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十大人权案(事)件评选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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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权律师被抓捕、被吊销注销以及律所被注销系列案;2.吉林长生生物疫苗案;3.董瑶琼泼墨被精神病案;4.四川成都秋雨教会被取缔迫害案;5.孙世华律师被侮辱案;6.关注维权人士和异见人士的网站创办人黄琦、刘飞跃被刑事构罪案;7.湖南桃江肺结核传染病案;8.广西罗继标看守所非正常死亡案;9.陈武权律师被寻衅滋事案;10.新疆“再教育中心”事件。

十大人权案(事)件评选小组

2019年2月1日

附:十大案件简介和点评


1、 人权律师被抓捕、被吊销注销以及律所被注销等系列整肃事件
简介:自2018年初余文生律师因提出宪法修改建议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罪名被逮捕后,各地司法机关开始对全国的人权律师进行疯狂整肃,从开年始的隋牧青律师到年末的刘正清律师,2018被称为“人权律师整肃年。主要手段是吊销律师的执业证书、注销律师执业资格的行政许可、故意拖延对律所年检、对律师进行停业等行政处罚,同时还对一些律所进行报复性注销,还逼迫律所解除与人权律师的聘用合同或阻止新的律所接收人权律师,导致一大批人权律师失业和准失业,因本轮整肃导致失业或暂停执业的人权律师还包括文东海、杨金柱、程海、陈科云、马连顺、覃永沛、李昱函、李和平、玉品健、陈家鸿、彭永和、常玮平、胡林政、曾武、王宇、包龙军、谢燕益、刘晓原、张凯、蔺其磊(包括其所在律所和全部律师至今未被考核)等律师、被报复性注销的律所包括北京悟天所、广西百举鸣所、北京锋锐所等。
点评:中国官方于上世纪九十年代末将“依法治国”写入党章和宪法,相对于毛时代的无法无天确是一种进步,然而,把依法治国真正落到实处,需要法律共同体的协同完成。法律共同体包括立法、司法、执法系统等,尤其是中国正在成长的律师群体更是不可或缺的要素。中国律师群体目前大约三十万左右,具有强烈的民间色彩,起着民间与官方的沟通桥梁作用。 自2015年“709”大抓捕以来,中国政府开始了持续对人权律师空前的打压,使国际社会进一步认清所谓“依法治国”的实质。 而至2018年初余文生律师因提出修宪建议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罪名被逮捕后,各地司法机关开始对全国的人权律师进行疯狂整肃,从年初的隋牧青律师到年末的刘正清律师,2018年被称为“人权律师整肃年”。 该轮对人权律师的打压主要以行政处罚为主,兼以刑事抓捕为辅的手段,充分展示“不服从者不得食”的人治逻辑。这种情况引发恐惧情绪不断蔓延的同时,也引起社会各界和国际社会的警觉。 事实上,律师在介入公民维权群体性事件时,其作用是导引民众的诉求理性,进入法制轨道。一个国家真正的稳定在于公民的权利得到保障、社会的公义得到伸张。而高压维稳模式,必然导致社会失序。中国虽经40年改革开放,却未形成司法独立。中国特色的政治体制显然是司法不能独立的根源。


2、吉林长生生物疫苗事件
简介:过去十几年以来,中国多次发生疫苗事件,2004年的江苏宿迁假疫苗案,2005年安徽甲肝假疫苗案,2007年山西毒疫苗案,2009年大连及广西狂犬疫苗案,2012年上东潍坊非法疫苗案,2013年乙肝疫苗致死案,2016年山东过期疫苗事件,直到2018年发生骇人听闻的吉林长生生物和武汉生物疫苗事件。这一系列的疫苗事件表明,整个官僚系统的运转已经完全失效,老百姓最基本的人权——生命权和健康权完全没有保障。
点评:食品药品安全关系到老百姓最基本的生命权和健康权,但就是这么一个即便是按照官方的话语体系来说也是最基本的权利,在中国已经成为一种可遇不可求的奢侈品。过去十几年,中国多次发生假疫苗、毒疫苗事件,官方每次处理类似事件都是对受害者强力维稳,对真相进行封锁,更为恶劣的是无情地打压、迫害那些帮助受害家属争取权利的律师、记者和普通公民。每次发生疫苗事件之后,官方不但没有对有关责任人进行真正意义上的追责,也没有找到一条切实有效的办法解决疫苗问题。
我们判断,在中国社会缺乏最基本言论自由、新闻自由的今天,腐败官员与无良商家的媾合将持续不断地上演疫苗悲剧,只有让整个社会建立起了有效的监督体系、责任体系之后才可能杜绝类似事件。我们向那些遭受假疫苗、毒疫苗伤害的孩子及家属表示深深的同情,我们对那些尸位素餐的官员和无良商家表示最强烈地谴责,我们希望国家能建立起一套完整的疫苗安全保障体系及疫苗受害者的赔偿机制,给那些可怜的家庭以最基本的赔偿、救助和心理抚慰。
“长生生物疫苗”事件再次印证了一条基本道理,那就是如果民众在自由和安全中选择放弃自由而追求所谓的安全,那么最终的结果是我们两者都将失去。


