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保安局最近建议修订《逃犯条例》,允许香港政府以单次个案形式,处理中国大陆及台湾等地移交逃犯请求。香港民主派立法会议员反对修例,担心成为”木马屠城记”,香港的异见人士可能被安插罪名后被移送到中国受审,也是变相将台湾纳入中国的管辖。目前仍被中国执法机关以”违法经营书籍销售”通缉的铜锣湾书店前店长林荣基接受美国之音访问表示,对港府修订《逃犯条例》非常担心,尤其中国当局可能罗织罪名引渡他,在修订条例通过前可能离开香港。
香港與台湾無引渡协议
香港男子陈同佳2018年初涉在台北市一间旅馆,杀害20岁的同行女友潘晓颖,然后把藏有尸体的行李箧弃置在新北市一处偏僻树林后,返回香港。
台湾当局曾要求香港政府遣送陈同佳赴台受审,但碍于香港和台湾未有引渡协议,处理引渡安排的法例亦不适用于”香港与中国其他部份”之间的个案,香港当局无法就杀人案将陈同佳遣送台湾受审,只能就陈同佳返回香港后,涉嫌盗用潘晓颖的信用卡,控以盗窃及洗黑钱罪。
香港立法会保安事务委员会将会讨论保安局建议修订《逃犯条例》。(美国之音汤惠芸)
香港保安局星期二(2月12日)向立法会呈交文件表示,潘晓颖在台北遇害的案件引起香港社会极大关注,受害人家属除极度哀痛外,更多次致函及与港府官员会面,表示这制度上的漏洞极不公义,社会亦有声音质疑香港当局对打击跨境严重罪行的决心。保安局表示,检讨法例后认为必须尽快修订相关法例,以堵塞漏洞,保障社会安全。
由于香港与中国大陆和台湾都没有就引渡疑犯达成长期协议,《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条例》和《逃犯条例》又订明不适用于”香港以外的中国其他地方”。保安局建议删除相关条文,容许单次引渡安排适用任何未订长期安排的地方,即包括中国大陆以及台湾。
保安局同时建议,明确将《逃犯条例》下的单次安排与一般性的长期移交安排区分,让特首可以发出证明书,以启动处理临时拘捕及移交请求,毋须再经立法会。保局计划本立法年度提交修订条例草案,立法会保安事务委员会星期五(2月15日)将会讨论有关建议。
毛孟静:《逃犯条例》像”木马屠城记”
港府建议修订《逃犯条例》引起香港各界高度关注。民主派会议召集人、“议会阵线“的立法会议员毛孟静星期三(2月13日)联同多名民主派立法会议员会见传媒表示,民主派反对港府建议修订《逃犯条例》,他们认为事件兹事体大,修订条例表明所谓”香港以外的中国地方”一定包括台湾,这种原本法律上的用语,其实是一种政治表述。
毛孟静说:“你如果要改的话,就可以说”香港以外的中国地方”,你可以加一个括号,”但不包括台湾”,这样的新安排就可以只适用于台湾方面,而第二就因为香港人对大陆的司法制度实在是缺乏信心,是非常担心会有香港人或者是来了香港的大陆人是因为一些被安插的罪名被引渡回中国大陆。”
毛孟静表示,修订条例可能会订明不会有政治审判或者异见人士,在香港被引渡到中国大陆,但是她认为中国当局可能会用经济犯罪等,”包装”的罪名去引渡政治犯或者异见份子,而且修例并无追溯期,铜锣湾书店李波及林荣基这类个案,有可能成为中国引渡的对象,情况岌岌可危。
毛孟静表并表示,修订条例又建议特首个人可以签发证明书,绕过立法会就可以引渡疑犯,可能出现一人独滥大权,亦担心修例成为”木马屠城记”。
毛孟静说:“我们说到底当然非常同情及有深切感受,对台湾的谋杀个案,但是我们就不希望香港政府今次给人的感觉好像”木马屠城记”,即是趁势就制造一个情况出来,不但台湾可以引渡,整个中国大陆都可以引渡回去,这是要不得的,政府真的应该考虑,可不可以就个别的个案单次,它现在都说单次,就是纯粹是适用于台湾。”
林荣基:担心中国当局罗织罪名引渡他
目前仍被中国执法机关以”违法经营书籍销售”通缉的铜锣湾书店前店长林荣基接受美国之音访问表示,对港府修订《逃犯条例》非常担心,尤其中国当局可能罗织罪名引渡他。
