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言获罪的徐琳被送往佛山监狱服刑

中国公民运动网报道:被广州市南沙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的徐琳,于6月5日被送往佛山监狱服刑,因给家属的入监通知书上注明“一个月内不安排会见”,故徐琳被抓捕至今家属未获准会见。

居住在广州的湖南籍民主人士徐琳,于2017年9月26日下午在湖南老家照顾患病的父亲时被地方国保带走,同日他在广州的住所遭到查抄,家中的电脑、手机、书籍及记录本等被抄走。抓捕徐琳的直接原因是他与刘四仿合作制作了许多以人权法治为内容的广受大众欢迎的民运歌曲,刘四仿也因此被抓,后以取保候审的方式获释。

2018年7月27日徐琳被控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开庭审理,律师为徐琳做无罪辩护。起诉书中指控的主要“罪证”与其创作的歌曲及发表的文章及言论有关。徐琳被抓捕后一直坚称无罪。一审时徐琳的妻子被拒绝旁听,在一审的法庭上,徐琳在自我辩护中慷慨陈词:如果我被判有罪不是我的耻辱,而是你们的耻辱。我必将名垂千古,你们却是我的陪衬。

徐琳被羁押期间被确诊为“乳腺增生”,身体状况一度成为外界关注的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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