3、董瑶琼泼墨被精神病案
简介:2017年7月4日早晨6点40分左右,湖南株洲女子、现年30岁的董瑶琼,在上海陆家嘴区海航大厦前,因反对当局领导人独裁专制、反对当局洗脑压迫,对当局领导人头像泼墨。是日,董瑶琼遭到拘捕,其家人未收到任何法律文书。数日后,董瑶琼被强制送精神病院。    稍后,因拘捕董瑶琼不服而发声的董父董建彪、画家华涌,在香格里拉亦遭警方破门抓捕,并被拘留数日。     2018年8月,中国公民王和英,要求上海市公安局公开董瑶琼案信息,但被告知他们没有所要求公开的信息,应向上海浦东分局索取;浦东分局却称所申请的信息不属于公开范围。几经周折,王和英于2019年1月9日,收到上海闽行区法院的受理通知书,至此,董姚琼信息公开案才出现了一点进展。
点评:董瑶琼泼墨事件的发生,实际上反映了中国底层民众对当局多年来精神洗脑的强烈反感,对个人独裁、极权专制的深恶痛绝,预示着饱经政治压迫和经济压迫的劳动大众正纷纷觉醒并开始反抗。董瑶琼的强迫失踪,剥夺诉权已成为当局镇压报复政治异见者的常规手段。该案向全世界表明:在中国大陆,中国公民并不享有所谓的“言论自由”的宪法权利,尤其不享有发表政治见解的权利。


4、 四川成都秋雨教会被取缔迫害案
简介:2018年12月9号四川成都基督家庭教会“秋雨教会”的王怡牧师被警方带走,被指控的罪名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该教会被刑拘成员达18人,多被控“寻衅滋事”、“非法经营”等罪名,王怡牧师的妻子蒋蓉也被在秘密地点监视居住。  所谓家庭教会,是指未经官方民政部门注册、不受官方控制的地下教会,中国家庭教会一般主张,他们的最高敬拜对象是神,而不是党和政府。
2018年5月12日,秋雨教会为纪念512汶川地震,计划举办祷告会,结果成都警方指责秋雨教会“扰乱社会治安”,将王怡等两百人带走传唤。2018年6月4号,为纪念六四,秋雨教会举行“六四为国家祷告”活动,被成都警方和宗教局指责为“非法宗教聚会”,王怡等17人被警方带走,第二天获释。  王怡牧师曾说:“我只管神喜不喜欢,不管政府喜不喜欢。神喜悦的事我就做,神不喜悦的事我就不做”。
点评:对秋雨圣约教会的清洗,显然是当局“东西南北党是领导一切”思想,在宗教信仰领域的贯彻深入。相比,始于2014年的大规模拆除“十字架”的温州模式,以及持续并扩散至全国的,明显针对拒绝加入官办“三自”教会的普通家庭教会的迫害,王怡牧师和秋雨圣约教会,以及稍早取缔的北京锡安教会、贵阳活石教会等,在维护信仰独立上的表现,更加突出。这表明中国官方是完全违背了国际人权公约以及中共宪法对宗教信仰自由的基本原则的规定。 中国政府显然不能或不屑于去理解 “政教分立”的上述真正含义。成都秋雨圣约教会被取缔和王怡牧师夫妇被逮捕,也预示着,当局对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宪法权利,对这项基本人权的践踏,进入到一个更加严峻的程度。当局的行动表明,你的上帝由我定义,否则,刑法上的469个罪名,总有一款适合你。


