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公民王瑞琴致国家宗教事务局王作安局长的公开信

尊敬的国家宗教事务局王作安局长:

您好!本人王瑞琴,1984 年兰州大学历史系毕业,曾在青海民族大学政治系任中共党史教员,现任青海省基督教两会副秘书长、副总干事,西宁市城西区胜利路基督教活动点法人代表,青海东湖宾馆旅业有限公司董事长,青海省第 11 届省政协委员。从1980 年在兰州市山字石教会诗班服侍迄今在三自教会近四十年。

基督教是文明的宗教,其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为人类做出了非常积极的贡献,不仅在过去、在今天仍然发挥着积极的作用。但是目前基督教会存在一些问题不容忽视,现就青海省西宁市基督教会最近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包括本教会的问题向您反映如下:

1.关于新堂问题:西宁市城西区胜利路基督教活动点(以下简称东湖教会)于2003 年批准成立,迄今已十五年,有信众近 400人,是城西区时间最久、规模最大的一个聚会点,于 2016 年获颁城西区先进教会。2017 年 12 月底,政府相关部门以消防问题欲关闭、拆除,本教会信徒拟购买新堂,遂于 2018 年 2 月在城西区海湖新区购买新堂一处,并到区宗教局及消防队报备批准,此后于今年 4 月支付全款收房。2018 年 4 月 10 日东湖教会向城西区宗教局正式呈送迁址报告,然而,西宁市宗教局却不予批准教会迁址,要求在原址五百米范围内购堂,并且以消防、物业为借口,屡次禁止装修,致使所购新堂装修被迫停止,空置至今。而此前,2017年 12 月 10 日在省市区三级宗教局来东湖教会调研时,会上已汇报了购堂计划。

批准迁址和禁止装修(可办公出租)这是两个不同的行为,将二者混淆起来这严重侵犯了我们的权利,现在每天都在产生物业费、财务费等,给教会带来巨大损失,信徒怨声载道,此其一;其二目前政府对宗教实行的是属地管理政策,如果区宗教局不能定夺辖区事宜,那么教会是否应该以后直接向市宗教局联系。现今政府规定申请批准教堂需省市区三级部门,城西区目前尚没有教堂,我们作为有近二十年历史的聚会点,人数规模均达到标准,实际上是以教堂形式在运行,然而申请数年不获批准,目前仍系聚会点,“先进教会”尚且如此遑论其他,审批教堂之难可以想象!在此呼吁政府减少宗教事务行政管理层级,依法行政,科学管理。

2.关于教会活动点关停的问题:今年以来,据不完全统计西宁市至少关闭了二十余个基督教聚会点,三自、家庭教会均有,其中城东区小商品家庭聚会点有 200 余信徒,二十多年历史,有的聚会点自购有房产。宗教是精神文化,简单的关闭聚会点改变不了信仰,也无法解决管理问题,反而滋生出许多新的问题。由于历史等原因形成的各聚会点有相对稳定的地点、人员,便于教会牧养和政府管理。现在许多聚会点被关闭导致信徒没有地方聚会,正常宗教生活被侵犯和拦阻,多数由原来相对稳定的、透明的一个聚会点细分成几个、甚至几十个,且人数更少、更隐蔽、更分散的微型家庭聚会,再度转入地下,有的临时租赁歌厅包厢、有的户外聚会等等。兰州市亦如是,本次被关闭者众,其中维真聚会点达三百余人,目前已分化为几十个家庭聚会点,包括甘肃省前两会主席亢多加女士。四十年前亢主席在兰州市最大的三自教会诗班唱高音,四十年后华发满堂、年逾八旬的她在自家斗室里主领十几个人聚会。这令人心碎的一幕反应了中国教会的现状,深刻深思,请您关注。

