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松:中共土改的杀人目的和土改的恶果

一,土改为什么非要杀人?

“土改杀人,没得道理呀!土地要收就收吧,如果地主不干,要反抗,你再镇压、再杀人。不!不仅把土地、财产全部收缴,还要杀人!不仅杀地主,还要整他们的子孙后代,一整几十年。世上没得这个道理。”——这是一个被整了几十年的地主后代的“困惑”。

这也曾经是我的“困惑”。

和平手段本可以达到分田地、均贫富的目的(如台湾土改),但中共弃而不用,非要杀人,为什么呢?

刘少奇在中共第八届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政治报告(1956年9月)中说:“我们党没有采取单纯依靠行政命令、‘恩赐’农民土地的办法去进行土地改革。……用彻底发动农民群众的群众路线的方法,充分地启发农民特别是贫农的阶级觉悟,经过农民自己的斗争,完成了这一任务。……由于我们采取了这样的方法,广大的农民就站立起来,组织起来,紧紧地跟了共产党和人民政府走,牢固地掌握了乡村的政权和武装。”
从刘的政治报告中我们可以看出,中共非要搞血腥土改是有其“锦囊妙计”或者说“伟大韬略”的。

这个“伟大韬略”就是,中共希望借助土改达到其秘而不宣的目的。

是什么目的呢?

有人说,唐吉科德臆想了一个风车敌人与之作战,共产党也臆想了一个地富敌人与之作战。这话不准确。地富究竟是不是凶恶魔鬼和仇敌,中共高层心里有数。以毛为首的中共元老们有不少自身就出身于地富家庭。中国社科院杨奎松说:“地主都像我们书里写的那么坏吗?为什么我婆婆一点也不坏呢?……后来再看毛泽东、刘少奇,包括后来邓小平女儿等等谈自己地主富农家庭的回忆,发现他们多半也都对自己的父辈或祖辈没有恶感,而且都直言不讳地认为他们都是勤劳致富的。”(大学论坛第53期:中共土改的若干问题)因此,中共非要把地富树为恶魔和仇敌打杀是另有原因。

在中共夺权建政之前,“打土豪、分田地”是要以富人的钱粮,农民的生命,作为拼杀的力量,打天下的资源。在三年内战时期更是如此,刘少奇在1947 年的全国土地会议上直截了当地说:“搞土地改革,就是为了打胜仗,打倒蒋介石。”(《刘少奇年谱》第 84 页)所以,共产党要搞暴力土改,杀地主,分田地,让得到土地的农民“保田参军”,成为共产党源源不断的兵源。

1949年,共产党夺得了天下。按理,天下已经是自己的了,暴风骤雨兼腥风血雨的土地革命可以休了。

可是,一场更大范围更多残暴更多血腥的土地改革开始了!

中共在夺权后,让前国统区人民对新政权尽快臣服和畏惧的“高招”是什么呢?

是杀人!

他们启动了当年打天下的法宝——暴力土改。

土改运动是与镇反运动同时进行的,杀人也是同时进行。毛泽东嫌杀人太少,1950年10月,他亲自主持通过了新的《关于镇压反革命活动的指示》,一再督促各地要“大杀几批”。在毛泽东的强力推动下,杀人的枪声响彻了神州大地的城镇和山乡。

暴力土改,一箭三雕:

