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高校家长被要求禁止子女暑期参加宗教活动

西藏首都拉萨的高中要求学生家长签字承诺,在即将到来的暑假期间,不让子女参加任何宗教活动。

有拉萨藏人告诉本台,“西藏自治区”内各校暑假即将到来之际,教育机构下发通知,严禁学生在暑期参加宗教活动。

该名消息人士提供了一份拉萨市第三高中的通知内容,校方告诉学生家长,在暑期必须阻止学生参加任何形式的宗教活动。父母们还被要求于通知文件下签字承诺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章第三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第一章第十一条也明确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保障各民族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然而,当局对藏人信仰自由的打压限制政策一直在进行,今年5月西藏传统佛教节庆萨嘎达瓦期间,西藏昌都市第二幼儿园的一份通知也被曝光,学生与家长被要求在萨嘎达瓦期间,不得开展任何形式的宗教活动。

在通知中,家长被要求禁止子女参加任何形式的宗教活动

消息人士表示,西藏境内的藏人没有宗教自由与人权。禁止藏人参加宗教活动,这已经违反了中国的宪法。

转自:西藏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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