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顺利人权团队上街举牌敦促中共解除党禁报禁、立即释放全国政治犯

6月21日,本网获悉:昨天,中国曹顺利人权团队部分人权捍卫者冒雨第11次上街举牌呼吁:“解除党禁报禁、立即释放全国政治犯,才是真自信!”、“中国是世界上政治犯最多的国家,有政治犯的国家一定存在暴政!”她们抗议当局把追求民主、自由、人权的守法公民随意判刑,超期羁押、拖延审判、虐待折磨、殴打、强迫失踪(如王全璋律师已被强迫失踪近3年)等各种方式施加酷刑。

中国曹顺利人权团队这次为765名在中国大陆坐牢的政治犯、良心犯(遭判刑、逮捕未判、刑事拘留、强迫失踪等)呼吁,这些政治犯、良心犯名单如下:

(一)死刑正在核准、死缓:共计6人。他们是:

1、死刑(含正在复核)2人:王国廷(目前重新量刑)、许有臣;

2、死缓4人:朱惠来、朱培忍、罗让贡求(藏)、丁汉忠;

(二)无期徒刑:共计16人。他们是:王炳章、买买提江•阿布都拉(维吾尔)、古丽米拉•艾明(维吾尔)、旺堆(藏)、伊力哈木•土赫提(维吾尔)、白玛益西(藏)、索南公保(藏)、吴泽衡、龚圣亮、徐福明、胡勇、巩进军、麦尔丹•赛伊塔洪(维吾尔)、阿布杜热扎克•夏木西丁(维吾尔)、玉山江•吉力力(维吾尔)、索南林珠(藏);

(三)有期徒刑:共计444人。他们是:

1、判刑28年,1人:阿卜杜克里姆•阿卜杜外力(维吾尔);

2、判刑20年,2人:陆建华、李文明;

3、判刑19年,1人:张海涛;

4、判刑17年,1人:吉力利•阿布都拉(哈萨克);

5、判刑16年,1人:次旺嘉措(藏);

6、判刑15年,6人:海莱提•尼亚孜(维吾尔)、 贡却才培(藏)、丹增曲卡(藏)、如凯•嘎玛桑珠(藏),阿里木江•依米提(维吾尔)、益西曲珍(藏);

7、判刑14年,7人:米玛顿珠(藏)、赵海通、扎西达杰(藏)、南杰顿珠(藏)、包国华、珠扎(藏)、珠玛别克•穆汗(哈萨克);

8、判刑13年,10人:谢长发、次成加材(藏)、泽让旦真(藏)、郭洪伟、洛桑曲达(藏)、洛桑克珠(藏)、热合江•再努拉(哈萨克)、根托(藏)、鞠殿红、普化(藏);

9、判刑12年,14人:李必丰、张少杰、卞丽潮、仓央嘉措(藏)、仁增次仁(藏)、邢文香、王立芳、姜伟、洛桑格培(藏)、肖传雄、达吾提汗•达尔古色孜(哈萨克)、吉白(藏)、革振华;

10、判刑11年,8人:王登朝、仲周(藏)、王喻平、吕耿松、多杰扎才(藏)、根珠(藏)、李建新、洛桑慈诚(藏);

11、判刑10年6个月,3人:景春、陈树庆、魏永汉;

12、判刑10年 ,26人:刘贤斌、陈西、李铁、郭泉、尼加提•阿扎提(维吾尔)、姚文田、昂扎(藏)、日赛(藏)、玉杰(藏)、索南达夫(藏)、赤列(藏)、罗让才让(藏)、旦纯(藏)、李雪、洛桑丹增(藏/左贡寺高僧)、夏霖、杨雄、庄友布、奥坎(哈萨克)、格桑秀郎(藏)、萨尔克提江(哈萨克)、肯杰别克﹒阿纳尔别克(哈萨克)、别热克汗.朵兰汗(哈萨克)、次旺(藏)、梁琴、周育琴;

13、判刑9年,12人:陈卫、胡功、艾则孜•艾买提(维)、梁少琳、洛珠(藏)、余光河、邵承洛、卡姆巴尔•阿穆巴尔大毛拉(维吾尔族)、旺青次让(藏)、高俊、石雪梅、彭石清;

14、判刑8年6个月,1人:程进峰;

15、判刑8年,17人:金安迪、曹海波、范木根,李晓波、温卫红、刘爱英、王国云、宋桂香、解正义、达日(藏)、赞查(藏)、钟兴秀、赵海军、金丽燕、哈布力(哈萨克)、吴淦(屠夫)、洛桑祥曲(藏);