杀人立威。
陈沅森在《谈谈“土改”“杀地主”》一文中写道:“杀地主,没有任何标准。每个村子都要杀,不杀是不行的,上面的政策规定:‘村村流血,户户斗争’。假设那个村子里没有人够资格评上地主,就将富农提升为地主;假设连富农都没有,就‘矮子里面拔将军’,把某位倒霉的富裕中农提上去……当年杀地主是用枪顶着后脑勺,从背后斜着向上开枪。一声枪响,天灵盖便被打飞了,红色的鲜血、白色的脑髓,撒满一地……杀多了,吓怕了,反抗者都缩头了,新生的红色政权便巩固了。”(《大参考》2005.03.17)
我在采访中,不少人讲到了为了展示红色恐怖而杀人。比如,一位当年的目击者说:“枪毙李镇宇前有600多人联名来保他,说他不该杀。区土改工作团说,解放后他还有这么大的势力,解放前不知有多大的势力呀,杀!”
中共一来,把多年来在乡村中的头面和受尊重的人物一番斗打之后再一枪打死,这样便在很短的时间里,颠覆和改造了农村中传统的人际关系,让人害怕,从而树立起新政权的威风。
中共发动土改的程序一般是先“发动群众”、灌输“剥削压迫”理论,挑起农民对地主的仇恨,然后才斗打和杀害地主。但是,也有一登场就大开杀戒的,如一位云南的土改工作队领导干部在接受采访时说,他们那儿普遍使用了一种叫作“先轰开、后深入”工作方式。所谓“先轰开”,就是一入村就把当地的地主和乡绅们抓来乱枪打死,制造恐惧、杀人立威之后,再来“后深入”——发动群众搞土改。

2,让农民双手沾血,从而紧跟党走。
毛泽东在《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中就大赞暴力流血的群众运动。中共通过这种发动群众用暴力抢夺土地的办法,让农民手上也沾血,也跟地主对立。双手沾血的农民就只能跟着共产党走。毛泽东明确讲,要让农民“与地主撕破脸。”毛泽东曾亲自指示说:“每到一处,先必制造恐惧,以巩固基层政权。”

制造恐怖,有利于建立和巩固党的基层政权,让老百姓目睹恐怖和参与“恐怖活动”,使他们不得不同共产党站在一起。否则,他们也可能会成为被镇压和被专政的对象。所以,土改不仅让分得了土地的农民感恩,而且也害怕。

由此可见,这个“伟大韬略”其实很简单,就像黑社会为了胁迫人入伙,最直接的办法就是让他去杀人。身负人命,双手沾血之后,“入伙人”没有了退路,只得死心塌地跟他干。正如学者秦晖在《土改为什么要搞得那么血腥?》一文中所说:“要让大家抛头颅洒热血一个很重要的条件就是让你没有退路。”“如果共产党的胜利他们可以得到好处,共产党的失败他们就会有生命危险,那当然他们就容易被高度地动员起来。因此,一定要搞流血土改。”刘少奇曾多次谈到为什么要搞血腥土改,如1947年4月,刘少奇到晋察冀中央分局讲:“要以复查(土地)为中心,动员党政军民的力量搞个彻底,所谓搞彻底就是要死一些人,搞彻底了,负担重些,农民也甘心,扩兵也容易。”秦晖说,这种再三复查的意义并不在于再找一点土地,而是再流点血,要形成一种你死我活的氛围,只有这样,高强度的动员扩兵才可以实现。

3,地主乡绅们大多是中国农村中有文化的人,也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主要承载者和传承者。谢幼田在《乡村社会的毁灭》一书中说:“他们是中国精英文化的代表者,他们主导了中国社会以和谐、平衡、统一为基本特点的文化价值系统……他们根据儒家的文化精神遏制对财富的贪婪欲求,改进土地制度,使得中国社会能够基本保持稳定,使得乡村社会成为密不可分的整体……”(书第228页)中共要在中国广大农村一下子彻底铲除中国传承了几千年的道德观、是非观和价值观,远非易事。面对这个“难以解开的节”,中共采取了“快刀斩乱麻”——杀人!直接从肉体上消灭中国传统文化的主要承载者和传承者——地主乡绅,从而让那外来的“阶级斗争、暴力专政、消灭私有制”的“马列文化”占领中国的农村大地。

一方面杀人立威,一方面让你双手血淋淋地拿到土地,从而死心塌地“加帮入伙”,同时,把代表中国精英文化的地主士绅从肉体上斩草除根(城市里则是强迫“思想改造”),从而尽快让外来的马列主义登堂入室,这,就是中共非要搞暴力土改(也就是“杀人土改”)的全部奥秘。

