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权贵家族的形成
中共的权贵家族发轫于是八十年代中后期的“官倒”大潮,邓小平长子邓朴方的康华公司是其代表(赵紫阳在六四中的悲壮表现所留下的道义形象,使民众或忘记或宽容八九运动的“反官倒”的锋芒所向的大人物之一,就是赵家子女)。接着就是九十年代初房地产热的“圈地运动”和股票热的“原始股运动”,以邓小平次子邓质方、陈云的女儿陈伟力、王震的公子、叶剑英的公子以及李鹏的老婆和儿子、陈希同的儿子等众多中共元老级和现任政治局高官的太子党人物为代表;现在又是方兴未艾的上市公司和新经济的热潮,在圈地运动和证券热中已经发了大财的老权贵家族和急欲抓住暴富机遇的新权贵家族都纷纷投身资讯产业,这次的龙头老大非江泽民之子江绵恒莫属。
在改革开放的二十多年中,中共的垄断特权造就了遍布各个等级的大小权贵家族。举其萦萦大者就有:元老们生出邓氏家族、叶氏家族(叶剑英)、陈氏家族(陈云)、王氏家族(王震)、聂氏家族(聂荣臻)、薄氏家族等;新贵们生出江氏家族、李氏家族(李鹏)、刘氏家族(刘华清)、陈氏家族(陈希同)以及各级官员大小不等的家族。与厦门远华特大走私案相关权贵就有上百个,最近暴光的沈阳市两纨绔子弟绑票案所牵涉的权贵,仅这两大腐败案大概又要使二个省城的领导层大换血了吧。
1949年中共执政后,依靠手中的绝对权力强制性剥夺全民资产,积累了巨额党产,1979年开始的改革开放在某种意义上就是权贵们瓜分党产的过程。特别是1992年之后,在利益的重新分配中又名正言顺地开辟了一个“特种行业”——各级党政部门以及军队、武警、公安、司法全部下海经商,而中共权贵家族恰恰在其中握有大权。比如在官、商云集的广东,中央一级的党政系统、军队、武警、国政法系统、群众团体(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团中央)仅在广州、深圳、珠海三地公开挂牌的经济实体就高达1500多家,要是加上中央以下的各级党政军法以及群众团体等系统在这里办的经济实体,那将是一个天文数字。就连中宣部、文化部、教育部以及高等院校、研究所这样的清水衙门,现在也都变成了经济实体和利益集团了。这种“有中国特色”的现象,在大陆的每一个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都有程度不同的泛滥。在这些经济实体中,当然是来自最高层权贵家族的公司,门面最气派、实力最强大,因为它们的权力背景最深。
大陆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徐海法宣布:自1994年至2000年的六年间,反贪机构共查办贪污贿赂等腐败案件27.7万多件,县处级到省部级干部犯罪13678人,省部级干部就有21人。每个官员的背后都有一个家族在商场上淘金,并与其他权贵相勾结,形成了巨大的关系网。而在中共不但垄断着腐败的特权、而且垄断着反腐败的特权的现存体制下,当局公布的资料只是冰山的一角,没有被曝光的黑幕里,不知还有多少个大大小小的权贵家族集团。据境外媒体报道,成克杰被处决之后,在一次中共高层的内部会议上,保了六十四个有问题的省部级贪官。
不用再多举例证,中共的大小权贵家族暴富就足以透视出整个大陆权贵们的现状。近些年曝光的大型腐败案,尽管在表面上大多只限于省部级官员(陈希同和成克杰例外),但是谁都清楚每个大案后面的高层背景。比如沈太福非法集资案就涉及邓小平的女儿、李鹏的妻子;湛江非法集资案涉及整个北京市委;陈希同贪污案涉及到李鹏家族;厦门远华走私案涉及政治局委员、北京市委书记贾庆林及其妻子,前政治局委员刘华清的女儿、儿媳。再如,原任厦门市委书记、现任省委副书记的石兆彬的太太,现任福建省人大主任袁啓彤的两个儿子(一是马尾公安局长,一是澳门宝盛集团负责人),现任省委副书记赵学敏的儿子;省委副书记何少川的女儿等,皆因腐败案被捕。刚刚审理的厅级干部蒋艳萍的腐败案,她的家族——母亲、弟弟、妹妹和姘夫——全部卷入其中。中共纪委的办案人员都感叹说:家族腐败是近几年的一个突出特点。