16、判刑7年6 个月,7人:韩海、洛桑嘉杨(藏)、胡石根、周启良、王传煌、汪黎明、王淑芳;

17、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5个月,1人:张霞;

18、判刑7年2个月,1人:孙俊;

19、判刑7年,32人:范舜辉、胡林坡、熊红伟、宫宝美、洛桑丹增(藏/千果寺高僧)、刘湘菊、张素华、周世峰、付文花、张茂元、封金华、班阔吉(藏)、李东哲(朝鲜族)、朴顺南(朝鲜族)、田先桂、汤道芳、谭凤江、陈开奇、热杂提•热斯汗(哈萨克)、任胜林、孟庆素、翟永池、马纳普汗(哈萨克)、文英、李文德、胡占亭、彭宇华、洛桑扎西(藏)、贾乡图多(藏)、曹三强、张树德、谢热扎提.阿海(哈萨克)

20、判刑6年6个月,4人:刘萍、魏忠平、董如彬、洪永忠。

21、判刑6年,18人:贡觉群培(藏)、蒲裕栋、洛洛(藏)、杨茂东(郭飞雄)、肖蕴玲、高荣东、王静哲、高一川、关振林、杨锦贞、崔德(藏)、王淑蓉、杨宏、蒋雅晖、努尔哈因﹒木哈麦提沙尔(哈萨克)、苏坤、张永宝、扎西曲英(藏)

22、判刑5年8 个月,1人:田长青;

23、判刑5年6个月,6人:魏安平、黄成、孙忠明、李纪凤、吴向洋、黄连;

24、判刑5年3个月,1人:王健民;

25、判刑5年,37人:刘家财、多丹(藏)、丹增让卓(藏)、唐荆陵、马德、朱亚先、吴海波、赵凤然、高永伟、叶明、徐世平、许继文、詹世昌、刘国霞、孙峰、吴芳、阿贾贾(藏)、戴学林、赵春侠、李媛、黄潜、杨兆存、王路路、更敦扎巴(藏)、李薇、颜韶燕、革命(哈萨克)、叶尔波里(哈萨克)、张君、李明哲、郭秀云、佟跃亮、刘玉霞、洛桑桑杰(藏)、王岳来、吴铁蛋(蒙古)、扎西文色(藏)

26、判刑4年10个月,1人:王晶;

27、判刑4年6个月,20人:王默、谢文飞、纪斯尊、徐怀东、裴国动、罗志淑、李海勤、纪思亮、刘永成、麻国平、康照富、李生金、程康明、陈启棠、王田、林丽芳、刘少明、刘敏杰、蒋亚绒、张菊红;

28、判刑4年2个月,1人:汪山明;

29、判刑4年,60人:赵伟良、张传付、张荣平(网名张圣雨)、赵丽荣、韩莹、徐红、徐学玲、陈纯洁、林美芳、王小群、史玉华、尹红、张世凤、万大久、周法、朱莲英、赵海、肖玉芝、钟仁权、康治强、郭玉番、贺凤、李洪文、刘国海、高汉成、唐国良、胡传菊、李玉凤、陈云飞、程亚杰、朱崇华、陈明燕、洛桑西热(藏)、沈滨、廖挺、周亚平、卢昱宇、陶席珍、方世凤、胡关霞、胡宝日、李艳和、周虹、买麦提明•买吐松(哈萨克)、李淑东、李梅花、彭正花、哈依尔别克•色拉巴依(哈萨克)、王玉杨、高文淑、郑喜林、黄光玉、宋兴伟、薄长城、杨顺祥、金海霞(蒙古)、陈全秀 、刘庆强、赛坎•汗巴尔(哈萨克)、郑旭飞;

30、判刑3年10个月,1人:沈治和;

31、判刑3年9个月,3人:李洪升、余建凤;

32、判刑3年6个月,28人:贾太青、党存平、白鹤、文玲、杨福静、王晓莺、潘慧芬、张巧兰、蒲现芳、孙永芝、文戍林、宋桂香(丹东市)、张小玉、吴刚、郑景贤、林秀丽、时育红、尹旭安、王松艳、陈素侠、陈星光、王静、钟怡君、项丽杰、闫新亮、郝杰、王银环、胡光珍;

33、判刑3年3个月,2人:吴志岐、司德利;

34、判刑3年2个月,2人:孙舒佳、汤道玲;

