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廷阁、黎雄兵律师维权通报:-—-关于四川省会理县法院法警殴打律师事件,律师维权第六步。
1月11日下午我们去看守所会见,得知会理法院已违法开庭,并作出了重判(3年、3年3个月)。
法院违法表现在:1、卢廷阁被打,需要继续诊治,不能很快恢复律师工作。在卢廷阁被打处于晕厥状态时强发开庭通知,既不合法,更不人道。2、三律师工作电脑被非法扣押不发还,无法准备再次开庭。3、熊律师在开庭前被解除委托,另两个被告人律师因故不能到庭,法庭应给被告人另聘律师的时间,并择期开庭。4、三被告人不具备法律援助条件,法院竟然指派了三个律师,但被三被告人拒绝。法庭竟在如此程序违法的情况下,强行开庭,强行判决,会理县法院及法官的业务素养和恣意妄为可见一斑。
1月11日下午4点,我们会见完来到法院索要被扣物品,又被强行录像,熊、黎二律师基本只填写收到表格,对我却要做笔录,还要我认可录像违规,我要求:1给我扣押清单,2笔录要给我一份,3指明我违规的具体法律条款。杨、邱于是回办公室找法条,约10分钟后下来告诉我到下班时间了,要我明天再来。我告诉他们:本来我签收一下就可办完的事情,你们却弄出这么多事来,还遛我一趟一趟的来,这是办不到的,我们一起定会追究你们的责任。
针对事件的继续恶化,我与黎律师采取了以下维权步骤:
1、12日上午,到果元派出所找胡启平所长报案,法院无权搜扣,涉嫌抢夺,要求立案侦查。法警殴打律师,涉嫌故意杀人,应立即转交刑事侦查。主管刑侦的副所长洪平做了记录,但表现出推脱的意思。另外,运用法条向他们纠正了“我违规拍照录像”的错误认定,即只有在审判庭的审理过程中,才是禁止录音录像拍照的,除此之外都是不禁止的,即:没开庭,拍照怎么算违规?在楼道里录像取证,怎么算违规?这也是杨、邱2人找不出我违规的具体法条的原因。如果最高法院因此而修改《法庭规则》,那将是我们的荣幸,因为我们的案件为“依法治国”这个口号增添了注脚。
2、向会理法院申请国家赔偿,立案庭收取申请材料,中午,谢姓庭长来电话告知受理,并要求我们补充证据材料。(见附图)
3、向会理检察院提起两项控告,1、追究派出所警察徇私舞弊拒不移交刑事案件的渎职责任,监督会理公安做为刑事案件立案侦查或自行侦查。2、追究法院及法官非法搜查的刑事责任,立案侦查。由于已成立会理县监察委,接收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等侦查职权,我们又来到纪委、监察局,因监察委过几天才会在此挂牌办公,我们将控告材料交举报中心,到时转交。(见附图)
4、12日下午,我们来到凉山彝族自治州中级法院立案庭,就会理法院随意取消开庭、非法搜扣等申请复议,拒不接收材料,找立案庭长,不在。我们准备邮寄申请。(材料见附图)
在针对司法机关违法侵权的维权过程中,我们真切的感受到了权力的傲慢与任性,他们不光垄断权力,还垄断着证据、信息、话语权,当他们从裁判本位转身为运动员的时候,赛事的结果已经是可想而知了!这也已经远超了鸡蛋和石头的关系。
“无产阶级专政的工具”——马克思对社会主义国家司法、军队等强权部门的定义,准确生动!这个专政工具对准谁,谁将在劫难逃!不过,面对强大的专政机器,总有人选择站在鸡蛋一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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