作为名义上的全民资产的各级代理人,从中共执政那天起就把全民资产当作一党私产来经营。毛泽东时代,他们在一个政治乌托邦的引导下,通过绝对的权力,任意处置、浪费和挥霍着全民资产,毛泽东想做共产主义盟主的个人欲望,就能够发动劳民伤财的大跃进,浪费几千亿资产,让千百万无辜的人活活饿死。毛泽东想整肃政治对手和塑造共产主义新人,就发动文化大革命,不仅冤狱遍地,而且造成了五千亿到七千亿的财产损失。被国内外一些经济学家称之为自上而下的通过强制国有化来实现现代化的模式,实际上是完全不顾人的基本权利、尊严甚至死活的“屠夫现代化”。在邓小平时代和江泽民时代,他们又是利用手中的权力把全民资产(党产)变成家族的私产。其实,用“太子党”来称呼权贵们的家族集团已经不恰当了,应该用“家族党”来重新命名,因为不仅是太子们,更是夫人们以及所有亲朋好友们,一起优先进入赢利回报最佳的市场。中央有中央一级官员的家族党,各级地方的党政衙门有地方一级官员的家族党,甚至一个县一个乡一个村都有各自的家族党。权力有多大,这些家族党就可以把自己的发财资源扩张到多大。不仅中共执政者的家族集团,就连坐上高位的民主党派人士的家族,也在急遽扩张。比如荣氏家族的中信公司,从组建那天起就是权贵家族的联合体;再如亦官亦学的人大常委厉以宁,也是老婆、儿子和儿媳一起下海经商,在短时期内积累起巨额财富(厉氏家族的深圳市延宁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金就高达六千八百万元)。
二、权贵家族与权力托拉斯
国内大权力和国外大资本之间(如江绵恒与王文洋)之间的结盟,权力与权力(如邓质方与周北方)之间为了积累资本的结盟,又使其权力资本扩张为“权力托拉斯”。任何一个被揭出的大型腐败案,都要牵连到一个“权力托拉斯”,涉及到党政军、公安、司法、工商、税务、海关、银行等各个权力部门。如果说,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垄断是“大资本托拉斯”,那么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垄断就是“权力托拉斯”。前者的垄断通过激烈的市场竞争,后者的垄断通过你死我活的官场争斗。邓小平之女邓榕在谈及王震一家时曾毫不隐讳地说:“我和王家三兄弟,便成了无话不谈、无事不商,困难之时甚至可以两肋插刀的莫逆之交。”叶剑英的次子叶选宁用岳枫的化名任会长的“国际友联”就是权贵家族的俱乐部,邓小平、王震、杨尚昆、谭震林、邹家华等人的子女都在“国际友联”中占据一个位置。
以政治权力为核心的家族垄断性利益集团的形成,完全是官本位的中国特色改革的结果。在由“以阶级斗争为纲”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转型过程中,执政党集团始终主宰一切。这个集团握有最大的公共资本——对经济资源、政治资源和文化资源实行全面垄断的权力,包括对社会公共资源进行再分配的主导权。中共叫做“国有资产”,实际上是“党产”,即把全民资产通过垄断的政治权力转化为一党的私产。这是毛泽东留给执政党权贵集团的最大遗产,不仅是特权制度,而且是“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经济资源。这笔巨额遗产的积累,完全来自1949年中共执政后对民间资产的强制性剥夺。