35、判刑3年1个月,2人:赵刘枝、林祖恋;

36、判刑3年,63人:张选华、程建国、徐凤娥、任琳、罗国龙、梁志群、魏振群、李彦才、石丽华、李九江、王美娟、洛桑(藏)、江白嘉措(藏)、阿扎(藏)、郭碧珍、王秀珍、何爱云、陈凤、蒋欣波、邹稳玉、胡卫荣、白塔布那(蒙)、佟连柱(蒙)、徐广东、刘金果、蔡加粦、庄松坤、李楚卢、陈素转、马慧超、时锦燕、刘林、王恩平、郑兰、刘燕、王淑英、杨贵媚、周建华、姜彦、王芳、姜涛、丁旭芳、徐长虹、郑自祥、陈金秀、王邦基、齐玉甫、刘希永、孙艳环、李兰强、张兰英、刘明英、蔡贡加(藏)、王凤英、朱玉芳、张爱文、田德玉、呂三秀、李彩芝、刘静民、蔡如芬、耿引凤、陈士信;

37、判刑2年8个月,1人:刘清阳;

38、判刑2年7个月,2人:玉苏普•乌散(哈萨克)、叶力江•卧热阿泽拜(哈萨克);

39、判刑2年6个月,7人:韦朝芝、沈爱斌、秦尉、孙德坤、罗建华、姜成芬;

40、判刑2年3个月,1人:林炳兴;

41、判刑2年,12人:张炳钗、王江峰、詹丽华、王志辉、海文明(蒙古)、黄世科(回)、孙晓龙、江天勇、齐晓友、王翠娥、严兴声、陈凤玉;

42、判刑2年以下,20人:胡金彦、赵振甲、付胜强、叶卫东、林生亮、沈国明、何远坤、江智安、贺清敏、熊凤莲、吴宏福、张秀屏、林善忠、卓道明、彭妙林、罗红梅、胡必佑、刘迎春、何根良、朱石雄;

(四)刑期不明:共计19人。他们是:阿可拜尔•伊明(维吾尔)、穆塔力浦•伊明(维吾尔)、阿提开姆•茹孜(维吾尔)、扎西顿珠(藏)、扎西杰(藏)、项逢选、苏东亮、纳杂尔•叶尔江(哈萨克)、哈纳提别克•萨布尔别克(哈萨克)、阿尔恒•巴杂尔别克(哈萨克)、乌木别提•卡斯木(哈萨克)、哈伊拉提别克•木合塔尔汗(哈萨克)、沙部旦•沙伊合(哈萨克)、耶尔肯别克•达列力(哈萨克)、肯杰别克•达列力(哈萨克)、玛乌提•么斯尔汗(哈萨克)、张红艳、字会梅、张绍彩。

(五)遭逮捕未判、刑事拘留、强迫失踪人员:共计280人。他们是:

(1)北京(天津)13人:王全璋、常洪艳、贾瑞平、刘金英、马秀英、刘鹏飞、李学惠、高维平、姚丽娟、丁灵杰、刁继军、余文生、部金香。

(2)广东 23人:卢丽贞、卢思灵、卢丽斯、邓洪成、肖兵、王军、沈力、李南海(火焱)、丁岩、王威、王建华、黄安阳、李江鹏、董奇、黎容好、李小玲、甄江华、刘辉、黄振超、徐琳、王守国、张

广红(网名“拈花时评”)、余其元。

(3)浙江3人:丁银娟、陈金宝、陈法庆。

(4)湖北21人:

秦永敏、帅仁兵、陈光秀、周新宝、刘飞跃、彭峰、王琼、马世君、吴志敏、向德斌、张为卿、陈爽、夏紫云、陈海、汪信全、袁兵、陈剑雄(陈进新)、周远志、罗兰青、许光利、梁志英。

(5)四川 33人:

姜野飞、邹昌英、宋开友、唐祖琼、王应龙、袁强、符海陆、张隽勇、罗富誉、陈兵、王玲、辛国惠、赖平、曾兵、黄琦、胡金琼、陈天茂、姜成芬、曼嘎(藏)、嘉扬多吉(藏)、强巴格勒(藏)、洛桑次仁(藏)、嘉央洛追(藏)、贡却卓玛(藏)、图丹(藏)、子肃、黄晓敏、廉焕力、杨秀琼、何正琼、陈鹤琼、王蓉文、李昭秀。