共产党成功了,他在仅仅两年的时间里(有的地方还没有两年),不仅一举废除了中国两千年的土地制度、消灭了中国农村的精英阶层、颠覆和改造了农村中传统的人际关系和价值观、是非观和道德观,而且迅速在广大的农村土地上建立起了他的基层政权。

二,中共的土地改革恶果

不过,中共这种为控制和坐稳天下所使用的反天理反人性手段,虽一时得逞,但却产生了恶劣的后果和严重的后遗症。2013年,我在香港中文大学的演讲中列举了十大恶果:

1,摧毁了中国农村的精英阶层。
土改在政治上、经济上、肉体上摧毁了中国农村的精英阶层,这个阶层的人大多是有经营头脑,勤劳能干而又深受传统文化熏陶的乡绅。
第一,地主大多都是文化的传承者,他们就是当时乡村的文化精英。
第二,地主大多具有较好的道德素养,这是因为他们一直受儒家忠孝仁爱礼义廉耻的熏陶。
第三,地主大多是农村中最有经济头脑而且善于经营的人。
第四,地主大多都是省吃俭用不事奢华的人。

2,破坏了中国乡村的和谐,使残暴和血腥在中国乡村大行其道。
土改以一种前所未有的国家暴力,在广大农村煽起了一种前所未有的仇恨和虐杀。中共为了自己打下天下坐天下的真实目的,以消灭剥削制度,解救劳苦大众为幌子,人为地制造仇恨,把人性中的恶疯狂地激发出来,中国乡村的和谐被破坏,维系人际关系的基本准则被彻底颠覆。恐怖开始像瘟疫一样四处泛滥,中国农村从此失去了田园牧歌式的宁静。土改所使用的那些暴力手段在随后的反“瞒产”、“四清”、“文革”等运动中反复出现。文革中湖南道县杀人的理由之一就是“土改补课”。土改之后的杀人风和种种残暴血腥,无论是指导思想,还是操作方式,都是暴力土改的继续和重演。(包括后来残酷虐待法轮功学员的那些下流手段。)

3,改变了农村贫富价值观——以穷为荣,以富为恶。
土改前,农民以富为荣。土改后,富就是坏,是不仁。穷则成了一种资本(出身好)。这种价值观念的改变,破坏了农村的经济发展,人们不再(也不敢)辛勤耕耘,发家致富。

4,培养灌输了恩人和救星意识。
土改使贫苦农民不仅分得了土地和别人的财物(“胜利果实”),还被新政权当作依靠对象,因而使农民产生了强烈的“翻身感”,他们对新政权、对党和领袖充满感激。这就为树立起共产党尤其是毛泽东本人在农民中大救星、大恩人的权威,为中共和毛泽东后来随意整治农民、折腾农村奠定了基础。(一个强大到可以随意给你一切的政权,也可以强大到随意夺走你的一切。所以后来合作社、人民公社,农民们不仅乖乖地把土地交出来,连私人的物品和自由耕种的权利也交了出来。因此可以说,土改形成了新的国家与农民的关系,中共通过土改,强化了对农民的控制力。)

5,把不劳而获、抢劫瓜分别人财物的土匪行为,当作反剥削反压迫的革命行动。
农民们对本乡本土的地主是怎么发家的,他们是怎么挣得那些财产的,心里十分清楚。平白无故地去抢夺别人的财产只能是土匪。可是,中共却用谎言、暴力和利益引诱,发动农民去干这种伤天害理的土匪行经。中共的这种作法,既败坏了人心和道德,又为社会乱象埋下了隐患。

