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司法部召开工作会,推进全国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党领导司法的现实似乎要进一步加强。
中国司法部9月17日在昆明召开全国律师行业党建工作会,强调要“理直气壮地坚持党对律师工作的全面领导”,并要求“狠抓律师党建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务必在今年底前实现党组织、党的工作对律师行业的全覆盖”。
这无疑说明中国要继续走向三权不分力、法律为政治服务的特色司法模式。
北京人权律师梁小军接受本台记者采访时指出,北京政府进一步强化党对法律界的领导的做法不过是在延续“传统”。
“中国共产党从建立之初指导思想就是要把党支部的触角升入最基层,在各级建立党组织。商业律师应该会非常积极地建立党支部、组织党的活动,因为他们对中国共产党的依附程度更大一些。商业律师们机会是政府和党给他们提供的。”
梁小军还告诉记者,政府贯彻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其实就是想控制所有律师事务所,但不太会对像他这样代理维权案件的律师产生影响。
“我们现在做一些商业、人权案件。有些人不在意你是不是党的人,他相信你律师的能力。有些律师的业务来源,比如政府的法律顾问,政府采购的法律服务,还有一些和政府相关的工作我们都做不了。但我们不需要依靠党组织和政府来获得生存的机会,我们有自己的渠道和客户群。”
最高法发通知 法律要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
另外,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星期二发布《关于在司法解释中全面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工作规划(2018—2023)》,作为今后五年该院司法解释立项修改废止的指导意见。中国政府用实际行动证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已经不再是口头宣传,而是今后社会发展的主要根据。
规则以“适时出台防卫过当的认定标准、处罚原则”为看点,补充提出见义勇为相关纠纷的法律适用标准,鼓励正当防卫。在近期发生多起像“山东辱母案”、“昆山砍人事件”等社会案件的情况下,政府是否想通过立法转移视线,安抚民众不安情绪?
旅美法律学者滕彪对此表示:“不一定有什么具体的事件来推动这样的解释。之前有很多见义勇为的案例或者面对公权力的滥用而行使防卫权力,但最后没有按照正当防卫处理,最后都被定罪和判刑。关键不是看法律上如何推进,而是看政府在实际执行当中如何去认定。有很多司法之外的因素。”
值得注意的是,被“淹没”在一堆新规划里的“及时研究完善财产征收征用案件裁判规则”尤为引人注意。这项看似“维护被征收征用者的合法权益”的指导意见不难令人联想到政府是在为征地、拆迁等非法行为“打预防针”。
滕彪分析认为:中国政府以前以各种名义从公众手里掠夺了大量财产,但是:“最近情况更加严重。由于意识形态明显的左转,前不久有人提出化私为公,一些大规模的民营企业也是随时面临整个财产被政府拿走,土地70年使用权也是一样。其实有没有规定政府都可以滥用权力,只是有了新政策,这种情况会会更加肆无忌惮。 ”
他补充说,如果一个法律对民众有利的话,官方不会对此有过多的举动;如果对官方有利的话,就严格执行。而当局在发现赋予民众自由的法律被民众使用后,就更加倾向于修改法律,在表述上限制民众的权利。
转自:RF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