“三面架机枪,只准走一方”的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使执政党依靠专政机器完成了党产(所谓的国有资产或公共财产)的原始积累。这是世界上最迅速最彻底也是最血腥的资本积累,以至于在大陆中国的广阔版图内,没有一寸土地和一分钱是民间的私人资本。几乎是一夜之间,农民对祖祖辈辈生活于其上的土地不再具有所有权和支配权,商人和企业家通过几代人的创业而积累的财富变成了执政党的资产。他们曾经是私有财产的合法拥有者,不但在中共执政后失去了合法性,失去了财产,而且有太多的业主本人及其家族的生命都无力保住。当每个人的基本生活必须仰仗于政府之时,人就等于被剥夺了一切,只能充当驯顺的工具和奴隶。
正是依靠这样野蛮的原始积累,毛泽东及其中共才自信有资本有能力同时对抗美、苏两个超级大国,才不顾老百姓的死活使自己成为少数几个核大国。苏联为了对抗美国,把国民生产总值的25%以上的资源用于军备竞赛。虽然大陆中国用于军备的经济资源没有确切的统计数位,但是决不会少于苏联的比例。毛泽东为同时抗衡美、苏,发动“备战备荒”的全民运动,浪费的程度已经达到随心所欲。现在,由于海峡两岸之间的僵持,中共执政者又开始走毛泽东的老路,江泽民一心要做大国领袖,一群知识精英再次鼓吹强国战略,因而使这几年国防开支剧增,仅从俄罗斯购买武器一项,就高达二百亿美元。而且没有征得纳税人和人大会议的辩论和批准,几个常委甚至就是一个军委主席的大笔一挥就拨款了。
三、作为中国特色改革产物的权贵家族
无论从道义上讲还是从效率的角度讲,在毛泽东遗留的制度背景下进行经济改革,其首要目标都应该是还历史的旧账——还产于民,而不应该是单纯的提高经济效率,最起码,应该是还产于民和提高效率同时进行,就是不学苏东式的一步到位的“休克疗法”,起码也要象当年威权体制下台湾的土地改革(赎买型)和民营化(政策优惠型:信贷、外汇、税率的三优惠)那样。而我认为,以毛泽东时代的中共所犯下的罪恶和所造成的财产挥霍来说,大陆的改革应该在保证个人应得权利的基础上进行,即便象苏东的改革那样,以经济效益的暂时损失来换取每个人应得权利的归位也在所不惜。从长远的利益计算着眼,苏东式的“社会公正优先”的改革所付出的社会综合成本,肯定要比大陆中国式的“经济效益优先”的改革小的多。苏东是用暂时的经济效益上受损的成本,换取了一步到位的政治上的社会诸权利平等;大陆中国是用经济上的效益高增长来维护政治上的社会诸权利的不平等。其结果是,苏东的社会转型不仅在个人权利方面和综合的社会效益方面获得了根本性制度保障,而且在经济效益方面也达到了长远利益的保障。而大陆中国的社会转型只有暂时的经济效益高增长,而且这种高增长的最大受益者又是占不到总人口5%的权贵们(他们把占国民生产总值20%的财富据为己有),而付出的代价却是占总人口95%的弱势群体的利益受损,进而是综合社会成本的超常高昂:竞争的严重不平等、分配的畸形不公、人权的没有保障、政治的普遍腐败、道德的彻底沦丧、政权合法性的急遽流失、社会仇恨和社会不稳定的几何级数式积累……
换言之,由计划经济旧体制向市场经济新体制的转型,在根本上不是一个单纯增量改革的旧体制局部调整的过程,而是一个由非人性制度向人性制度的转变过程,是政治制度、经济制度和文化制度的同步渐进式改革。这种改革的目标应该是:既有规则的平等又有效益的提高,既有个人致富又有社会公正,其关键的第一步是还产于民,使私有产权在法律上得到明确保障,使传统的所有者缺位转变为所有者归位,因为它既能够使应得权利归位又能够提供良性的利益激励。所以,应该是交易的市场化和所有权的私有化的同时进行,即便采取渐进的方式,也应该是二者的同步渐进,而不应该在不改变党有制的基础地位和所有权的归属真空的框架内,只进行以提高经济效率为目标的单项增量改革——下放有限的管理权和有限的市场调节。这样的修修补补的改革必然导致垄断权力对市场的控制,使改革变成掌勺者私分大锅饭的权贵私有化和代理人寻租式腐败的制度化普遍化,也就是权贵的既得利益越来越深的制度化,使政府提供“善政”或公正规则和客观裁判的功能急速丧失,使本来作为社会公器的政府变成极少数权贵牟取私利的私具,使政府提供的所有公共产品的实际最大受益者皆是极少数权贵家族。