5、孙世华律师被侮辱案
简介:2018.9.20 广州女律师孙世华因代理访民案件,赴广州市荔湾区华林派出所,要求知晓经办人陈姓警察姓名以邮寄取保申请,却遭其诬陷“袭警”、强力施暴,被掐脖以致短暂失忆,随后被以“人身检查”的名义,非法强制验尿、脱光衣服予以侮辱。案件曝光后,广州荔湾公安分局拒绝公开案发现场的监控视频,追责犯案警察,反而以寻衅滋事罪悍然逮捕该案二名目击证人张五洲(女)、梁颂基,并拒绝律师会见梁颂基,残酷虐待张五洲,令其生不如死。
11月18日,广州荔湾公安分局竟无耻地对孙世华律师予以警告处罚。
案发至今,孙世华律师采取了系列法律行动,但其公开现场监控视频的申请被拒,法院也拒不受理其对荔湾分局的行政诉讼,目前仍在维权推进中。
点评:孙世华律师在正常执业中,赴派出所仅因询问案件经办警察的姓名、警号而突遭其强力施暴,却反被污为“袭警”,不但被抓捕并面临被刑拘判刑的危险,还要遭受被强制验尿和脱光衣服查验的凌辱,充分反应了近年警权越发无度的扩张、滥用,导致部分警察敢于随意犯下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罪行。
而随意的非法脱衣检查,这种突破现代文明底线的强制措施,据闻更是某些地方警方内部合规之操作,更展示了当今警方作为维稳、保卫政权的倚重工具,愈发自我膨胀,日益成为危害国民安全的重要因子。前段时间公安部自我授权制定的“维护”公安民警执法权威的规定,更为以后警察胡来解除了后顾之忧。


6,关注维权和异见人士的网站创办人黄琦、刘飞跃被刑事构罪案件
简介:黄琦是创办于2005年、专为弱势人群发声的网站–“六四天网”的创办人和主要的运营者。至2016年11月拘捕之前,黄琦本人一直坚持呆在大陆,运用网站为访民、强拆受害者等弱势群体和异见人士发声。此前黄琦曾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和非法持有国家机密罪两次系狱,被判刑共计八年。  2016年11月16日,黄琦再次以“为境外机构提供国家机密罪”被捕,羁押至今尚未开庭。黄琦罹患绝症,生命垂危,却宁死不屈,多次放言:“如果它们(当局)强逼我认罪,它们只能得到一具尸体。”黄琦案的两任辩护律师隋牧青、刘正清先后被吊销律师执业证。 刘飞跃,1970年生,湖北省随州市人,曾任教于随州市曾都区东关学校,《民生观察》网站(工作室)的创办人。该网站创办于2005年,网站一直坚持争取言论自由和捍卫人权,报道大陆民众抗争维权和异见人士被打压的事件和信息。 2016年11月18日被刑拘,控罪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被控的主要事实是创办关注维权、异见人士的民生观察网站,撰写和发表中国人权年度报告、中国被精神病人权年度报告、涉及非暴力等内容的政见文章。迄今已开庭审理,但未判决。期间,先后为刘案辩护的四名人权律师被迫退出辩护工作,其中文东海律师更被吊销了律师执业证。
点评:黄琦和刘飞跃都是中国最著名的人权工作者之一,都是中国最老牌、最“顽固”、最勤奋的民主革命家之一,都在海内外拥有巨大的影响力。 黄琦数次向中国政府表示就算砍头也绝不屈服,并忍受严重的病痛而坚持正义。黄琦被称之为铁人,他的故事感动了海内外无数的志士仁人。 刘飞跃于2006年创办《民生观察》工作室,专门报道维权案件和人权灾难,并于2016年11月被绑架。中国政府指控刘飞跃撰写发表“非暴力”系列文章、《中国维稳与人权》和《被精神病与人权》等年度报告,试图颠覆中共政权。(公告之日,获悉刘飞跃被重判五年有期徒,没收财产101万元)。
黄琦案和刘飞跃案,表明中国政府全面开启了从温和极权向恐怖极权的转型,禁绝反对声音和人权灾难信息的流传,为大规模人权迫害做准备。历史证明凡是彻底消灭批评言论的时代,都伴随惨绝人寰的人道灾难。毛泽东杀害七千万中国人的“丰功伟绩”,仰赖社会主义改造彻底消灭了知识分子和言论自由空间。 黄琦和刘飞跃的故事,代表了中国人矢志追求自由民主的精神;代表了中国先进知识分子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代表了中国民主革命的圣火永不熄灭。


