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四新博士:今日你不反黑拘,明日可能黑拘你!

重庆黑打随着薄大人的垮台和王立军的覆灭而鸣金收兵,然而薄、王二人所代表的极左、反法治的文革思路却压根没有绝迹,不仅没有绝迹,各地不思反省、纷纷效尤的大有人在!此种死而不僵的极左思路短期内也根本不可能自动绝迹。

重庆黑打赤裸裸地体现出薄大人的长官意志—踢开国家的法律,薄大人自己的任性和喜怒就是重庆的法律!法律本是人民意志的体现,可当年重庆的法律却只是薄大人个人意志和任性的体现!真正的黑,一定要打,但必须依国家法律去打,不能依薄大人个人意志去打,更不能更进一步地演化成依王立军的个人意志去打!要打的也必须是真正的黑,而不是由着薄大人和王立军的个人意志把不黑的强打成黑,把很轻的黑强打成很重的黑!更不能靠体罚、吊打、野蛮刑讯、禁止睡觉、威逼引诱来打黑!这样的打黑,不是打黑,而是黑打!这样的打黑,本身就是最黑的黑!

与黑打相配合,薄大人在意识形态领域也不识时务、抱残守缺、倒行逆施,居然禁止商业广告,严令重庆人民每日大唱文革时代的红歌!倘薄大人执掌的领地不限于重庆,岂非我等也都得天天高唱红歌?薄大人掌控商务部多年,竟然丝毫也没养成市场经济意识以及与市场经济相伴生的法治意识,实在是匪夷所思,可悲之极!

重庆黑打暴露出薄大人以及众多的与薄大人信封同样极左思维的官老爷们根深蒂固、蔓草难除、积重难返的罪刑擅断、随意入罪、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之封建专制顽念!一言以蔽之,就是凡不顺我眼者统统办你!统统关你!统统铐你!统统镣你!统统刑拘你!统统逮捕你!这已不只是极左,而且更是封建罪刑擅断的复辟了!是家天下、独立王国的再现!是公然的敌视、仇视贤弟法律和法治!薄大人、王小人在位之时,一手遮天,无法无天,呼风唤雨,呼朋引类,一定从不曾设想过很快就会为他们自己践踏法治、蔑视人权的恶行买单!借用陈毅诅咒林彪的话:不是不报,时候未到;时候一到,一并报销!冥冥之中,自有天意啊!

薄大人垮台,王小人坐牢,黑打却并不因薄大王小的覆灭而绝迹!前几天得知安徽淮南—淮南王刘向和刘安的老巢—的老大就曾在薄、王不可一世之时亲赴重庆考察,苦求王小传授黑打经验,并在淮南如法炮制,构陷不少冤假错案,整的良民家破人亡、妻离子散!不仅淮南,全国不少地方都正在上演着与重庆黑打惊人相似的一幕,尽管只是具体而微的一幕,黑拘!!!

何为黑拘?黑拘,就是根本不该拘留而强行拘留,就是公民的行为压根儿没有违法,有司却阉割法律、裁剪事实而强横拘留公民,就是不仅强横而随意地拘留公民,而且更任性撒野、随心所欲地动辄把行政(治安)拘留强转为刑事拘留!黑拘,就是非法地动用警察权力而对公民施以非法的拘留!黑拘,就是非法拘禁,尽管披上一层冠冕堂皇的、形式主义的法律外衣!

黑拘的对象是那些以和平方式行使宪法、法律确保的公民权利的人们,黑拘使用的名目通常是而且也只能是扰乱秩序、非法集会、寻衅滋事之类“软性”的、可以揉捏和无限解释的秩序类“犯罪”。以这些秩序“罪名”对合法公民黑拘,暴露出对现代法治、现代行政管理、现代国家治理的彻底愚昧,对公民自觉程度的完全无知,对陈腐僵死之文革模式的痴迷!暴露出相当多的公权力和公职人员防民、限民、反民的没落心态!暴露出众多官员竭力强使人民永远停留于顺民、臣民、愚民状态的冥顽不化和执迷不悟!强权者昏睡在对暴力、刑罚的毒瘾式依赖之中而根本不能自拔,企图以暴力的滥用进行吓阻,以使民间噤若寒蝉,维持一个万马齐喑、唯唯诺诺、诚惶诚恐的虚假稳定!一句话,防民甚于防寇,防民之口甚于防川!