聚会点微型化、家庭化遍布城乡各地,教会无法全面顾及到反而容易出现极端,不利于政府管理,同时存在巨大安全隐患,甚至激化社会矛盾影响社会和谐。2018 年 6 月 1号国务院宗教事务局适时公布《宗教临时活动地点审批管理办法》,明确该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但是西宁市及区宗教局迄今仍没有实施,致使众多的被关闭的聚会点没有出口,陷于非正常聚会的状态。此事影响巨大、涉及人多,与文明大国地位不相符,希望尽快审批宗教临时活动地点,结束目前混乱的地下状态,依法登记纳入政府管理,使信众过上受法律保护的宗教生活,从而实现双赢。

由于国情不同,中国教会目前形成三自教会和家庭教会(官方教会和地下教会)两大主体,均有信众数千万。教会的元首是基督上帝,我们本是一个肢体,亲同手足,面对这种分化和撕裂,甚至互相指责,作为一个中国基督徒感到透彻心痛,希望在您治下正确面对家庭教会的客观存在,支持规范其发展而不是简单关闭、打压,弥合分歧使全国基督徒能够真正合一,管好治好传好中国教会。

3.关于基督教两会的建议:基督教两会作为政府批准的宗教机构,宗旨是服务教会,使之在至圣的真道上健康成长,在三自精神下治好、养好、传好实现三好,积极办好教会,如果不发挥这些作用,严重脱离群众,丧失了号召力、凝聚力,则没有存在的意义。基督教两会就其本身的性质而言为教会和国家服务是其基本的职责,因此不建议安排基督教两会人员任政协委员乃至常委,如此,也使政教分离的政策能得到最直接的体现,而那些世俗的虚名对真正的爱国者、牧者来说毫无意义。

4.关于宗教管理干部的建议:由于宗教工作的特殊性,宗教管理干部应具备更多人文学识,懂政策、知宗教、善沟通,避免工作方法简单粗暴。目前部分工作人员没有把国家的政策准确传导给信教群众,动辄呵斥,自以为大,乃至恶化了政教关系。在当前中国的发展中,应该正确面对基督教的客观存在及其发展,正确引导而不是堵塞。信教群众首先是公民、是纳税人,而非对立面。如果认为广大信教群众是异己力量,是统治管理、防范打击的对象,就会造成方向性的根本错误,国民将陷入新的撕裂。

5.关于新时期政教关系的建议:在新时期的政教关系中,政府对宗教的管理应是解决当前存在的问题使其更为规范,合乎国家、国民的根本利益,而非关闭、限制、甚至是借管理之名加以各种制约、刁难。信仰是一种精神力量,简单粗暴地进行关闭限制、制约刁难的做法非但不能解决问题,反而会伤害了信教群众的情感和爱国热情,造成社会矛盾的隐患。根据《宪法》第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保护广大信教群众合法权益。

中华文明源远流长,数千年来为人类文明曾经做出巨大的贡献,但是中国本土并没有产生宗教,佛教、伊斯兰、基督教(天主教)都是外来的宗教这是客观存在,宗教发展是精神文化交流而不是渗透。一如青海宗教局每年主持伊斯兰教信徒朝觐活动一样,基督教三自作为既定的国策毋庸置疑,但是正确区分三自精神和基督肢体之间的正常往来至关重要。基督里的众教会虽然不同,却是同一个身体,同有一位圣灵,这样的精神纽带应以尊重。建议政府明确海内外教友(包括华人教友)间的正当交流和海外渗透之区别,使宗教干部、广大教友便于掌握实施,减少“渗透”之名对教会和教友造成的困惑和伤害。

基督教在其发展的初期,在强大的罗马帝国近四百年的压迫下仍然成长壮大,在人类进入互联网的当今时代,益发显现出生命力。近代以来,中国教会的前辈们为了信仰向神献上了馨香的燔祭,在当今道德滑坡、经济萎靡的环境下,基督徒是阻挡社会下坠,提升诚信友爱、稳定社会的基本力量。作为中国基督徒有幸在这个时代作出美好见证,积极参加美丽中国建设,爱国爱教荣神益人,为国家和民族祷告是莫大的福分,正如基督教先贤所说:用生命爱中国!

特此报告 垂顾为盼!

致 敬 !

公民:王瑞琴

2018 年 8 月 1 日于青海·西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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