7、 湖南桃江肺结核传染病事件
简介:2017年8月,发生在湖南省桃江县四中高三学生的肺结核传染公共卫生事件,给超过三百名患者(但官方至今公布的为一百个)的生命健康和财产造成了巨大损失。经媒体报道后,已引起国内外巨大反响。
部分受害的患病学生及家长委托的律师调查取证后发现: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疫情波及6个以上县级区域”、“一周内肺结核发病水平高达桃江县前5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的17倍以上”,已经构成了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即Ⅱ级公共卫生事件。这起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属于典型的人祸,是由于湖南省卫生计生委、湖南省教育厅等政府职能部门和当地政府的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的失职、渎职,甚至是故意犯罪的行为造成的。 为了维护受害学生及其家庭的合法权益,律师和受害学生家长于2018年1月,分别向湖南省内的省市县三级卫计委及国家卫计委、省市县三级教育行政部门及教育部和省市县三级政府申请公开桃江传染病事件有关政府信息共172件,但却被上述各级政府及政府相关部门以各种借口拒绝公开或推诿。  2018年6月,律师和受害学生家长遂起诉上述政府部门及政府机关,要求它们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共立案20宗,但均被驳回诉讼请求。 2018年6月,多名受害学生及其家长向湖南省政府发出《敦促书》,要求湖南省政府履行传染病防控法定职责,立案查处该公共卫生事件,并依法问责。然而,湖南省政府对这些诉求置之不理,拒不履行法定职责,拒不对事件依法查处。  2018年,6月,7月,8月,42名受害学生及家长先后愤而向长沙市中级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判决省政府拒不履行传染病防治法定职责的行为违法并判令省政府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依法调查处理桃江肺结核传染病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然而,长沙市中级法院对这42件要求湖南省政府履职案,均以“属于内部行政管理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为由,裁定不予立案。案件上诉后,湖南省高级法院又以受害学生及家长的提告属于”信访事务” 为由,荒唐地驳回了全部的上诉。 2018年12月,又提起了一批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件,但长沙市的两级法院却不及时立案,并要求补正第三人的适合资格,而益阳市中院则干脆不收材料。  参与本案代理的律师,有广州的陈科云、吴魁明、闻宇、葛文秀,湖南的胡林政和北京的蔺其磊;其中,陈科云律师因代理本案遭到广东司法行政当局迫害,被以撤销“执业许可”为名,变相吊销了律师执业证。本案仍有部分诉讼案件尚在进行中。
点评:本案与每个公民的生命健康直接相关的、而如此明显的群体性恶劣的重大事故发生,证明了我国关于传染病防治方面的国家法律形同虚设,现行体制对行政机关失职、渎职行为的司法问责机制已然失灵,依法治国沦为空谈,笑谈。


