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社会作为胡记理论的标识看来基本成为定居. 从所谓科学发展观, 到保先, 再八荣八耻, 最后落实到和谐社会, 从字面演进的角度来看, 无疑还体现着从不着调到显得有些着调的某种”进步”. 和谐社会看上去毕竟具有相当强的解释韧性和空间, 给人一些温馨的联想.
但是很显然的是, 这种温馨是短暂的, 廉价的, 因为现实生活中, 专制机制的运行时刻在碾碎着人们的美好期待, 时刻在提醒人们和谐是多么的遥远. 而任何一种理论,它的逐步被理解,认同乃至接受不仅需要一定的时间, 也需要一系列的实质内容做配合, 这些实质内容其实就是特定的公共政策, 必要的制度变革, 来维护民众的权利, 回应民众对正义的诉求.如果没有这些实质性内容的出台, 一味走中共文宣的老套路,把风牛马不相及的事物前面套上和谐的前缀, 甚至采用脑白金广告式的轰炸而速成一个理论,来塑造政治领导人的权威, 那无疑显得很弱智.
当和谐社会理论走上”和谐乡村, 和谐城镇, 和谐江南, 和谐中国, 和谐中东,和谐亚太, 和谐世界”这种套路的时候, 当和谐社会摆出包治百病, 一和谐就灵的架势的时候, 和谐社会理论也就成为了地道的笑话.
当然, 对病态丛生的社会现实视而不见, 对政治责任和历史赋予的政治机会视而不见, 却妄想树立某某版本的思想理论, 那本来就是个笑话. 是的,毛有思想, 邓有理论, 江有三个代表, 可是你以为谁拿这些当真啊?! 和谐社会再好听, 理论阐释空间再巨大, 文宣机器再有效, 但是没有实质性的政治步骤相对应, 没有公众的参与和认同, 那么成为垃圾是它唯一的命运.
虽然一切都已很晚, “剩下的时间不多了”,不过出于对和谐社会理论始作俑者政治意图的尊重和善良期待,我愿意提出一个简单可行的步骤, 以便为日益泡沫化的”和谐社会”注入必要的社会声誉, 挽救这个理论的生存底线. 这个步骤其实很简单, 就是立即释放所有的政治犯和良心犯.
这一步操作很方便. 政治领导层开个会, 形成一个决议, 修改相关的法律条文, 然后宣布让政治犯们回家就可以了. 既然前些年可以在外交场合把特殊政治犯“零售”给外国政府,没有理由不可以把所有政治犯以“批发”的方式还给国内民众。
这一步代价有限. 所有的政治犯和良心犯加起来估计也就几千人,对既有权力和利益格局也形成不了什么实质性的威胁.
这一步收益却极大, 国际社会肯定掌声一片, “和谐世界”立即推进了一大步. 而和谐社会也顷刻获得对它最挑剔的群体–异议群体的适度认同, 和谐社会具备了发展的必要社会心理基础.
如果我们严肃的对待和谐社会理论, 并把它设想为社会共同体关于未来的一种图景, 那么我们必须承认, 这一条道路决不是某某版本的理论,不是政治人物纷纭变换的政治符号, 她是权利和权力的一个现代化配置方案, 她需要经济自由的拓展, 需要法治规则的建立和遵守, 需要政治秩序的重建和现代政治文化的孕育, 每一个目标都需要很长的路要走. 这个过程需要执政者的政治智慧, 更需要公众的参与,认同和耐心. 一个监狱里依然关押着政治犯和良心犯的国家,无疑是跟这个进程背道而驰. 也就是在这个意义上说, 释放政治犯和良心犯, 是和谐社会的必要一步—要想绕道而行, 那是绕不过去的。
必须承认, 释放政治犯的诉求除了基于这种公共角度的理由, 也还有个人化的理由。 毕竟,那些依旧身陷囹圄的政治犯中, 有很多是我思想的同道和朋友,郭飞熊,杨天水,师涛, 杨建利,陈树庆,力虹….这个名单很长很长。我知道的是他们仅仅因为践行了他们对现代政治秩序的信念就失去了自由,这无疑是非人性的,不和谐的, 在他们没有获得自由之前,在共和国的监狱里依然关押着哪怕只有一个良心犯的时候, “和谐社会”看上去再逼真,哪怕文宣机器已经把它传播到所有的大街小巷,那也依然掩盖不了暴政的真面目。
2007-1-24
自:作者文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