13711124956;
3. 葛文秀,广州律师13925063058;
4. 胡贵云,北京律师15110266832;
5. 葛永喜,广州律师13826116796;
6. 郑 湘,青岛律师18805321333;
7. 岳金福,山东律师18678679513;
8. 徐红卫,山东律师13325000481;
9. 谢 阳,湖南律师18673190911;
10. 覃永沛,广西律师13036818838;
11. 王 宇,北京律师13911070328;
12. 董前勇,北京律师13366373454;
13. 张科科,湖北律师 18627193027;
14. 余文生,北京律师13910033651;
15. 李金星,山东律师13953129678;
16. 赵永林,山东律师18605386711;
17. 刘卫国,山东律师 13518610665;
18. 张 磊,北京律师13910707905;
19. 李方平,北京律师13901360413;
20. 吴魁明,广州律师13006888128;
21. 蒋永继,甘肃律师18093643144;
22. 王玉琴,山东律师15806603546;
23. 蒋援民,北京律师15013819974;
24. 张重实,湖南律师13307328148;
25. 李威达,河北律师18903377119;
26. 庄道鹤,杭州律师18058118964;
27. 王 兴,北京律师136 9119 2655;
28. 杨 麟,北京律师13910893705;
29. 尚建平,上海律师13901770587;
30. 程 海,北京律师18910535236;
31. 杨兴权,北京律师18600895279;
32. 张俊杰,河南律师13253622223;
33. 雷小冬,西安律师13379080227;
34. 卢京美,长沙律师18674387210;
35. 黄 莉,上海律师13472764053;
36. 周 泽,北京律师13901297271;
37. 常伯阳,河南律师18837183338;
38. 许思龙,昆明律师13888239009;
39. 刘书庆,山东律师13355415256;
40. 姬来松,河南律师15037186255;
41. 范标文,深圳律师15889635216;
42. 许桂娟,青岛律师15864218902;
【2014-5-29提示:签署本意向书的常伯阳律师、 姬来松律师已经被刑拘,谢阳律师已经8个月不能正常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