8、广西罗继标看守所非正常死亡案
简介:罗因政府工程施工侵犯村民权益,于2016年8月30日晚与多位村民到工地讨要说法,在争执的过程中致施工方的一个工人受轻微伤,事后八个月,于2017年5月4日,被官方以聚众斗殴为由刑事拘留,羁押于凤山县看守所。被关21天后,于2017年5月26日突然死亡。罗死时身上青一块紫一块、可见体表外伤13处。官方一口咬定系猝死,拒不承认罗被暴力打死。陈家鸿、覃臣寿、黄沙、王宗跃、玉品健等律师介入,于2018年10月得以召开国家赔偿听证会,但追寻死亡真相及追责方面毫无进展。
点评:广西罗继标看守所非正常死亡案,至少向我们揭示了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 在当前的社会大潮中,谁都无法岁月静好,谁都有可能被活活打死在看守所。 罗继标死前,只是广西一个边远山区的农民,他像大多数中国农民一样,吃苦耐劳,忠厚老实,与世无争,在他被抓、被迫害致死之前,他的生活状态一直处于岁月静好之中。因抗议违法施工被施工方凭借强大的后台在案发八个月之后的2017年5月4日,推动凤山公安以聚众斗殴为由对罗继标和其他五个村民进行刑事拘留,施工方却逍遥法外。从此,罗继标岁月静好的日子彻底结束了,直至被打死在看守所。
(二)面对罗继标体表可见的13处外伤,当局已经没有自我纠错的勇气、其原有的纠错机制已经全部失效,一切都要以既得利益集团的利益为优先,官方的工作重点发生360度的大转变,死者的死因和家属的维权变得不再重要,打压律师和家属维权才是工作的重中之重。为此,官方穷尽一切办法掩盖死亡真相、滥用法律搪塞和敷衍家属追寻死亡真相和维权的诉求。并通过暴力、威胁、恐吓等手段,通过司法局要挟陈家鸿律师解除委托代理手续离开凤山县。之后,覃臣寿、黄沙、王宗跃、玉品健等律师先后介入,均遭到来自官方的强大的压力阻止维权。凤山县当局还举全县之力跟踪家属、阻止家属上访维权!
(三)不共戴天的弑父之仇,家属何时才得以报仇雪恨? 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弑父之仇可是不共戴天之恨。可是,家属的维权活动已经陷进了死胡同,官方强力阻止律师为家属提供法律援助、对于家属要求追查死亡真相的诉求一律驳回、网络喊冤的贴子全部删除、滥用警力跟踪盯睄监控家属、全力阻止家属去北京上访喊冤。家属如何才可以追查死亡真相、如何才可以惩治杀害其父亲的仇人?如何才可以让死者安息?这是该案留给我们最后的沉思。


9,陈武权律师被寻衅滋事案
简介:2018年2月9日,因参与湛江市东海岛调逻村抗议非法填海,陈武权与同村村民被湛江警方刑事拘留,2019年2月9日,湛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判处陈武权五年有期徒刑,判处其他村民刑期1年至1年半不等,陈武权已提起上诉。推荐理由:陈武权当过七年警察,做过七年律师,因坚持代理陈光诚之侄的刑事案件、信仰案件等人权案件,2012年被注销律师执业证书。2017年底,陈武权发现其出生地东海岛调逻辑村的海滩涂未经征收即被占用,且作为中国第五大岛的东海岛存在大规模非法填海(罚款达29亿多元)的情况,即进行维权,以陈武权为代表的村民维权行为,是为自身合法权益进行的“斗争”,也让东海岛非法填海的事实得到更广泛关注。
点评:陈武权作为一位代理不少人权案件的人权律师,在湛江市东海岛调逻村村民抗议非法填海事件中,既是当事人,又承担了律师的角色。东海岛填海涉及到数百亿的利益,陈武权被以寻衅滋事罪重判五年,是当局弹压室外或者街头维权运动坚决态度的体现,也是当局对陈武权之前代理人权案件的报复,充分说明司法是中共维护利益、统治民众的“刀把子”。


10、 新疆“再教育中心”事件
简介:新疆“再教育中心”,俗称的“集中营”,是中国当局“去极端化”、“伊斯兰教中国化”的主要转换场所,因为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且与保障人权的理念不符,本质上是一种非法关押行为,鉴于此类“再教育中心”极不透明,公开后其场所的普遍性和涉及人数的庞大化,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广泛批评,而且有部分伊斯兰国家已经公开对此表示谴责和抗议。
点评:新疆“再教育中心” ,完全是没有任何法律程序的违法产物,出现这种机构不是偶然现象,此前大量法轮功学员被关过的法制教育中心或法制教育基地的黑监狱形式,只不过是在新疆的再现。再教育中心在新疆的普遍推广,标志着极权主义的全面回归。对少数民族的迫害,可能随时施行于全国。一旦某些政治气候形成,整个国家都有可能变成大型集中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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