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收到四川省凉山州(发生森林大火烧死消防兵的那个地方)法院的裁定书,驳回我与黎雄兵律师的上诉,维持原裁定,连分别给我们出裁定书都省了。
这法院在提前联系我时候,表现出无奈,并不忘提醒我接着申诉维权,呵呵!而这次裁定的理由竟然是我们没有证据!
法院无权搜查我们的人身和包,这是任人皆知的法律常识,我们有被扣押的清单,法院有完整的搜查录像,怎么会没有证据?本来应当公诉,公检不立案而无奈自诉;本来会理县法院应回避,却自己审理自己……
这“舞”,就让他们一步步的跳下去吧!每一个动作都展现出优美的舞姿,记录下这些舞姿,也等于记录下这国法治的浓缩史,日后没准儿会拍成电视剧的哦!
2019年6月18日
附:裁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