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上午,百余名上海访民汇聚到上海人民公园举牌伸冤,在此过程中大批特警到场全程监视访民的举动,期间有访民被带到派出所传讯,亦有维稳人员到场拉走辖区所属访民。
据在场访民徐佩玲介绍,今天上午她得悉上海一些访民将在上海人民公园举牌伸冤,她随即来到人民公园门口。到达现场后她看到了上海访民颜六妹、叶桂香、丁艰雄、魏勤、解向荣、郑培培、万文英等百余位访民在此举行大集访活动,还有一些他不认识的访民朋友。大家纷纷拿出提前准备好的维权口号和标语拍照合影,并互相交流维权心得和法律知识,现场气氛一度活跃。
在公园附近,警方派来了大批特警到场全程监视访民的举动,他们好似如临大敌似,仅公园大门就停着大约三十多辆警车,并且出动一百多名特警到现场维稳,除了公园东面一小门可以岀去,公园南门200号可以进入到公园里面,其它各个公园出入口都被特警封闭了,而且每个出入口都有特警人员站岗盘查,每隔100米远就有3至5名特警巡逻,这些人全程虎视眈眈的盯着访民的一举一动。但访民朋友们都没有害怕,依然聚集在一起进行正常的维权活动。大集访活动一直持续到中午12点钟,看到访民们渐渐散去,这些特警才解除了警戒。集会期间,有各街道办维稳人员到场拉走辖区所属访民,并且还有部分访民被警方带走、传讯、警告。
徐佩玲称:“我今天也举牌了,上面写着——依法治国,请给我一个说理的地方!就这么几个字,就A4纸大小。然后他们警察就过来了,叫我进去问问情况,就把我和访民郑培培带到派出所做笔录。他看我不配合他,就叫我到隔壁的一个房间,接待室等待领导来处理。”后来来了两名领导模样的人审讯说:“你们在公共场合拉横幅犯法了。”郑培培马上反问警察:“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我们拉举牌、拉横幅对他人有没有造成伤害?我们又没有影响他人,我们正当维权,哪里犯法呢?你们拿出法律依据来。”
徐佩玲说,当时她也质问警察:“你们无缘无故把我们抓到派出所来,第一没有开传唤证,第二不解决我们的信访问题,你们才犯了大法。”对此警察没有给予她们任何答复。徐佩玲接着说,自己只是举牌要求依法治国,不知道究竟犯了什么罪要被扣押在派出所内多个小时,这实在是冤枉!我们访民在中国连说话的权利都没有,更谈不上人权了,话语权都没有。而且明明是法院和地方政府他们违法犯罪,我们老百姓还不能举牌表达、不能说、不能喊、不能呼吁吗?今天我就拿了一个牌子,难道就违法了吗?没有天理。说的是依法治国,他们依的是什么法?”。最后,警方警告她们以后不要非法聚会,不要聚众寻衅滋事,不要扰乱公共秩序,否则后果自负!随后将她们放行。
据悉,徐佩玲是上海徐汇区人,她于1999年在上海市曙光医院做胆结石手术时,医院错把肠子接在了肝管上,造成其肝功能重度损伤,留下胆道逆行感染的致命性后遗症,之后终身都靠药物维持,从而造成夫妻离婚,家庭破碎,致使她两岁的儿子不能和父母团聚。后因法院和鉴定机构的枉法行为,导致此次医疗事故给徐佩玲造成三级伤残的严重后果,却得不到依法合理的解决,徐佩玲为此上访被多次拘留,2014年还被判刑8个月。而家住上海黄浦区的郑培培和虹口区的万文英,则分别是因为门面房商铺和房屋被强拆,而上访维权多年,期间多次被判刑、拘留、殴打、关黑监狱、非法拘禁等,问题至今得不到合理解决。
原文链接:http://www.msguancha.com/a/lanmu1/2018/0531/1753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