公器一旦变成私具,公共资产就变成了特权者的个人私产,权贵们和各级代理人从这种所有权缺位的增量改革中捞取的利益越大,维护旧体制的顽固阻力就越大,建立新体制的难度也随之遽增,以致于最后形成一种最大受益获利集团之间的刚性同盟,非经过暴烈的社会革命而无法打破。到了这一步,就是死结,解开这个结也就意味着社会的全面崩溃。
现在,改革已经进行了二十年,但在还产于民(应得权利归位)的制度改革方面几乎没有实质性的进展,即产权改革仍然没有进入实质阶段。在立法方面,虽然1999年的修宪进一步明确和加强私营经济的地位,但是私有财产的合法性并没有明确到所有权的层次,仍然没有作为不可侵犯的神圣权利写入宪法。宪法上只有“国有(公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而没有“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这种对私有财产权利的宪法歧视是一切相关法规歧视私营经济的最高法律依据。只要这种宪法性歧视不变,整个制度对私营经济的歧视、政权对个人的控制和抽象的整体利益对个体权利的扼杀,就不会有根本的改变。
在现实中,产权关系就更不清晰。七十年代末开始的农村家庭联产承包制已经有二十年的历史,开始于1984年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改革已经有十六年了,1992年开始的房地产行业的土地使用权交易改革也有近十年了……但是,这些改革直到今天仍然没有进入实质性产权改革的阶段。严格的讲,它们只是政府把所垄断的所有权面向社会的部分租赁,农民、企业法人和房地产开发商以及商品房的购买者,只是土地、企业、房产的承租人,而不是产权的拥有者,政府仍然握有随时收回的强制性权力,一句“国有资产流失”就能中断租赁合同,使承租者血本无归。
以“青天”著称的朱镕基就任国务院总理之后,在所有权改革方面,喊的最响的改革口号居然还是大言不惭的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和“国有资产的运营安全”,而对私营经济资产的保值增值和安全运营却漠不关心,对国有资产的产权的未来归属,仍然没有明晰的可操作的处置方案。在最近发布的“十五计划纲要”中,朱镕基总理还信誓旦旦地宣称:要切实保证国有经济的主体地位,决不能把国有资产量化到个人。这就等于是在宣布,在中国加入WTO的五年准备期内,权贵们仍然享有优先瓜分国有资产的特权。在中国的体制下,不把国有资产公平地量化给个人,就只能意味着把所剩无几的国有资产不公平地量化给权贵们。
四、作为最大受益集团的权贵家族
正是中国特色的官本位改革,使改革的最大受益者都聚集在政治权力的周围。在改革的全过程中,每一次利益再分配的扩大,他们都是最大的受益者。恢复高考,他们个个都是状元;平反冤假错案,他们得到了最优惠的补偿;放洋留学,他们想去哪就去哪;包产到户,农村的各级政府官员最先摆脱贫困;放权让利,他们要权有权要利有利;价格双轨制,他们是最大的倒爷——官倒;房地产热,他们握有土地审批权和优先的廉价购买权以及炒地权;炒股票,他们得到白送的原始股和大量别人不知道或晚知道的资讯;建立市场经济,他们有优先的甚至排他的准入证;企业上市,他们都是上市公司的董事长起码也是董事会成员;甚至在国营企业的脱困中,他们也占据着最有利的位置,把剥离掉的不良资产转嫁给社会弱势群体,把正常上市的或通过债转股上市的良性资产据为己有。