黑拘的经典搞法是,不管三七二十一,先把人民搞起来再说!不由分说,先关,先拘,先押!再想出一个个无赖招数忽悠、蒙骗!强横无忌地滥用刑拘最长三十、三十七天的规定!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白纸黑字地规定,警方提请检方审查批准逮捕、也即警方能够单独决定和掌控的最长刑拘期限是三十日,但这三十日只适用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之情形,并不适用于其他情形!不是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之任一情形,不能适用三十天的最长刑拘!虽是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之任一情形,但非重大嫌疑分子,也不能适用!然而,自从97年刑事诉讼法首次修改后,警方对这个三十天的滥用就没停止过!很多地方的警方不仅肆无忌惮地对任何案件都敢适用三十天的最长刑拘,甚至动辄胆敢对行为根本未违反任何法律的公民滥用三十天刑拘!而作为法律监督机关的检方不仅从不对警方的弄权滥法进行任何监督,反而迁就、纵容、姑息!不仅对警方滥用三十天的劣行视若无睹,更时常额外利用七天的批捕时间配合警方延长刑拘期限!各级人大的监督,更是压根别指望!猴年马月!

各地警方的黑拘与重庆的黑打本质相同,只是程度稍显不那么恶劣而已!某直辖市警方甚至在明知公民的行为根本不构成任何犯罪但已强行刑拘公民30天后,又搞一个刑转治(刑拘转行拘),另对公民补一个15天的行政拘留,对已经刑拘完了的另外15天浑然不管不顾!知道什么叫荒唐之极和蛮横透顶吗?这就是!

近来,黑拘的吓阻用意越发明显,表现为公民法治意识越来越强而根本不惧黑拘,警方明知黑拘荒谬绝伦、黑拘后不好收场反倒搞得自己狼狈不堪,偷鸡不成反蚀米,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于是仓皇乞求被黑拘者及其家属取保候审,却又死不认错、拒不纠错,真个是莫名其妙、不可理喻!实在是自取其辱!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随着高等教育的普及、全民教育程度的迅速提高、公民权利和法治意识的增强、全球一体化和普世价值的传播,公民主动行使宪法和法律权利甚至对公权力和公职人员公开抗议的情形必将越发普遍和常态化,公权力和公职人员必须顺应时势,顺势而为,主动适应这一国情、社情和治理模式的根本转型,必须彻底放弃把公民行使权利的行为视为动乱、造反、对抗的陈腐僵死之文革思维,必须放弃不合时宜的法为我用、视法律为治民工具的封建专制理念,必须放弃“不怕,有兵”的对人民冷战甚至热战的极左的权力运行机制!不要动辄神经质地把人民的权力行为当作敌对势力的新动向,不要稍有风吹草动就本能地绷紧阶级斗争这根弦,不要像薄大人割据重庆时那样动辄拿“敌对势力”做遮羞布以掩盖极左的真面目,不要像某女新闻发言人那样指责人民“拿法律当挡箭牌”!法律,正是人民的挡箭牌!法律,正是人民把权力关进笼子里的利剑!

重庆黑打时,还有一个贺卫方教授于万马齐喑、举国禁声的局面中疾言质问,今天各地已成肆虐之势的黑拘,法学界可还有第二个贺卫方挺身而出?

黑拘,就是不把法律当法律,不把人民当人民,不把公民当公民,就是以冷战思维待人民,就是践踏法律、糟践人民。孟子说,你视民如草芥,民则视你如寇雠(仇)。昔日八公山上草木皆兵,今日之中华,不是八公山!

反对黑拘,必须地!反对黑拘,旗帜鲜明地!今日你不反黑拘,明日可能黑拘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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