林荣基说:“之所以这么久2016年我公开了事件之后,它还有一个通缉令在我身上,它现在无取消的,即是说如果这个条例一通过的话,它就有可能大陆会改变罪名,配合香港的刑事罪行,它可以抽一条出来配合的,即是大陆可以随时变更我的通缉罪名,这样就有可能通过香港的引渡条例的修改,我会被正式跟它的法例引渡回中国大陆,接受它的所谓审讯,这件事情我个人当然非常担心。”
林荣基表示,修例之后不但对他有影响,将来所有香港人都有可能成为中国引渡的对象,甚至变相将中国的”寻衅滋事”、”颠覆国家政权”等罪名引入香港。
林荣基说:”譬如他在香港游行、示威、举过牌,或者写过文章,接受过访谈,而中国大陆认为你这一类言行是底触到它的国家法例,它也可以通过新修订的引渡条例将本来的言论自由变成刑事罪证,同香港的法例去配合,亦可以再通过这个新修订的引渡条例,将你引渡回中国大陆,接受它的所谓审判。”
林荣基表示,中国的法庭审判只是按共产党的意思而执行,完全无公平审判,以他曾经在中国被软禁的经验,甚至不允许请律师及见家人。
由于香港立法会完全由建制派议员主导,保安局建议的修订条例很可能在今年7月立法会暑假休会前通过,林荣基表示,打算在一两个月内离开香港,以免被中国当局引渡。
他说:“可能住在香港这一两个月就找地方落脚。香港很明显现在中国大陆对香港的管治,就是大家都很清楚就是一年比一年紧,甚至一个月比一个月紧,如果这个情况是新修订条例的引渡是生效或者立了法,问题是香港的司法制度失去了独立性。”
林荣基表示,已经不相信香港的法庭可以替他把关,因为中国人大有最终的释法权,担心日后有关引渡疑犯的个案,亦会引起中国人大释法,变相香港的司法独立已经被中国操控。
朱凯迪:《逃犯条例》是北京的政治大谋略
“议会阵线“的立法会议员朱凯迪表示,这次修例是香港保安局”串同”民建联,
表面上是为女死者主持公道,实际上是为北京一次过打通”从香港移交逃犯到中国大陆”以及”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一部分”两道政治缺口的大谋略。
朱凯迪说:“政治串谋来的,第二拿台湾的凶杀案来”过桥”,但现在的操作其实是逼台湾当局承认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一部份。”
朱凯廸又表示,很多中国异议人士,他们不是被中国用政治罪行控告,而是用其他罪行包装,例如艾末末是被告”逃税”,所以台湾人在香港被中国称为”犯有经济罪行”,香港法庭只需要看到这些表面的证据,不用理会是否背后涉及政治,香港法庭将成为”磨心”。
公民党忧虑取消中港兩地疑犯移交的限制
公民党立法会议员杨岳桥及郭荣铿星期三与保安局局长李家超就当局建议修改《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条例》和《逃犯条例》,容许香港政府移交在中国大陆、澳门和台湾犯罪的疑犯到当地接受调查和审讯一事会面。
公民党表示,李家超在会上表示政府建议删除两条条例中,订明该条例不适用于香港与中国其他部份之间的协助及移交的限制。他亦透露港府正与中国当局磋商移交逃犯协议。公民党就此表示极之忧虑。
郭荣铿表示,一国两制保障香港的司法独立、中国大陆法例不适用于香港、中国执法人员也不可来港执法;一旦通过此修例,港府便可应中国政府要求,将身处香港的人移交到中国大陆。他认为香港以至世界各国普遍认为内地司法制度不能保障受审者获得公平审讯的权利,包括聘请律师代表的权利不被干扰、不得未经审讯而被长期监禁等。
郭荣铿表示,中国政府亦曾多次以商业罪名拘捕异见人士。他更担心,当香港为《基本法》23条立法后,在港人士便可因为相关行为在香港及中国均构成罪行,而被移交至中国受审。
转自:VO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