新经济兴起,他们就纷纷抢先进入,占据最优势的位置和最大的市场份额,他们严格控制市场,率先得到与境外新经济巨头合作的机会,江泽民之子江绵恒就是最典型的实例。还有收不完的“权力税”,从进出口批文到企业上市,从承包工程到个体书商向出版社买书号,几乎没有不受权力操控的市场,找不到没有准入歧视的行业,政府主管部门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的准黑市游戏规则主宰着所有经济行为。
这些权贵家族所瓜分的全民资产,据官方学者统计平均每年为9875亿-12570亿之间,占国民生产总值的13.2%-16.8% .而民间学者认为,最保守的估计也要占到整个国民生产总值的20%.即便不算上每年以将近400亿美元的流失速度转移到国外的资产,仅就国内银行中六万多亿的存款而论,其中的80%归富人们所有。再加上吃喝等消费挥霍每年三千亿到四千亿资产,权贵们在大陆中国的财富中所占有的总额,将是一个无法想象的天文数字。现在,大陆中国的贫富差异之悬殊已经远远超过了国际警戒线,民间调查的基尼系数高达0.59,而国际警戒线仅为0.4左右。
最近,为了加强对股市的监督和规范,朱镕基请来了香港的金融专家,但是,一种制度性的顽疾,决不是增加几个廉洁的技术官僚就能医治的。以朱镕基为代表的廉洁勤政的监察官员,不但人数少得可怜,而且他们只有所剩无几的道义优势和无法动员、无法利用的民意支援,而那些腐败的权贵家族却拥有难以比拟的制度依靠、人际资源和资讯优势,他们通过官官相护和欺上瞒下的手段来谋取私利的效益之高,甚至培养出一种官场上的赌徒人格,下注之凶狠可以不顾任何后果。而一朝得手便能够一通百通,帮助他们在官场竞争中猎取更高的权力,编织更大更深的关系网和保护网,获取更大的私利。
这样,中共体制内的每个官僚都处在以权谋私、一本万利的暴富的诱惑和激励机制之中。想在这样的体制中遏制这样的腐败,即便没有道义上的阻力而仅仅从技术上也是不可能的,就是倾尽政府财政招揽监督人员和优化监督技术也是难以完成的,因为腐败的最大受益者恰恰是各级代理人和监督者。而政治参与渠道的阻塞、独立司法的荒芜和言论自由的缺席,则使受损最大监督欲望最强的社会弱势群体被排除在参与权、监督权和知情权之外。
当一个社会的腐败案件的公布权、调查权和惩治权都控制在执政党手中时,不但腐败成为权贵们的专利,而且反腐败也是权贵们的特权,怎么可能取得治本的效果。另外,道德的沦丧,导致人人渴望能够腐败的特权,人人都是潜在的腐败者,民众对腐败的强烈不满,不是基于正义,而是基于“吃不着葡萄说葡萄酸”的嫉恨心理。民间自发的反腐诉求缺少道义的支撑,恐怖政治之下的风险和利益计算,使民众无法形成持续的群体性的反腐压力。而极少数敢于承担风险的道义之士的挺身而出,不但得不到政府的保护和支援,而且也得不到民间的公开而广泛的持久支援,他们的义举受到严酷的打击和镇压就是必然的。
十年前,高薪和何濒合著的《中共太子党》一书,在海外很畅销,连续十几次再版。这本书在港台成为资本家来大陆市场做生意的进入指南。现在,随着新太子们取代老太子,中共的权贵家族的权力与资产的规模又有了迅速的膨胀,形成了蜘蛛网一样权贵家族利益集团。正是在这张网中,那些结网的关节点即呈现于每个大陆人眼前的执政精英,利令智昏的猪哲学使这个执政精英集团整体性地陷入丧心病狂的富贵攀比之中。每一个当官的后面,都有庞大的关系网,爆发户式的家族资本积累,就在这张网中完成。这是一个丝丝相连的蜘蛛社会,其纲举目张之纲,就是政治权力。而政治改革必然要触动这种权力,也就等于是要剥夺权贵家族所享有的各种特权,还有变天过程中或变天结束后被清算的恐惧感,即便执政者本身有改革之心,家族利益也决不会允许。他们怎么可能主动放弃能够轻易地占有国民生产总值的20%财富的特权。