(6)上海6:丁德元、沈顺荣、席妫华、吴玉芬、郑建明、张瑜。

(7)吉林5人:张继新、田利、权平、张铭刻、郭宏英。

(8)河南 17人:董广平、李志洲、吕淑玲、陈金荣、李三虎、赵文静、黄金桔、吕月霞、郭春该、张迪、张大娥、王龙飞,张葡萄、邢望力、聂丽娜、张小平、张红。

(9)山东14人:崔兰香、李春华、周迪先、李瑞珍、姜念芳、王新忠、刘中花、李玉君、张郁、李延香、张建兰、李希军、于新永、李玉明。

(10)重庆12人:危文元、邓光英、冉崇碧、刘玉良、陈冬生、秦五、潘斌、石玲、段在英、韩良、薛仁义、何兵。

(11)福建7人:雷宗林、林后勤、陈天茂、刘建新、陆惠平、黄志球、陆宗并。

(12)江苏24人:张小梅、李本勇、汪国宝、吴其和、吴娟、陈才香、伊俊秀、戈觉平(网名:奔博)、孙林(孑木)、徐文石、吴继新、张昆、周金丹、嵇书龙 、刘德明、徐秦、李奕哲、任美娇、钱采芹、夏建妹、周友良、汤永斌、王培成、王健。

(13)江西14人:张林德、明经国、苏恒、胡湘银、叶启明、杨霆剑、“全国旅游群案”(因已知多人均被关江西省赣州市看守所,所以暂列江西):戴湘南、刘春林、贺梅静(网名梅子轻旋)、郭庆军、李晓虹(网名虹之约),廖永忠(网名保罗粉丝)、孙文科、卢比。

(14)湖南9人:何菊英、肖清花、欧泉江、张海龙、兰桂媛、占友超(又名王战武)、段守珍、释大成、朱承志。

(15)安徽7人:杨敬华、彭效艳、张翠琴、刘宁、陈三灵、吴克木、王凤云。

(16)黑龙江7人:赵桂荣、陈晓梅、王宇东、杨立红、丁亚军、张立君、孙艳环。

(17)河北12人:柴英芝、赵丽荣、王军平、王洪立、苏士杰、曹瑞平、王顺达、叶孝敏、张建霞、赵天慧、王宝山、武全。

(18)贵州8人:糜崇标、李克珍、戴小强、徐国清、康成举、王红、朱雪梅、李明书。

(19)云南3人:方琼官、涂焱、张磷。

(20)西藏1人:索南次帕。

(21)青海5人:鲁•贡确嘉措(藏)、桑珠(图)、荣西(图)、拉珍(图)、曲桑嘉措(图)。

(22)广西1人:何林夏

(23)陕西3人:委改琴、徐塞塞、高智晟。

(24)甘肃4人:常军、候敏玲、袁秀英、王雄珍。

(25)新疆10人:宁惠荣、姜志林、赛尔克•叶热西克、叶尔灭克•木思林、努尔兰、别依力汗•萨合达提及其儿子、拖合塔尔汗•拖列吾汗、新杰恩斯汗•巴格达,哈木拉提•吾甫尔。

(26)辽宁9人:林明洁、李春华、徐新正、牟敦惠、宋霞、张乃军、林明华、李昱函、张雪春、周金霞。

(27)山西:6人:成浩、成卫平、樊梅相、贾灵娟、贺英、张春蕾。

(28)内蒙古:3人

王丫头、图雅、刘成昆。

中国曹顺利人权团队敦促中共当局切实兑现已签署的《联合国国际反酷刑公约》,立即释放全国765名政治犯、良心犯。这些政治犯、良心犯目前正在为所有中国人受难、他们的名字是一座座丰碑、他们的抗争展现出不屈的灵魂、他们的勇气是这个国家的骄傲、他们的付出激励着更多的人觉醒。

中国曹顺利人权团队部分人权捍卫者第11次冒着坐牢的风险,勇敢地走上街头为这765名政治犯、良心犯呼吁:“让我们一起为正在坐牢的政治犯、良心犯呼吁、天天为他们呼吁、在所有的地方为他们呼吁、让中国大地上没有政治犯、良心犯的那一天早日来到!”

附:70年前,中国共产党向当时的中华民国政府呼吁:“立即释放全国政治犯!严惩虐待犯人、毒杀犯人的凶手!未获释放的政治犯应切实保证他们的生命安全,不准再有虐待和私刑拷打犯人的非法行为。——《新华日报》1946年2月18日”

自:维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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