6,建立了恶质的乡村政权。
中共通过土改,摧毁了几千年来的传统社会基础,建立起一个由他严密控制的社会。土改利用一些“积极分子”——流氓无产者(大多是地痞、流氓、恶棍、懒汉等)——作为“革命的依靠对象”冲杀在前。土改要造成一种你死我活的阶级斗争和阶级对立,但中国农村原本没有这种对立,大家乡里乡亲,不少地主与农民还沾亲带故,或者同宗同姓,要斗杀地主,农民们“革命积极性”不高,什么办?毛泽东当年在《湖南农民运动考查报告》中就发现并大加赞扬了一种“革命先锋”,这就是:地痞流氓。这种流氓无产者都是土改中的“积极分子”。他们冲杀在前,敢斗敢打敢杀,成为“革命的依靠对象”。在土改结束后,这批“积极分子”纷纷入党做官进入政权,成为了中共农村的基层干部。以前中国广大乡村没有党团组织和庞大的行政机构,中共借土改建立和建全了农村的党政组织,培养了一大批集权统治的支持者和追随者,从而把党的神经伸到了每一个偏僻山乡。而这个组织系统中的成员很多就是土改中涌现的这种“积极分子”。中国的乡村政权便落在这样一帮没有文化、品质低劣的人手里。

7,摧毁了乡村的文化艺术。
一是烧书。
中国长期是个以农业为主的社会,知识精英大多出自乡村(而且还往往“告老还乡”回归乡里),因此,中国乡村也是文化艺术的聚集之地。当年,不少地主家里都有多少不等的藏书和字画,土改时,这些书画也被抄缴。但是,农民协会和分“胜利果实”的“翻身农民”们,一心想要的是金银财宝,他们对诗书字画不感兴趣。另外,中共当局教育农民,地主之所以坏,就是因为读了这些封建毒物。因此,在杀掉地主乡绅的同时,大量民间藏书也被焚毁。比如川东忠县花桥乡土改农民将书画当柴烧,整整两月,将举人沈氏世代藏书烧完。又如利川大水井著名学士李孟洋的书画(包括不少珍本)被10个人专门焚烧,烧了半年才烧完。焚烧后的书灰被作为肥田的上等肥料。
二是毁物。
1949年之前,在中国乡村,有不少规模庞大而又古色古香的地主庄园。这些庄园往往集建筑艺术、手工雕刻、传统民俗、儒家文化于一身。1949年土改之后,这些庄园不是灰飞烟灭就是被五马分尸。(我在中共土改采访录《血红的土地》的第五章中对此作了专门的记载。)

8,人为制造等级,造成不公与欺压。
首先是不公:土改把人分成了地主、二地主、富农、中农、下中农、小土地出租、贫农、雇农等不同的等级。不同等级的人享受不同的政治、文化教育、招工就业等待遇。这种划分不仅缺乏合理性,而且随意性极大。第二是欺压:被划为贫、雇农的等级,被作为革命的依靠对象,不仅有优先享受政治待遇、文化教育、招工就业的权利,更有欺压(甚至虐杀——如文革时期)地富等级的特权。

9,造成了一个庞大的不幸群体。
土改划分了阶级成分,被划为地主、富农的人和他们的子女,在政治上、经济上、文化上、肉体上遭受了长达几十年的歧视和迫害。阶级成分论影响了几代人的命运。(《血红的土地》一书对此有详尽的记述)

10,把“杀人越货”赋予一种“崇高的革命性”。
如:a,土改废除了反动的中国封建土地制;消灭了剥削制度;实现了“耕者有其田”。b,土改消除了贫富不均,让贫苦农民翻身作了主人。c,消除了民族被侵略,被压迫,穷困及落后的根源,解放了生产力。d,进一步巩固了工农联盟和人民民主专政;摧毁了美蒋反动集团的社会基础……

杀人越货如果已经不是一种犯罪而是一种由国家和政党推动的崇高的革命行动,那么,它一旦轰轰烈烈展开,其范围之广,程度之深,破坏之烈,远在一般的犯罪之上。实施者毫无心理障碍,受害者无法申冤叫屈。文革中红卫兵满怀激情地打砸抢抄(家),湖南道县贫下中农义愤填膺地屠杀地富反坏,都是这种把杀人越货当作崇高革命的恶果。

转自:民主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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