五、主动洗刷罪恶是权贵家族的唯一出路
所以,大陆转型的成功与否,取决于执政精英及其权贵家族与民间的一批有理性的自由主义精英和极少数有良知的执政精英之间的合作,一方面进行广泛的理性啓蒙,呼吁民众的理智和对未来收益的远见,以不清算权贵们的不义之财来换取执政精英对政治改革的承诺;另一方面从现在开始,权贵们把他们的不义之财通过投资公益事业逐渐向社会返还,通过建立完善的社会福利体制,确保弱势群体的基本利益。同时着手建立公正的市场规则和分配规则,使剩余国有资产的再分配具有权利平等的社会公正性,使致富者的财富具有充分的法律保障和起码的道义辩护的理由。用索罗斯劝告俄罗斯的话说,就是怎样把“强盗资本主义”转变为“合法资本主义”;著名经济学家张五常也曾劝告中国,要搞就搞“自由资本主义”,而不要搞“国家资本主义。”
现在,随着可以带来暴利的房地产市场和资本市场的回报逐渐萎缩,随着可以被瓜分的国有资产越来越少,政治特权和垄断行业给权贵们带来的预期收益也随之降低,加之官场上权力争斗的险恶,利用经济犯罪置政治对手于死地的手段之运用越来越频繁,已经发了大财的权贵们基于长期的利害计算,基于对财产及生命安全的恐惧,未必不拥护政治改革。如果能够把黑钱洗净,如果政治改革可以不追究其资本积累的罪恶,推进政治改革对他们来说肯定是利大于弊。而避免追究的最佳方式,就是权贵们主动地实施政治改革。在这样的背景下,不必有多大的良知,只要有足够的智慧,就能通过长远利益的计算,得出必须推进政治改革的结论。
否则的话,由于大陆的权贵们在瓜分和积累财富上过于滥用权力和肆无忌惮,使最广大的弱势群体受到了太不公正的对待,权贵们手中的巨额资产没有任何可以从道义上进行辩护的理由,一旦出现局部失控,极有可能使任何理性的、对未来负责的和解呼吁,被民众长期积压的不满所演化出的普遍非理性仇恨和急功近利的短视所淹没。“新左派”、极端民族主义、国家主义和传统毛派就会借机高举民粹主义的大旗,利用民众长期积累的不满和仇恨,进行再一次毛泽东式的革命,全面回归传统旧体制。
换言之,在人们的利益意识觉醒之后,中共在利益重新分配中的牟利方式,正在成倍地积累社会的不满、仇恨和高昂代价,而积累仇恨就是种植和培育爆炸性动乱。中共的统治方式正在制造自我毁灭也毁灭他人及整个国家的力量。
也许,中共政权还心存侥幸,以为在中国的传统中,古代帝王统治的一个朝代大都能延续几百年,为什么我党不能?但是,古代帝王的统治是建立在三个起码的前提上的:1、完全封闭的对外关系,使其体制受不到任何外来体制的挑战,因而其政权没有在开放的对外关系中的那种国与国之间相互竞争的压力——实力竞争和制度竞争。中国旧体制之所以在被迫打开国门后迅速崩溃,主要原因不是国内的精英和民众观念的迅速现代化,而是外来的竞争压力使然。当人们在不同制度之间的竞争中发现了自身制度的落伍和更优越的制度时,传统制度的瓦解也就开始了。同时,全封闭的时代,你可以关起门来胡乱折腾,可以按照统治者的意愿自说自话,但是只要进入了全球体系,就必须遵守国际规则和全球伦理。现在的国际规则的伦理基础是“人权至上”,《联合国宪章》和《世界人权宣言》就是这种全球伦理之体现。2、小农经济基础必然逐渐瓦解。传统帝制是建立在分散的小农经济基础之上的,而一旦进入世界竞争体系,国家之间的国力竞争主要在现代的工业、高科技、金融业、服务业和资讯产业之上,不管愿意与否,要应对外来的挑战和竞争压力,就必须放弃传统的小农经济而选择工业化、金融化、高科技化。事实上,中国一百年的现代化就是工业化的过程,中共执政后引以为自豪的经济成就也是初步地建立了完整的民族工业体系。