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荻:中国警察为什么不高兴

我因为经常和警察打交道,所以也在微信上关注了些警察公众号,没事就看看他们发牢骚。这些公号给我的感觉是中国的警察们很不高兴:前两年的雷洋事件中,北京市昌平分局东小口派出所副所长邢永瑞被开除党籍和公职,警察们不高兴;今年1月,哈尔滨市民警曲玉权遭暴力抗法遇害案二审宣判,6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6-13年,警察们不高兴;今年3月1日,检察机关对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检察院就赵宇见义勇为一案的处理作出纠正,认定赵宇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依法不负刑事责任,警察们不高兴;刚刚过去的人大政协“两会”没有在刑法中增加“袭警罪”,警察们更不高兴……

我觉得警察们的一个问题是缺乏逻辑。比如说他们希望设立袭警罪,被检察院的同志们嘲讽,说设立了袭警罪今后是不是还要设立袭税务人员罪袭党政一把手罪等等。对此,警察们的说法是每年有好几百名警察因公殉职,别的部门有吗?可是看看他们公布出来的警察因公殉职名单,里面的警察绝大部分都是死于突发疾病,这就跟设不设立袭警罪没关系。他们还抱怨群众乱报警,自己工作时间太长压力太大,可是这些也跟设不设立袭警罪没关系。这个例子可以说明,很多警察都不知道怎样用论据来证明论点,因此无法令人信服地表达自己的诉求。如果他们请个公关经理来帮助自己表达诉求,结果可能会好很多。

中国警察为什么不高兴,从清宫剧中也可一窥端倪:清宫剧中,大臣、奴才和下人们除了要给皇上和主子找台阶下之外,还要代皇上和主子受过,甚至还要替主子挨揍。在民主制度下面,领导是要承担责任的,权力越大责任越大,美国总统的办公室桌上刻着“责任止于此”的座右铭;而在中国的体制下,领导是不承担责任的,下属的功能就是替领导承担责任。警察们经常抱怨领导没有担当,一出事就把责任推给基层警察,可是对领导来说,基层就是当替罪羊使的,作为替罪羊你居然不想承担责任,居然还想让领导来替你承担责任,完全是没有认清自己的身份。警察们觉得自己成了社会矛盾的挡箭牌,认为老百姓和政府有矛盾,应该去找政府解决,为什么要来打我。问题是老百姓找政府解决问题的时候就是你挡在中间,不打你打谁。再说警察们希望领导有担当,还不是希望领导们不要屈服于舆论的压力,支持自己强硬对待老百姓,所以也就别假装白莲花了。身为替罪羊和挡箭牌,却想要有尊严,难怪中国警察总是不高兴。说到底,警察在公众号上诉苦发牢骚不知到底是想写给谁看:如果是想争取老百姓的同情,他们说的话又很招老百姓恨;如果是想给领导施加压力,领导肯定也不会喜欢这种公开施加压力的做法。

中国警察不高兴,还有一个原因是他们认为自己应该拥有的社会地位与老百姓认为他们应该拥有的社会地位存在落差。警察们可能觉得自己和老百姓是上下级关系,自己是社会管理者,老百姓理应服从自己,可是老百姓可能认为我是甲方你是乙方,你是给我提供服务的。警察们大概很不愿意扮演“服务员”这个角色。有一篇写老舍的文章说:“他这人跟北京的平民接触很多,没有架子。他同下层社会的人,洋车夫、警察呀,有非常好的友谊。那时卖酒用大缸,上面一个盖,现在也见不着了。老舍就跟三轮车夫、片警呀下层人物,一起站在那儿喝。”警察们看到这篇文章,看到自己被写成“下层人物”,心里大概非常不爽。

还有一个有“中国特色”的现象是辅警。其实不仅派出所里有辅警,基层政府和司法所之类的单位里也都有很多所谓的“志愿人员”。据说这是有中国特色的“小政府,大社会”。其实所谓“志愿人员”就是没有编制的工作人员。因为公务员名额有限,所以好多单位只能大量招聘此类“志愿人员”来干活。他们拿的不叫工资叫“津贴”,因此可以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志愿人员”除非考上公务员,否则干得再好也不可能转正。而一旦出了什么事,他们就是被当成替罪羊的“临时工”。这些人一般都牢骚满腹。有一次我在百度贴吧看他们发牢骚,还看到一个可能是领导的人说他们:“你们不也是找不到更好的工作才来干这个的吗?这工作如果有权有钱的话也就轮不到你们来干了……”辅警们拿着微薄的“津贴”,干着跟正式警察差不多的工作但总是低人一头,几乎没有转正的希望,他们不高兴也是可想而知的。

转自:R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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