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仕毕:法界神器口袋罪

上世纪八十年代经常搞“公捕公审公判”,学生们常常被拉去捧场。印象中,每次公捕公审公判总少不了流氓犯。花格衬衫喇叭裤、轻浮面容长头发。打群架、砸场子、搞破鞋、跳贴面舞、听靡靡音、观赏毛片、偷看女生洗澡、调戏女青年、随地大小便……各种粗野低俗无限的猥琐。流氓犯们大都身形瘦小耸拉着脑袋眼神躲躲闪闪,和杀人越货的江洋大盗根本不在一个档次。幼小的心灵受到巨大的震撼,从心底鄙视流氓犯,也明白了自己的东东不能随便拿出来看,更不能随便问候别人的女性亲属。

在法学院学习法律发现流氓犯居然可以判死,案例中见到了影星迟志强、歌手张行流氓罪行。从事法律工作后,时不时从司法解释和案例中看到流氓犯。霸占售票窗口,强行发放自制的编队序号,迫使旅客购买序号;未婚男子以恋爱为名,玩弄女性,奸淫多名未婚妇女,情节严重,影响恶劣;公交车上强卖假烟……觉得应该打击又找不到合适罪名的,就往流氓罪靠,流氓罪成了大口袋,什么都能装。那时还不讲“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的罪刑法定,相反刑法中有个类推,推你入罪不客气。

1997年,新刑法通过,流氓罪被取消,分拆为聚众斗殴、寻衅滋事、聚众淫乱、引诱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盗窃、侮辱尸体、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猥亵儿童等具体罪名。分解出的这些罪名全都废除了死刑和无期徒刑。流氓犯成为历史名词。按照1997刑法,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构成寻衅滋事罪。

用得称手的工具总还想用。大口袋没了,小口袋依然。非法插手民间纠纷,殴打他人;强行收取各种形式保护费;以强迫手段索赔、讨债、从中牟利;妨碍拆迁;越级上访进京上访;编造散布虚假网络信息转发500次;拉个横幅要求官员公开财产;拉个横幅赞同官员不公开财产;闭门开会;街头散步……立法解释和司法解释不断扩张寻衅滋事的外延。按标准的学理分析,寻衅滋事罪是为了满足耍威风、取乐等不正常的精神刺激或其他不健康的心理需要。吃着地沟油想着中南海,显然是极不正常的心理需要和精神刺激。

东海龙王的定海神针到了孙悟空手里就成了大闹天空打砸抢的作案工具。唐僧师徒西行遇到的各色妖魔总有些瓶啊、圈啊、绳啊厉害的法宝,追查来历都是从天庭偷带下凡。瓶还是那个瓶,圈还是那个圈、绳还是那根绳,在天庭是降魔除妖的法器到了妖界就成了为害人间的凶器。操持者不同,效应不同。

法界神器口袋罪,总有一款适合你。

(转自2014年5月8日 微信公号法治新观察。作者刘仕毕,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一级法官、法治新观察特约撰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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