所以,在小农经济逐渐消失的现代化过程中,传统帝制也将失去长期存在的基础。3、大一统意识形态的失效。自从中国第一次打开国门后,传统的意识形态的观念整合能力便急遽流失,五四运动使这种量的急遽流失变成了质的意识形态更替,在外来观念纷□而至的混乱中,中国人最终选择了马列主义的中国版——毛泽东思想。那时的中国人,还并不真正了解西方的自由、民主、宪政、人权、议会、三权分离等观念及其制度安排的真义,毛泽东及其中共用一套民主的华丽辞藻和人间天堂的乌托邦说服了民众,再次采用暴力强制、闭关锁国的全封闭模式和大公无私的新人说教来维持着独裁体制。但是,毛泽东时代的灾难也再一次促使中国打开国门,再一次面对落伍的现实和国际竞争的压力,再一次在国与国的制度竞争中进行选择,而这次选择的背景是毛泽东时代的大灾难。虚伪的民主装潢、虚幻的人间天堂和共产主义新人理想统统破产,加之二十世纪末共产主义试验的全球性失败,中国人对西方现代观念的接受和理解已经达到难以被欺骗的程度,中共只能靠暴力所制造的恐惧使人们做到表面上的认同,而在内心深处却向往自由、民主、平等,特别是人们权利意识的觉醒,使中共的意识形态越来越缺少吸引力了。
国门不可能再关闭,小农经济不可能再成为统治的社会基础,大一统的意识形态不可能再有道义上的说服力和凝聚力。
当中共统治的意识形态的说服力和合法性丧失之后,当人性由无私奉献的工具还原为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理性人之后,市场经济、私有产权和宪政民主等制度的优越性就越来越具有吸引力。自由竞争——不仅是市场经济,也是政党之间、学术创新之间、伦理规则之间、思想观点之间、宗教信仰之间的竞争——所争的是如何以更完善的法治秩序更好的保障人的基本权利和尊严,如何以更低的成本创造更高的效益,从而更充分地挖掘人的创造力和满足人们的需要。对人的自利本性的正视、理解和尊重,一方面把利益的竞争变成了刺激人的创新能力的竞争,降低成本和提高效益的竞争,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的竞争,正是在这种良性的竞争中,社会总体生产能力会随之提高。另一方面,把个人与政府之间的关系变成了主人与公仆、股东与雇员之间的关系,把政客之间、政府之间的竞争变成争取民意、降低管理成本的和平竞争,政客越来越尊重民意,政府越来越便宜高效,政治制度越来越具有人性。于是,道义合法性和利益计算之间、社会公正与效率之间达成了良性的平衡状态。对局部失衡也不必被迫地以大动干戈的强权暴力或革命来恢复,只需要自觉的持续不断的渐进改良就足以完成。
当对人的各种权利的保障越来越趋于完善,人的创造力的发挥空间越来越自由,人们的生活和福利越来越提高之时,国家的综合实力也就越来越强大。世界现代史已经雄辩地证明,西方国家之所以成为全球竞争中的优胜者,主要不是由于自然资源上的优势,而是依靠制度上的优势。制度优势可以弥补资源不足,使其所具有的综合实力,远远超过其人口规模和自然资源的先天竞争力。反过来,制度劣势只能造成资源的极大浪费,把本来具有的资源上的先天优势人为地消耗成后天劣势。
如果权贵家族能够正视历史趋势和身边现实,从现在开始洗刷其权力和资本相勾结的罪恶,拿出通过肮脏的手段积累起来的巨额资产的一部分回馈社会,并积极推动以建立“社会公正”为目标的政治改革,那么象菲律宾的马科斯家族和印尼的苏哈托家族那样的被清算的命运,还不至于落到大陆中国的权贵家族头上。因为。从目前已经完成社会转型的国家所积累的经验上看,凡是被清算的独裁者及其权贵都是被迫下台的,而主动推进制度转型的执政者,还没有受到新制度追究的先例。
2001年3月20日于北京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