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阳一名大学生三3年前被校方强行送往精神病院,接受了长达四个多月的治疗。该学生出院后声称,自己是由于得罪学校教师而遭到报复,决定控告学校和精神病院。
事件的主角化名刘刚,4年前入读洛阳师范学院外国语学院。2015年7月,刘刚的母亲接到校方通知,指刘刚出现精神病症状,指示刘妈妈联系洛阳市精神卫生中心。
中心医护人员到场后,未经在场家属同意就听从学校老师陈贯安指示,把当年27岁的刘刚强行送到精神病院。当时校方要求家属为刘刚签署住院同意书,强调如果不住院,可能影响就读资格。
刘刚事后回忆,入院第一天就被关进“重度病房”,被院方强行灌药,并受到电击和殴打等对待。他声称自己曾要求报警,却遭到医生恐吓。后来在精神病院住了超过4个月,直到同年11月底,院方才开具出院证明,让刘刚离开。
出院后,刘刚到河南一家大学的附属医院接受检查,得出的结论是他根本没有精神病。
刘刚认为自己被当成精神病人与他得罪老师有关。而事实上,最初指示医护人员把刘刚带走的,就是这位陈贯安老师。事后刘刚多次到学校,精神病院,甚至教育部门投诉。据了解,涉事的老师曾表示,愿意付出1万元作为赔偿,但刘刚坚持提出诉讼。
律师:校方无权送学生进精神病院
中国律师后俱乐部发起人覃永沛表示,刘刚作为成年人,按照法律,学校和医院都必须尊重其个人意愿。
覃永沛:“学校没有权利把一个人送进精神病院,因为他已经成年了嘛,只有他父母才有权把他送进精神病院。“
他相信事件可能另有内情。
覃永沛:“这学院就是滥用权力。这事情按我来说,索偿100万都不为过,100多天的精神病,这个名誉损失非常糟糕,不是用钱可以衡量的。这老师背后可能有公安机关支持。”
本台尝试致电洛阳师范学院外国语学院,但对方把电话挂断。
曾经是精神科医生的家庭教会负责人徐永海表示,这起事件有望透过法律途径解决,本身就是进步。
徐永海:“以前如果精神病人有病了,家属和单位就可以把你送到医院。我觉得对错不重要,重要的是病人有自己的权力了。现在允许告状,有这个机制,从这点来说就是一个进步。如果法院能受理那就是更大的进步。”
中国大陆从2013年起实施精神卫生法,禁止强制病人进行精神病检查,但是近年仍然不断传出,有异议人士以及访民被公安强行送到精神病院。
转自:RF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