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对境外视听节目以及境外人员参与中国国内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的管控再次升级。
9月20日,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同时发布了《境外视听节目引进、传播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以及《境外人员参加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均简称《规定》),称开始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在社交媒体引发热议。
内容管控升级
这不是中国第一次发布此类规定。早在2004年,中国就发布过《境外电视节目引进、播出管理规定》,对广播电视节目做出了相关规定。新《规定》通过后,2004版《规定》将废止。
BBC中文记者对比两版《规定》,发现新版本比旧版本的涵盖范围更为广泛,且相关要求也进一步严厉。
旧版《规定》的适用对象为电视台,由于近年来网络视频的迅猛发展,新《规定》此次将对象延展到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单位”。也就是说,在中国年轻人中人气很高的腾讯视频、bilibili等互联网视听服务提供商都将受到进一步管制。
2004版《规定》电视台黄金时段不得播放“境外影视剧”,而新《规定》将此扩展到了所有境外视听类节目,比如综艺节目、新闻节目等等,称电视及电台不得在19∶00—22∶00播出境外视听节目。
新《规定》还称,“境外视听节目播出单位直播境外的视听节目,应当具备必要的延时等技术手段和应急处置措施,加强对节目的监听监看。”也就是说,中国观众收看到的诸如BBC、CNN等国际媒体的节目都将是延时的。
尽管旧版《规定》没有对境外节目的延时有成文的规定,但是在过去几年,中国一直实行此种操作方式。在可以从中国接收境外电视台信号的一些涉外小区,每当有涉及人权或者政治类的题材播出时,BBC国际台经常在记者说出关键词之前的几十秒被切断信号,电视屏幕会一片黑白。
新《规定》还称,电视及网站“每天播出的境外电影、电视剧、动画片、纪录片和其他境外电视节目,不得超过当天该类别节目总播出时间的30%”。
两版《规定》都禁止引进境外时事性新闻节目,但新《规定》措辞更为严厉,增加了“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引进境外时事性新闻节目。
境外人员参与再限制
除了加紧对境外视听内容的管控,同一时间发布的《境外人员参加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还对境外人员参与中国的广播电视节目做出了相关限制。
《规定》称,广播电视播出机构一般不得聘用境外人员(外国以及港澳台)担任广播电视节目主持人。编剧和导演不得同时由境外人员担任,剧中男女主角不得同时由境外人员担任。
对此,网友@Bao Ang 评论称,“有诗曰,满朝文武皆绿卡,那综艺节目怎么就五分之四必须得是中国人?”
《规定》还提及,一部国产电视剧中聘用担任主创人员的外国人,不得超过同类别人员总数的五分之一;每期综艺类、访谈类等广播电视节目中聘用担任主创人员的外国人,不得超过同类别人员总数的五分之一。在娱乐方面,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人员不作数量限制。
然而,2004版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并没有对境外人员做出如此严格的限制。针对“境外人员”,旧《规定》只是称,“如聘请境外主创人员参与制作的,需提供广电总局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此外,旧《规定》完全没有对“外国人参与”做出任何限制。
加强政治管控
中国国内动画领域最具影响力的社区“动画学术趴”称,受此次管控升级影响最深的,是“境外正版动画的引进,尤其是儿童动画”。“自从2006年之后,我们很少看到当年电视机上活跃的日本、欧美动画了,所有电视台在黄金时段只能播出国产动画片。《喜羊羊与灰太狼》因此迎来了它的黄金时代。”
关于此次“30%境外影视剧的配额问题”,“动画学术趴”分析,这并不会对境外青年向动画片在配额上造成非常大的影响。“配额真正影响的,是来自境外,同样是长达数百集的儿童动画,例如《小猪佩奇》、《托马斯小火车》等等。”
“当年第一版「限外令」的时候,就没人知道这回事儿;第二版「限外令」,也还是没什么人在关注。等到第三版「限外令」来了,大家开始慌了,但是也有些太晚了。所以如果大家有反对的意见,可以趁目前该《征求意见稿》还处于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时期,勇敢提出自己的声音。”“动画学术趴”称。
“这说明了从三个自信到四个自信的过度,”北京外国语大学国际新闻与传播系教授展江告诉BBC中文,“从内容来讲,这并不意外,因为现在在加强管控。”
“现在的问题是自媒体是否属于管控范畴。比较清晰的是广电总局的手伸向了网信办(中国管理互联网的一个部门),因为广电总局想扩权,这里面既有政治控制,又有部门利益的争夺,但主要的还是想政治控制。”展江说。
转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